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税区的国际商品展示功能是扩大保税区贸易进口和加工贸易业务的一个重要的辅助功能。保税区通过为企业提供商品展示功能和交易服务功能,可以促进保税区贸易活动的开展,增加保税区物流流量。以国际商品展示为基础的物流运作基本类似于大宗进口商品的分拨和配送物流,但运作主体是保税区内的物流企业,进口物流的批量将随国际国内需求的增长逐步增大。
总之,国际物流运作是各保税区的发展方向和目标。然而在功能定位下的正确适当的物流业务运作还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并没有形成一个完善成熟的物流运作体系。所以,保税区还需根据自身的功能定位,对国际物流业务运作进行不断改进发展,以保证国际物流业务的顺利进行。
保税区的功能定位必须以区域优势为依据,以发展区域优势为目标,这样才能将区域优势转化为竞争优势。因此,只有立足于发展保税区的区域优势,实现基于区域优势的功能定位,并据此改善国际物流运作,才能带动保税区经济的全面发展。
4.我国的保税制度
鸦片战争以后,我国沦为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海关大权落入外国列强手中,他们为了便于向我国倾销商品和资本,以及掠夺我国的资源,在我国口岸建立了保税仓库。新中国成立以后,保税仓库作为帝国主义侵略的产物而被废止。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沿海口岸相继建立了一批保税区。1990年,我国第一个保税区——上海外高桥保税区批准建立,1991年又获准建立天津港保税区、深圳福田保税区、沙头角保税区,此后又相继在宁波、福州、厦门、大连、张家港、海口、广州、青岛和汕头等口岸建立了保税区。目前,各保税区的运作状态良好。
保税仓库制度对一个国家的经济,尤其是对外经济贸易的发展和科学技术交流,起着重要的促进作用。对我国来说,建立和改进保税仓库是贯彻执行中央关于沿海地区经济发展战略、深化外贸体制改革的一项重大措施。它有利于发展外向型经济,实行两头在外,大进大出,快进快出,缩短产品的生产周期,降低产品成本,提高经济效益;还有利于增强企业经济活力,提高竞争力,开拓国际市场;同时也便于海关加强对保税货物的监管。发展保税仓库是国际贸易业务的要求。
(1)保税制度的形式
1)自由港
自由港是指在一国土地上划定的一块置于海关监管的特别区域。该区域凭借优越的位置,优良的港口条件和先进的技术,以豁免货物进出口关税和其他优惠政策,来吸引外国商船、扩大转口贸易、发展货物储存及允许的加工,以达到促进当地经济发展的目的。
2)自由贸易区
自由贸易是通过减免关税等优惠政策来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自由贸易区利用其良好的条件吸引外商投资设厂,发展进出口加工、金融、信息等产业,因此,自由贸易区是一块以贸易为主,兼有工商的多功能区域。它与免税贸易区、保税区等并无明显差异,而开放自由度比自由港相对较低些。
3)进出口加工区
进出口加工区是设在一国交通便利,并提供相应设施的区域。在该区域内提供减免税收等一系列优惠政策,以吸引外商投资,主要发展面向国际市场的进出口加工业。
4)保税仓库
保税仓库是为适应国际贸易中的时间和空间差异的需要而设置的特殊库区,货物进出该库区可免交关税。此外,保税仓库还提供其他的优惠政策和便利的仓储、运输条件,以吸引外商的货物储存和从事包装等业务。保税仓库的功能比较单一,主要是货物的保税储存,一般不进行加工制造和其他贸易服务。
除此之外,还有免税贸易区、对外贸易区、自由区、保税区和保税工厂等。我国的保税形式主要是保税区。
(2)保税区的政策优惠
保税区的政策优惠包括:
①保税区允许区内生产性企业从事本企业生产用的原材料、零配件、设备的进口和产品的出口。允许这些企业直接对外承接与生产相关的加工业务。
②在保税区内,允许中外企业开设外汇账户,实行现汇管理。企业经营所得的外汇扣除应纳的税金,剩余部分在企业成立5年内全部归企业所有。
③在保税区内进行国际货物进出口,可免除进出口许可证。
④区内企业可从事国际转口贸易和代理国际贸易业务。
⑤区内各保税仓库和工厂内的货物可以买卖,也可通过保税生产资料市场与区外企业进行交易。
(3)保税区的税收优惠
在我国的保税区内,除享有经济特区的一些优惠政策外,还能享受保税区的特殊政策。如在上海,投资保税区的中外企业具体可享受以下的优惠政策。
