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昔日羊城纸醉金迷,百年陆家,做大行首的刘家,如今又去了哪里。
刘芳华的话堵得秦胜利哑口无言。
老太太犀利完了,话音一转,又充满了柔情。
“你这个死老头子将小镜吓走,不然我可以抓住她多问点敏之的事。自从知道敏之下落,我无时无刻不在想着和敏之相见……”
敏之在羊城,也不是特别远的距离。
刘芳华真想去羊城一趟,之前顾忌着许泰达,现在许晴死了,许泰达正伤心呢,恐怕不会有多余的注意力盯着她了吧?
秦胜利微微皱起眉头。
老许肯定知道了杨六的所作所为,不管知不知道云峥参与其中,怀疑宝镜是必然的。
秦家要娶宝镜当孙媳妇,有许晴的死梗在中间,他和老许的私人轻易是真完了。
老许死了女儿,只怕会对宝镜的父亲更加看重,但对宝镜必然疏远……更复杂的是,陆敏之有了消息,哪日陆敏之来到京城,事情真会像乱麻一样解不开头绪的!
刘芳华一直在怪老许娶了陆枚,秦胜利从前不是特别认同,如今倒品出了几分真味。
这真是一个最糟糕的决定,要没有陆枚插在其中,老许和陆小姐依旧是原配夫妻,两人的亲孙女和云峥是多么般配的一对,根本不会有一堆麻烦事。
宝镜心情不佳,秦云峥哪里看不出来?
让秦团长说点甜言蜜语,大概比杀了他还难受。秦云峥不是靠嘴上功夫的小年轻,他在讨好心上人的技能上,无师自通的功夫在逐渐加深。
女人心情不好,血拼购物是个纾解的途径。
送上美丽的衣物,昂贵的珠宝,琳琅满目的化妆品,差不多也可以哄回来了。
再走心一点,就需要花心思。秦团长选择花心思,他决定带宝镜去享受美食。老胡同里不起眼的小店面可能就藏着最地道的美食,不是京城当地人,连地点都找不到。
宝镜真没想到,秦云峥会带她吃炒肝……就算两人在后山初遇,狼狈不堪的秦云峥也仿佛自带PS柔光,这样的男人,怎么会吃炒肝儿?
每每相处,总能发现男人的新一面,所以宝镜的热情总能不消散。
瞧见秦云峥坐在油腻掉漆的桌椅上吃炒肝儿,宝镜破功而笑。
“你这是牺牲形象在逗笑我吧?你赢了!”
峥哥很傲娇,没有顺势爬杆,依旧不紧不慢吃他的炒肝儿。
等吃完了东西,宝镜才说起了正事。
“云峥,你有没有一种感觉,许晴似乎死的太容易了……我是说,她和妖道不知道在密谋什么,却一点都没有防备,这说得过去吗?她的死,就像暂时拆除了一颗炸弹,却将一枚更大的炮弹隐藏遮盖起来,让人心神不宁……”
宝镜认为许晴死的太容易了。
其实也该许晴倒霉,普通人在掌握超越世俗的力量初期最容易心态膨胀,许晴一副老子天下第一、尔等凡夫俗子的心态,她能暗杀杨六,不过是死了一个杨六的属下,怎么会想到杨六的反扑如此疯狂?
秦云峥牵扯住了许晴的心神,宝镜布下了结界,妖道没有按照计划来到婚礼现场,种种巧合,方让许晴的死显得那么容易。
许晴死了,也不是万事大吉。
她身前究竟对于烨几人做了什么,大概只有死掉的许晴和活着的妖道才知道。
宝镜觉得妖道是在下一盘大棋。
秦云峥不喜欢七弯八拐的阴谋,他喜欢大开大合的阳谋,喜欢釜底抽薪,不给对手留活路。
“没有千日防贼的道理,我们要是把六哥的蛊毒解了,妖道不足为惧。”
知道了妖道的样子,真要发动所有人脉搜索不可能没有收获。为何还让妖道在外逍遥?不过是投鼠忌器,六公子体内的子蛊一日不除,他和妖道只能相互忌惮,且相互依存!
怎么除去蛊虫,宝镜用了两年的时间在准备。
“云峥,我花了两年的世界从南到北,才找到了和蛊虫相克的灵物……长白山脉中有一只白鹰,也不知道活了多少年,已经有了智慧;滇缅交汇的原始森林里也有一只通灵的金雕。它们生来就是毒虫的克星,不管找到哪一只,配以秘法,才能彻底解决蛊虫。”
世间万物都存在相生相克的道理,就像鱼吃吓,狼吃羊,鸟吃虫。
毛毛虫会啃食植物茎叶,毛刺有毒,人类的皮肤也防御不了毒性,浑身毛刺的毛毛虫却是鸟雀眼中的美味食物。蛊虫比毛毛虫厉害千百倍,宝镜须得找一只比麻雀厉害千百倍的灵禽才能对付蛊虫。
上古时期,这样的灵禽遍地都有,甚至还有传说中的凤凰。
但在现代社会么,能找到两只有灵性的猛禽,已经是集合了秦家和六公子的势力。
宝镜个人比较中意滇缅边界的金雕,金之锐气,能克制邪祟。
秦云峥不建议宝镜前往滇缅边界捕捉金雕,他偏向于长白山脉中的白鹰:“滇缅边界局势混乱,地方武装势力没有法纪,那里太危险了。”
宝镜很奇怪,她很少听见秦云峥用这么忌惮的口气谈论什么,在这个男人眼中,不管什么事都是可以解决的。
“我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就是因为你在滇缅边界受伤,一路北上,跑到徐家村后山时无力前行……云峥,几年过去了,是什么在让你害怕?”
秦云峥抿唇。
他和宝镜的初遇当然算不上甜蜜,更全无军人的磊落光明。
几年前,他还没学过什么玄门功法,依旧是普通军人中实力强悍的兵王。单兵王的实力依然九死一生才逃出来,牺牲的是一整个精英小队,战友们牺牲生命为他掩护,就是为了让他送出重要的情报——并肩作战的战友们纷纷倒下,浴血出逃,秦云峥知道自己怀揣的情报有多么重要,不要说威胁小姑娘,为了大义,更掉节操的事也必须要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