1964年,电影行业火石委员会(Firestone Committee on the Film Industry)成立。1967年,在火石委员会的建议下,加拿大成立了加拿大电影发展公司,第一次打算以此推进商业电影的发展。其具体措施包括:投资加拿大长片,赞助制作人,给表现突出的电影人颁奖等,以减轻长片制作的经济负担。政府每年给加拿大电影发展公司拨款1000万美元,1969年拨款追加到2000万美元,1976年政府将拨款增加到2500万美元,1983年拨款增加到3000万美元。
但是,随着全球化、数字化和信息化时代的到来,加拿大发现,对电影业的保护也从对抗走向合作。
加拿大自然景观丰富,受到好莱坞的欢迎,加拿大政府特别给予税收优惠,为的是吸引好莱坞摄制组来本国取景拍摄,一方面可提供就业机会(规定必须雇用当地劳务人员),另一方面让美国影人为衣食住行埋单,以此促进当地商业和服务业。加拿大各省的力度尤其大,不仅地方官员亲自出马招商,还将废弃的空军基地停机库改建为摄影棚,招美国人来拍片。这种推销景观资源的做法确能得到不少实惠,加拿大2003年度影视业生产总值为49亿加元,其中16亿便来自外国剧组(主要是美国)。
1998年,加拿大联邦政府施行的“制片服务信贷法案”(Film Production Service Tax Credit)正式施行,根据规定,外国与加拿大影视公司合作拍摄的影片,只要影片预算超过100万加拿大元,就可以获得11%的加拿大员工工资的返还金额,这一笔就相当于影片总预算的5%。
这标志加拿大对文化产业的管理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加拿大意识到,合作制片不仅能够聚合共有的资金、人力和技术条件,而且能够根据双边协议,扩大影片发行的国际空间,提高电影生产的规模效应,也是对外扩大文化影响的有效方式,加拿大在纯粹的依靠进口配额、关税、许可证制度、放映时间配额及外汇管制等贸易壁垒来对本国电影产业实行保护的办法之外,看到了通过开放和合作来壮大本国电影产业的积极出路。在好莱坞的行话里,有一个“镜头前工作者”和“镜头后工作者”的人员区分;对于影片的生产而言,“线上”人员通常指的是那些能够在影片片头字幕中标示出来的导演、演员、编剧、制片、摄影指导等决定影片生产内容的一小部分核心人员,相对而言,“线下”人员则庞大得多,他们不仅包括了片尾长长的字幕中的成员,还包括了众多连字幕都上不了的汽车司机、水工、木工、烟火置景工人和宾馆房间服务人员等。通常情况下,一部影片的人员费用占到影片预算成本的50%,这些大量的费用不仅要用于支付从当地聘请的各种影视制作线下人员,同时,还能起到带动其他相关的旅馆、餐饮、旅游、交通等相关服务产业发展的作用。
加拿大政府对于线下经济的考量,说明政府看到了将电影产业直接与其他产业经济整合的巨大商机。政府认识到:在电影产业上的优惠政策投资,将会带来的是众多相关产业参与全球化分工服务的利益。
在全球的国际化合作制片协议竞赛中,加拿大跑了最前面。目前,加拿大已经与世界上55个国家签订了双边合作制片协议,是协议数量和范围最广的国家,在欧洲、美洲、亚洲、非洲都有协议伙伴。排名第二的国家是法国,共与30多个国家签订了双边合作协议书。
与此形成对照的是美国,美国没有与任何国家签署合作制片协议,但是仍然与其他国家在电影制片方面进行了紧密的合作,其形式通常采用的是所谓“合资企业”(co-ventures)的方式。通过这一政策,美国一些影视制作公司被吸引到加拿大进行拍摄,从而为加拿大的专业人才训练和影视制作设施的建设与完善打下了基础。紧接下来,美国的影视公司被加拿大低廉的人员成本和完善的基础设施吸引到加拿大拍片,他们可以选择与加拿大的本地公司进行合作,这时他们可以享受到“加拿大影视制作免税法案”(Canadian Film or Video Production Tax Credit),根据该法案,减免的税收高达影片人员开支的25%,相当于影片总预算的12%,只是前提条件为全部预算的75%要发生在加拿大境内和75%的人员开支要支付给加拿大居民。
此外,加拿大还设立了每年预算达2亿加拿大元的“加拿大电视电影基金(CTF)”、每部影片2至25万加拿大元的“文化产业发展基金(CIDF)”、“故事片基金”、“故事片发行基金”、“加拿大制作市场营销基金”等众多的政府公共基金,可以供享受国内公司待遇的合作制片方申请。在联邦政府资助的基础上,如果再被认定为下属某省的认证影片,影片接近四分之一的预算成本可以得到减免或返还。
