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重在提供社会教育服务
当前,我国正处于体制改革的攻坚期,新观念的传播是关系社会发展的重要问题。可以说,改革的历程就是学习、借鉴、古为今用、洋为中用,从而取长补短的历程。这一切都离不开教育。然而,我们的学校教育大体上还是应试性质的,生产出的一群群作为初级产品的“单面人”,难以履行现代社会所要求的公民职责。一个人所共知的社会现实是:千百万公民的文化水平低下正在阻碍中国的现代化进程,而且,民众正在(被有意无意地)“返盲”。于是,“电视教育”这种本来是辅助性的社会教育手段,就显得十分重要了。
“寓教于乐”的电视堪称最全面、最生动、最深刻的教科书。教育最大的效能就是让人了解世界,也更深刻地了解自身,从而,加速人的社会化。在传媒发达的国家,社会信息量足以使人全面地体验生活,促进人对生存目标及其实现手段、技能的认识,完成融入社会的旅程。广义的“教育”几乎涵盖了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所有电视都是教育的电视,唯一的差别是它在教什么”。泛言之,电视播放的所有节目,包括新闻、服务、娱乐甚至广告节目,都具有社会教育的功能。
我们试以政治教育为例,来透析电视媒介的教育职能。
政治不仅指的是某种统治与被统治的关系,某种指令体系和施政系统的运转(当然也包含这些基本因素),而且还是(广义的)管理系统与社会成员之间的一种互动关系,一种社会群体的结构方式,一种人人参与其中的维持社会运转的组织系统。现代社会已经高度政治化了,政治无疑是社会生活中特别重要的部分。然而,普通民众仍然对政治运作所知甚少,往往敬而远之。在中国的社会民主化进程中,民众迫切需要政治启蒙,需要“知政”,然后参政、议政:
知政最便捷、最经济的渠道大概莫过于“看电视”。这时候,电视媒介的政治教育功能表现为:创造全新的政治信息环境,帮助人们去认识、理解政治事件和政治问题,丰富见闻、积累经验,获得政治活动的技能;另一方面,培养参政议政的热情,全面提升公民的政治社会化程度。
通过电视,人们自然而然地了解了政治的过程、体系、仪式、规范等等,并且,形成和丰富自己的政治认识和政治观念,为下一步的政治行为作准备。在这个意义上,不妨说:电视应该成为中国市民社会的催化剂。
三、建构多元化的电视文化
新世纪的中国电视文化,不应该是平均化、单一化、模式化的“大众”的文化,而是一种多元的丰富的现代文化。这是一种真正意义上的大众文化,它不仅是那些数量上占优势的大众的文化,而且也是那些在数量上并不占多数的大众中的若干小众的文化另有论者指出:电视媒体应该为各类观众提供更多的文化选择,而一窝蜂地追逐商业和泛娱乐,其实是剥夺了对精英文化有需求的那部分观众的正当需求。;它不仅要满足受众宣泄、松弛、好奇的娱乐性需要,也要满足人们认识世界、参与社会、变革现实的创造性需要;它不仅要适应受众已经形成的主流电视观看经验和文化接受习惯,而且也要提供新鲜、生动的和前卫、边缘的文化经验,以促进人们的文化接受水平和能力的不断提高。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民众素质的提高,电视文化的多元性不仅是一种公益需求,同时可能成为一种产业需求——这一点,在国内外的文化产业运作中已经有许多经验,这些经验正为我们提供了对电视文化多元前途的信心。
建构多元的电视文化,要求我们自觉匡正那种长期影响我们的非此即彼、二元对立的单向哲学思维模式,而代之以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在以人为本前提下的全面、辩证、发展的哲学思维:
既要防止把影视艺术简单地从属于临时的、具体的、直接的政治任务,以政治方式取代审美方式把握世界,又要防止把影视艺术简单地从属于经济,以利润方式取代审美方式把握世界;
既注重影视艺术与市场联姻后带来的文化增殖、财力增加和文化成为综合国力重要组成部分的正面效应,又注重防止片面的利润诱惑和拜金主义、技术至上主义等带来的对影视艺术的不良影响;
既注重市场选择功能和自娱、互动形式对提升观众参与程度的积极作用,又注重防止其中可能产生的误导与遮蔽——传达民意偏差,迎合低级趣味;
既注重文化产业价值观以各种创新要求和相应的名利回报给影视艺术创新带来的新的动力源的积极作用,又注重防止市场导致娱乐至上、作秀时尚和影视艺术的泡沫化、浮躁化、浅薄化,以至降低国民素质和审美情趣……
所有这些,都源于哲学思维上的自觉与创新。我们必须自觉地从这个根本上下工夫,去推动中国影视艺术为繁荣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和谐文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小而言之,如果电视文化只以“娱乐”示人、满足于娱乐世人,这个电视化的社会恐怕将会“毁于我们所热爱的东西”。按照尼尔·波兹曼的说法:
有两种方法可以让文化枯萎,一种是奥威尔式的——文化成为一个监狱,另一种是赫胥黎式的——文化成为一场滑稽戏,人们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笑、为什么不再思考。
奥威尔预言的世界比赫胥黎的容易辨认,生活经历足以让我们认识监狱,并且知道要在大铁门即将关上的时候拼命反抗。但是,谁会拿起武器奋力反对“娱乐”呢?
