唱“加尔”歌的仪式结束后,新娘唱起哭诉歌,快唱完时,由青年媳妇搀扶着来到父母、兄弟、姐妹面前唱“阔尔斯”(哭别歌),它表达新娘离开娘家前对父母、哥嫂、弟妹、乡亲们的怀念和依依不舍的心情,如《唱给妹妹的歌》这样叙述道:
命运安排我比你先走一步,
你那种发辫再也不会扎在我的脑后。
你也不会长期在家中久留,
终有一天会像我一样一步一回头。
巴扎(集市——引者注)上值钱的是花布和条绒,
儿女对父母好比是帮手。
临走时我对你留下一句话:
妹妹呀,要多为父母分担忧愁。
我去受熬煎不分白天黑夜,
你也将步我后尘饱尝苦头。
我今天不得不与你在这儿分手,
一想起这命运,连呼吸都觉得难受。
当新娘唱着《告别歌》走出毡房时,还要抱着门框唱《门框歌》:
毡房门前有一棵牛蒡,
别送我走吧,我的门框。
离别的痛苦我怎能忍受,
此刻我心中充满了忧伤。
天上飞翔的小云雀呀,
愿你再给我唱一只歌。
我实在不愿离开你呀,
告别门框时,请你别难过。
唱完《门框歌》新娘便由嫂子、姐夫或好朋友扶上马、送行。姐夫和新娘同乘一骑,送一段后姐夫返回。新娘上马后,一般不让哭唱,不让多停留,也不让回头看,意思是不要过于眷恋家乡,要一心一意跟随丈夫生活。
7.迎亲仪式
新娘到新郎家时,男方家举行迎亲仪式。新娘被送进公婆家门时,由一个胳膊上系有各色布、手持嫩树枝的小伙子唱《别他夏尔》(揭面纱歌):
哎约,系红绸的枝条手中拿,
我慌乱的不知如何把你夸奖。
刚过门的新娘,请你多原谅,
我给你揭面纱,算你福运吉样。
……
唱完歌后揭开新娘面纱,向众人介绍,并向公婆、亲属等行礼。而后由新娘向炉火中倒油,炉火迅速燃起时所有在场的人口念“火娘娘,油娘娘,给我们把福降”,以此表达对新婚夫妇幸福生活的祝福。举行完这一仪式后,人们开始争相观看、喜逗新娘,使婚礼的气氛达到一个高潮,而新娘的婆婆则在这喜庆的氛围中拿出彩色的布条,分给前来贺喜的女宾们。最后新郎新娘合饮一碗由毛拉念经禳解过的圣水,或由老人给新娘倒碗茶,并做“巴塔”(祝福)。到晚上后,新郎家要为祝贺新娘的到来而举行晚会,盛情款待送亲和贺喜的宾客。尤其是新娘的毡房里会歌声彻夜不断。经过这一系列的仪式后,一对哈萨克人才算完成终生大事,并翻开生活的新的一页。
(四)甘肃哈萨克族的民歌艺术及体育活动
有人说歌和马是哈萨克人的一对翅膀,因而,唱歌在哈萨克族生活中也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其民歌内容丰富多彩,大体可分为:习俗歌、诙谐歌、赞歌、哭歌、情歌等类型。而其中的阿肯弹唱则是流传最广、最为人熟知的,也是最有特色的艺术形式。
“阿肯”是哈萨克语,民间歌手或游唱诗人,即“阿肯”是哈萨克族民间歌手和冬不拉琴手的通称。阿肯弹唱会的形式与规模大小不一,有数十人的,有数百人的,也有成千上万人参与的,因其既具有娱乐性又具有竞赛性的特点,阿肯弹唱会的场面就显得非常欢快而热烈,形成草原上一道奇异、亮丽的民族风景线。因此,在哈萨克族人当中,哪里有节日庆典、婚丧嫁娶等集体活动,哪里就有隆重的阿肯弹唱会。每至这样的盛会时,各牧村都会选出的优秀的歌手,穿上节日的服装,骑着骏马,弹着冬不拉,载歌载舞地来到鲜花盛开的草原上,参加对歌、赛歌会。方圆数百里内的牧民们都会骑马、架车赶来助兴。弹唱会一开始,首先由所在牧村的年长妇女们,给与会的牧民们分“包尔萨克”(油炸面食)、奶疙瘩和糖果等。而后由年长的老人和区乡干部向歌手及牧民们表示祝贺后,由各部落推选出的阿肯们,就会纷纷登台亮相,竞技表演。当然,首先登场的是有名的老阿肯,他登台后是为了用诗歌的语言,来表达对盛会的赞扬和希望。之后,便是年轻阿肯的天下,一段段动人的故事,一首首优美的诗歌,一曲曲悦耳的冬不拉琴声,使听众时而屏息静聆,时而欢声雷动。他们可以这样日以继夜地唱,经常是通宵达旦一连数日地尽情歌唱。围观的牧民亦可加入对唱和合唱。他们可以诉说旧社会的苦难,可以歌唱新社会的幸福,也可以歌唱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一直唱到剩下最后的一位,那他就是此次盛会的优胜者。
关于阿肯弹唱会的来历,还有一个美丽的传说:
从前在美丽富饶的阿勒泰草原上,有一个哈萨克姑娘,长得比花儿还美,她一唱起歌来,草原上的奇花异草都向她点头欢笑,连飞行着的鸟儿也停下来静听。她爱着一个勤劳勇敢的哈萨克小伙子,他俩常在一起唱歌,边唱边弹着冬不拉。有一年夏天,人们正围聚在姑娘听她唱歌时,有一个头人骑马路过,被悦耳的歌声吸引住,他走近一看是一个十分俊俏的姑娘,于是起了坏心。第二天,派人来强迫姑娘嫁头人,姑娘十分焦急,情人又不在身边,只好弹起冬不拉,唱起凄惨的歌,呼喊着远方心爱的人。这时,突然从天上飞来一匹骏马,把姑娘带上天空,姑娘赶忙把冬不拉扔到地下。在半空中的冬不拉一刹那间变成了成千上万把,像雪花一样飘落到人们的手中。于是,大家弹起了冬不拉,放声歌唱,祝福这对情人永远自由幸福。每年夏天,人们便聚集在草原上尽情歌唱来怀念这对获得自由幸福的恋人。阿肯弹唱会就这样一年年传下来。
