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胜酒力,基本上属于三杯倒。近两年饭局较多,碍于情面,我常常会勉为其难多喝几杯。许多时候,明明已力不从心,却仍然舍命陪君子挑战极限,冲动的原因往往是朋友们使出了杀手锏,甩出极具威力的劝酒语:“喝!酒品见人品!”
喝醉事小,人品事大!在这句话面前,我往往会将心一横,二话不说端起酒杯,一仰脖,一闭眼,“咕咚”一声一饮而尽。于是,掌声四起,酒精在胃里剧烈燃烧,我姑且保全人品。虽然逞得一时之豪,但接下来受罪的是自己。本来很享受的一顿饭,最后却以难受收场。要么头痛欲裂,要么是胃部不爽,苦不堪言。难受的次数多了,我就有些害怕饭局了,不论是工作餐,还是朋友宴,只要免不了喝酒,于我就是沉重的负担。
“酒品见人品”,这句话在酒场上确有奇效,大家往往会在这句话面前失去抵抗,放弃坚持。这种激将法其实和安徒生童话《皇帝的新装》一个意思,因为害怕被认为是愚蠢的,即使皇帝什么也没有穿,大家也违心地极尽溢美之词去赞美皇帝的新衣是何等漂亮!同理,即使没有酒精的承受力,但害怕殃及自家人品,只好委曲求全,一吞烈酒了。
其实,饭局上的酒,并没有刚性指标。吃多吃少都是一顿饭,喝多喝少都是一场酒,一定数量的酒,最终装进谁的胃里多,谁的胃里少,又有谁去追究呢?事实上,出了饭店,下了酒桌,喝多的人,没有人再会记得他的人品,喝少的人,反而轻松自在。往往,那喝得七荤八素、东倒西歪、方向不辨的人,反倒难堪自己、愁煞旁人、多受责备。
人品好坏,与酒无关,喝多喝少,关乎酒量。据我观察,酒量通常都是天生的。海量之人,酒在他眼中与白开水无异,眼皮不抬一通猛灌,全因量大,与人品扯不上关系;而量小之人,三两杯下肚便晕头转向,即使人品再好也无能为力。
生活中,鞠躬尽瘁为公务应酬而牺牲在酒桌上的也不乏其人,若按“酒品见人品”的理论,这人品该算是好到家了。然事实上,面对这样的牺牲,谁又会将荣誉的冠冕戴到他头上呢?毕竟,倒在饭桌上,醉在酒瓶下,绝非值得称道之资。天下之大,众生芸芸,任谁也不愿以这样的方式去证明自己的品格。所以,千万别把“酒品”当真,“三杯信鬼劝,两碗身飘然”,酒桌上,半真半假,半醉半醒,大可不必当真。
(2011年2月2日发表于《银川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