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试教育与素质教育存在制度上的显著差别,有不少方面甚至是对立的。因此,大力加强素质教育的制度层面建设,是推行素质教育的一个重要举措。教育制度体系包括人才选拔制度、教育组织和结构分化制度、教育考试制度、教育评价制度等等,分述如下:
(1)人才选拔制度。
应试教育的人才选拔制度具有纵向的人才选择顶端化和横向的人才选拔单一化两种倾向。人才选拔的顶端化倾向导致只有处在学校系统顶端的大、中专学校具有选拔人才的功能,而其他各学校却很少具有甚至不具有这种选拔人才的功能。众多的学生如果企图通过学校的选择而获得社会的承认,成为专门人才,就必须攀登到学校系统的金字塔顶端,就得拼命应付从小学到大学的各级升学考试,不被中途淘汰。大、中专学校以外的各种学校,由于缺乏直接选拔人才的功能,只有通过提高进入高一级学校的升学率,其价值才能得到社会的承认,因而各种学校必然为追求高升学率而激烈竞争。
人才选拔单一化倾向,导致社会不能按同一层次不同职业类别和工作岗位的要求进行人才选拔。具体表现在:社会对初级甚至部分中级职业成员没有提出必要的政治、文化、技术要求,有的单位在录用初、中级人才时,根本排除了学校的参与,造成一方面专业人员缺乏,另一方面,许多职业学校和技术学校,毕业生却分不出去。应试教育的人才选拔的单一化倾向与教育结构的单一化及就业渠道的不通畅有着密切的关系。
素质教育的人才选拔制度以全面提高人的素质,合理配置和使用人力为根本目的。通过教育制度和劳动制度的配套改革,建立新型的素质教育的人才选拔制度,形成人力开发和利用的良性循环。这种新制度的内容包括4个方面。首先,把初、中等学校纳入社会对人才的选拔机制中,使他们在社会劳动就业、人事录用等方面具有更大的权利。以加强中初级应用人才的培养为轴心调整教育结构,从而淡化大、中专的升学竞争,促进中小学办学条件的改善和教育质量达标。其次,大、中专毕业生分配制度与劳动用工制度改革相配套。深化改革的方向是劳动用工制度采取考试聘任公务员,聘任制招专业技术人员,合同制招工人,社会公开招工、招聘、招考,优才优用,平等竞争。大、中专毕业生分配实行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再次,中等教育结构改革与上岗资格制度相配套。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推动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培训。严格实行先培训,后就业,逐步建立各种岗位职工上岗资格要求制度。最后,多样化教育结构与多种证书制度相配套。在重视学历文凭的同时,实行专业资格(如医生、律师等)、岗位资格、技术等级等多种证书制度,使各种优秀人才通过不同途径成才,并推动多层次、多类别教育的发展。
(2)组织和结构分化制度。
应试教育的组织和结构分化制度具有学校分重点与非重点,校内进行异质化的分班、分组,学校办学条件和水平存在差异且差距不断扩大等特征。小学和初中存在学校类型的差异,一些窗口学校办学条件好,教育质量高,它们或多或少采取带有筛选性的录取政策。由于窗口学校具有明显的办学优势,其他学校望尘莫及,这种示范作用受到限制,对提高所有学校的总体教育质量的作用也受到限制。而在校内进行异质化的分班和分组,更不利于全体学生的全面发展。
素质教育的组织和结构分化制度的改革以整体化、普通化、综合化、均衡化为特征。首先,改革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组织和结构,在条件成熟的地方,实行小学与初中的整体化,初中与高中脱钩,完全中学解体.增建小学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或由相对就近的小学和初中挂钩实施九年一贯制,以减少升学和择校竞争。其次,尽量减少义务教育中组织的分化,使学生在拥有具体的职业能力之前,有一个共同而又广泛的普通教育的基础.减少学校类型差异,淡化学校的重点色彩,建立同质化程度更高的学校体系。再次,在教育结构上,使教育系统更富有弹性,建立具有多种职能的综合化的中等学校,适当推迟学生学业定向,并使普通教育课程计划和职业教育课程计划相互联系和贯通。最后,不断缩小同级同类学校的办学条件和水平的差距,使各校既均衡发展,又各具特色。在使少数窗口学校先行一步的同时,大力加强薄弱学校建设,在生源、师资、资金、设施、政策上给予倾斜,特别要建立优秀教师的流动和轮换机制,努力提高薄弱学校的教育质量。
(3)分流制度。