阿肯弹唱有两种形式:一是阿肯怀抱冬不拉自弹自唱,这种弹唱多是演唱传统的叙事长诗和民歌;二是对唱,有2人对唱和4人对唱,2人对唱一般是一男一女,也有男阿肯对男阿肯、一个阿肯对几个阿肯的对唱,形式灵活多变。对唱的特点是即兴创作,类似于回族的“花儿”,具有赛歌的性质,把雄辩和唱诗结合在一起,既富生活气息,又生动活泼。他们所唱的内容大致可分为颂歌、哀怨歌、情歌、习俗歌、诙谐歌五大类。阿肯是诗歌的创作者、演唱者和传播者,阿肯的主要才华表现在即兴创作上。他们一般能够触景生情、出口成章。因而,在这种对唱中,孕育和保存了浩如烟海的诗歌,成为哈萨克文学的摇篮和珍贵的宝库。阿肯弹唱会期间,有时还要举行赛马、叼羊、姑娘追、摔跤、跳舞等娱乐活动。
1.赛马
赛马是哈萨克人十分喜爱的一项传统的体育娱乐活动。在哈萨克族中,赛马既是参赛者的个人行为,更是关系到整个部族荣誉的事。赛马中得到的奖品,主人也会和亲朋好友一起分享。赛马有两种形式:一是跑马,二是走马。前者既比马的速度也比马的耐力,后者要求马要走得稳健美观而不颠簸。所用马匹一般都是五岁以上的成年马,由成年人来驾驭。而跑马则主要是比速度,速度快者为获胜方。所用马匹也多用五岁以上成年马,而骑手则多是十二三岁的男孩,体轻,给马的压力小。在哈萨克族中,赛马常常在婚礼和重要的节日里举行,而且经常是最后的压轴节目,也就是说,赛马一结束,庆典也就最终收场。
2.叼羊
叼羊是哈萨克人普遍喜爱的传统体育活动之一。每逢节庆或礼仪典礼时,或者每至盛夏时节,牧民休闲时,人们都会自发地组织叼羊活动。它既是哈萨克人的一种祈福行为,也是一种马上的娱乐活动,同时又是一种对抗性强、争夺激烈、集勇猛、顽强和机智于一体的马背体育竞赛。据说叼羊活动起源于中世纪。当时,狼群是游牧民族的天敌,因此,牧民对狼也非常仇视,狩猎时一旦捕获了狼,大家便会一涌而上争相抢夺,以此开心取乐。后来就逐渐由叼狼演变为叼羊的群众性娱乐活动。
3.姑娘追
“姑娘追”哈萨克语称为“克孜库娃”,是哈萨克族青年男女喜爱的一种马上体育活动,也是青年男女表达爱慕之情的特殊方式。“姑娘追”多在夏秋季节的草甸上举行,远近牧民能来的都会骑马前来参观助威。在举行这项活动时,一般都是先由青年男女中的一方发出赛马邀请,而后双双骑马缓步走向指定的比赛地点,期间双方可以相互调笑逗趣,但都不能生气,当到达指定地点后,小伙子就会迅速策马而回,姑娘为“报复”小伙子的戏谑,会毫不示弱,扬鞭回马,紧追不舍,小伙若被姑娘追上就要接受姑娘轻轻的鞭打而不能还手。关于这一活动也有一个动人的传说:
据说很早以前,有两个哈萨克部落的头人结成了儿女亲家,在姑娘准备过门那天,来接亲的人有意夸赞他们新郎的马是最好的千里马。新娘的父亲听后便说:“我女儿骑的马才是最好的马,不信可以比一比,如果你们的马能追上我女儿的马,今天姑娘就过门,否则就改日再说。”于是比赛开始了。姑娘因为对小伙子早有好感,于是故意放慢速度假装让小伙子追上,借机进行交流和沟通,返回时她又让小伙子在前面跑,自己在后面追赶,结果把“追姑娘”变成了“姑娘追”。于是“姑娘追”就由此产生了。从此以后,哈萨克族有许多青年男女就是通过这种嬉戏式的相互追逐和交流产生了好感,萌发了爱情,并结为终身伴侣。
这种活动,往往会促成青年男女的爱情。当比赛结束后,成双成对的男女骑手们会信缰纵马,在广袤的草原上尽情地驰骋,情投意合的青年男女会在这草原的怀抱里寻找约会天地,当他们选中一处幽静之地后,就翻身下马,将两人的马鞭交叉插在附近人们容易看见的地方,久而久之,就形成了草原上一个独特的标记,见到这个标志的哈萨克人就知道这儿是哈萨克青年倾吐爱慕之情、追求幸福和爱情的“伊甸园”。因此,路过的哈萨克人都会心领神会地绕道而去,并默默祝福草原上又一朵盛开的爱情之花。
4.摔跤、马上角力和马背拔河。
摔跤、马上角力和马背拔河都是哈萨克族传统的体育活动之一,是一种力量和技巧的对抗性运动。在各种节庆或礼仪典礼中,都会举行摔跤活动。马上角力,又称马上摔跤。参加活动的人分成两组,一对一进行比赛,二人比力量、比技巧,看谁能把对方从马背上揪下来,或直接拉到自己马上,即算胜利。比赛时有许多人围观,围观者都希望本部落的选手获胜,不时地为选手呐喊助威。马背拔河是两个人骑在马上,拉一条两米多长的皮绳,中间地上划一长缍为界,谁骑的马配合得好,谁就可以把对方拉过界河。
(五)甘肃哈萨克族的丧葬风俗
哈萨克人的丧葬仪式基本上是按照伊斯兰教的仪礼进行的。在人病危时,要先请毛拉念经祈祷赎罪,人死之后脸朝西,安放在毡房右侧,用白布绑住下巴,防止下颌脱下,并遮盖脸面,用围帐将遗体围挡起来。然后在毡房门口竖起的长杆上挂起吊唁的旗子,一般是亡人若是年青人就挂红色旗子,若是老年人就挂白色旗子,若是中年人就挂半红半白的旗子。遗体在家要停放一天或三天,由近亲点灯守灵。与其他一些穆斯林民族有所不同的是,每当有人前往吊唁与遗体告别的时候,通常由死者的女亲属相互拥抱,一起哀唱挽歌,并通过这种哭唱的方式,告诉人们死者的生平。遗体告别仪式结束后,至少有四位亲友用清水洗尸,用白布白毡裹好尸体,盖上地毯或黑布,抬到清真寺或墓地举行“加纳扎”仪式。阿訇念完经后,死者的亲属问众人:“这个人生前是怎么样的人?”众人同声回答:“是个好人,善良的人,祝他升入天堂!愿他安息吧!”
