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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初中二年级很快“闪亮”开始——由于脑袋后面破了口子被缝针,当时医生直接就给我剃光了小半个后脑勺,拆线后,光秃秃的像一大片生机勃勃的庄稼地里让羊给啃去一块。我思考良久,最终把整个脑袋都剃了。

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打群架的事情很快传遍全校,尤其是顶着个倍儿光的脑袋行走在校园里,总能感觉背后的指指点点,个别一年级新生远远看见我走过来,竟然快步低头躲开。

刘胜的义气再次感动我,陪着去剃了头后见我走出理发店情绪不高,这哥们儿二话不说转身又回到理发店,毫不迟疑就将自己每天对着镜子梳半天的黑又亮的头发剃了——我再三劝阻,但无济于事,于是俩秃瓢成了关庄镇一景,并且开始蔓延。第二天,球队中的洞沟结拜兄弟都摸着光头进校门,然后几个要好的球队队友也纷纷效仿。

马所长一向严肃,但开学后第一次训练面对一片锃亮的脑袋,就像看着一帮小和尚跑来奔去,这让他又可气又可笑,最后忍俊不禁。

暑假将近结束时,一纸调令下来,父亲荣升到宜城县教育局任办公室副主任。这个假期太多的事情发生,父亲对我几乎无可奈何,好在学习还是优秀的,他也没有过多责备,工作变动后曾一度思谋将我再次转学到县城。但我坚决反对,母亲不置可否,小舅舅的意见起到决定性作用:孩子频繁转学不好,再说在关庄镇中学一直是第一,到县城不进重点(宜城最好的初中我是打老师才出来的,估计父亲小舅都无脸把我再转进去)还不如继续在镇中学。

很难说这个坚持的目的,但不愿意离开篮球队肯定是第一要素。开学后发现冯老师也调到县城另一个中学了,新来的班主任是个刚从师范毕业来的新老师,除了普通话比较标准,讲课乏陈无味,虽说我这个班长仍继续担任,但我精力大多转移到篮球场了。

拿到课表同学们都有些兴奋:居然每周排了几节音乐美术课,据说县教育局硬性规定。但音乐课坚持了一个学期不到,就不了了之——这一类的老师奇缺,学校也没器材,最主要是校长家长对这些不感冒,吴校长在全体师生大会上对着喇叭这样讲话——学好数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音乐美术这些劳什子纯属浪费你们时间,应付应付就行啦!

开学两三周过去,我们的音乐美术课虽说在课表上赫赫然,但在课堂上一直没实现,语文、数学、英语轮番顶上来,就在期盼逐渐变为失望再流于习惯时,一个下午,毫无征兆,惊喜来了。课表显示,当天下午第二节课是音乐,上课钟敲响,我们坐到教室里都在嘀咕这节上什么呢,英语老师—— 一个穿着相对在镇中学比较时髦的女老师(原谅我怎么也想不起这位老师姓什么长什么样子了,她带我们不到两个月的课后就调走了,能记得的是她丈夫好像是县里一个部门的官)进来了。

“起立!”我习惯性喊完,“老师好!”同学们也习惯性喊完就坐下了,纷纷从书包课桌里往外拿英语课本,但这位老师却将一个录音机放到讲桌上,大家都以为要练习口语呢,老师随后的话却让我们全体欢呼:从今天起,我给大家兼职音乐老师,今天是第一课。

老师摆手,我们停止欢呼,放好书,端正等待着。

老师接着说:接下来我给大家放一首歌,会的跟着一起唱,不会的跟着学。

摁下录音机播放键,迟志强《悔恨的泪》专辑中的一首歌传出:愁啊愁,愁就白了头,自从我与你呀分别后,我就住进监狱的楼。眼泪呀止不住地流,止不住地往下流,二尺八的牌子我脖子上挂呀,大街小巷把我游。手里呀捧着窝窝头……

我总算开始了人生的第一堂音乐课,滑稽也罢,讽刺也罢,记忆中总算有段旋律开始从课堂里传出了,尽管不是那么适合,尽管现在想来很滑稽,但这是很愉快的一节课,且一定要珍藏到记忆深处。我的音乐不是从哆来咪发嗦拉西开始,但现实的音乐给予我们的开心快乐无与伦比,我们开始更加期待音乐课。

随后我们跟录音机学会的第二首歌是《回娘家》,我们全班同学认真唱着:……淋湿了大红袄,吹落了一枝花,胭脂和花粉变成红泥巴。飞了一只鸡,跑了一只鸭,吓坏了背后的小娃娃呀,咿呀咿得儿喂,哎哟!我怎么去见我的妈……没有丝毫难为情,也没记得哪个同学笑。记起的是我们回家路上一帮弟兄骑着车子,没人起头,但不知怎的都开始哼唱,最后汇集到一起的声音响彻山谷。