应试教育的分流制度缺乏必要的分流指导机构和人员,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沟通不佳,分流渠道不畅。学校只管学生的教育,不管他们的发展与去向;只重学生升学,不管他们的就业;鼓励和刺激学生去追求升大学,轻视把学生引向中专和职业技术学校。而接受职业技术教育的学生难以转向普通教育学校学习。
素质教育的分流制度兼顾教育分流的宏观计划调控与微观指导。一方面,制订合理的人才培养计划,借以调控教育分流,使人才供求平衡,学用一致。同时,采取招生考试,筛选择优、宣传鼓励、经济激励、政策调节等多种手段在宏观上引导教育分流。另一方面,有目的、有计划地引导学生对个人的升学和职业、专业的流向作恰当的选择。学校加强学生的职业意识教育,对学生的志趣、才能作系统的观察与指导,职业指导与因材施教相结合,使微观指导制度化、经常化。
(4)教学管理制度。
应试教育的教学管理制度在执行上松散、随意。国家有许多关于教学计划的具体规定,但一些学校任意调整教学计划,片面向一些升学考试的所谓重点科目倾斜,增开课时,甚至不惜挤占课外时间。少开甚至停开一些非升学考试的所谓非重点科目,即便开了,也不按计划排足课时。在教学上,考什么,教什么,随意增删规定的教学内容。在教学常规管理上,制度和措施不健全、不落实。
素质教育的教学管理制度以法制化为特征,依法办教育,依法管理教学。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做到开课标准化。对于应开课程,杜绝少开、不开现象,严禁任意增删课时或调整教学内容。实行教学常规条例化,备课、上课、作业布置与批改、辅导、考试与考查、教学计划与总结等均有章可循。实行上课规范化,人人都上规范课、优质课。在课堂教学中,变应试教育的重教、重知、重灌为素质教育的重学、重思、重乐.
(5)考试制度。
应试教育实质上是一种以考试为中心的教育。高校招生考试成了学校教学的法力无边的指挥棒。高考的分科导致中学的严重偏科或忽视某些科目;高校招生主要根据高考成绩,诱导和加剧中学加班加点,搞题海战术;高考的社会权威性使升学率成了评估学校工作、学生的唯一标准。在高考的影响下,中小学校的考试功能被大大强化。在应试教育中,考试的选拔功能凌驾于教学的培养功能之上。在教学目标上,重视暂时的、表面的教学效果,即考试成绩,忽视深层次的、起长久作用的人的全面素质的培养。在教学对象上,仅着眼于以现行学科的考试成绩为依据选拔进高一级学校继续学习的学生,忽视了对全体学生的全面培养。
在教学内容上,人为地分成考试内容与非考试内容,考试内容的教学又被大大强化和扭曲。
因此,它衍生了一系列教育教学方面的弊端,不利于学生生动活泼地、主动地发展。
实施素质教育,必须建立选拔性考试与合格考试两大系列,使考试的重心真正转移到服务和改进教学、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轨道上来。改革普通教育考试制度,实行普通高中毕业会考,使高中毕业会考对中学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起积极的促进作用。在高中会考的基础上调整高考的考试内容,在兼顾考查学生知识的同时,特别重视考查学生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改革考试制度、内容和方式,实现考试的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和手段的现代化。在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地方,减少乃至取消选拔考试和统一考试。建立健全考试常规管理制度,建立与素质教育相适应的考试运行机制。
(6)评价制度。
应试教育的评价体系不完整。对不同地区、学校、教师、学生未能形成符合教育目标的各具特色的评价体系,而是千篇一律地用分数与升学率来评价。因此,建立精确的素质教育评价指标体系势在必行。
建立科学、完整、系统的素质教育评价制度是实现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轨的主要举措。因而,有必要以全面素质为导向,以整体优化为中介,以高质量与高效益为目标,建立不同层次的地区、学校、教师、学生的教育评价指标体系。地区教育发展评价要重视对党政干部抓教育的政绩的考评,宏观的督政、督教合理与否对于大面积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微观教育教学的优化是十分重要的。学校办学水平的评价宜进行办学条件和教育质量的统一的、双层的评价。科学地制定量化细则,科学地分配数值,科学地计算分数。以合格率评价为主,升学率评价为辅。教师评价以师德、师责、师效为基本内容,建立评价指标体系,采用自评、集体评价、统计分析、座谈、问卷等方法。学生素质的评价要做到评价指标、过程方式的全面性和评价的系列化。
