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选题
“题材选得好,节目成功一半”,选题的重要性不言而喻。那么,“好”的标准是什么呢?泛言之,法制节目的题材都不差,因为案例中必然包含有始有终的故事,而且矛盾冲突激烈(否则也不会对簿公堂了),富有戏剧性,这都是吸引眼球的优质元素。编导的表达空间也比较大,可以煽情、可以论理、可以说法,尤其在那些重大刑事案件中,暴力、金钱、色情……应有尽有,人性之丑恶展露无遗、触目惊心,正是掳获收视率的杀手锏。这样一些“黄金选题资源”同样热切召唤着该栏目的编导们。不过,他们好像视而不见,好像不为所动。
事实上,节目开播以来,《经济与法》的选题集中于民商类(经济纠纷)案件,“选取能够折射出时代感、命运感的老百姓的故事”,“为普通人的社会生活服务”我们不妨随机查看具体节目的名称来“顾名思义”。比如历年的“7月1日”的节目:2003年,《116元的帕萨特》,合同纠纷;2004年,《小股东的尴尬》,股权纠纷;2005年,《中了五十万之后》,彩票纠纷;2006年,《魂断六公里》,人身损害赔偿;2007年,《父亲的遗嘱》,遗产纠纷。另外,积极关注宏观层面,传播“先进的规则文化”。仅2006年,就成功策划了一系列重大选题,例如:“和为贵”、“3.15行动”、“执行正在进行”、“反商业贿赂”、“直击黑中介”2007-2008年,为了矫正“讲故事”的“软弱性”,节目选题上开始强调“硬度”。首先,加强对大案要案的报道,特别是涉及重大公安案件、职务犯罪、贪污腐败、商业贿赂、渎职、重大事故等选题。其次,曝光违法违规、破坏经济秩序的活动和行为。增加调查类节目的比重,增强“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功能。例如涉及生命健康的制假事件、不为人知的“地下势力”、“潜规则”等等,而且力求做到原发性报道。最后,重视推动立法进程的典型案件,以国家立法进程和经济发展为大背景,循迹索案,例如在电子商务等立法欠缺的领域。“和为贵”、“家和万事兴”系列的推出,更可以清楚地显现出节目“和谐现实社会”的用意。
2.采访
像《经济与法》这样慎重对待预采访工作的,在央视也不多见。开始采访前,记者不仅要编写详细的采访提纲,还要借助集体智慧,运用“内部创作故事会”——集体编剧的形式,寻找最佳的讲述方案。
对于栏目的社会影响力,记者们大概都有“自知之明”。不过,滥用采访权、参与道德审判甚至干预司法一类的违规举动,几年来,似乎和他们绝缘。这又是一个奇迹了。不仅如此,对待采访对象——当事人,因为“站着说话不腰疼”而居高临下地施加道德暴力的现象也不多见。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经济与法》记者的敬业程度让人叹为观止。例如,2006年3月7日首播的节目叫《“和为贵”之七·同一个屋檐下》,从播出的内容上看,为了它,记者从2006年春节前夕拍到除夕日、直至大年夜,又从正月初八拍到十五、直至元宵夜,接下来,还跟拍了调解的后续过程。也许,这是记者在“作秀”、沽名钓誉,或者为了得奖,是现实利益驱动……善意一点猜测,大概还有虚荣心、成就感甚至使命感包含其中。——如此“务虚”,已经接近“务实”的层次了。
3.编辑
如果说“媒介完全客观、中立”,实际上忽略了人的主观能动性,而从业者的主体性突出显现在编辑环节。概言之,《经济与法》编导的倾向性是明晰的:积极、入世、富于建设性,坚持法治、弘扬道德——正好吻合了主流社会的意识形态。
推动法制进程、支持司法探索:法律的修订通常滞后于社会现实,司法规则总是被司法实践刷新。《“和为贵”之六·无声的情感》(2006年3月6日首播),采用了当地法院院长的这样一段采访:“(虽然)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行政案件不能调解……(但是,司法实践)应该以解决矛盾为目的。法律上如果有障碍,我们可以(借助)案外的协调和调解。(这样)既维护了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也把其他民事纠纷解决了。我们可以做一些尝试。”
褒扬良风美俗、肯定“调解文化”:我国存在“无诉文化”的传统,崇尚化解矛盾(而非明断是非),由法院出面开展调解工作,有点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意思。《论语·为政》有云:“道(导)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
坚持人文立场、批斥官僚主义:节目《母亲的呐喊》(2007年3月17日首播)中,有这么一段主持人结束语:“面对一个个生命消失的时候,一位母亲可以为了孩子们的安全四处奔走呼吁,那么,作为管理部门,是不是也可以有一些更积极的作为呢?”
