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新中国成立初期诡谲的国际局势,中国共产党从未放弃在以武力解放台湾的同时,以和平的方式解决台湾问题。从1955年直至1970年15年间,中国共产党就多次提出了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的倡议。
1955年4月,周恩来率中国政府代表团赴印尼参加万隆会议,毛泽东和中共中央指示周恩来,“可相机提出在美国撤出台湾海峡的武装力量的前提下和平解放台湾的可能性。”万隆会议期间,1955年4月23日中午,周恩来出席由印尼总理举行的,印度、缅甸、锡兰、巴基斯坦、菲律宾和泰国代表团团长参加的午宴。宴会后,周总理发表了69字声明:中国人民同美国人民是友好的。中国人民不要同美国打仗。中国政府愿意同美国政府坐下来谈判,讨论和缓远东紧张局势的问题,特别是和缓台湾地区的紧张局势问题。这一讲话举世震惊,使美国十分被动和孤立,这也是新中国第一次提出愿意就台湾问题的解决与美国进行对话。
1955年5月31日,周恩来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十五次会议上代表中共中央首次提出:“中国人民解放台湾有两种可能的方式,即战争的方式和和平的方式,中国人民愿意在可能的条件下,争取用和平的方式解放台湾。”
7月29日,中共中央发出了《关于加强和平解放台湾的指示》,以中央文件的形式,要求全党贯彻“和平解放台湾”的方针。在此过程中,中共中央还成立了“对台工作领导小组”,由李克农、罗瑞卿负责,罗青长、凌云和童小鹏开展具体工作。1956年10月,在中国共产党八大闭幕后,毛泽东在会见有关朋友时表示:“如果台湾与祖国大陆统一,一切可以照旧,台湾现在可以实行三民主义,可以同大陆通商,但是不要派特务破坏,我们也不派‘红色特务’去破坏他们,谈好了可以签个协定公布。台湾可以派人来大陆看看,公开不好来就秘密来。台湾只要与美国断绝关系,可派代表团回来参加人民代表大会和政协全国委员会。”
为了摸清中共对台政策的意图,1957年春,台湾当局派“立法委员”宋宜山来到北京进行“实地考察”。周恩来、李维汉、毛泽东先后会见了他。中国共产党领导人将中共对台方针政策向宋宜山作了新的归纳和概括,主要内容是:国共两党通过对等谈判,实现和平统一;统一后,台湾作为中国政府统辖下的自治区,实行高度自治;台湾地方政府归蒋介石先生领导,共产党不派人前去干预;国民党可以派人到北京参加对全国政务的领导;外国军事力量必须要撤离台湾和台湾海峡。
这是毛泽东和中国共产党关于“一国两制”方针的最早设想,它表明中国共产党的对台方针由“和平解放台湾”向“和平统一台湾”的转变。
1963年初,经毛泽东亲自审定,周恩来将中共中央关于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的方针概括为“一纲四目”。“一纲”是台湾与祖国统一。“四目”是台湾与祖国大陆统一后,除外交必须统一于中央外,所有军政大权人事安排悉委于蒋;所有军政及建设军费不足之数,悉由中央拨付;台湾的社会改革可以从缓,俟条件成熟后协商解决;双方互约不派人进行破坏对方团结之举。
可惜,由于大陆发生“文革”,两岸商谈遂告中止。“文化大革命”后,1978年,邓小平成为我党第二代领导核心。在继承第一代领导人对台政策的基础上,我国政府的台海政策呈现了新的变化。
1979年1月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表了《告台湾同胞书》,宣布了用和平方式统一祖国的大政方针。《告台湾同胞书》指出:“我们殷切期望台湾早日回归祖国,共同发展建国大业。我们的国家领导人已经表示决心,一定要考虑现实情况,完成祖国的统一大业,在解决统一问题时尊重台湾现状和台湾各界人士的意见,采取合情合理的政策和办法,不使台湾人民蒙受损失。”
同年1月30日,邓小平副总理访美时在美国参众两院发表演说。邓小平说:“我们不再用‘解放台湾’这个提法了。只要台湾回归祖国,我们将尊重那里的现实和现行制度。我们一方面尊重台湾的现实,另一方面一定要使台湾回到祖国的怀抱。”邓小平的这次演说是中国领导人第一次公开明确表示不再使用“解放台湾”的说法,标志着中共中央的对台政策已从解放台湾(包括和平的、武力的方式)的提法转向以和平方式解决台湾问题。
1981年9月30日,叶剑英向新华社记者发表谈话。叶剑英指出,1979年的《告台湾同胞书》,宣布了争取和平统一祖国的大政方针。在这次谈话中,叶剑英还进一步提出了和平统一台湾的九条具体方针政策。其主要内容包括:一、为了尽早结束中华民族陷于分裂的不幸局面,我们建议举行中国共产党和中国国民党两党对等谈判,实行第三次合作,共同完成祖国统一大业。双方可先派人接触,充分交换意见。二、建议双方共同为实现通邮、通商、通航、探亲、旅游以及开展学术、文化、体育交流提供方便,达成有关协议。三、国家实现统一后,台湾可作为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的自治权,并可保留军队。中央政府不干预台湾地方事务。四、台湾现行社会、经济制度不变,生活方式不变,同外国的经济、文化关系不变等等。
