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1)区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政体、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国家权力机关,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我国政权体系中居核心地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最高立法权、最高决定权、最高任免权、最高监督权。
(3)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
(4)人民代表:
①人民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性质和法律地位)。
②如何理解“我国的国家权力来源于人民”?——我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来自人民,由人民选举产生。人民代表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行使国家权力。人民代表必须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对人民负责,接受人民监督。
③人民代表必须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切实履行自己的义务。
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一种间接民主,因此不能说我国人民直接行使国家权力。
(5)民主集中制是人大制度的组织和活动原则。
(6)为什么必须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直接体现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建立其他国家管理制度的基础。
②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适合我国国情的人民当家做主的最好形式,它有利于保证国家权力集中体现人民的意志,有利于保证中央和地方国家权力的统一,有利于保证我国各民族的平等和团结。
(7)如何进一步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①进一步完善人民代表的选举。
②进一步加强人大的立法和监督职能。
③进一步密切人大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15.国家结构形式
国家结构形式包括联邦制和单一制,二者的区别主要是前者的中央权力是地方让渡的,而后者地方的权力是中央赋予的。我国是单一制国家。
16.“一国两制”
(1)完成祖国统一大业,是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所在,是全体中国人民的共同愿望,也是维护国家领土主权和民族尊严的重大原则问题。
(2)“一国两制”是实现祖国和平统一的基本方针。
(3)含义和主要内容:
①“一国两制”的前提和基础是“一国”,即一个中国,在国际上代表中国的只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其中央人民政府。
②两制并存,国家的主体是社会主义制度。
③“一国两制”下设立的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的自治权。特别行政区是中央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的地方行政区域,但享有高度的自治(非“完全自治”),包括行政管理权、立法权(地方性的)、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一定的外事权,以及中央依法授予的其他自治权力。(※没有外交权和国防权)(如行政长官进京述职,特别行政区主要官员由中央政府任命,对“基本法”的解释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等都体现了特别行政区是中央领导下的地方行政区域)
(4)意义:有利于实现祖国的统一,有利于促进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利于台港澳地区的稳定和繁荣。
17.台湾问题
(1)其性质是国家实现统一的内政,不是恢复主权的问题,不是国家与国家的关系问题。
(2)坚持一个中国原则,是发展两岸关系和实现和平统一的基础。其核心是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分割。
(3)“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是两岸统一的最佳方式。
①用和平方式,可以避免战争带来的社会动荡,不损国力,不伤民心,是人民的共同心愿。
②两岸统一后,台湾可以保留原有的社会制度不变,高度自治。台湾同胞的生活方式不变,他们的切身利益将得到充分保证,永享太平。台湾经济将真正以祖国大陆为腹地,获得广阔的发展空间。
③台湾同胞可以同祖国大陆同胞一道,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共享伟大祖国在国际上的尊严和荣誉。
(4)我们反对以公投和“修宪”方式决定台湾的命运——主权在民,是在全体人民,中国的主权属于全体中国人民,台湾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分,因此,台湾的命运应该由包括台湾人民在内的全体中国人来决定。
(5)我们决不承诺放弃使用武力
①台湾问题是中国的内政,中国政府有权采取一切手段维护国家的主权和领土完整。
②我们只有不承诺放弃使用武力,才能真正威慑“台独”势力和国际反华势力,防止台湾从祖国分离出去和外国势力的干涉。
③不承诺放弃使用武力,也是向国际社会表明我们在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上的坚定决心,促进用和平的方式实现祖国的统一。
④不承诺放弃使用武力不是针对台湾人民的。
(6)台湾没有资格加入联合国——联合国是由主权国家参加的国际组织,台湾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地方行政区域。
18.国家机构与国家职能的关系
国家职能决定国家机构的设置。
19.我国的国家机构
(1)国家主席是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不单独决定国家重大事务,对外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
(2)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3)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国家审判机关。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
(4)最高人民检察院是最高国家检察机关。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
20.我国国家机构的组织和活动原则
(1)民主集中制原则
①含义: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
②主要体现在:在国家权力机关和人民群众的关系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的代表组成;在国家权力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上,其他国家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在中央和地方关系上,遵循在中央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2)对人民负责原则
①是由我国国家性质决定的,是我国一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准则和工作宗旨。
②这一原则要求:密切联系群众;克己奉公,廉洁自律,接受人民监督;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
(3)依法治国原则
①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要求,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只有走依法治国的道路,才能保障社会稳定、经济繁荣和国家的长治久安。