此外,《经济与法》的整体形象比较平实,宣传、包装也不花里胡哨、哗众取宠。更加难能可贵的是,始终没有走进“故事秀”的死胡同。
三、“绿色”、“收视率”,相辅相成
把“绿色”比作镣铐,其实过于消极,不妨尝试着转换观念、改变看法。比如说,把它当成压舱石——“多余”的负重是航船稳定的保障;比如说,把它看做风筝线——“额外”的牵扯帮助它展翅高飞。
在“绿色”的前提下追求收视率,当然束缚手脚,事实上,为了追求“绿色”多少会影响节目的收视率表现(和社会影响力)。但是,一个负责任的媒体必须诉求“绿色”的收视率。
反过来说,“绿色”必须要能够吸引眼球,否则,社会效益无从谈起。试想: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基本的收视率都没有保证,“绿色”何在?
绿色收视率之路就是可持续发展之路,就是在“绿色”和“收视率”之间、导向性与趣味性之间寻求一种平衡,或者说兼顾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人文主义与专业主义、理想与现实。——有“舍”才有“得”,“坚持”然后“超越”。在“超越”方面,《经济与法》至今还不够潇洒;但是,它的“坚持”值得褒扬、值得借鉴。
第三节《走近科学》:科学只剩下一个名义?
1998年初,中央电视台开始筹办大型板块节目《走近科学》,6月1日正式开播,一周3期,每期30分钟。《走近科学》栏目的宗旨是:弘扬科学精神,宣传科学思想,提倡科学方法,传播科学知识。开播之初,它分为几个板块:《科学生活》,介绍人们身边的科学知识,科学就在生活中;《科学关注》,关注科学界已经发生、正在发生及将要发生的科学事件;《科学人物》,介绍科学家发明和发现的故事;《科学信息》,介绍最新的科技成就和新闻。
这样一个科普栏目,创办时设立的定位是“贴近时代、贴近生活、贴近大众”,缩短和普通观众的距离,和他们一起走近科学、认识科学、用科学知识指导生活。栏目之所以取名为《走近科学》,就是想办成一个深入浅出的科普节目,而不是学术专栏,第一步要求“有趣、有用、有情”,然后“专家认可,百姓爱看”。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走近科学》得到社会的广泛好评,并获得全国科技节目一等奖。
这样一个科普栏目,让我们充满期待。
一、瑕瑜互见的娱乐转型
长期以来,国内的电视科教节目往往处于收视率的末端,没有形成一个稳固的观众群体。近些年,随着美国的“发现”(Discovery)、“国家地理频道”(National Geographic Channel)等海外节目的引入,以及央视十套《探索发现》、《走近科学》等一批优秀栏目的播出,科教节目逐渐成为一个收视亮点。不难发现,这些节目叫座的主要技巧是:走科普路线,采取娱乐化策略。
1.科普娱乐化的定义和表现
一般来说,电视科普节目的娱乐化是指:引入电视娱乐节目的传播观念,借鉴电视娱乐节目的结构形态,以更加轻松愉快、喜闻乐见的方式传播科普的内容。娱乐化的科普节目常常借鉴故事片等叙事艺术的手法和技巧,用讲故事的方式,综合利用各种电视手段,生动活泼地向观众传播科学知识,扭转了“科普不普”的状态。