1982年1月11日,邓小平又就“叶九条”指出:“九条方针是以叶副主席的名义提出来的,实际是‘一个国家,两种制度’。两种制度是允许的,他们不要破坏大陆的制度,我们也不破坏他那个制度。不只是台湾问题,还有香港问题,大体也是这几条。”第一次将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的设想概括为“一国两制”。
1991年12月16日,大陆为促进两岸交流、维护两岸同胞的正当权益、改善和发展两岸关系,成立了民间机构海峡两岸关系协会(简称海协),与台湾当局成立的海峡交流基金会(简称海基会)开展平等对话。
海峡两岸事务性商谈伊始,海协会基于两岸交往中的具体问题是中国内部事务的客观现实,提出在商谈和协议中必须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只要表明坚持一个中国的基本态度,可以不讨论一个中国的政治含义;表述的方式可以充分协商。
1992年8月1日,台湾当局的“国家统一委员会”就两会商谈事务性协议时有关“一个中国”涵义问题作出“结论”,内称:“海峡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之原则,但双方所赋予之涵义有所不同”;“台湾固为中国之一部分,但大陆亦为中国之一部分”;台湾当局“已制订国统纲领,开展统一步伐”。这份“结论”表明了台湾当局承认台湾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和“海峡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原则”、追求统一的立场。
为进一步表明海协的态度,为两会达成具体表述创造条件,8月27日,海协负责人发表谈话,指出这份“结论”确认“海峡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之原则”,“明确这一点,对海峡两岸事务性商谈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表明,在事务性商谈中应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已成为海峡两岸的共识”;同时,针对这份“结论”中祖国大陆方面不同意的内容,海协负责人也明确表示:“我会不同意台湾有关方面对‘一个中国’涵义的理解。我们主张‘和平统一、一国两制’,反对‘两个中国’、‘一中一台’、‘两个对等政治实体’的立场是一贯的。”
1992年10月28日至30日,海协与海基会在香港就“两岸公证书使用”问题继续进行工作性商谈。对于如何在协议文本中表述坚持一个中国原则问题,双方各自提出5种文字方案,但未达成一致的意见。随后,海基会代表“建议在彼此可以接受的范围内,各自以口头方式说明立场”,并又提出3种口头表述方案,其中第八案的表述内容是:“在海峡两岸共同努力谋求国家统一的过程中,双方虽均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但对于一个中国的涵义,认知各有不同。”这一口头表述内容,由海基会代表逐字逐句念出,请海协代表现场记录下来。
海协研究了海基会的第八案,认为这个方案表明了台湾当局和海基会谋求统一、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态度,虽然提出对“一个中国”的涵义“认知各有不同”,但没有出现具体涉及“一个中国”政治涵义的文字,而海协历来主张“在事务性商谈中只要表明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态度,不讨论一个中国的政治涵义”。在得到海基会11月3日来函作出“已征得主管机关同意,以口头声明方式各自表达”的正式答复后,11月16日,海协致函海基会,表示同意以各自口头表述的方式表明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态度,并提出海协的口头表述要点为“海峡两岸都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努力谋求国家统一。但在海峡两岸事务性商谈中,不涉及一个中国的政治涵义。”海协还以附件的方式,将海基会的第八方案附在函中。12月3日,海基会回函对此不表异议。至此,双方达成了各自以口头方式表述“海峡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共识。这就是著名的“九二共识”。
