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旅游对社会文化的消极影响
美国学者福克斯说:“旅游就像一把火,它可以煮熟你的饭,也可以烧掉你的屋。”一种文化现象往往既是人类寻求满足自身需要的工具,又是对这种满足的限制。随着现代化步伐和全球化进程的加快,旅游以其独特的行业特征在社会发展中担当起越来越重要的角色,给接待地带来全方位的深刻影响。旅游如同一柄双刃剑,一方面不仅推动了接待地社会文明的不断进步,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民族认同意识,加强了民族传统文化的保护与复兴;另一方面也给当地的社会文化带来了一系列的消极影响。尽管这种影响不像对自然环境的影响那样显而易见,但由于文化环境不仅具有弥漫性和潜移默化性,会像空气一样弥漫于主体的周围并不知不觉地影响着人类,而且还具有突出的相对独立性,往往落后于经济政治的变化,并以极强的历史继承性,对人类主体产生着更深远而复杂的影响。因此,正确认识旅游给接待地社会文化的变迁所施加的消极影响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不良的“示范效应”和“文化涵化”
(一)不良的“示范效应”
旅游活动中,旅游者不可避免地会将自己的生活方式带到旅游目的地。特别是在国际旅游方面,旅游者来自世界各地,他们身上表现的不同的价值标准、道德观念和生活方式,会在旅游目的地无形地传播和渗透,通过旅游者的生活行为对目的地社会产生“示范效应”。示范效应是旅游活动对目的地社会发生影响的主要途径,意为旅游者以其自身的意识和生活方式介入旅游目的地的社会中,引起当地居民的思想变化,产生各种影响。外来游客不论来自国外或国内,都是相对比较富裕的消费者,对接待地充满好奇,他们无意识的行为或迥异的高消费行为往往也会给目的地居民造成较大的心理冲击而引起心理失衡。事实上,旅游者在目的地的行为也是一种失真的高消费,这是当地居民所始料未及的。能够参与旅游的人大多数属于相对富裕的人,但也有相当一部分是那些经过储蓄才获得旅游机会的人,但无论是何种人,在旅游过程中都有着无伤大雅的虚荣心,同时在缺乏约束的环境中,旅游者也容易做出“难登大雅之堂”的行为。当地居民尤其是年轻人对此却缺乏了解,误以为外来游客都很富裕,生活自由自在,因而会不甘于自己的处境,羡慕和向往旅游者及其生活方式。这就造成这些年轻人通常先是在装束打扮和娱乐方式上消极模仿,继而发展成有意识地追求旅游者所表露出来的物质生活和消费方式。当旅游地的社会同旅游者所处的社会差异越大时,这种影响越明显。它不利于原社会形态的延续,最明显的是原来的热情好客、勤劳俭朴、平等无私的精神被削弱,也同时削弱了接待地社会形态的独特性、降低了其旅游吸引力。
与此同时,不良的“示范效应”还会导致当地居民妄自菲薄、崇洋媚外。由于受社会历史因素的影响,旧时代“洋人”、富人的特权、高傲、种族优越的遗毒在发展中国家中仍未完全灭绝。受旅游者“奢侈”生活方式的诱导,使得在有些人看来,西方旅游者乃是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经济财富力量的生动象征,是资本主义成功的物质证明,从而在过高地评价西方资本主义的同时,贬低自己本国社会,认为外国的一切都好,“外国的月亮都比中国的圆”,从而不加区分地“照单全收”,由模仿旅游者的生活方式,进而接受他们的价值观、人生观和道德观,以至于完全抛弃了自己的传统文化。结果“丢掉的恰恰是金饭碗,拣起的即是一个破瓦碗”。由此也引起了寻求较高生活质量的旅游地居民的国内或国际迁移,这给当地的社会、经济及家庭结构都带来许多不良影响。在PaulBrunt和PaulCourtney(1999)的研究中提供了示范效应影响的一个典型例子:一个受过教育的年轻人因不满于Dawlish提供的有限旅游就业前景已然迁离了自己熟悉的工作地。
