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媒介素养亟待提升
使用媒介的能力是需要后天习得的。一定程度上,观众媒介素养的浅薄和中国电视娱乐异化互为因果。
目前,澳大利亚、加拿大、英国、美国、法国、德国、挪威、瑞典、日本等国已将媒介素养教育纳入全国或国内部分地区中、小学的正规教育课程。参照欧美国家的实践经验,我们的媒介素养教育主要应该包含三个方面的内容:其一,正确认识媒介的性质和功能,学会有效地利用大众传媒及其信息为个人成长服务。帮助受众了解电视媒介的特质、节目的价值立场、电视制作技术,了解电视节目评估等。其二,建立对媒介信息的批判意识。要求受众能够分清正确和错误的、有用和无用的媒介行为和信息,增强独立判断的能力——比如说,对说服性信息(如广告)的理解。其三,提高对不良信息的免疫力。自觉抵制一切文化及意识形态的消极影响,对电视霸权、媒介帝国主义、文化与电视、影响媒介传播的政治经济因素等等,都要有所了解。
然而,相对于电视发达国家来说,我国观众使用媒介的能力和水平不容乐观——观看行为缺乏引导、观看趣味缺乏培育。相关的研究和教学活动相当滞后,除了几篇论文、著述、网站和少数几个高校进行相关的教学外,完整的媒介素养教学、科研体系还没有形成,媒介素养教育依然没有被纳入政府行为。
有研究者得出以下结论和启示:第一,当前公众的媒介知识整体上不容乐观,仅处于及格水平,尤其缺乏的是有关媒介运作特别是经济来源方面的背景知识。第二,不同社会群体间的媒介“知识沟”明显存在。女性、中老年人、低教育和低收入群体在媒介知识上处于明显劣势。第三,接触和使用媒介有助于提升媒介素养,以新闻性内容最为显著。
以《超级女声》为例,普通观众知道它的生产流程吗?知道它的制作经费完全是由赞助商承担的吗?……
第四节媒体自身的原因
中国电视的娱乐化转型是合力作用的结果,媒体既是其他社会力量的承受者,也是其中的行为主体和决定性因素。因此,如果电视娱乐化出现偏差,媒体必然难辞其咎,至少是它在推波助澜。
媒体有它的苦衷。当前国内的电视台不是企业,不是单纯的追求经济效益的工具,也不是“中性”的平台,而是“党和政府(和人民)的喉舌”。就是说,它的根本任务是宣传党和政府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党和政府进行领导和实施管理的工具之一。可是,媒体实际存在的经济压力和它必须承担的角色之间,存在着日趋严重的矛盾。泛言之,电视文化“被政治意识形态扭曲”并非一时一地,“片面追求经济效益”的电视台早就不是一家两家。这些苦衷不完全是托词,“形势比人强”,电视文化娱乐化的症结当然在于整体的制度安排。但是,媒体自身也存在着各种问题。
一、自律意识下降
媒体自律意识的下降,被认为是造成电视娱乐文化异化的重要原因。“电视文化”在近年来的总体走向,正在显露出以娱乐为号召的商品文化的享乐主义特征。这个特征具体表现为:关注眼前的和个人的境遇与感受,追求欲望满足的快乐,喜爱离奇与感官刺激,注重宣泄与自我表达。如果电视人没有一定的道德素质、忽略道德自律,就容易在节目的制作中,漠视电视作为传播媒体对社会大众、节目参与者应该承担的道德义务,便会从“娱乐一切,一切为了娱乐”的信条出发,复制出大量的“娱乐化泡沫”。
电视文化在价值观导向上对受众影响巨大,因此,电视人的自律意识与价值观念是关系世风人心的大事。在时下娱乐节目竞争激烈的情况下,一些媒体(及其员工)只顾追求节目的卖点和轰动效应,不顾新闻工作者的社会责任,肆意炒作一些意义不大的新闻甚至于捏造事实,暂时可能会提升节目的关注度。然而,终究是饮鸩止渴。
一般来说,媒体的道德意识自觉与否,不仅体现在媒体基本道德规范的自律约束上,而且体现在处理与协调各种现实伦理关系问题的责任担当之中。比如,构建社会和谐理念、形成和谐精神纽带与满足多层次、多样化文化诉求的关系,培养与守护道德文化环境与推进健康娱乐文化消费市场发展的关系,创新繁荣电视文化样态与避免跟风克隆、放大不雅刺激的关系,坚守文化品位格调、社会良知,反对迎合低俗煽情、泛娱乐化恶搞与追求收视效果的关系,等等。——协调与处理好上述关系,不仅考验节目团队的价值判断能力,也考验着电视媒体的道德伦理水平。
