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京入相以后,尽掌威福大权,“姬妾慕容氏等皆封国夫人,门吏若王瑜、李奎、魏伯初、张亮等十人,皆为观察,为横行,赐金带者数百人。名园甲第,亚于宫禁。诸子皆学士,金紫显赫。子鞗尚茂德帝姬,拜驸马都尉。自古执政之盛,莫与为比”。蔡京的贪赃枉法更是无所顾忌,他动以“笔帖于榷货务支赏给,有一纸至万缗者。京所侵私,以千万计,朝论喧然”。蔡京生活之糜烂,也使人难以想像。一次他宴请同僚,其中仅蟹黄馒头一味就用钱一千三百多贯,当时米价一斗不足百文,这笔钱足可买一千三百石以上的大米。又有一次他在家中请人喝酒,要库吏“取江西官员咸豉来”,库吏当即取来十瓶,客人食后,才知道并非咸豉而是黄雀肫。蔡京得意地问库吏:“尚有几何?”答道:“犹余八十有奇。”蔡京垮台后,家中奴婢散出民间,有一士人买到一妾,自言是蔡太师府厨人,命她作包子,辞以不能。责问她:“既是包子厨中人,何为不能作包子?”回答说:“妾乃包子厨中缕葱丝者也。”从这些记载中,足以见到蔡京骄奢淫逸之一斑。当然,蔡京在为相前期,特别是在崇宁年间(1102-1106),为了粉饰太平,渲染政绩,也不是完全没有做过一点值得肯定的事情。例如,他比较重视学校教育,在扩大太学,广泛兴建州县学,设置医、书、画、算各学,增加贡士等方面都作出了一定成绩,这对推动宋代学校教育的普及和发展具有一定意义;蔡京还命京师置居养院,收容鳏寡孤独之人,以户绝财产作为他们的给养,对社会救济也不无帮助。但是这些“政绩”远远不能抵消他祸国殃民的罪行。
王黼“多智善佞”,反复无常,毫无廉耻可言。他对大宦官梁师成以父事之,称他为“恩府先生”,得势后,夺人宅第,占人妻妾,无恶不作,“道路愤叹”。宣和元年(1119)官至少宰(右相),翌年,再拜太宰(左相)。王黼登上相位以后,表面上悉反蔡京之政以收买人心,实际上与蔡京一样贪得无厌。
他大肆侵吞国帑,“中外名钱皆许擅用,竭天下财力以供费。官吏承望风旨,凡四方水土珍异之物,悉苛取于民,进帝所者不能什一,余皆入其家”。其腐朽性也与蔡京别无二致,据《三朝北盟会编》卷三一引《秀水闲居录》载:王黼作相,初赐第相国寺东,又赐第城西竹竿巷,穷极华侈。累奇石为山,髙十余丈,便作二十余处,种种不同。如螺钿阁子,即梁柱门窗、什器皆螺钿也。琴光、漆花、罗木、雕花、碾玉之类悉如此。第之西号西村,以巧石作小径,诘屈往返数百步,间以竹篱茅舍为村落之状……黼侍妾甚众,有官封者十八人,八夫人、十宜人。
大宦官童贯,“性巧媚”,“善策人主微指”,以知兵自任,是徽宗在军事上最信赖的心腹之一。他“握兵二十年,权倾一时,奔走期会过于制敕”。最后官至太师、广阳郡王、领枢密院事。时人称蔡京为“公相”,因称童贯为“媪相”,是有宋一代宦官之最有权势者。童贯专横跋扈,作威作福,给军政带来极大的破坏,生活上也极其奢侈,史言其“已贵而骄,不恤将士,赏罚不明,纪律尤乱。仆役皆为显官,胥吏李宗振、门客范讷皆节度使。尤不用人才,陕西、河北因数用兵,军民皆不能恤。其家园林、池沼甲于京师,金玉数十万计,服食无异御府,故天下怨之”。
梁师成较童贯后起,此人阴贼险鸷,多智数,性慎密,又稍懂文墨,自言为苏轼“出子”。政和间,因常为徽宗起草文书而受到青睐,成为权势几与童贯相埒的大宦官,积官至太尉、开府仪同三司,并被赐予进士出身,这是有宋一代宦官中惟一有进士出身的人。“凡御书号令皆出其手”,由于直接掌握皇命,故狐假虎威,不可一世。王黼将他作为父亲看待,蔡京父子亦谄附之,执政、侍从等高官,出其门者无数,都人称其为“隐相”。宰执大臣行政,必惟师成之命是从。京城土木之工,多由他主持,从中偷盗官钱不知纪极。