“加纳扎”仪式结束之后,用骆驼驮上遗体并用毯子覆盖,送到坟地,放入早已按照要求修好的墓坑中,尸体头朝北,面向西,足朝南。在尸体放进墓穴之前,所有送葬者每人在尸体上放一撮土,然后安放尸体,并堵好洞口。死者埋葬之后,亲属和本部落的人们要给死者家送食物、白布和牲畜。死者生前经常乘骑的马要剪断尾巴,不允许任何人骑。转场或搬家时,需将死者生前所用的马鞍和衣物统统挂在马背上,并由死者的妻子领走。同时还要带上志哀的旗子,经过别人的毡房时都要唱挽歌。
按照传统习惯,对死者要进行长时间的哀悼。死者入葬七天时要举行“七天祭”,并给洗尸的人赠送衣服或衣料。四十天时要举行“四十天祭”,一周年时举行“周年祭”。死者的妻子一年之内必须身着黑服,头包白布,以表示悼念。同时还要唱挽歌一年。每天在旭日将升和夕阳将落之时唱挽歌,如果远远看到前来吊唁的人也要唱挽歌,与吊唁的人见面时更要大声唱挽歌。如果前来吊唁者是女的或是近亲,则相互拥抱,放声大唱挽歌。
一周年时的祭祀活动是极为隆重的,要重修死者的坟墓,并邀请亲属和本部落的人参加祭祀活动。祭祀之日,先将死者生前的乘骑牵到毡房前,这时死者的妻子儿女哭着与死者的乘骑告别,然后将乘骑宰掉,并将志哀的旗子拿下,折断旗杆。接着宰杀许多牲畜款待参加祭奠的人,并举行赛马、摔跤和阿肯弹唱等活动以悼念死者。悼念活动结束后,死者的妻子取下头上的白纱,儿女们脱下黑色的丧服,并将事先挂在屋内的死者生前的衣服取下,交给主持祭祀仪式的老年人。老年人将死者的衣服以及死者乘骑的马头、四个马蹄和马皮一块拿到墓地去安放。坟墓的形式视其地位和经济状况而定。一般人的坟墓用石块垒起,有地位的人用土坯砌成圆形或者方形的墓形。也有呈八棱形状的。一些有名望的死者,还在坟墓上用砖砌起高高的拱塔,墓地范围很广,他的亲属或同部落的人都可埋葬在此周围中。
四、甘肃蒙古族风俗文化
(一)概述
据2000年人口普查,中国的蒙古族人口为581万人,在我国少数民族人口里排名第六。蒙古族也是甘肃10个主要少数民族之一,现有人口1万多人,主要聚居在甘肃省肃北蒙古族自治县,其他散居在甘肃武威、张掖、兰州等地。甘肃蒙古族主要是从18世纪开始从青海等地陆续迁入肃北的。其来源主要是成吉思汗的胞弟哈布图·哈萨尔的后裔。13世纪其后裔不断发展壮大。15世纪中叶,蒙古族和硕特部加入卫拉特,成为卫拉特蒙古族四部之一,在天山以北游牧100多年。到17世纪时和硕特部在固始汗的带领下进入青海地区,并于1638年春天击败了原居青海的却图汗。1640年进军西藏,杀藏巴汗,占领包括现甘肃省肃北县绝大部分地域的青、藏诸地。1723年固始汗之孙罗卜藏丹津起兵反清遭到镇压,清政府对和硕特部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整顿,确立起蒙旗制度,到18世纪后期,蒙古族西部八旗中的北左翼旗、北右翼末旗和察干诺门汗旗中的部分人口,分别进入肃北的南山地区和马鬃山地区,成为今日肃北蒙古族的主要先民。
民国初年,民国政府虽以“蒙藏委员会”来加强边政工作,但仍沿用清朝政府留下的制度统治甘肃蒙古族人民,30年代起推行保甲制度,在马鬃山设立“肃北设治局”。解放后,人民政府于1949年10月25日成立“肃北蒙民临时自治委员会”。1950所7月29日成立肃北蒙古族自治政权机构。1953年3月西北局主持在兰州召开“甘、青、新边境各族头人联谊会”,划定了与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的县界。1955年改名为“肃北蒙古族自治县”。从此,生活在这里的蒙古族人民开始走上了新的道路,并投入到共同建设家园、发展家园的事业中。
肃北蒙古族自治县在青藏高原与蒙新高原过渡带,属于内陆干旱季风气候区,内含高寒山区、荒漠草原的气候特征。境内西南高,东北低,其南部地处青、藏高原北麓之祁连山区,高山寒漠,冰峰耸立,水流交错,交通不便,信息相对闭塞,社会发育滞后。北部地处蒙新高原之南沿的北山台地之马鬃山区,干旱少雨,又无地表水,植物仅靠少数泉水滋长。主要从事畜牧业生产,逐水草而居,居住园型毡帐“蒙古包”,冬暖夏凉,便于移动和抵御烈日寒风。经营绵羊、山羊、马、牦牛、骆驼等为主的畜牧业。而少数农业区的蒙古人则居住在庄廓院式的土木结构房屋内,主要从事农业生产。
蒙古族既有自己的语言又有自己的文字。蒙古语是很早以前居住在我国北部和中亚地区的蒙古部落使用的语言,属于阿尔泰语系蒙古语族。现在通用的文字,是13世纪初以“回鹘文字母”创制,经过本民族多次改革而逐渐形成的蒙古文。忽必烈时,曾创制蒙古新字“八思巴文”。17世纪中叶,喇嘛僧人“咱雅班第达”制成一种叫作“托忒”的蒙古文,在新疆等地的蒙古族中通用。肃北蒙古语系蒙古语中的卫拉特方言。但与新疆蒙古族地区的方言有较大的区别,与内蒙古西部方言和喀尔喀方言比较接近。新中国成立初期,在肃北蒙古族中懂蒙文的人并不多见。1950年春天,新疆土尔扈特蒙古人杜格尔在布隆吉建了第一所蒙古包学校。从此,牧民的孩子们开始走进知识的殿堂,以母语学习文化,肃北草原上点燃了无数文明的灯盏。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努力,现在全县90%以上的蒙古族人使用蒙古语言,有85%以上的蒙古族人能读写蒙古文。
蒙古族因长期与藏、汉两族交往,因而其服饰文化也吸收了这些民族的营养,形成了既不同于藏族又有别于内蒙古蒙古族的特点。从事畜牧生产的蒙古族,马奶酒、牛羊肉、乳制品是他们日常生活中最喜欢的饮料和待客佳肴。从事农业生产的则以粮食、蔬菜为主要食物。饮茶是蒙古族群众必不可少的生活习惯。蒙古族人非常好客而重礼节。他们日常见面要互致问候。平辈、熟人相见时道一声“赛拜努(你好)”,而碰到长者或初次见面的人,就会说一句“他赛拜努”(您好),款待行路人则是蒙古族的传统美德。蒙古族待客十分讲究礼节和规矩。吃手抓羊肉时,要将琵琶骨带肉配四条长肋送给客人。若牛肉待客,则以一块带肉的脊椎骨加半节肋骨和一段肥肠送给客人。当然,客人也必须听主人的,进入蒙古包后,把地毡西面的位置留给主人,客人一般要盘腿而坐,主人不上坐时不得随便坐。主人端来奶茶或请你吃奶制品时不能拒绝,否则便会有失礼貌。蒙古族人骑马、驾车接近蒙古包时忌重骑快行,以免惊动畜群;若门前有火堆或挂有红布条等记号,表示这家有病人或产妇,忌外人进入;忌食自死动物的肉和驴肉、狗肉、白马肉。办丧事时忌红色和白色,办喜事时忌黑色和黄色;忌在火盆上烘烤脚、鞋、袜和裤子等;禁止在参观寺院经堂、供殿时吸烟、吐痰和乱摸法器、经典、佛像以及高声喧哗,也不得在寺院附近打猎。
