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子里的一草一木都属于长白山神,没经过山神的允许,谁也没办法将它们带出去。
天地元气充沛,常年人迹罕至,不至于像医仙谷药田那般夸张,百年以上的人参真不少见。宝镜有些心痛发现,这些所谓的百年老棒槌其实都是“幼参”,又不单只有人类识的人参的好处,山林里的动物靠着本能就能辨宝。
事实说起来让人泪流满面,一些采参客一生采获的人参总数可能还没被一只野猪啃食掉的多。古林不仅有远古植物,还有各种数量稀少甚至在外面已经灭绝的动物,想到上千年的参王都被某只猪啃了、被某头熊给踩死了,作为一个医者,宝镜心痛得心尖儿乱颤。
不仅仅是长白山的特产人参,宝镜还在林子里发现了一些早就灭绝的草药。
有些药,即便是医仙谷药田也没有的。创立医仙谷的前辈又不能未卜先知,可能某种草药当年并不缺乏,并未移植栽种到药田里,哪曾想那些从前普通的草药后来倒金贵起来。
作为一个在石碑世界里痴迷了几十年医术的纯粹医者,让宝镜看见能治病的好药不采,真是太折磨人了。
胡老爹的高祖孝心感动山神,获赠百年老参,她也不是想要灵药牟利,或许能和山神打个商量,采一点出去?
宝镜双脚一深一浅踩在林子里,专心看路的秦云峥猛然抓住了她:“小心!”
林子里没有路,全靠胡老爹蒙头带路,原本走了半天都挺顺利,一只小象大小的野兽忽然在前方现身。
“这是狼?!”
宝镜知道有火红的狐狸,她孤陋寡闻,还真是第一次知道有火红色的森林狼。
说它是狼,壮得像头小象。
胡老爹满脸敬畏,结结巴巴道:“这是山神爷爷!”
山神是一匹红狼,屯子里只有胡家才知道。
胡老爹脖子上的系着的狼牙,便是红狼换掉的牙齿,就是靠着这枚狼牙,胡老爹才敢出入古林。然而他活了几十年,真正亲眼见到红狼,这不过是第二次。
胡老爹把猎枪扔到了地上,“山神爷爷,我们不是贪心古林的宝贝,只是想从您这里借道,您老人家若不愿意,小老儿立马带人退出去!”
您老人家若是愿意呢,就当没有看见我们。
胡老爹默默祈求着。
红狼体型和毛色都异常,定然是什么变异种。宝镜上次经过古林时整个人都是迷瞪状态,的确没有见过红狼。不过红狼能悄无声息接近他们身边,自有它的神异之处。就算宝镜不能动用太阴镜,她和秦云峥同是先天境的高手,六感比最优秀的猎人还灵敏。
动物活了太多年岁总有些灵智,红狼不动声色望着三人,宝镜发誓从它眼中看到了岁月沧桑。
它是能听懂人话的。
胡老爹高举着狼牙证明自己的身份,掌心都是汗水,把老参客给紧张得厉害。
红狼的视线从胡老爹身上移到宝镜脸上,宝镜的眼神很清澈,不是那种单纯无内容的清澈,而是饱含了内涵,却没有恶念的清澈。宝镜从没认为自己算是个好人,她手上还粘着人命,可她治病救人,毕竟有功德在身,人类看不见,红狼却认为她是大善人。
大善人当然可以进入古林,必要时候,古林还会庇护这样的大善人。
而且,红狼还和宝镜有过一面之缘。这个女孩子已经失去了那段在古林里的记忆,红狼却记得清楚。
红狼的视线最后落到秦云峥身上。
秦云峥浑身煞气,红狼忍不住低声咆哮起来。
秦云峥有双冷冰冰的眼睛,当红狼和他对视时,看见了蕴藏在冰霜下翻腾的火焰!
熊熊大火不熄不灭,有金鳞片的生物在火焰中游弋,大概不喜欢被下等的生物窥视,火焰中的生物抬头怒吼,红狼虚张声势冲着秦云峥低声咆哮数声,竟不再理会三人,掉头跑入密林中。
那姿势,倒像是被秦云峥给吓住了,所以夹着尾巴逃窜。
宝镜狐疑盯着男友,这是什么画风?
胡老爹倒是大喜:“山神爷爷已经准许了我们的请求,我们赶紧出发,老头子只把你们送到古林边界,再往前可不敢去。”
宝镜总觉得红狼不是准许他们穿行古林,而是被秦云峥给吓住了。
怎么看,她男人也帅的一脸血,居然能把一匹森林狼给吓住?
