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脚与砍山鞋
我这大半辈子受了不少的委屈,朋友们当然晓得,但绝不会想到最受委屈的是我的这双脚。离开家乡半个世纪来,我几乎没有穿过几双合脚的鞋。我个子高,脚当然跟着也大,但是,大得实在有些出奇:一、脚背弓如罗锅桥;二、脚掌宽而厚;兰、五个脚趾自由散漫,不愿并拢,形似分趾科兽蹄。为什么会长得如此丑陋?可能与我抗日战争时流亡到西北高原,没钱买鞋,一年四季穿草鞋有关系。几十年来,什么都被改造过,只有脚安然无恙,还是可爱的老样子。
一家人总为我的脚操心,去年儿子给我买了双特大号的旅游鞋,雪白颜色,绵绵软软的,手(不是脚)感很不错,长度也够,但鞋面仍嫌矮仄,到现在还没穿过一回。近十多年来,我常出差到外地,真想有一双能翻山越岭穿的好鞋。
几十年来,每当在人生道路上昔苦跋涉,而穿不上一双合脚的鞋走路,实在苦不堪言。因而十分思念小时候(十四岁之前)在老家山西定襄穿的那种家做的“砍山鞋”。
小时候,成天淘气耍野,一个月不到鞋就穿成了“狮子大张嘴”(祖母的话)。后来,妈妈和姊姊为我们兄弟几个专做从太行山下来的山汉们穿的那种“砍山鞋”,才可以勉强穿上一两个月。为什么叫做“砍山鞋”?这鞋又如何能以砍山?这是因为这种鞋不但加厚鞋底,而且鞋帮子也得加厚,还必须如纳鞋底那样密密缝缝地“实纳”才行。这种鞋硬梆梆的,砍到地上砸个坑。为了耐穿,我们还用槐树角的汁儿一滴滴地涂到鞋面上,再三再四地涂,直到把鞋涂得光光亮亮为止,远远地就闻见了浓重的槐角的气味,走起路来噔噔地响,十分有气派,而且水陆两用,下雨时还可当雨鞋穿。它本来是山里人们穿的,他们进城卖山货,都穿的是这种“砍山鞋”。他们翻山越岭地从大山深处走下平川,鞋还好好的,家乡人便相信这鞋一定能砍山。大山。遇到这种鞋,也得服了它。
当然,现在如果我穿上早年那种砍山鞋,在北京城里走来走去,说不定还会引起人们的一番好奇。瞧,能发出槐角味儿的鞋!还会问我:这是从哪国进口的新奇样式的鞋?
我这双无法改造的脚,直到现在还是天然老样子。我见过一些脚,脚趾相互挤压得全变了形,都是从小穿小鞋的缘故。但他们的鞋很好买,而且穿上后脚看着文雅,但裸赤时却不堪八日,早已不是天生的脚。有许多年,在“运动”中整人叫做“穿小鞋”,可见穿小鞋有多么痛苦!我这双脚跟着我受了一辈子罪,但我从来没有管束过它,挤压过它。它真帮了我的忙,如果没有这双天赐的大脚,我可能跋涉得更苦,走不到今天。
我还想穿上一双砍山鞋,去远方游荡,去翻山越岭。砍山鞋,多好的一个名字,多美的一个意象,应当写首诗赞美它!假如安徒生现在活着,听说人间有能砍山的鞋,他一定会写出一篇神奇而有趣的童话。
买年画出丑记
城里有一处叫画市的地方,并没有一家画铺,每年的腊月间,才形成一处卖年画的集市,其他三百二十多天与画毫无关系,但平时人们还叫它画市。画市以一个十字路口为中心,在文庙不远的南面,不是个商业区,比较清静和开阔。
父亲年年在腊月二十几的一个晌午,带我来买年画,还置办别的年货。父亲自小喜欢画画,他选购年画时看了又看,挑了又挑,很少有他真的欣赏的画。他一边观看一边给我小声地评论着画的技艺。
他偏爱自然风景,但他总要买几张胖娃娃画,专给祖母和我们孩子们住的大屋贴。他和母亲住的屋子多半只贴一张风景或复制的国画山水。祖母说,那不是年画,不热闹,过于雅静,贴到和尚庙合适,还说我祖父也是这个不懂过年要吉利的歪脾气。父亲很爱窗花,每年都买厚厚的一叠,还分一些贴到他在县立中学堂的那间住房的窗户上。父亲从1934年起,在这所中学教语文和地理,之前他一直在乡村教小学。他绘制的风筝全县出名。