很多年后,几乎夜夜笙歌的我最拿手的还是这两首歌,以至于朋友们一到歌厅就会给点上,常去的歌厅里的小姐都知道风哥哥的最爱——愁啊愁,只是跟第一堂音乐课一样,根本唱不出丝毫迟志强悲痛欲绝后悔莫及的感觉,并且少了认真,手不老实地在怀里的小姐身上游走,歌词也基本被改得面目全非,好在调子还在,没有跑远。

选择继续留在镇中学,李变的因素也有吧。只是李变开学后依然不理睬我,说班级的事情我借机多问几句,最多嗯一声就再没话。很多次在教室、校园跟我迎面走对头,反应总是一个:一仰头,马尾辫甩动着擦肩而过,但眼睛从不看我。

近在咫尺,触手可及,但感觉相隔万水千山,这让我心里痒痒,冒火,直至夜夜梦到她。

我像个贪吃的孩子,刚刚咬碎贪婪地咽下一块糖,仍渴望第二块第三块吃到嘴里,但母亲将那包糖块放到柜子里锁住了,我围着桌子转圈,拉着锁子使劲拽,到处找钥匙,但糖就在里面,味道几乎可闻,但无能为力只能流口水。

早上起床的时候我会想起李变,她浅浅的单酒窝就在梦醒时分淌着笑;吃饭的时候会不知不觉笑了,我想她跑步时马尾辫甩来甩去的样子;上课盯着她的背影,看到她动,就隐隐猜测是什么让她沉默,是天气吗?是仍在对笔记本事件耿耿于怀吗?看到好的东西想跟她分享,打球时总想她在旁边观看,但每每失望。我开始刻意跟班里很多女同学打闹,但都是她在场的时候,我知道很多时候都是做给她看的,但她仍旧连头也不抬,更不要说看我一眼了。

如此两个多月时间,天渐渐凉起来。

县里的各乡镇农民篮球赛开始,我们一路过关斩将挺进决赛,然后轻松拿到冠军,洞沟五狼再次扬威关庄镇。但这次系列赛没有一场比赛留在记忆里,只记得所有场次的比赛对手都是三五十岁,还记得镇长为我们庆功又喝了次啤酒。记忆最深的是第二年这样的比赛通知上加了一条:严禁在校学生参与比赛,违者取消资格。

打完比赛回到课堂,我开始对学习极度反感。老师仍在走马灯般地换着,我们似乎已经习惯一个陌生的老师走进教室,然后问:谁是××科目的课代表?再接着问:讲到哪儿了?

初秋的连绵雨季很快就来了,李变对我依然不理不睬。我几乎就要崩溃放弃的时候,转机突然来了,然后不可收拾。

一年多的学习生活,班里的同学逐渐熟悉,男女间的微妙很快在这个多情的雨季里逐个变成现实,我所知道的周围同学纷纷有了“相好的”,刘胜也有了——关庄镇的一个同班女同学每次看我们打球都抢着给他拿衣服,然后水到渠成。

我问刘胜:你给她写过情书吗?

刘胜憨憨笑着:没。她给我写过,我也看不懂,不知从哪儿抄的,上句不接下句。

其间也有过两个女同学给我递过条子,一个本班的一个外班的,我基本都是看过就撕掉,后来外班那个仍坚持,无奈我给她回了一张纸,完全以一个班长的身份,将班主任给我们讲的早恋的危害照抄给了她,自此安静了。

故乡的秋天美得一塌糊涂,玉米被剥去束缚摆满院落,谷子、高粱在阳光下有点羞涩般低着沉甸甸的头,红薯蔓子、土豆秧子已然发黄,但块茎将土地撑得到处是裂缝,又是一个好年景。

连年的好日子让故乡的人们开始学习享受,农民似乎已经不是农民,尤其是这一年国家再三宣扬私有经济。关庄镇不知不觉开始繁华起来,几条主要街巷如雨后春笋般冒出很多商家饭店,传统的理发店也纷纷改为美发厅。赶集似乎逐渐成为一种习惯,每逢农历的三六九,前些年稀稀拉拉的景象不复存在,镇里总是人满为患,偶尔中午下课去大舅家吃顿饭,得挤出一身汗。

最为壮观的是台球桌,抬眼就有。白天各家都忙农活,基本没几个人玩,一到晚上,一溜溜的电灯泡白花花地挂得高高的,下面总有那么多的年轻人在啪啪地打着台球——二毛一把,包夜五块。

刘胜的大姐夫家就开了这么一家,晚自习后刘胜总拉我过去看看,要是没人打,我们就开始操练。没了父亲的管教,我似乎自由自在享受着生活。

不知何时,男同学之间开始悄悄流传一本手抄本,等刘胜有一天悄悄塞给我这本书时,我像做贼似的赶紧回到宿舍——父亲调到县教育局后,新的联合小学校长将联合小学一间空的房子收拾出来,我很荣幸享受了住单间的待遇。

读大学时候我选修文学鉴赏课,知道被称为“中国古代十大手抄本”的明清小说,都一定程度上涉及淫秽猥亵。当年我在图书馆也找到其中《人间乐》《归莲梦》,除去描写,读来情节也还有意思。只是读这些所谓手抄本,脑子里马上会映现当年刘胜给我的这本——《少女之心》,并且如当年那个夜晚一样心跳瞬间加快,几行字下来裤裆里就有了感觉。