①从境外进入保税区的货物,可免征关税和工商统一税(也称工商税,如营业税等)、增值税。
②从非保税区进入保税区的货物,凡符合出口条件的,免征生产环节的工商统一税,或退还已征的产品税。
③对于保税区内的企业生产的产品,当运往境外时,免征关税和生产环节的工商统一税、增值税;产品在区内销售时,免征生产环节的工商统一税、增值税。
④允许与我国有贸易往来的外国商船在保税区内指定的泊位上停靠,装卸货物或进行中途补给等。
我国的保税制度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正在逐渐完善,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在将来的实践中要逐步解决。
(4)保税制度的积极效应
1)带动区域经济的发展
保税区已经形成盈利的规模效应有目共睹,经营业绩节节攀升。同时,由于政府综合服务环境的改善和财政扶持力度的加大,使得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本不断降低,从而推动了投资企业的经济效益持续增长,促使保税区综合经济持续、健康地发展,形成双赢的局面,为地区经济稳定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也实现了保税区当初的设区目的。
2)促进物流产业的发展
随着保税区产业功能布局的调整,全国各保税区都把发展物流业作为推动保税区经济发展的重要工作。尤其是在众多贸易企业的支持下,保税区现代物流业得到了显着的发展。
3)吸引跨国公司的入驻
保税区良好的投资环境、高质量的服务水平及丰厚的经济效益,吸引了世界着名跨国公司的纷纷入驻。仅2005年,全国保税区共批准投资项目4358个。目前,在珠三角地区依赖深圳保税区进行物流运作的世界500强企业已经超过150家。
综上所述,一方面,保税区的发展推动了我国的经济建设;另一方面,也为保税区内的企业提供了创造效益的经济平台,因此,保税区的成功既反映在其区域和宏观经济绩效上,也体现在保税区企业的实际运作效率上。
13.1.2保税区的现状及发展趋势
从海关保税的视角中解脱出来,把保税区放到当今世界经济格局的大背景下,向自由贸易区演进是我国保税区发展的必然选择。
从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角度看,有必要将保税区建成有中国特色的自由贸易区。
随着我国全方位对外开放格局的形成,原来在经济特区(包括保税区)实施的部分特殊政策,现在在特区外也在实施,经济特区的“政策效应”正在弱化,出现了所谓“特区不‘特’”的现象。另外,我国加入WTO后,关税持续下降。这就意味着保税区与关税区的关税水平差距正在缩小。将保税区建成自由贸易区,使之在新一轮开放中先行一步,变原来的“政策效应”、“政策优势”为“功能效应”和“功能优势”,成为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试验基地。
从融入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角度看,也有必要将保税区建成能充分参与国际竞争的自由贸易区。长期以来,广大发展中国家是以廉价劳力和低价土地、矿产等初级产品提供者的身份参与国际分工的。然而,在当前全球经济一体化、国别经济国际化的背景下,随着跨国及其跨国产品、跨国经营的出现,这一情况正在发生变化。跨国公司的产品是在研制、生产、销售等环节上实现高度国际化的产品,是各类生产要素跨国最优配置的结果。在这样的背景下,发展中国家有可能突破国际分工的传统格局,以其具有比较优势的资源与技术,去参与国际分工和国际竞争。这一情况对保税区来说,既是机遇又是挑战。将保税区视作保税大仓库、保税大作坊,其结果必然是被动接受发达国家成熟技术、乃至淘汰技术的转移。而以“境内关外”的地域和功能优势,自由贸易区就有可能主动地融入世界经济一体化的格局中,到全球经济的大海中去搏击。
从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进程的角度看,还是有必要将保税区建成按国际惯例运作、与国际接轨的自由贸易区。扩大贸易是世贸组织的宗旨之一,最惠国待遇原则、国民待遇原则以及贸易自由化原则等是世贸组织的基本原则。而自由贸易区在特征上体现为贸易自由、汇兑自由、运输自由、人员进出自由等。应该说,世贸组织的基本原则与自由贸易区的功能特征是一致的。把保税区建成按国际惯例运作、与国际接轨的自由贸易区,使中国经济与世界经济最先在自由贸易区内重合,这对我国加入WTO后的经济运行起到了示范作用。将保税区发展成为自由贸易区,不仅具有必要性,也有着可能性。