②含义:依法治国的主体是广大人民群众;其本质是崇尚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其根本目的在于保证人民当家做主。
③实行依法治国的要求:立法机关要严格按照立法程序制定法律,保证有法可依;行政机关要严格依法行政;司法机关要公正司法,严格执法;进一步完善法律监督体系,加强执法监督和普法教育工作,把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结合起来。
21.我国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管理国家事务的基础,是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政治自由。政治自由是民主政治的基础,但世界上没有脱离法律的绝对自由,法律是自由的体现和保障,自由和法律是统一的。因此,公民必须在法律的范围内行使政治自由。
(3)监督权。包括批评和建议、申诉、控告和检举权。公民依法行使监督权,有利于克服官僚主义和不正之风,改进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有利于维护国家利益和公民的合法利益。
22.公民的基本义务
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是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的重要保证,是公民爱国主义的具体表现,是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当前国家安全已经扩展到领土、主权以外的信息安全、技术安全、环境安全、生物基因安全、居民正常生活秩序、生命安全等社会生活诸多领域。
23.如何正确对待公民的权利和义务
(1)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原则:
①这不是指立法平等,而是法律实施的平等,即司法平等和守法平等。
②具体表现:任何公民都平等地享受权利和平等地履行义务;任何公民的合法权利都受到法律的保护,任何公民的违法犯罪行为都受到法律的制裁。
(2)坚持公民权利和义务统一的原则:
①权利和义务的辩证关系:权利和义务是不可分离的。权利和义务在法律关系上是对应存在的,公民既是权利的主体,又是义务的主体;权利和义务是相辅相成的。
②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3)坚持个人利益和国家利益相结合的原则。我们必须在社会主义法制轨道上行使公民的权利;我们要积极履行公民义务以维护国家利益。
(二)我国的政党和政党制度
1.政党的根本属性阶级性是政党的根本属性。政党和国家政权的紧密联系是政党区别于一般政治组织和社会团体的根本标志。当代世界各国通常是由政党来领导国家政权的。
2.中国共产党的性质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中国共产党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的最高理想是实现共产主义;中国共产党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思想为行动指南,党的指导思想是保持党的先进性的决定因素。
3.党对国家的领导方式
(1)着重领会三种领导方式的基本含义:政治领导,即方向的领导,制定路线、方针和政策,确立奋斗目标。思想领导,用科学思想武装人民。组织领导,发挥党员和各级党组织的作用,进行干部建设。
(2)三者是统一的,政治领导是根本,思想领导是灵魂,组织领导是保证。
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1)邓小平理论
①主题: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
②核心内容:党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党和国家的生命线,实现科学发展的政治保证→合乎国情,集中体现我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符合社会主义建设规律。
③精髓:解放思想,实事求是。
④地位和意义: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毛泽东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发展的新阶段,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
(2)“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①内容: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始终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②主题: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
③根本要求和精神实质:关键在于坚持与时俱进;核心在于坚持党的先进性;本质在于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④意义: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继承和发展,是中国共产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
(3)科学发展观
①内容: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
②主题: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发展。
③意义:是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
5.我国政党制度的基本内容
(1)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其基本内容包括四个方面:
①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是亲密友党。
②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合作的首要前提和根本保证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③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合作的基本方针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
④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以宪法和法律为根本活动准则。
(2)人民政协是多党合作的重要机构。
①性质: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组织,是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一种重要形式。
职能: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
②反映社情民意,献计献策,为促进重大问题的正确决策和重要工作的开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3)多党合作制度适合我国国情。
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具有显著的优越性:有利于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经济和文化建设;有利于推动祖国和平统一大业的实现;有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②我国不能实行西方的多党制: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决定了不能实行西方多党制。我国的国家性质决定不能实行西方多党制。主张在我国实行多党制,实质上是要取消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执政地位,这样,人民政权就要丧失,社会主义制度就要被颠覆,必将造成社会倒退,全国各族人民绝不允许出现这种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