科教电视节目的娱乐化主要表现为:选材的娱乐化、叙述的故事化和制作的趣味化。选材的娱乐化,指的是把受众需求作为选题的根据,重视调研受众的年龄层次、区域环境、文化背景、收视情趣和生活状况,在此基础上确定节目内容。Discovery、National Geographic Channel推出的科教片,追求的是知识性与趣味性并重、教育与娱乐并重,央视《探索发现》、《走近科学》栏目也强调电视的消遣、娱乐功能,反对将科学知识硬邦邦地、学究味十足地展示。叙述的故事化,指的是叙事经常采取悬念、铺垫、揭秘等方法,力求对已知领域的重新发现和对未知领域的追问。制作的趣味化,就是在“讲故事”的时候采用多种手段提高视觉效果,如资料展示、人物访谈、真实再现、视频特技等。例如,《走近科学》采用先进的虚拟演播室成像技术——使用虚拟演播室的电脑绘画加上主持人,大胆地进行节目包装,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作为视听兼备的娱乐性媒介,电视本该是优质的科普平台。1997年9月,National Geographic Channel在欧洲成立,随后在亚洲、拉丁美洲和美国播出,不到10年时间,已经在145个国家用超过25种语言播出了大量科教纪录片节目。该频道以“探究世界、分享知识和保护环境”为最高目标,始终致力于“科学严谨的理念与精美生动的影像的完美结合”,融科学性、教育性、娱乐性、艺术性于一体,为爱好科学、追求时尚的人们提供一个良好的与自然、人文接触的平台。在中国,它与内地电视台合作的《神奇的地球》、《狂野周末》两大品牌,都以深邃的人文内涵、精美的制作水平感染着数以万计的观众。国家地理频道推崇“用娱乐的方式教育受众”,频道的常务副总裁史博恩坦言:“国家地理频道的标准就是尽可能高地博取收视率,因此故事性是第一位的”,“纪录片必须用娱乐化方式制作才可能抢到一些市场,因此我们要把纪录片做成像电影、电视剧一样吸引人”。然而,因为“过度娱乐化”追逐收视率,国家地理频道也面临着学术界对其“滥用好莱坞故事化工业制作模式”的指责。
国家地理频道是否“过度娱乐化”另当别论,不过,这一事例提醒我们:科教节目虽然可以适当加入娱乐元素,通过艺术性编排与加工,让节目更具有故事性、观赏性;但是,它不能以娱乐为目的,因为“娱乐性科普”的核心还是科普,娱乐过度或者娱乐不当都会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因此“把握好娱乐的尺度、控制好娱乐的走向”是发展电视科普的重要前提。
2.科普娱乐化的正面效益
娱乐化是科教电视节目发展到当前阶段的必然结果,是电视的传播特性、生存环境和文化背景选择了娱乐化,也是广大观众和市场运作选择了娱乐化。
娱乐化有助于消除观众对科普节目的刻板印象,扩大收视群体。科普的传播主体是知识分子阶层,传播内容有很强的科学性和严谨性,从这个层面看,它偏重于精英文化的范畴。然而,科普的接收主体多为普通民众,因此,科普最终要从精英文化步入大众文化之中。我国早期科普节目多采用科教片、专题片的形式(与娱乐节目分属不同阵营),它主要吸引着科技工作者的关注,而急需科普的观众却由于传者和受者知识储备落差较大,节目形式、表现手段过于单一等原因,容易产生“晦涩无趣、远离生活”的刻板印象,并敬而远之。科普节目娱乐化,正是适应了“以受众为中心”的传播要求,消隐精英意识,尊重和贴近电视观众的既有观念和认识水平,使科普节目悄然从精英文化进入到大众文化领域,从而吸引更多的关注。另一方面,考虑到媒介作为经济组织的“自利性”与作为社会组织的“公益性”,科普娱乐化还能够调和二者的矛盾,促进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良性循环。因为娱乐化有利于通过吸引受众带动“注意力经济”,使节目更容易获得赞助商和广告商的资金支持,从而对持续的科普节目制作提供物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