“海峡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九二共识”确立后,从原则上排除了事务商谈中的主要障碍,使双方很快就“海峡两岸公证书使用”和“海峡两岸挂号函件遗失查询及补偿”问题达成协议,并为1993年的第一次“汪辜会谈”铺平了道路。
1995年1月30日,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在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举行的新春茶话会上发表了《为促进祖国统一大业的完成而继续奋斗》的重要讲话,深刻、系统、全面地阐述了十几年来中国共产党“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基本方针和一系列政策。这就是著名的“江八点”。主要内容有:
一、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是实现和平统一的基础和前提。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决不容许分割。任何制造“台湾独立”的言论和行动,都应坚决反对;主张“分裂分治”、“阶段性两个中国”等等,违背一个中国的原则,也应坚决反对。
二、对于台湾同外国发展民间性经济文化关系,我们不持异议。
三、进行海峡两岸和平统一谈判,是我们的一贯主张。在和平统一谈判的过程中,可以吸收两岸各党派、团体有代表性的人士参加。
四、努力实现和平统一,中国人不打中国人。我们不承诺放弃使用武力,绝不是针对台湾同胞,而是针对外国势力干涉中国统一和搞“台湾独立”的图谋的。
五、面向二十一世纪世界经济的发展,要大力发展两岸经济交流与合作,以利于两岸经济共同繁荣,造福整个中华民族。
六、中华各族儿女共同创造的五千年灿烂文化,始终是维系全体中国人的精神纽带,也是实现和平统一的一个重要基础。两岸同胞要共同继承和发扬中华文化的优秀传统。
七、两千一百万台湾同胞,不论是台湾省籍还是其他省籍,都是中国人,都是骨肉同胞、手足兄弟。要充分尊重台湾同胞的生活方式和当家做主的愿望,保护台湾同胞一切正当权益。
八、我们欢迎台湾当局人领导人以适当身份前来访问。我们也愿意接受台湾方面的邀请,前往台湾。中国人的事我们自己办,不需要借助任何国际场合。
党的十六大以后,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展现对台工作新思维,积极、务实调整对台政策,体现了祖国大陆积极推动两岸关系、坚定维护台海和平稳定的善意与诚意,有效地遏制了“法理台独”。2005年是大陆对台政策成效最为显著的一年,也是两岸关系发展史上具有转折意义的一年。
2005年3月4日,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看望参加全国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的民革、台盟、台联委员时,就新形势下发展两岸关系提出了四点意见,即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决不动摇、争取和平统一的努力决不放弃、贯彻寄希望于台湾人民的方针决不改变、反对“台独”分裂活动决不妥协。
2005年4到5月间,胡锦涛以中共中央总书记名义,先后邀请国民党主席连战、亲民党主席宋楚瑜访问大陆。2005年4月29日,胡锦涛与连战达成国共五项共同愿景:一、促进尽速恢复两岸谈判,共谋两岸人民福祉;二、促进终止敌对状态,达成和平协议;三、促进两岸经济全面交流,建立两岸经济合作机制;四、促进协商台湾民众关心的参与国际活动问题;五、建立党对党定期沟通。2005年5月12日,胡锦涛与宋楚瑜会谈公报发表。公报主要内容是:一、促进在“九二共识”基础上,尽速恢复两岸平等谈判。二、坚决反对“台独”,共谋台海和平与稳定。三、推动结束两岸敌对状态,促进建立两岸和平架构。四、加强两岸经贸交流,促进建立稳定的两岸经贸合作机制。五、促进协商台湾民众关心的参与国际活动的问题。六、推动建立“两岸民间菁英论坛”及台商服务机制。
连、宋的大陆行圆满成功,极大地缓和了两岸紧张气氛,增进了两岸同胞的相互了解。尤其是,“胡连会”、“胡宋会”达成的诸多重要共识,确认并强化了两岸三党坚持一个中国原则、认同“九二共识”、反对“台独”这一发展两岸关系的原则立场,为两岸关系、尤其是两岸经贸关系开辟了更为广阔的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