(二)甘肃蒙古族的民间竞技
酷爱文体活动是蒙古族的优良传统。热情奔放、能歌善舞的蒙古人,非常喜欢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而其中尤以“男儿三技艺”的“那达慕”最有特色。
那达慕,蒙语是“娱乐”或“游戏”的意思。那达慕大会有着非常悠久的历史。据史料记载,成吉思汗为庆祝征服花剌子模,在布哈苏齐海地方举行了一次盛大的那达慕大会,会上举行了射箭比赛。1260年,忽必烈建都开平,1267年迁至燕京(北京),1271年改蒙古国号为“元”。1279年灭南宋,统一了全国。那达慕活动也就随之更为广泛地开展起来。13世纪,旅行家马可·波罗曾记述过海都王的公主阿尤剌克以摔跤比赛的方式选择配偶的情景。公主身穿华丽的粉色摔跤服,摔倒了所有前来应战的英俊青年。她还勇敢地冲入“敌阵”,从马上抓回了对方的勇士。元代曾专门设立“校署”,统一管理全国的摔跤事务。14世纪末记载蒙古族风俗习惯的文献中有这样的记载:那达慕开始时,一般都由蒙古族长者举起盛满鲜奶的银碗,高声朗诵祝颂词。如土尔扈特蒙古族射箭祝颂词中说:“你擎起了万钧弓。啊,搭上了金色利箭,引弓犹如满月,‘啪’地撒放扣环。你能射倒耸立的高山,你能射穿飞翔的大雁……”到清代时,已演变为由官方定期召集的、有组织、有目的的游艺活动。清代的蒙古族王公以苏木、旗、盟为单位,半年、一年或三年举行一次那达慕大会。会上要举行大规模的“祭山”活动和会盟仪式,喇嘛们要焚香点灯,念经颂佛,祈求神灵保佑,消灾消难,而且还要举行制定法规、任免官员、分封奖惩等活动,而后便开始“那达慕”大会,举行射箭、打靶、赛马等活动,对得胜者分等级给予奖赏和称号。
现在的那达慕,内容比过去更为丰富,比赛项目除了传统的射箭、赛马、摔跤外,又增加了马术、步枪射击、柔道、摩托车表演、蒙古象棋等项目。那达慕大会分为大、中、小三种类型:大型那达慕,摔跤选手为512名,骏马300匹左右,会期7~10天;中型那达慕,摔跤手256名,马100~150匹,会期5~7天;小型那达慕,摔跤手64名或128名,马30~50匹左右,会期3~5天。每到每年的七八月,正是牧草茂盛、牛羊肥壮的丰收季节,牧区方圆数百里的牧民穿着节日的盛装,或骑马或乘车络绎而来,一面观看比赛,一面擂鼓摇旗、助威呐喊。而骑手们则乘着自己精心喂养、精心打扮的骏马,同对手们展开激烈的角逐,场上气氛热烈至极。
那达慕大会期间帐篷林立,组织广泛的物资交流会,以促进生产。晚上还举行各种形式的文艺活动。那达慕大会深受牧区人民喜爱,有力地促进了群众体育活动的开展。
(三)甘肃蒙古族的婚姻风俗
在历史上,蒙古族有抢婚和聘婚两种婚姻形式。抢婚是奴隶制社会的一种婚姻形式。公元13世纪以前,蒙古族社会多半为抢婚制。聘婚是封建社会的一种婚姻形式。公元13世纪以后,蒙古族进入封建社会,即普遍实行聘婚制,但仍有抢婚制的残余。蒙古族实行一夫一妻制,但在过去都要经过“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才能结合,一般同姓不婚,姑表、姨表、兄妹之间不婚,青年男女之间社交自由,也可似相爱定亲,但决定权在父母。父母就可以替儿女预定婚约,即“娃娃亲”,而且一般不许悔改。现在这些古老的传统已演变为以自由恋爱为主,经父母的同意后就可履行结婚礼节。蒙古族相习成俗的婚娶礼仪,包括说亲、订亲、送聘礼、迎娶、婚礼等,颇具特色,饶有趣味。
1.说亲
当小伙子看中或者父母物色好谁家的女儿后,就会请一位德高望重并善于辞令的媒人(称为“脱毛腾”),带一瓶酒、一条“哈达”去女方家说亲。媒人到女方家后说明来意并献上“哈达”后,女方家人一般都会热情地招待媒人,双方互相敬酒、喝茶。不同的是,如果女方家同意婚事,就会打开媒人带去的酒,否则,就会用自己的酒敬客人。当喝完媒人带去的酒后,媒人会带着空酒瓶回去,表明婚事已成,男女双方准备定亲。当然,蒙古族中流传着这样一句谚语:“多求则贵,少求则贱。”所以,这个过程往往要进行数次,才能最终定下两家的婚事。
2.定亲
蒙古族的定亲仪式相当隆重。当女方同意婚事后,男方家一般都会去寺院请喇嘛选好吉日,并通报给女方家。到择定的吉日,媒人就会领着男方家长及其亲友,带上哈达、鲜奶、奶酒、全羊去女方家。女方家也提前备好酒肉迎候定亲人马的到来,并由长辈出面盛情接待。蒙古族代表长辈的多为舅舅,有时是父亲。定亲仪式开始时,媒人先将哈达在祝词时敬献给女方家长。哈达上一般都涂有胶水,以表示男女青年如胶似漆、永不分离的良好祝愿。祝词多是说明来意、赞颂爱情、撮合婚姻及感谢双亲之类的客套语。同时这一天双方还要议定送“祖苏”(聘礼)和结婚的日期。而后双方互相敬酒,开怀畅饮,尽情歌舞。
3.送聘礼