反过来看,如果一切公众话语都日渐以娱乐的方式出现波兹曼同时指出:在这种情况下,新闻、社教、文艺、服务类节目都心甘情愿地沦落为娱乐电视的附庸。如果文化生活被重新定义为娱乐的周而复始,那么,这个族群、这个社会就已经危在旦夕,文化灭亡的命运在劫难逃。
当然了,从根本上看,要建构起多元共存、健康发展的电视文化,有赖于整体社会文化的丰富和提高。
四、公共电视制度势在必行
当前主要有三种电视所有制:政府(国营)电视、商业电视、公共电视,三种制度各有利弊,没有哪一种堪称完美。国内的电视媒体被戏称为“官办、商营、公共面目”,本质上属于政府电视。
政府电视的弊端已经有目共睹,本书不拟赘述,笔者想要强调的是:假如长期只有一种电视所有制,无论是政府电视还是其他,必将弊病丛生。
政府电视、商业电视、公共电视不妨类比为计划经济、市场经济和非经济因素,在成熟的经济体系里面,“一个都不能少”。单一的经济形态是不完善的,单一的电视所有制同样不完善;我们需要三种(或者更加多元的)经济形态共生共荣,同样需要三种(或者更加多元的)电视体制共生共荣。多元化不一定健康、繁荣,但是,健康、繁荣必须多元化。
在当今中国,社会效益应该包含两方面的意义:一是宣传、捍卫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令法规,确保意识形态的安全;二是服务公众利益、守望社会、传承文明、娱乐身心、提供方便等等。但是,在许多媒体员工心目中,“社会效益”往往只有第一层含义。——因为我们往往只强调传媒业是“党和政府的耳目喉舌”(这当然是正确的),而很少强调“同时也是公众的耳目喉舌”。久而久之,宣传教育的功能在强化,服务公众的意识在淡化。
在大力发展民主和法治的中国,构建公共电视具有重大的社会意义。一个进步而文明的国家,应当努力营造公私分明、自由和责任界限清晰的社会;一个现代法治国家,也必须有一个良好的媒介环境,使传媒与国家、社会和公共领域良性互动。传媒应当明确和维护自己的社会角色,成为公众的信息平台和公共论坛。“公共电视势在必行”,它的理念就是:在信息爆炸时代追求公共利益的最大化。
近些年,国内的大众传媒(包括电视)在“不经意”间已经开拓出初具规模的公共领域。其一,围绕社会热点问题,开始较为集中地设置议题。其二,提供越来越多的参与渠道,搭建起各种声音表达的平台,而且,参与者的身份和叙述风格日益多样化。其三,公共领域产生的公共舆论的作用越来越大,在相当程度上打破了所谓的新闻禁区。业界内外形成的合力甚至能够直接改变社会生活的某一层面,例如孙志刚事件,例如西安宝马彩票事件。
然而,我国媒介的公共领域仍然处于初创阶段,不仅规模小,影响力也有待提高。更为严重的是,体制问题往往导致电视媒体“人格分裂”,徒劳无功地自问“我是谁”,不明白自己“姓政府”还是“姓商业”还是“姓公共”“事不关己”之时,高举“卫护公共利益”的旗帜招摇过市;否则投鼠忌器,甚至狼狈为奸,与之“共谋”。例如,对于灰色的医疗广告,众多电视台一边泛泛地口诛笔伐,或者冷嘲热讽发生在其他媒体上的“故事”,一边照单全收、照播不误。如果我们有效区分政府电视、商业电视和公共电视,让政府的更政府、商业的更商业、公共的更公共,至少能够防止电视的社会美誉度继续下滑。
创办公共电视,不是要取代政府电视、商业电视,而是为了纠偏、补缺,实现电视所有制的多元化,从而,充分维护民众的认知权利和表达自由,开发电视作为大众文化工具的巨大潜能。反过来看,在当前的世界范围内,为什么公共电视的发展并不如人意?主要因为它企图超脱于市场(经济)和权力(政治)之外,直接寻求与公众的结合。显然,现实基础相对欠缺,又不契合大的制度环境。于是,运作不灵、生命力不够旺盛。
毋庸讳言,办理公共电视从一开始就是一件迎难而上、“戴着镣铐跳舞”的事情,主要是因为它负载量大、兼顾面广。相对于政府电视或者商业电视,它必然会遭遇更多、更复杂的体制上、机制上的难题。
当前,国内关于公共电视体制的讨论逐渐走向前台,概念性思辨和框架性方案精彩纷呈。中共十七大报告中写明,要“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扶持公益性文化事业,基本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在内地试行公共电视服务的时机,基本上成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