红狼退走后,三人的行动变得格外顺利。
之前总有些藤蔓要绊脚,总有些毒蛇藏在树枝间让人不得不防,现在拂过脸颊的树叶都变得柔情似水……谁要说这片林子没有灵性,宝镜非得和他急。
林子里本没有路,胡老爹全靠感觉在走。
三人累了就找个稍微开阔的地带休息,渴了饿了就喝自己带的水,吃背包里的压缩饼干和烤肉,在古林里走了两三天,还真没有遇到什么危险。
如果瞧着路途顺利就小瞧这片林子自是大错特错,他们不时会发现一些骸骨,布料没有腐烂,显然是有不少人死在林子里。
秦云峥还捡到了一本半埋在土里的笔记。
“应该是曾经的科考队留下的,笔记不属于古林,科考队的人连命都丢了,我要把这东西带出去。”
他没嫌弃脏,也不觉得晦气,直接将带着污迹的笔记本塞到了背包里。
胡老爹张张嘴,到底没说出啥不中意的话来。
老爷子算明白了,两个小年轻里好说话的是宝镜,至于秦云峥……呵呵,最好不好和这个男人唱反调。
宝镜是支持秦云峥的行为的。
出于对生命的敬畏,只要他们看见的人类骸骨,都被就地挖坑埋了起来。挖个土坑,对两人的实力来说易如反掌,可能耽搁不了一刻钟,小军铲在挥舞在秦云峥手里,每一次下铲都能带出一大块土。
当然,掩埋的骸骨仅仅是同胞的,有几个穿着外邦兵装的骸骨秦云峥理都没理,他和宝镜都是狭隘的民族主义者,哪有闲心帮侵略者收尸!
除了收尸,三人有好几次差点和高丽人撞上。
高丽人就像没头苍蝇一样在古林里乱窜,不断重复已经走过的路,古林又不是没有边界,如果算直径距离,有个两三天也差不多走出去了。宝镜他们三人是替死人入土为安给耽误了,金希珠两人完全是被困在了原地。
古林于他们而言就像一个没有出口的圆,不管从哪个方向走,总能找到他们最初做下的标记。
金希珠和郑成珉被折腾的灰头土脸,早没了在木屋时的光鲜亮丽。
“奇怪,明明听到了有人说话,赶到这里又什么都没有,这林子里……”
金希珠抹去脸上的汗水,后半句话没说出口:这林子里到处都是死人,只怕是有鬼魂在作祟。
她和郑成珉在林子里迷路已经两天了,人都疲了,精神上也挺绝望,每次快放弃时,总能听到不远处传来人的交谈声,用的是华夏语。这让金希珠两人又高兴又害怕,高兴林子里不止他们两个活人,担心华夏人在林子里埋伏他们。
郑成珉的一只手臂被绑带吊在脖子上,昨天他被一只蚂蚁给咬了,当时没有在意,一个小时候手臂肿的发亮,吓得郑成珉吞了一堆消炎药。一天时间过去,手臂上的肿胀非但没消,反而越发动弹不得了。
金希珠提议划破患处把脓水挤出来再消毒,郑成珉没有同意,这小子害怕伤口继续感染。
金希珠目光闪烁,到底也没坚持。
反正她觉得再耽搁下去郑成珉的手臂保不住,等他们找到了秘藏,金希珠才不想履行婚姻嫁给一个断臂残疾人。可她也不能当即弄死郑成珉……无妨,日子还长着呢,郑成珉可不能在两人独处时死,最好是要死在郑家人眼皮下。
吃过亏,毒虫还能刻意防备,可是大型野兽——两人已经被袭击了好几次,有时候甚至看不清袭击他们的东西,金希珠拨弄自己的手枪,几盒子子弹都打光了,只剩下最后几枚保命的子弹,不到必要关头,她是不肯用的。
这一次,他们赶到有人身交谈的地方,又扑了一个空。
两批人离得最近时,其实只隔着一层高大的蕨类,偏偏没办法见到对方。
金希珠娇美的脸颊粘着尘土,郑成珉不仅手臂肿了,半边脸也肿的像猪头,蚁毒在他身上四处蔓延。
“成珉,我们的食物不多了!”
郑成珉笑得阴沉,“这里到处都是动物,你还担心缺少吃的?”
活蹦乱跳怪模怪样的动物不敢吃,仔细找找,林子里就能发现人参。郑家时常用高丽参进补,人参郑成珉是认识的,有人参在,大不了肚里饥饿,他们却绝对不会饿死。
金希珠没那么乐观。
一开始郑成珉认出人参时,金希珠也很有好奇心,想带点纪念品出去。
然后他们刚动手挖参,就被野兽攻击了……金希珠不相信是巧合,她宁愿节约食物,也不想去动那珍贵的人参。
两个高丽人累瘫在地上,一条灰扑扑的蛇慢慢游向毫无知觉的两人。
不远处,一只火红色的巨狼蹲在参天古树的枝桠上,望着两个渺小的异族人,狼眼古井无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