我国保税区在基础设施方面进行了大规模的投资、建设,取得了成效,这就为把保税区建成自由贸易区创造了必要的物质条件。上海外高桥保税区为强化其对外辐射的功能,与外高桥码头开辟了专用通道,而港口经过几年的建设,作为上海航运中心深水港,已开通欧洲、中美等6条国际集装箱班轮航线,成为国际集装箱中转的枢纽港,还辟有约20条国内航班。
一般来说,国内其他功能的开发区面积广,开发功能具有综合性,资金投放具有综合性,资金投放面宽,管理复杂;而保税区的面积较小,与外界有隔离设施,功能相对单一。
保税区的这些特点,使得它一旦定位为自由贸易区后,对其运行效果较易评价,一旦发现问题,也比较容易得到控制和解决。
从政策层面上说,保税区比其他经济特区、开发区有较明显的政策优势:其他的经济特区、开发区进口各类物资,一律按法定税率征收关税;而保税区则可继续享受保税或免税政策。这在一定意义上,已经奠定了保税区“特区中的特区”的独特地位。把保税区发展为自由贸易区,则将强化这一地位,对其他经济特区、开发区进一步起到示范的效应。
根据各国的实践和我国国情,今后我国保税区的发展大致存在这样三个走向:
1.向保税港区方向发展
不少地方在创建保税区时,都宣布以自由港为目标模式,有的则宣布实施某些自由港的政策。因此,实际运行中的保税区模式已不是通常意义上的保税区,而是具有“自由港”性质的保税区。我国保税区从诞生的时候起,其软、硬环境的设计,宏、微观的管理都以尽可能大的开放度和自由度为前提,从而加快了保税区由初级形态向高级形态的转化。
目前,国务院已批准设立上海洋山、天津东疆、大连大窑湾、海南洋浦、宁波梅山、广西钦州、厦门海沧、青岛前湾、深圳前海湾等9个保税港区。保税港区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在港口作业区和与之相连的特定区域内,集港口作业、物流和加工为一体,具有口岸功能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是我国目前开放层次最高、政策最优惠、功能最齐全的特殊区域,是国家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的先行区。
保税港区可从事国际中转、配送、采购、转口贸易和出口加工等业务,并可拓展相关功能。保税港区的主要政策有:国外货物入港区保税;货物出港区进入国内销售按货物进口的有关规定办理报关手续,并按货物实际状态征税;国内货物入港区视同出口,实行退税;港区内企业之间的货物交易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
2.向广大内陆地区延伸
随着沿江、沿边、沿线(新欧亚大陆桥)地区对外经济开放的不断深化,其建立保税区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业已成熟。整体看来,我国内陆地区与沿海地区相比还有许多不足,但在内陆地区尤其沿边地区一些口岸兴建保税区的条件已经初步具备。这样,可在内陆地区选择一些对外开放口岸,在基础设施较好、区位优势明显的地方创办保税区的试点,并以保税区为“增长极”,带动整个内陆地区的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
3.按国际经济惯例经营
按国际经济惯例经营是我国保税区发展的基本方向。随着我国保税区一定规模的发展,其国际经济惯例的内容、范围和形式都将存在一个由小到大、由不完善到逐步完善的过程。为此,必须认真研究国际经济惯例并在实践中妥善地运用。不仅如此,还要密切注意新的国际经济惯例的出现,及时淘汰、更新旧的国际经济惯例,兴起国际经济惯例的研究热、运用热。
13.1.3保税仓库的概念及构成
1.保税仓库的概念
保税仓库是经海关核准用于存放保税货物的仓库。保税仓库必须具备海关监管条件。保税仓库的经理人要严格遵守海关规定,对海关负责,建立详细的账册,并定期将保税货物的收、付、存等情况列表报送当地海关查核。存入保税仓库的货物可以免纳关税,免领进口许可证,在规定的存储期满可以选择出口或办理进口内销的报关和纳税手续。
保税货物不得在仓库内加工,如需改换包装,应经海关核准。保税仓库的设立,有利于进出口商把握交易时机,顺利开展业务和发展转口贸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