聘礼仪式在婚前进行,聘礼多寡,约定成俗,而在历史上,由于无聘礼不能成婚或因送聘礼倾家荡产者为数不少。解放以后,在肃北蒙古族地区逐步演变为用送“祖苏礼”代替聘礼。“祖苏”是蒙古语,即粘胶的意思,是用来表示儿女婚后相亲相爱、白头偕老意愿的象征性礼物。“祖苏”礼除一片粘胶外、一条哈达和若干食品外,还有一瓶酒,酒瓶颈上用红绳子系着绘有双鱼对嘴的方形面团,以表示新婚夫妇恩爱如胶似漆,永不分离。“祖苏”礼须由男方家在娶亲前送往女方家。“祖苏”席的多少贵贱视男方家的经济条件而定,但相沿成习的一般要求是要备四头求讯礼、六头商议礼、十二头“祖苏”礼这三项。其中“头”指某一样食品,每项各头礼品多为酸奶、油馃子、奶茶、全羊、马奶酒及白酒、红枣等物品。实际是各类食品的重复搭配,多为自产的肉食品和奶食品。送“祖苏”要举行较为隆重的仪式。事先双方要请来亲朋好友、左邻右舍以及长者、祝词人和歌手。仪式开始后,男方先献求讯礼,再献商议礼,并当场确定主婚人和伴娘。接着再献“祖苏”礼,其中包括设“松恩”(酒锅)、献全羊,男女新人领尝“祖苏”酒等三项内容,而且每项礼仪中都伴有丰富生动的祝词和唱词。仪式完毕后,双方共享“松恩”宴,饮酒歌舞,尽情欢乐。宴毕进行封“松恩”仪式,即主人向宾客敬褥屉酒和马缰酒(意为挽留与送行),众人合唱《布谷鸟》歌,当唱完最后一句词时,来宾便策马扬鞭而去。
4.迎婚礼
蒙古族的婚礼更为隆重。迎娶前一天一大早,新郎同主持婚礼的一行人员,备上高头大马,带上彩礼,前往女方家迎娶新娘。新郎抱着一大坛子酒,坛子颈上系着一条洁白的哈达,还挂着用红丝绳套着的一大块扁平的方形水胶。这块水胶象征着新郎和新娘的爱情,如同水胶交融的一样,永世相亲相爱。其他人,有的抬着整羊,有的拿着哈达等,来到女家。女家则在蒙古包前欢迎娶亲人,并设盛宴招待娶亲人。宴毕,举行新娘束发仪式,伴娘唱着《束发歌》,把新娘碎辫的少女发型梳整为6条发辫的“新娘发”,佩戴首饰和羔皮镶边的圆锥形黑缎帽,穿马蹄袖小斜襟袍,外罩蓝缎连衣裙,复套四开衩坎肩裙,足蹬高筒牛皮靴,然后佩带各种服饰。这时梳妆一新的新娘、新郎一起同大家见面,并举行赠礼品仪式,亲朋好友依次将礼品馈赠新人,边赠边歌,祝福婚姻美满。礼毕,歌手们开始唱起动听的祝词,并从盛满酒的鼎形大坛里,用九眼漏勺向天、地和东、南、西、北四方献祭,之后再斟酒入盅敬给席上宾客。酒席结束的时候,男女双方各献上一只整羊,一只放在男人们面前,一只放在女人们面前。这时席上最年长的男性先动手在荐骨部的两侧下两刀,然后把刀子交给主婚人。主婚人顺刀口切下两条肉片,横放在荐骨上,然后长者拿下一条放在蒙古包内上方的箱子上,接着由主婚人将肉卸开,分别放在其他客人面前。放在女人们面前的整羊肉,由嫂子辈的人卸开,分别放在其他客人面前,大家一起分享。吃完肉,主人再给每人敬一杯酒和一碗酸奶。这叫水胶哈达的宴席。日落之时,新郎及客人返家(也有要岳父家留宿的)。
翌日,预先在娶亲路上设3处“午地”(休息地)。一早娶亲人出发,这次新郎不与同行,只在离家最近一处“午地”待迎新娘。新娘登程时把娶亲的热烈气氛推向高潮。临行之前,女方一伙青少年将蒙古包团团围住不予放行,先对歌问答,再让男方赠礼品,女方“刁难”取乐,并不执意阻拦,男方推推搡搡,“硬性”启程。迎娶途中一路纵马奔驰,嬉戏追逐至第一处“午地”。新娘一到,早在这里等待迎接的人,在其脚前偷偷撒下驱赶“邪气”的“荫恩”(炒面和碎肉),拔腿就逃,自己反似邪气的替身。送亲者立即有人追奔而去,若被捉住,则要“痛打”取乐。新娘稍事休息后进入第二“午地”,由等待的喇嘛给其“摸顶”祝福,诵经迎接。然后引导新娘在第三“午地”与新郎会面,一起行天地仪式:二人面向太阳跪下,共举一羊股骨,以示心心相印,坚贞不渝,三次叩首,禀告上苍知晓见证,然后二人转身互拜。接着大家簇拥着进入新房,行压禁、祭火等礼节。最后拜见公婆,由婆母转交“勺把”,让儿媳从此操作家务。所有这些仪式,尽管是某一处的婚俗但都穿插着祝词进行。除主持“礼宾”的祝词人外,双亲、主婚、伴郎及来宾都祝词咏唱。其词亦问亦答,一咏百应,委婉悦耳,优美动听,充满了浓厚的神奇色彩和浪漫气息。
婚后第三天,要在新房内举行谢幕仪式,即新人答谢款待亲友,亲友给他们举行贺新房(蒙古包)仪式和“撤帐”仪式——撤去给新娘举行婚礼时遮阳光的幕帐。其时新娘再次改梳发型,即把六条新娘发辫改为两条辫的已婚妇女发型。新娘则以主妇身份招待客人,双方家长宣布分给新人的牲畜、财产,以资他们独立生活。
(四)甘肃蒙古族的节日风俗
1.春节
甘肃蒙古族人同汉族一起过春节,但其过春节的习俗既不同于汉族,也有别于其他地方的蒙古族。
他们腊月开始,家家户户缝制新衣,宰羊杀猪,做馍酿酒,打扫卫生,准备过春节。春节从初一开始到十五结束,意为白色佳节,在当地蒙古族的观念中,白色自由象征着纯洁、善良、坦白、真诚、崇敬之意。除夕之夜全家人一起围坐吃水饺,还会给邻居送水饺,并约定拜年次序。初一到初三,禁用剪刀针线、杀牲、讲不祥之语。初一凌晨,男女老少身着节日盛装,成年女子在蒙古包内烧茶,成年男子在包顶各方向用炒面摆上吉祥图案,并在包外祭台和祭叉上用炒面和柏枝煨桑;祭台吹骨螺号,绕蒙古包一圈洒茶水,而后返回包内整理佛龛、供祭品、祭水、燃香。接着拿烫净毛的羊头,垫到门槛上把上下颔扳开,谓之“陶鲁概扎格纳”。据说英雄格萨尔四岁时战胜吃人畜的妖魔蟒古斯,就把他的嘴扳开,将这一妖魔杀死。后来人就以扳开羊头的上下颔来表示战胜妖魔,庆祝胜利,用来庆贺过年。还用已煮的熟羊头代替莽格斯的头作席,称为“麻席”,并把食品全部摆上,全家长幼正襟围坐,女主人给每个人斟酥油茶,碗内放红枣,谓之年茶。人人接过茶须“戴吉”。即开始家内拜年,先由晚辈向长辈敬献哈达,祝长辈节日愉快、健康、平安;后由长辈向晚辈交换哈达,祝晚辈节日平安。进餐时,主人先拿起油饼或油馃子等,口中念念有词,放入火中燃烧,谓之“祭火神”。餐毕在当年头胎羔羊额上抹一点酥油,称为“佩彩”,并给狗也喂一些节日食品,之后开始和亲戚邻居互相拜年。先去附近亲戚或长者家,后再按除夕约定路线到各家拜年,互相交换哈达,互祝平安。就餐、喝茶、饮酒、唱歌,沉浸在节日的欢乐里。拜年到最后一家时,举行“图那格”(结束)仪式,凡相约拜年者均参加,仪式隆重,并念祝词。
2.祭敖包