李彦与朱勔都是为徽宗搜刮民脂民膏的干将。李彦“天资狠愎”,“监事愈剧”,积官至安德军承宣使,是徽宗朝又一个握有巨大权势的宦官。他继另一大宦官杨戬之后主管“西城所”,在京东西、淮西北大肆掠夺民田,“诉者辄加威淫,致死者千万”。又发供奉,靡费巨万。朱勔苏州人,其父朱冲,是有名的大商人兼大地主,他们利用自己庞大的财力,结识蔡京、童贯,由此父子均得官。徽宗喜欢花石,朱勔便取浙中奇石异卉进献,因此深得徽宗欢心,累迁至合州防御使。政和(1111-1117)中,他借供办花石纲之名,仗势欺人,无恶不作,在东南地区凌虐百姓达二十年,所掠财富不可胜计,仅田产就多达三十万亩。当时人谓:“朱勔结怨于东南,李彦结怨于西北。”从而直接导致了这些地方的民变和农民起义。
二、残酷的掠夺和剥削
徽宗、蔡京等“六贼”的肆意挥霍,造成国家财政不堪重负,以左藏库为例,“异时月费缗钱三十六万,至是,衍为一百二十万”,一年的财政收入只能应付九个月的开支,没有几年时间,就将神宗朝所积累下来的财富挥霍殆尽。为了向全国百姓榨取更多的钱财,他们除了将一切可以增加财政收入的新法统统加以恢复以外,同时还巧立名目,设置各种机构,想方设法加强对百姓的剥削和搜刮。
首先,置苏杭应奉局,大肆搜刮东南地区的物资和制品。崇宁元年(1102),徽宗命童贯在苏州、杭州两地设立造作局,役工匠数千人,制造象牙、犀牛、玉石、金银、竹藤及雕刻、织绣等工艺品,供应宫廷,一切材料皆在民间科配。四年,又设应奉局于苏州,以朱勔具体掌管其事,主要任务是搜刮各宫殿、园苑所需物品,特别是奇花异石,以船运往开封,每若干艘船为一纲,号“花石纲”。朱勔在征发和运送“花石纲”的过程中,渔夺之酷,扰民之烈,令人发指,据《东都事略·朱勔传》载:(朱勔)专置应奉局于平江,指内帑为囊中物。每一发取,辄数十百万。外计所蓄,虽封桩禁钱,无问名色,悉取之……而所贡之物,豪夺渔取,毛发不偿诸民。搜岩剔薮,幽隐不置。一华一木,曾经黄封,护视不谨,则加大不恭罪。人有嘉木奇卉者,指为不祥,惟恐芟去之不速。民一与此役,中人之家悉破产,至卖鬻妻子以供其须。山辇石,程督惨峭。虽江湖不测之渊,力不可致者,百计出之,至名曰“神运”。遏截诸道运纲,旁罗贾舟,舟揭所贡暴其上。连樯接橹,日夜不绝。篙工柁师陵轹郡县,人以目相谓,不敢谁何。
“花石纲”运费之巨,令人咋舌,仅一根竹子从淮南运往汴京就需五十缗钱,若从两浙和其他州郡运去,花费就更多。在将大石、重物运输途中,经常拆毁桥梁、城墙、堰闸、水门,以便让庞大的船队通过,更给社会生产造成了极大的破坏和混乱。由于纲船太多,运河上已容纳不下,便取道海路。“每遇风涛,则人船皆没,枉死无算”。运送“花石纲”所需的巨大人力物力,给百姓带来了极为沉重的负担,有的因此家破人亡。
其次,置“西城所”,疯狂掠夺北方百姓土地。宣和初,宦官杨戬首创“西城所”,这名义上是掌管公田的机构,将京东西、淮西北一带根括到的所谓隐田、天荒地入官,更税为租。实际上,所括土地多为民间美田,其办法是要百姓拿出自己的田契,自甲追到乙,由乙追到丙,辗转究寻,直至拿不出证据,就宣布为无主荒地,拘没入官,强迫原业主承佃,输纳租米。另外,还将原来为公共使用的陂塘、湖泊,收为公有。杨戬死后,李彦主管其事,在汝州(今属河南)置局,掠夺土地更加凶狠,凡是被他看中的土地,“使他人投牒告陈,皆指为天荒,虽执印劵,皆不省。鲁山阖县尽括为公田,焚民故劵,使田主输租佃。本业诉者,辄加威刑,致死者千万”。自“西城所”设立以来,前后共括得良田三万四千三百余顷,使众多民户倾家荡产。此外,李彦还借供奉为名,在那里大肆掠夺物资,“大抵类朱勔,凡竹数竿用一大车、牛驴数十头,其数无极,皆责办于民,经时阅月,无休息期。农不得之田,牛不得耕垦,殚财靡刍,力竭饿死,或自缢辕轭间。如龙鳞薜荔一本,辇致之费逾百万。喜赏怒刑,祸福转手,因之得美官者甚众”。