正是这些优惠措施,导致了美国好莱坞的许多进口商把前期制作好的故事外移到加拿大去拍摄,从而享有加拿大本地公司和合作制片公司的利益,这就是过去10~20年间发生的好莱坞“逃亡制作”(runaway production)现象。美国商务部2000年就好莱坞“逃亡制作”展开的调查中提到:由美国导演和演员协会统计的1998年“逃亡制作”导致的美国经济损失为103亿美元,而由加拿大导演协会进行的统计结果也达到了17.4亿美元。
根据加拿大电影电视制片人协会的数据,2003~2004年度,加拿大全国的故事片投资为14.6亿加拿大元,比上一年度增加13%,其中79.7%是外国合作制片。在根据协议进行的合作制片中,总投资达7.3亿加拿大元,比上一年度增加18%。英国是加拿大的最大合作伙伴,占到加拿大合作制片生产总量的30.9%,其次分别是法国、南非和中国香港。
最近20多年来,加拿大联邦政府加强了对长片的资助,而加拿大地方政府,如魁北克省,渥太华和不列颠哥伦比亚,则有了新的政策——鼓励好莱坞制片人到加拿大拍片,这项政策取得了较好的效果。1998年,不列颠哥伦比亚省已经成为北美地区第三大电影和电视制作基地;2005年,200多部电影在此开机,有10亿美元资金投资到此地。美国媒介研究学者克里斯蒂娜·克莱因(Christina Klein)指出,20世纪90年代,加拿大是好莱坞青睐的地点,在那里拍摄可以将一部影片的预算砍掉25%。如今加拿大面临着越来越激烈的竞争,像中国和巴西这样的国家可以提供更廉价的人员和设施。加拿大安大略省电影经理人协会主席兰·哈尼估算,2001~2003年,安大略省已经因为“非典”和缺乏税收优惠政策等原因,在影视拍摄领域损失了约7亿加元的收入。“我们正处于一场全球性的争夺之中,而我们在这场争夺中是被动的一方。”兰·哈尼表示,“过去几年里,美国大部分州都对影视拍摄出台了税收优惠政策,这对我们造成了威胁。”他说:“这不仅仅是某个省份的问题,也不单单是影视业的问题,很多加拿大人将因此失业,很多人将因此失去他们的住房。”
面对这种情况,加拿大各省纷纷对电影业给予税收优惠,这种优惠政策,已经对加拿大本土政策的稳定性产生了冲击。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美国电影公司制片人表示:“尽管降低成本也是我们的重要目标之一,但最重要的还是能拍出精彩的镜头。”“电影投资方首先看中的是加拿大独一无二的自然环境和景致,其次才是税收优惠的幅度,我们希望这种税收政策能够保持稳定,我们可不想扛着设备从国内到国外,又从这个省到那个省。”
近年来,由于高科技的发展,盗版变得越来越容易,在此背景下,对盗版者处罚的力度大小,从某个角度上来说,说明了政策对电影业保护力度的大小。2005年,美国总统布什签署了一项家庭娱乐与版权法,这条法律规定盗版属于联邦重罪。美国50个州里,有38个州都有针对盗版行为详细的州立法规,规定对这些行为进行法律制裁,其中包括罚款和入狱服刑。被好莱坞称为“盗版王子”的36岁男子johnny ray gasca在经过了警方长达16年的追捕后,因盗版被判入狱7年。
而在加拿大,知识产权的偷盗行为却基本上被认为是一种“温和的犯罪”行为。《版权法》规定,侵犯他人版权行为时,最高可同时受到罚款100万加元和入狱5年的处罚,但总的来讲,司法部门在执法中还是认为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是轻罪,最多就是罚款了事,而且通常还只是按最低限额5000加元处罚。许多被抓住的盗版者,一般只受到被罚款或监视其住所的轻微处罚。在“宽松”的法律面前,很多美国的盗版匪徒纷纷来到盗版天堂加拿大重操旧业。
以最近刚刚被逮捕并且被起诉的犯罪分子为例。卑诗省警方搜查了位于某购物中心里的一家公司,查获成千部盗版DVD,并逮捕了公司老板,46岁的越南移民chiu lau。根据版权法,此人被处以罚款(这是三年内他第三次被罚)。但却只被处以5000加元罚金,并被判有条件监禁12个月,即每天晚上11点到次日早上7点不得离开家门。卑诗省警方指出,对于这些人来说,五六千加元的罚金是个玩笑而已,他们把这笔钱当做此种营生的成本。如果警察周五搜查了他们的窝点,周一早上他们就会继续开工。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加拿大电影业管理,最早是着重于政治利益,而后则更重视经济利益,因为经济利益的满足,能更好地满足政治利益。女性消费者的增加,女性消费能力的增强,使得一些女性拍摄的电影有了更好的市场潜力,在此背景下,加拿大女性电影也有了自己的发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