蒙古族每年要举行一次大型的以部落为中心的祭敖包活动,这是一次隆重的祭祀活动,时间在夏季。敖包是蒙古族牧人在自己游牧的区域内,选择一个幽静的地方,用石块堆起来的圆形堆。敖包有中心敖包和牧地境界敖包、路标敖包和牧民自设的敖包。中心敖包是一个部落一座,由本部落人集体建筑,一般都在部落牧地中心、水草丰美的高山丘陵处,非祖居牧地不筑中心敖包。牧地边界敖包多由旗王或官方建造,路标敖包则由旅行者自行垒起。其做法是,在选定建敖包的位置后,划出一定大小的圆形地方,并在该地的中心挖一长方形的深坑,经喇嘛念经筑秘藏之后,在划定的圆地中建木架,然后在木架内用石或土、柳条等堆砌成塔形建筑。中间还要竖起一根高杆,杆下部接触秘藏之物,杆端安有一柄铁矛,形如叉,又似日月,矛锋四刃,分指四方。敖包基座为圆形,大敖包高约10米,底宽20米左右。小敖包3米,底宽5米左右。历史上,肃北蒙古族地区较大的敖包有色尔腾巴隆敖包、大道尔吉盐池湾敖包和大泉扎萨敖包等。祭敖包最初的含义是祭祀天地、山神之意,它是蒙古族对自然崇拜的表现。祭敖包时,同一部落的牧民们都骑着马、骆驼,拿上酒肉等来到本部落敖包所处的山上。一般是从山包的西南登上中心敖包,自西向东绕着敖包顺时针转一圈,来到敖包正前方香案前叩拜和点燃香柱。并从很远处带来的石块加在敖包上,用五颜六色的哈达、布条、柳枝和大小彩旗、绿马等将敖包装饰一新,同时敖包前的祭案上,摆上全羊,两边摆上牧民奉献的鲜乳、奶酪、酥油、馍馍、奶酒、糖、盐等丰盛的红(肉)、白(奶)食品,然后由喇嘛领着众人绕着敖包诵经,祈求神灵降平安福祉于人。喇嘛们念经完毕,又开始燃放柏叶。这时,鼓钹大作,号管吹响,法铃齐鸣,参加祭祀的人们,不论僧俗尊卑,大襟铺地,向着敖包三拜九叩,祈祷风调雨顺,五畜骤增,无灾无病,继而将马奶、醇酒等泼洒到敖包上,接着献哈达、举佛灯。此时,有些人家还将自家宠爱的牛、马、羊等净化成神畜。最后众人双手托举哈达、食品等物,口喊“拉尔吉哈拉鲁”(藏语:大致为对家乡的热爱与崇拜),举行招福纳祥的仪式,祭祀仪式便在这一祭拜的高潮中结束。如果遇上旱灾,还要祈求老天下雨,使大地水草丰盛,牲畜兴旺。祭完敖包以后,开始进行赛马、摔跋、射箭等蒙古族传统的民间娱乐活动。这一节日现在已经基本演变为“那达慕”大会。时间多在农历的五六月间牧草返青的季节举行。
(五)甘肃蒙古族的饮食风俗
蒙古族饮食以白食(查千依德)、红食(乌兰依得)、面食再加茶食,就构成了人们日常生活的主要食物,通过巧妙的工艺,制成各种可口的美味,深受人民喜爱。
1.白食
白食是奶食品的统称,蒙语为“查千依德”,可分为饮用品和食用品两类。饮用品包括鲜奶、酸奶、奶酒等。食用品包括奶皮子、奶酪、奶酥、奶油、奶酪丹(奶豆腐)等,是牧民们餐桌上最常见的食物。白食美味可口,营养特别丰富,且制做简单、有趣。
2.红食
红食是肉类食品的统称,蒙语称“乌兰依得”,主要有牛肉、羊肉、骆驼肉、野肉等。羊肉是蒙古族最喜爱、最普通的食品,其吃法就有数十种之多而当地有名的吃法有:手抓羊肉、全羊、羊背子、焖羔羊肉、羊肉串、涮羊肉、炒肉片、肉馅灌羊肠、酥油拌肉片、熏羊肉、羊血灌羊肠、羊杂碎灌羊肠,等等。牛肉,一般也煮成手抓肉,也有其他的食用方法。骆驼肉,只做自食,不用来招待客人。野肉是当地蒙古族人非常喜欢的红食,多猎食野牛肉、黄羊肉、鹿肉,等等。这些都是具有浓郁的游牧民族特点的名贵佳肴。尤其是手抓肉、烤羊背、烤全羊等风味独特的美食,不仅是当地人的最爱,还是中华民族传统美食,名扬四海。蒙古人的晚餐做得丰盛,多以肉食、面食为主。面食主要有水饺、面条、揪片子、拉条子以及小米干饭、小米稀饭、大米干饭、大米稀饭,稀饭内加蕨麻、葡萄干、红枣、酥油等物一起煮成粘粥,很有营养价值。
3.面食
受自然条件的影响,草原上盛产青稞面、荞面、麦面,人们用它们做成的各种饼类、面食、以及炒面(即糌粑)等,口味独特、耐饥、易保存,在草原牧民生产生活中扮演着重要角色。蒙古人的午餐多以糌粑、烙饼、馅儿饼、烧壳子、油馃子、油饼子等面食为主,并饮用大量茶水。青稞炒面为蒙古族传统的粮食食品,是将淘洗后晾成半干的青稞,置入锅内炒到多数青稞崩开口,取出簸,筛干净,放到家用手推磨上磨成粗粉,即谓之“炒面”,保存备用。进餐时,炒面内拌上酥油、再加上蕨麻、葡萄干、白砂糖等物,用手糌拌,捏成条状或块状,谓之糌粑,又称蒙式点心,味道鲜美,别具一格。至于烙饼、馅儿饼、烧壳子、油饼子、油馃子,多用小麦面粉做成。尤其是蒙古族的烙饼子,质软而好吃。其制做方法是将酸奶子或发面糊状物倒入面粉内,和成面团,然后揪成小块擀成薄片烙制而成。可叠放储存,食用方便。
4.茶食
茶食在蒙古人的生活中占据很重要的地位,可以说是终日不可缺少的饮食。主要分为盐茶、奶茶、酥油茶和油茶。盐茶是用“黑砖茶”加适量食盐熬制而成,起消食化积的作用。奶茶是在熬好的茶水内加上牛羊奶和少量食盐勾兑或熬制而成的。酥油茶是在熬好的茶水内放入奶皮子和适量酥油冲兑而成,有条件的还可以依据个人口味再加上几块冰糖或者白糖、几颗枣儿、葡萄干之类。油茶则是在面粉内放入少许羊油炒成熟面,用茶时倒入盐茶搅拌就成了“油茶”。蒙古人的早餐都以茶食为主,辅以烙饼、油馃子等。
(六)甘肃蒙古族的丧葬风俗
古代蒙古族的丧葬仪式充满了神秘而奇异的色彩。据史书记载,元代之前,蒙古族人不用棺材也不立坟墓,只是将死者深埋于地,并策马将所埋之地踏为平地。元代时在宫廷中出现了与人体大小相合的棺材,但却是用两根凿空的粗木相合而成,遇有亡者,便将其尸体放入其中深埋,即所谓的圆棺葬。深埋之后仍然策马踏平埋葬之地,之后在埋葬之地杀一驼羔祭奠,并派人看守直到来年牧草长出,找不到所埋之地时,看守的人才会离开。到清代,蒙古王公贵族死后,殡葬仪式开始按照清朝殡葬制度进行,即先用布帛裹严死者尸体,纳于棺椁之中,而后再藏棺于陵。随着民族的融合与发展,蒙古族的丧葬习俗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基本形成了三种主要的丧葬方式,即天葬、火葬和土葬。解放前甘肃蒙古族也多采用天葬习俗。
天葬又叫明葬、野葬等,是蒙古族的传统葬仪,这一葬法,源于吐蕃,同时,受藏传佛教的影响,尤其是佛教的利他思想,使人们对这种丧葬也赋予了更多的内涵,其中包括了人们把自己的肉体奉献给自然、奉献给鸟兽看成是自己人生尽头所做的最后一件善事,也包含了生时吃禽兽肉,死后把肉还给禽兽的赎罪思想。