记得有一年我在画市出过一回丑,一辈子忘不了。当时我只有十岁光景,只顾看悬挂在墙上的年画,没有留心坎坷泥滑的脚下。腊月天气还很严寒,地面本来结着一层冰雪,被看画的人们踏得泥泞不堪。我正好在十字路的中央,画市人最多的场合,仰面朝天滑倒。我双手高高举着年画,大声喊我父亲快来搀扶我起来。可我父亲遇见了一个熟人,在离我较远的地方神聊,我接连喊了十几声,仍不见父亲来,急得流出了泪水。我知道要爬起身,双手必须得托地,手里的画一定会弄脏了。我一筹莫展,傻乎乎的高高地举着画。不知哪来的一股勇气,我想何不来个“鲤鱼打挺”,手不沾地蹦起来?我真的蹦了起来。这个本事,我才练成不过两个月,居然能肚皮朝上一挺,双脚先伸后收,脚前掌使劲朝地面一蹬,身子髓着就挺直了。手里的年画好好的,后背和后脑勺却沾满了湿渌渌的污泥,我穿的又是过大年的新衣,心里非常难过。但看画的人为我久久地喝彩。这时父亲朝我过来,说:“没有摔坏吧?”我说:“画没摔坏,衣裳弄脏了。”父亲望着我的窘相,说:
“人家并不是欣赏你的鲤鱼打挺才喝彩,是看到你这副泥猴似的样子才叫好哩!”我想父亲说的也许有道理。那天全画市只有我一十人看画发呆,摔成了这个丑样子。
我一生在众目睽睽下现的丑相不知有多少回,后来的许多回,比起小时候在画市上摔跤的窘相来,真不知要“轰动”多少倍,但每一回。我都以鲤鱼打挺的姿态蹦了起来,只不过身上脸上沾了点灰而已,最多留下一两个疤痕,一点没有伤筋动骨,人好好的,心灵还好好的,像一张崭新的年画似的,挂在一堵历史的大墙上面。
呼唤甘霖
《雪雩》是王川平的一首诗,引起我一些遥远的回忆。
六岁时,我参加过一回祈雨的行列,毒日之下赤裸着身子,光脚在干裂的大地上踽踽地行走了一整天,不让喝水,不准戴草帽。褐色的人流过去,田野上掀起的灼热的尘埃久久不散。大人在前面齐声低沉地呼吼——没有词,没有调。语言完全失去意义。
有强壮的汉子,甩铁钩穿过锁骨,吊一块几十斤重的石头,血流了满胸,凝成紫黑的图像。有人双臂伸开。一直走一天,真不知哪来的那种与苦旱的大地相近的耐力!
用虔诚的苦刑感动冥冥的上苍吗?
成百的孩子跟随在沉默的行列的尾部,我是其中的一个。我们仰望着燃烧的天,没有一点云彩,连飞鸟都不见一只。大人们说,假如天空出现一朵云,所有的祈雨的人立即跪在地上。但是,那朵云始终没有来。第二天仍在中午祈雨。
祈雨的队伍,是悲壮的!
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千万年,经历了多少灾难。这种悲壮的祈雨行为绝不能简单地用迷信或愚昧一句话否定。我当时就相信天一定会被感动而落雨。那几天睡梦里我总听到雷声,那是祈雨行列的呼吼声在心灵上的回音。许多小孩都做了同一个梦,梦见了雷声。回到家里,我拒绝喝水,要与千涸的大地一块受难。
在死亡和绝望面前求生,在强大以至于无边(如大自然、如命运)的绝境面前,求得自己的位置和生路,求得自己万物之主的尊严与信念,这是人类伟大的悲剧精神!是虔诚的膜拜,也是主动的抗争,是无可奈何的祈求,也是以神圣的牺牲去热忱的呼唤!这生的渴求,是我们民族乃至于人类多少次踏入歧途与厄运却又顽强地生存下来的奥秘。
这首诗里,有一种文字历史上尚没有展开描绘,但却从远古就留存下来并源远流长地凿印于大自然的记忆之中的壮美景。
活吞小鱼仔的悲剧
前几年,我写了一篇忆述童年时逮蚂蚁吃的小文章,着重点是逮蚂蚁时的动作,而读者却看重了一个“吃”字。逮蚂蚁吃的目的,是为了练活腿脚和手,好打拳摔跤,在家乡春节期间的社火场上显露一番自己的身手。
大约就在这篇写蚂蚁的小文发表不久,来访的一位青年诗人好奇地问我:”你既然吃过那么多的蚂蚁,一定还勇敢地吃过别的什么活物吧?”我对他说,还在小河沟里活吞过小鱼仔。
我们家多有一条野性的河叫滹沱河,洪水到来之前,河道里没有长流水,尽是灰茫茫的沙石,只有一泓一滩的死水,供孩子们耍水玩。就在这些浑浊的水洼里我和小伙伴们活吞过不知多步小鱼仔。
也许我回答得过于简略,那位思维敏捷的来访者很快写了篇记述我童年行状的小品,他说我喜吃生鱼。把我写得太文雅了。吃生鱼有什么稀奇?我国南方不少地方就很讲究吃生鱼。他们生吃的是宰杀之后的死鱼,我童年时哪有如此文明,我是在小河沟里活吞小鱼仔的。