总之,要克服应试教育的积弊,大面积推行素质教育,如果不在教育的制度层面上进行配套改革、综合治理,是不可能取得成效的。
三、势在必学:国外素质教育
1.独具特色的日本素质教育
特别活动,是日本初中课程中一个独立的领域,有自己特殊的内容和形式,并有其特点和意义。同时,它同道德教育和各学科一道,并称为日本初中课程的三大领域。因而,它既是把道德教育的内容加以具体化的途径,又是对各学科内容的实践、补充和深化,更是初中开展道德教育的主要形式。
(1)特别活动的设置。
日本初中的特别活动,最初是根据昭和二十二年(1947年)制定的《学习指导要领》的要求,作为教学的一个组成部分而开设的自由研究.4年之后,即1951年,又作为课程中一个独立的领域改名为教学以外的活动,但当时对它的目标和内容,未作出明确的规定。1958年,日本教育界以教育现代化为目标,重视基础学力的充实、教学水平的提高和道德教育的落实,修订了课程。其中一个重要的步骤,就是把道德教育作为一个独立的领域,从教学以外的活动中分离出来。这时在初中开展的教学以外的活动,只有特别教育活动和学校传统活动两部分内容。继此之后,1968年再次修订课程。由于初中教育界对课程的性质和结构有了较为全面系统的了解,所以在整理特别教育活动和学校传统活动等内容的同时,进而把对课程外活动有重要教育意义的班级指导也包括进来,统称为特别活动,并且第一次明确地规定了内容和性质。这样,特别活动就在日本初中课程中被固定下来,每周安排两个学时,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一直延续至今。
1977年,日本教育课程审议会提出咨询,指出由于特别活动对儿童、学生的人格形成起了重要作用,所以要更加重视特别活动的充实.为此,日本中学界进行了一番积极的探索,他们注意发挥教师指导艺术的创造性,同时设法从内容和结构上加深与其他领域之间的联系,使特别活动作为一门初中课程和一个开展道德教育的手段,在贯彻落实《学习指导要领》
和《教育基本法》的过程中,日益显得不可缺少。
(2)特别活动的目的和内容。
特别活动包括学生活动、学校传统活动和教师对学生的班级指导三个方面。它把传统性的重视教学指导的学校教育,同学生的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联系起来,具有如下多方面的意义:①发现个性并促使个性发展;②培养丰富的社会性;③养成注重实践的生活态度;④养成自主的、自制的能力和态度;⑤提高学习积极性;⑥发展理想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使学校和班级生活气氛明朗、轻松活泼。
文部省于1977年颁发的《学习指导要领》,对特别活动的具体内容规定如下:
Ⅰ学生活动。
①班级活动:组织全班学生,解决班级生活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分担和处理班级内部的工作,建立愉快而有秩序的班级生活;②学生会活动:组织全校学生,围绕充实和改善学校生活,调整学生参加各项活动之间的关系,以及配合学校传统活动等展开活动;③俱乐部活动:原则是把跨越年级和班、具有共同兴趣和爱好的学生组织在一起,开展文化活动、体育活动和生产劳动。
Ⅱ学校传统活动。
①入学和毕业等仪式活动:注意观察和发现学校生活中出现的有意义的变化和发展,体验新的校风,由此培养创造新生活的动机;②科学和艺术活动:综合运用平时课堂上学到的知识,通过科学和艺术活动的培养,启发进一步提高知识和能力水平的要求;③体育活动:促进身心健康、增强体质,养成行为端正、遵守纪律的作风,增强互助精神与责任感;④远足旅行和参观活动:置身于和平时不同的生活环境,扩充见闻,增加集体生活的常识,增强公众道德,积累有价值的认识;⑤保健和安全活动:加深对发展身心,保持和增进健康等方面知识的理解,掌握安全活动的常识;⑥生产劳动:认识劳动的作用和意义,培养对工作和创造的自豪感,为将来就业和从事社会服务,获得启发性的经验。
Ⅲ班级指导。
①培养学生作为个人和集体的一员所应用的生活观念。帮助学生适应新的学校生活,消除学生个人心中的苦恼和不安,确立规范的人与人交往的原则,引导学生认识自己的个性;②充实学生的学习生活。在选修科方面,教师要指导学生恰当地选择科目,消除学习上的不适应现象,端正学习态度,培养学习积极性,以及利用学校图书的能力;③帮助学生恰当地选择升学或就业。教师要结合每个学生的具体情况,分析学生所选择的出路是否适合本人条件,然后为学生指出一条合适的出路,并教给学生选择的方法;④指导学生健康的安全的生活。教师要具有增进学生身心健康的方法,提出与学生的性成熟方面相适应的措施,养成学生安全行动的习惯,并鼓励学生随时对学校伙食提出改进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