其一般过程是:人死后,要马上用黑布遮盖脸部,停放在原睡卧的地方,而后点上酥油灯,供到佛龛前,称为长明灯。再把蒙古包的天窗蒙住,既防光照尸体,也表示哀痛悲伤不想见天日的思想。紧跟着就向直系亲属和远亲近邻报丧,村里人接到报丧后,不论白天或黑夜,则及时带着红、白食供物前来祭典死者,放祭品时要向死者磕头,死者儿子也要陪磕。同时要请喇嘛来家一方面念诵佛经以早日超度亡灵,寄托生者的哀思;另一方面还要由喇嘛确定出殡的方向、天葬的地点等。出殡的时间多在晚上,而且必须要从房墙子底部抬出,最讲究的是从房墙子上部抬出,而不能从蒙古包门抬出,意即活人与死人不能同走一条路。所以,出殡时要先将窗户打开,并用秫秸(去掉穗的高粱秆)或芦苇制作一个窗框模型,再然后用斧子砍断,拿到坟地烧毁,尸体就从窗户抬出去。出殡时也有喇嘛念经,并有一名僧人跟到天葬场,死者亲属将其尸体安放到天葬场后,就有专人处理。三日再派亲属前往葬地查看,如尸体已被鸟兽食尽,则认为死者已得福升天,大家如愿以偿。反之,若尸体没有被鸟兽食尽,则认为死者生前有什么罪孽,所以要举行一定的宗教仪式再次超度。
出殡后,亡者的家人要服丧49天。在此期间内家人不理发、不剃须、不杀牲、不娱乐、不宴请宾客、不办婚事、不戴花、不抹红,路遇亲朋好友或客人到家中都不请安问好,以示哀悼。葬后逢七祭奠一次,直到七七四十九天为最后一个“七”。百天还要祭祀,蒙语称之为“宝音卫乐德乎”,即造福之意。另外,对长者在除夕或正月初一还需烧纸以祭奠。服丧期满要念经和宴客,特别是代替子孙出殡的人必须宴请。
解放以后,甘肃蒙古族的丧葬习俗逐渐向火葬转变,其葬法是将尸体驮到荒野焚化,骨灰置于人畜不易到达的山洞里。也有将尸体运送到外地火葬场火化的。
五、甘肃满族的风俗文化
(一)概述
满族在中国的历史长河中,是一个影响深远、人数众多的少数民族之一。据2000年全国人口普查统计,满族总人口1068.23万人,仅次于壮族,居全国少数民族人口的第二位。主要集中分布在辽宁省,超过全国满族人口的半数。其次为河北、北京、吉林、内蒙古、黑龙江、河南、新疆、宁夏、甘肃、福建、山东等省、市、自治区,以及一些大中城市,如广州、兰州、呼和浩特、成都、西安等地,并散居于全国各地。
满族历史悠久,其族源可追溯到公元前商周时的肃慎、汉至两晋时的挹娄、北魏时的勿吉、隋唐时的靺鞨、北宋至明时的女真。“白山黑水”一带,即长白山以北、黑龙江中上游、乌苏里江流域是满族的发祥地。黑水靺鞨是满族的直系祖先,后发展为女真。到12世纪,由阿骨打建立了金朝。1483年,努尔哈赤统一了女真部落,建立了军政合一的八旗制度。1635年皇太极继位称帝,改国号“清”,废除女真旧称,改族名为满洲,满洲意为吉祥、幸福、平安的土地之意。1644年,满蒙八旗铁骑入关,席卷大江南北,统一了中国,建立起辽阔的大清帝国,形成满汉长期杂居的局面。清王朝成为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也是统治时间最长久的少数民族中央统一政权,持续了260多年。1911年辛亥革命后,满洲族改称满族。
甘肃地处边陲要塞,具有非常重要的战略的意义。清初,沙俄勾结准噶尔部叛乱,康熙率兵亲征,击败噶尔丹军后在凉州驻军镇守,并建满城一座,防守军士连带家眷约有5000余人。1737年,清廷又一副都统率骑兵1000、步兵400驻扎永登,并建满城一座,至今保存完整。而且有清一代,满族所处地位使随军家属和官兵同享俸禄,生活条件优越,人口发展迅速,当时在甘肃全省的满族人口约有1万余人。辛亥革命后,这些优厚的待遇被取消,失掉特权待遇的满族人加上他们缺乏谋生的手段,为了生存,大量的满族人被迫外出谋生或与汉族人通婚,再加上自然灾害,致使甘肃境内的满族人口锐减。据1950年人口资料,当时武威聚居的满族人下降到800余人,而永登则不足200人,分别比清代时下降了80%和90%。
解放以后,随着党的民族政策的贯彻执行,加上一批从东北、北京等地来的支青人员及其家属,使甘肃的满族人口迅速增长,且遍布全省各地,居住非常分散。据1964年人口普查,全省满族人口达到3000余人,而到1982年时已发展到8000余人。现在甘肃省满族有2万多人,主要分布在兰州市和武威市,两地合计万余人,其他散居在武威、张掖、酒泉、天水、平凉等地区。
辛亥革命前,甘肃省满族居住都比较集中,一般不与汉族和其他民族杂居、通婚,因而继承和保持了满族固有的传统文化与风俗习惯。
满族本来有自已的语言、文字,满族属阿尔泰语系满—通古斯语族满语支。满文创制于16世纪末,是借用蒙古文字母创制的。由于借用的蒙文字母不能全面表达满族语音,所以皇太极于1632年又命人加以改进,在原借用的蒙古字母上加“圈”或“点”,区别了原来不能区别的某些语音,这种被修改后的满文被称为“圈点满文”或“新满文”。17世纪40年代,满族大量入关后,普遍开始习用汉语文,现在只有少数老人还能讲满语,其他人则全部使用汉语。
(二)甘肃满族的服饰风俗
满族历史悠久,其高雅而华丽的服饰习俗,是中国民族服饰文化中的一朵奇葩。
“旗袍”:为适应寒冷的生活环境和射猎的需要,满族人在历史上无论男女,均多穿“马蹄袖”袍褂,后来被称为“旗袍”。其式样多为无领、大襟、束腰、左衽、四面开衩。窄小的袖口处有一截上长下短的半月形袖头,形似马蹄,所以以前称之为“马蹄袖”。这种“马蹄袖”平时可以绾起来,在行猎或作战时放下,可罩住手背,既起保暖而又不影响拉弓射箭,所以又称之为“箭袖”。历史上官员入朝谒见皇上或下级觐见上级时,都会先将马蹄袖弹下,然后再两手伏地跪拜行礼。
旗袍的外面是一件短褂,其样式是圆领、身长及脐、袖长及肘的,称为“马褂”。“马褂”在清初是用于骑射时所穿的“军装”,后来在民间流行起来,具有了礼服和常服的性质,所以皇帝也常常用黄色“马褂”赏赐臣子。满族人也喜欢在旗袍外穿坎肩。根据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旗袍个穿上夹棉和皮等的坎肩。