我们那里祖祖辈辈没有吃鱼的习惯。有一年冬天,听说结冰的河下面有大鱼,我敲开冰,果真有躜动的鱼奔着这个透气的豁口来了,我毫不费力地抓了一箩筐。每条鱼足有一两斤重,我有生以来第一回见这么大的鱼。好容易弄回到家里,把鱼倒在院里,鱼当然都冻死了。全家人望着一堆雪白的鱼发愣,唉!把它们怎么办?没有想到当内吃。祖母心善,说快放回河里,可鱼早死了。记得我把它们一条条地扔到猪圈里,猪用嘴拱了一阵,无法下口,最后只好埋到了猪圈的沤粪坑里。
我活吞过许多小鱼仔,但鱼是什么滋味,我一点不晓得。
那些滋生在水洼里的小鱼仔,银白闪亮,长短不足一寸,它们在水里快活地游来游去,映着阳光,闪射出了五彩的光芒,我常常看得入迷。我和小伙伴们从来没有想到过要吃它们,听大人说过鱼味腥臭,不能入口,我们在水里抓着它们只觉得好玩,小鱼一发现我们,飞快地躜进水边密密的红蓼丛里,很不容易抓到手。
小鱼仔抓到手,搁在掌心,活蹦乱跳,一不留神,就遛跑了,于是一旦抓到了,便手急眼快地放进嘴里,“看你还逃?”只觉得小鱼仔在唇间、口腔、喉管不停地在挣扎,一直挣扎到我们的深深的肚子里,才无声息地结束了它们的生命。它们还没有来得及长出自卫的鳞和刺。吞食它们时,非但不觉得难咽,还有一些奇特的快感。我对祖母说,活吞小鱼仔比吞咽面条还顺溜,祖母说我造孽,下辈子让我转生成小鱼,我说很愿意。
我一向信奉“人之初性本善”的古训,但经过后来几十年的不平凡的种种遭际,我不得不又想到我国古代哲人还说过“性本恶”的话,而且也有一定道理。因此,那些沉默的鱼类,必然要在细柔的躯体上长出锐利的鳞和刺,否则它们早已灭绝。
它们水里的世界有强者恶者伤害它们,它们哪里知道,它们的世界之外,还有更可恶的异类也戕害它们。童年时我如果有这种高级的文明的人性,是决不会活吞一条小鱼仔的。
从我童年活吞小鱼仔时的那种原始而愚昧的快感体验,我现在痛苦地联想到许多与小鱼仔命运相似的可悲的人间故事。
我真的也体验到了小鱼仔被活吞的痛苦。也许应了我祖母的那句话,是历史对我的惩罚。
吃蚂蚁
大约两年前吧,在诗人牛波的婚宴上,一位熟朋友把我介绍给年轻的电影导演田壮壮时,突然冒了一句“牛汉,身高一米九,是小时候吃蚂蚁吃的。”
在座的人无不以惊奇的目光打量我,田壮壮很认真地问我;“真的?”“真的。”我如实招认。“是你第一个吃的?”他久久端详着我,仿佛我是他的一个陌生的“角色”,想从我的黧黑苍老的面容和抑郁的神情,窥探出吃蚂蚁的人与众不同之处。我笑笑对他说:
“不是。在我的老家,雁门关下那一片地方,多下孩子有吃蚂蚁的习惯。”我的答话太简略和平淡,大家仍然迷惑不解。那个场合,宾客们正品尝着北京饭店的佳肴,我怎么能让土腥气的蚂蚁倒了大家的胃口?我只明智地又解释了两句:“我小时候迷信蚂蚁,认为它是自然界孔武有力的大力士,吃了蚂蚁能长出一身的好筋骨。”我的语气很严肃虔诚,使大家意识到这并非是个有趣的话题,就没再问下去。
之后不久,有两个人也问过我吃蚂蚁的事,都照实回答了。一星期前,有一位年轻诗人竟然相信,到现在我仍吃蚂蚁,并且说:“牛老师,难怪你的诗总迷恋地下,又那么尊敬草木虫鱼和飞禽走兽。”我不仅没有否定他的说法,还觉得他的话不无几分道理。但是,真应当写篇小文章,把我吃蚂蚁的事交代清楚,免得越传越玄。
必须先从摔跤谈起。我从五六岁起,几乎天天练摔跤,那时我的身子骨瘦小,常常被对方摔得浑身青肿。有一天村里头号摔跤手佩珍伯伯问我:“你真的要练摔跤?”我点点头。他对我说:“吃蚂蚁能长力气。”我问:“为什么?…你没见过吗?小小的蚂蚁能拖动比它大几十倍的东西。”是的,他说的真有道理。
但为什么要吃它?我仍不理解。佩珍伯伯是我父亲最要好的朋友,他央不会诳我。于是我开始逮蚂蚁吃,蚂蚁跑得飞快,半天才逮到一只,我闭起眼连头带腿一块吞进肚里,酸得直流泪。
过了几天,佩珍伯伯问我:“吃了多少只蚂蚁?”“二十只。”“不行,不行,要每天吃七十二只,先吃够一万只再说。”佩珍伯伯耐心地开导我说:“你怎么不开窍?逮蚂蚁就是练功,天天逮,一两年之后,腿脚就会变得灵活起来。”哦,原来还有这个作用。
佩珍伯伯又对我说;“不能逮爬行的小蚂蚁,吃那种蚂蚁没用,要逮那种神气十足的大个儿的,那才是灶王爷出巡时骑的骏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