第三,打着新法旗号,千方百计加重对农民的剥削。京西地区原先没有支移,崇宁时(1102-1106)一斗粮食就要增加支移脚费五十六文,相当于神宗元丰年间(1078-1085)的正税之数。接着,又利用折变,“反复纽折”,农民的负担就“数倍于昔,民至鬻牛易产,犹不能继”。方田均税法原是熙宁时期为平均赋税所推行的一项新法,此时已完全变质,成了加强对农民剥削的一项弊政。大观二年(1108)蔡京重新推行此法,州县为多向朝廷上供,便趁机大幅度增加二税,“于旧管税额之外,増出税数,号为蹙剩,其多有一邑之间及数万者”。与此同时,又利用“方田”来维护官僚地主的利益和加重对农民的剥削。宣和元年(1119),据臣僚奏称,当时在“方田”过程中,有的将土地大幅度量少,如虔州的瑞金(今属江西),有将二百余亩方为二十亩者,有将二顷九十六亩方为七十亩者。地主隐瞒土地的结果,便将二税负担转嫁到贫苦农民的头上,如在会昌县(今属江西),有一税户原来二税只有十三文,被增至二千二百文,另一税户原来二税只有二十七文,被増至一千四百五十文。官吏不仅妄增田税,又将“不食之山而方之,俾出刍草之直,民户因此废业失所”。
第四,推行所谓理财新法,巧取豪夺民财。蔡京所谓的“理财新法”,主要是实行盐茶新法和改变钱法。北宋盐法,在哲宗朝以前,对北方的解盐买卖实行盐钞法,即令商人在边郡折博务缴纳现钱买盐钞,至解池(在山西运城南)凭钞领取定额食盐贩卖。对东南各路末盐(按宋代称解盐以外的海盐、井解等为末盐)则实行官卖制度。自哲宗朝后期起,解池一度因水涝池坏不能产盐,解盐盐钞无法通行。蔡京便以此为借口,在全国范围内普遍推行盐钞法。与此同时,又将盐钞法一变再变,或强迫持钞者再纳钱方能通行,或需几次买钞才得以给盐,或已得旧钞者复买新钞方能使旧钞之半有效。实施这种盐钞法的结果,严重坑害了商人的利益,人称朝廷法令,“信如寒暑,未行旬浃,又报盐法变矣。钞为故纸,为弃物,家财荡尽,赴水自缢,客死异乡。孤儿寡妇,号泣吁天者,不知其几千万人。闻者为之伤心,见者为之流涕”。北宋茶法,自建国以来屡有变化,在哲宗朝以前,除建茶、蜀茶实行官卖以外,其余皆行通商法。蔡京上台后,实行全面禁榷,其剥削手段和危害性类似于盐钞法,茶商往往一榷再榷而仍然得不到茶,乃至倾家荡产,由此政府每年增得课利约一百多万贯,全部充作供奉。仁宗朝时,对西夏战事吃紧,为解决财政困难,曾行过当十大钱。后来因为民间盗铸者众,造成钱文大乱,物价飞涨,才不得不停用。熙、丰年间,折二钱行于天下,尚不致为民害。蔡京当国,“以利惑人主”,先将小平钱增料改铸当五大铜钱,继又铸折十钱,盗铸之风再次大起,得罪者“亡虑十余万人”。后来,又铸夹锡钱,以夹锡钱一折铜钱二,在原先使用铁钱的陕西等地区使用,并一度推行到全国,于是“物价日增,患甚于当十”。蔡京等人通过这一系列“理财新法”,攫取百姓的大量财富,弥补因统治集团大肆挥霍而造成的财政赤字,使一般的百姓和商人都深受其害。
三、统治集团内部的倾轧和徽宗任相特点
大观元年(1107)正月,蔡京再次被拜为左相。他上台执政以后,全力攻击右相赵挺之,迫使挺之两个月后辞去相位,不久即病死。三年六月,台谏官和太学生对蔡京展开了猛烈攻击,如御史中丞石公弼言:“京之奸恶,虽中外愤怨,而畏京之威,人莫敢言,一犯其怒,宗族莫保。毎托以绍述神考之政,而京率意无所畏忌。外则生事于四夷,内则殚竭于民力。托爵禄以广私恩,滥锡予以蠧经费。”侍御史毛注言:“京位极人臣,爵无可加,擅持威福,震动中外。四方多士,惟知奔走宰相之门,而不知君父之尊;知徇流俗之习,而不知法令之可畏。”于是,蔡京第二次被罢去相位,致仕并出居杭州。同时,徽宗以胆小而心胸狭窄的何执中为左相。一年后,又将一度被蔡京打入“元佑党人碑”的中书侍郎张商英擢为右相。张商英执政尚称持平,他一反蔡京弊政,改革了当十大钱,取消了一些苛捐杂税,对宦官也有所制约,如徽宗要除杨戬为节度使,就遭到张商英的反对,认为“祖宗之法,内侍无至团练使”。
他还多次规劝徽宗“节华侈,息土木,抑侥幸”。徽宗对张商英也有所顾忌,一次修升平楼,他告诫主持工程的官员说:“遇张丞相导骑至,必匿匠楼下。”
朝廷上下因而对张商英颇有好评,但由此也就遭到何执中等人的妒忌,“日夜酝织其短”,徽宗当然也不愿意有这样的宰相在自己身边,政和二年(1112)四月,抓住张商英的一些细故,将他罢知河南府,接着徽宗又召蔡京回京师,落致仕,第三次除为宰相,封鲁国公,三日一至都堂治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