满族女式旗袍作为清代“时装”,现在与过去相比有很大的变化和发展。在历史上最为流行的样式当为北京等地盛行“十八镶”的做法,且转变成宽袍大袖。辛亥革命后,旗袍样式由肥变瘦,在20世纪30代初受西方短裙影响,长度缩短,几近膝盖,袖口缩小;30年代中又加长,两边开高衩,并突出曲线美;40年代又缩短,出现短袖或无袖旗袍,等等。经过历史的改进以后,现在旗袍的一般样式就成了直领、窄袖、右开大襟、钉扣绊、紧腰身,衣长至膝下,两侧开衩,多在领口、袖口和衣边上绣有各色图案的花边。既衬托出女性的身材之美,又使其显得文雅大方。
“旗头”:“旗头”是指一种发式,也称发冠。类似扇形,以铁丝或竹藤为帽架,用青素缎、青绒或青纱为面,蒙裹成长约30厘米、宽约10多厘米的扇形冠。佩戴时固定在发髻上即可。上面还常绣有图案、镶珠宝或插饰各种花朵、缀挂长长的缨穗。“旗头”多为满族上层妇女所用,一般民家女子结婚时方以为饰。戴上这种宽长的发冠,限制了脖颈的扭动,使身体挺直,显得分外端庄稳重,适于隆重场合。
“旗鞋”:“旗鞋”款式独特,是一种高木底绣花鞋,又称“高底鞋”、“花盆底鞋”、“马蹄底鞋”等。木底高跟一般高5-10厘米左右,有的可达14-16厘米,最高的可达25厘米左右。一般用白布包裹,然后镶在鞋底中间脚心的部位。跟底的形状或呈倒梯形花盆状,或显马蹄样,所以就有了“花盆底”和“马蹄底”的名称。这种鞋多为十三四岁以上的贵族中青年女子穿用,而老年妇女的旗鞋,多是“平底鞋”。
这样,“旗袍”“旗头”“旗鞋等搭配起来,就构成了满族贵族妇女的典型服饰装束。
“帽子”:满族的帽子种类较多,可分为凉帽和冬帽两种。过去,名为“瓜皮帽”是满族人常戴的一种小帽,其样式上尖下宽,由六片同样大小的缎、纱等缝合而成。底边镶一约3厘米宽的小檐,有的无檐,而只用一片织金缎包边。帽顶缀有一个小疙瘩,俗称“算盘结”。相传这种帽最早始于明代初期,取天地四方“六合”之意。满族入关以后开始戴用此帽,而且颇为流行。
“鞋”:满族男人最为普遍的鞋就是“大傻鞋”。鞋面多用青布、青缎布料。鞋前脸,镶双道或单道黑皮条,鞋尖上翘形如木船。妇女除穿“旗鞋”和平底便鞋外,还穿“千层底鞋”,即用多层布粘合起来做鞋底,故得此名。
满族自古好歌舞,古代舞蹈多由狩猎、战斗等活动演化而来。满族喜爱的娱乐活动还有跳马、跳骆驼、滑冰等。18世纪中期,“八旗子弟”创作了一种新的鼓词,配合鼓板、三弦演唱,名为“清音子弟书”。
(三)甘肃满族的饮食风俗
满族的饮食习俗,是随着满族社会生产、经济条件的变化而形成。在历史上,满族先民们长期生活在东北地区的“白山黑水”之间。除了“多畜猪,食其肉”外,捕鱼、狩猎、采集是他们的主要的生产方式,鱼类、兽肉及野生植物、菌类则是他们的食物来源。猪肉在满族的食物构成中,是和鱼、鹿肉等不相上下的肉食。
随着满族的入关,其饮食习俗深受汉族饮食文化的影响,从而也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变化。从民间的风味小吃、三套碗席到清朝宫廷的满汉全席,都为祖国的烹饪宝库增加了宝贵的财富。现在的满族人其饮食中仍然保留着许多历史传统习俗,花样繁多。其中曾经是宫廷主食的“满族饽饽”,现在则不仅是大型饭店宴会中的美味,而且更是民间夜市的风味小吃,普遍流行在武威、永登、兰州一线的满城中,深受各族群众的喜爱。
饽饽是各种糕点的统称,把高梁、玉米、黄米等磨成面,再加以奶油、清油、玫瑰、核桃仁、冰糖、白糖、红糖等不同的作料,就可制作出形状多样、色香味俱全的各种饽饽。主要有慈禧小窝头、糖火烧、燕窝酥、牛舌饼、茴香饼、佛手、马蹄等30多种花样。
慈禧小窝头:据说,当年八国联军打到北京,慈禧太后在逃难时,曾吃过玉米面窝头。回到北京后,就叫厨房做窝窝头。厨工用新鲜玉米面、豆面做成小窝头,并配上满族人爱吃的蜂蜜。于是小窝头就成了清朝宫廷点心,现在则是流行于民间的小吃。
糖火烧:和好面团,擀饼前,先将奶油裹进去,外面刷上清油,入炉烘烤而成,皮酥脆,里边香软。
燕窝酥:是用白面和黄米面混合在一起,用清油、白糖水和面,用适量大小的面剂子盘旋压成饼状,且外凸内凹,中间现洒一些白糖等作料,烤出来香甜松软,形如燕子窝,故名。
扇子饼:扇子饼的面比较硬,吃起来有嚼头,入炉前先做成扇状,并压上花纹。这种饼可大可小,便于做旅途点心。
茴香饼:味咸,和面时揉进盐水和茴香粉。香味很浓,拍成长方形,叠三层到四层,吃时便于中间夹肉,类似汉堡包。
(四)甘肃满族的宗教信仰
满族在历史上普遍信仰萨满教,其基本特点是没有教祖、没有教义、崇拜多种神灵,没有组织、没有固定的庙宇教堂。萨满是通古斯语,意指兴奋的人、激动的人或壮烈的人,为萨满教巫师即跳神之人的专称,也被理解为这些氏族中萨满之神的代理人和化身。
萨满教产生于原始母系氏族社会的繁荣时期,是一种原始的多神教。它们相信万物有灵,相信宇宙由“天神”主宰,山有“山神”,火有“火神”,风有“风神”,雨有“雨神”,地上又有各种动物神、植物神和祖先神,由此形成普遍的自然崇拜、图腾崇拜和祖先崇拜,等等。萨满跳神时所用的法器非常之多,包括神案、腰铃、铜镜、抓鼓、鼓鞭等。每种法器上都刻绘有各种色彩丰富的神灵面具。祭祀或跳神时,依照不同的要求,模拟成各种动物或神怪。由于怕被死者或神灵认出,萨满要戴上面具,并用神帽上的彩穗遮脸。身穿萨满服,腰系腰铃,左手抓鼓,右手执鼓鞭,在抬鼓和其他响器的配合下,边敲神鼓,边唱神歌,充满神秘的色彩。
萨满一般分为职业萨满和家庭萨满。家庭萨满为整个部落、村或屯之萨满教的首领,负责全族跳神活动;职业萨满也被称为野萨满或者大神,其活动主要包括治病、祛灾、祈福、占卜、预测等人们需要解决的问题。一般每村只有一个,不从事劳动,专以为民跳神除病纳福为业。萨满被认为是神与人之间的中介者,他可以将人的祈求、愿望转达给神,也可以将神的意志传达给人。所以,过去农村的满族人“信巫不信医”,生病时总先要请萨满以跳神祛病,若无功效时,才去医院就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