说实话,这几千字的所谓日记几乎快被翻烂了,情节简单,描写露骨夸张,我几乎一口气读完,心如撞鹿,很想再看一遍但还是忍住赶紧扔到一边,一夜翻腾胡想,第二天一早就把书还给刘胜。我们没有交流读书心得,估计当年所有读过的都不会交流,我们似乎还有一些羞耻感,但个别把持不住的开始犯错误。

有个晚上,西北风呼啸。下晚自习的时候住校的女同学总是嘀嘀咕咕,刘胜悄悄告诉我说这几天晚上老有人敲女生宿舍门。我嗤之以鼻:估计是风吹的吧。

当夜出了状况:凌晨时分,有个男的提着把刀把门拨开,蒙面窜进去挨着炕沿将十多个女孩子一一摸过,然后再爬到炕上,从十多个被子上爬过去又爬过来。女孩子们被惊醒个个瑟瑟发抖不敢出声,其中有一个估计实在忍不住了,开始大声尖叫,那个家伙滚下炕,仓皇逃之夭夭。

这事很快惊动了在校的老师,但搜到天亮也没找到那个家伙。学校院墙基本是原来老庙的墙,很高,校门又紧锁着,闻讯赶来的吴校长判断就是本校男生干的。随即就召开会议:这个家伙还会露头,各班主任悄悄带自己班的班干部轮流值日,每夜巡视校园,肯定会抓住这个流氓!

每个班值日一周,由于我们班主任正忙着结婚,轮到我们班值日又不好声张,有个周日的晚自习把我跟学习委员李变叫去,先说了保密,再说辛苦我们一周,并且交代值班后我负责把李变送回家。

辛苦没觉着,有点神秘的使命感,另外有点甜蜜蜜。

天气干冷干冷的,晚自习后同学们陆续离开,磨磨蹭蹭地我告诉刘胜先走,很快教室就剩下我一人。我想李变肯定是回家打招呼了,就呆坐着翻一本书。果然不一会儿李变就跑进来,气喘吁吁的,脸蛋红红。

我看了她一眼就站起来,顺手从课桌下掏出班主任给的手电筒。

出了教室,抬头看大殿黑乎乎的,那几棵梧桐树就像天神顶天立地分散在大殿前,我打开手电,回头看李变远远跟着。

绕过大殿到球场,李变已经紧紧贴到我身后不远,呼吸可达。不由想笑,晃悠着手电走过宿舍,再绕过食堂就返回教室。规定是到十一点,晚自习下了是九点多,两个小时除了巡逻,无所事事。李变依旧不理睬我,到教室彼此翻书或者发呆。看我站起来就跟上,弄得我哭笑不得,但也没主动开口。

不觉就过了九点,看我站起来收拾课桌,李变起身到教室门口。跟巡逻时正好相反,送她回家成了我跟在后面。我尽量把手电光圈对在她脚下,很快到她家门口,推门的时候她没回头但摆了摆手,心里痒痒的,我站了会儿听她家院子没了响动才扭头回到宿舍。

第三次——确定是第三次,天已经冷得出去巡逻要披个大衣了。第一圈巡逻李变跟在身后东张西望,我偷笑着走得飞快,她几乎一路小跑跟着,走到大殿后,有个老师估计改作业晚了,从宿舍出来站在那里看星星透口气,我差点撞到他身上——在后面小跑的李变一个刹不住就撞到我身上。

一回到教室,李变搓着红扑扑的脸突然对着我喊:你走那么快干吗?

我一肚子坏笑,但脸上表情没丝毫得意反而全是无辜:我不快啊!

李变气哼哼地坐到座位上,我继续发呆,教室里的气氛很暧昧,起码我在后面觉着是这样。

第二圈巡逻开始,我放慢脚步,慢到像散步,李变有好几次差点踩到我脚后跟。

再次回到教室,李变有点真的生气了:说你快,你就慢成老牛啊?

我没接她的话,只是迎着她的眼睛盯着她看,直到她不好意思低下头:

你不是不理睬我吗?

谁理睬你了?

你!

我走过去没有丝毫犹豫就伸手拉住她的手,她挣了几下不再挣扎,任由我握着。

很快我们都开始期盼再一次的值班,漫步在校园里,第一次我还象征性打着手电筒晃晃,第二次出去转悠几乎大家都已经入睡,手电筒也不开,我牵着她的手,绕过一棵梧桐树,再绕过一棵。每次到她家门口也是不忍松手,彼此就握着,我的手很快就冻裂开了口子。

但这样的约会很快就结束了,那个忍耐不住的家伙再次出现了。元旦前一场雪后,依旧是凌晨,那个家伙再次窜进同一个宿舍,门刚拨开还没爬上炕就被闻声过来的巡逻人员堵在屋里。这一组巡逻结束本来就又该我们了,但这样名正言顺的浪漫戛然而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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