二、新闻和社教节目萎缩
随着市场经济和政治民主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民众对传媒的角色期待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需要传媒承担起社会环境守望者和公共话语平台提供者的双重角色功能。然而,国内的电视传媒习惯于“喉舌论”的单一价值标准,一些媒体主管把对上级甚至是某些具体领导负责看作“喉舌论”的本质所在,在对社会有重大影响的事件,特别是所谓的“负面事件”面前要么畏首畏尾、要么缄默失语。其实,在社会转型期,传媒如果能够为不同的意见人群提供话语表达平台,可以起到其他方式难以替代的宣泄情绪和意见交流的作用,促进理解和沟通。在更高的层次上说,公共话语的充分表达,也为舆论监督、社会决策提供了很好的民意基础,可以更好地为构建和谐社会作贡献。在公共话语表达平台的建设方面,电视媒体基本上乏善可陈,偶有意见表达也多是所谓的精英话语、远离普通受众。
以电视新闻节目为例。
2000年5月,一份“关于北京居民收视情况和收视意愿”的调查表明,由于对新闻供给质量的不满,导致收视选择发生改变:前几年一直位居第一、第二位的电视新闻类节目已经让位于娱乐类节目,退居收视选择的第三位。十年之后的今天呢?可想而知。
对于新闻信息的需求不能得到及时的和高质量的满足,使人们对于新闻传播的供给大为失望,进而导致受众兴趣焦点转向了娱乐类节目。以时效性、新鲜性、显著性等等特性为标准,衡量现今各电视台的新闻信息,大概会发现时效性差、新鲜度低、显著性不足等质量问题。这种现象的产生固然有一些客观原因,但是反躬自省,电视媒体也脱不了干系。
三、员工的素质不高、境遇堪忧
一方面,必须全面提高电视工作者的文化素养,同时,深入研究电视文化的生产和传播规律。传媒在市场经济转变的过程中,由过去“耳目喉舌”的单一性功能向多功能转变,而急增的大量从业者是在“新闻教育与新闻实践严重脱节”的基础上进入角色的,专业水平低下。克隆成风、胡编乱造、庸俗无聊等现象的存在,直接说明了相关人员的艺术修养和美学知识的匮乏。例如娱乐节目缺乏吸引力,一个关键因素是编导缺乏想象力,缺乏对大众心态的切身了解,把娱乐简单地理解为搞笑,理解为一大群不明所以的人毫无原由的嘻嘻哈哈。娱乐节目的健康发展需要基于深刻认识的基础上,而不是单纯的重复一些“快乐”的概念。
另一方面,必须建立起符合广播电视运作规律的用人、用工制度,从业人员的保障体系、福利、待遇必须有一个立足于电视可持续发展的一体化规划,电视台“店大欺客”的心态和做法,只能是两败俱伤。
布尔迪厄一针见血地指出了一个看似反常的现象:在电视媒体等权力单位内部,记者个人是非常脆弱的。他们不断处于变动、危险之中,生活堪称艰辛(酗酒度日的记者并不鲜见),而且下级主管通常是粗鲁的、可怕的,他们强暴的不仅仅是记者的尊严和声誉,还有其自主意识;“记者在忍受这许许多多的同时,可能变得很危险,处在这个痛苦的环境中,只好将痛苦移情外化,并在暴力和轻蔑的形式下终结其痛苦”。近年来,业界流行着一个新奇的称谓“新闻民工”,究其内涵,令人扼腕叹息。笔者的从业经历和见闻,可为布氏述评的旁证,央视的不少栏目组便是如此。
十多年前,我们就提出过衡量中国电视改革发展成败得失的“三个有利于”:是否有利于电视事业的发展壮大,有利于提高节目质量,有利于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则知荣辱”,“又想让马儿跑,又不给马儿吃草”的心态和做法肯定是行不通的。那么,十几年过去了,我们是否做到了“让广电系统的从业者共享产业化的成果”呢?恐怕没有几个台长有足够的底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