(二)“文化涵化”
虽然说,旅游者和当地居民的影响是相互的,但是实际上,旅游者带给目的地社会的影响比他们接受目的地社会影响的程度要大得多。主要是因为旅游者与当地人的接触是短暂的,接触的范围也是有限的,他们与当地人的接触是一种相对肤浅的经历。而对于当地居民来说,他们同旅游者的接触则是长期不断的,他们接触的是持续不断前来访问的旅游者群体。所以,旅游者所带来的思想和文化对当地社会的影响是一种潜移默化的长期影响。这种“以强凌弱”的文化现象称为“文化涵化”现象。“文化涵化”现象是两种文化相互接触时,不论时间长短,都会产生相互借鉴的过程。“文化涵化”具有不对称的特征,即发达国家的文化涵化发展中国家的文化。这种“以强凌弱”的趋势是十分明显的,甚至可以称之为“文化殖民”。因为目的地的落后、闭塞,文化免疫能力不强,以及民族自卑心理的作用,在面对旅游者所谓的“客源地文化”这种强势文化时,自身文化的脆弱性暴露无遗,与来自发达国家或地区文化交流中往往处于劣势,显得不堪一击,保存了几千年的传统在旅游业发展的短短几年内可能就消失殆尽。
二、限制了目的地居民的生活空间使其生活质量下降
任何旅游目的地的承载能力都是有限的。随着外来旅游者的大量拥入和游客密度的增大,当地居民的生活空间相对缩小,进而干扰当地居民的正常生活,侵害当地居民的利益。
旅游目的地基础设施的兴建,一方面改善了当地居民的生活条件,但因为其主要是围绕旅游活动的开展而修建和完善的,所以对当地的实用性,其实并不像人们所认为的那样大。旅游商店的商品琳琅满目,但以旅游纪念品和当地特产居多。酒店、餐厅鳞次栉比,但昂贵的价格让他们望而却步。完善的设施提高了当地的进入性,刺激了旅游者的进入,任何地方、任何设施都充斥着大量的游客,尤其是在旅游旺季,更是人满为患,严重缩小了当地居民的生活空间。如果说以前基础设施较少,他们还可以串门、散步的话,现在虽然各类设施逐渐完善,却被旅游者所占据,生存的空气变得日益稀薄、凝固,这种空间污染使当地居民心里感觉到压力,感到焦虑、紧张、不安,开始变得烦躁。
更为严重的是,有些地区甚至出现了人口置换的问题。一些愿意支付高额地价和赋税的外来人口成为了旅游目的地的定居者,而曾长期生活在那里的人们则被迫离家而去。这种情况发展到一定程度时,当地居民在旅游发展初期阶段中对外来游客热情欢迎的友好态度便会转化为不满甚至怨恨。不容否认,旅游者所希望得到的是某种特定的经历并要求享受符合其本国水准的生活条件,而在很大程度上目的地旅游业所看中的是营业利润,在当地物质供应能力有限的情况下,往往把质量上乘的旅游消费品有限供应给肯出高价并且以外汇支付的旅游者,水电供应亦有限保证旅游者的需要。这种直接同当地居民争夺有限数量消费品的情况,加之某些旅游者高傲自得和对当地风俗不屑一顾的蔑视态度,难免会激发当地居民的怨恨,甚至产生对旅游的抵制,从而造成旅游者与当地居民之间人际关系的紧张。
以丽江古城为例,据不完全统计,1987—1999年,共有1527户,5001人搬出了古城,约占原住居民的32畅73%。“居民的古城”正慢慢地蜕变为“游客的古城”。在古城仅仅3畅8平方千米的狭小区域内竟然囤聚了1600多户商家,门庭若市、车水马龙、人声鼎沸,看似繁花似锦,却破坏了古城原有的宁静与古朴。而且70%以上的店铺或客栈,都被来自广东、福建、浙江及省内其他地区的生意人租赁经营。尽管外来人员的大量涌入给丽江社会的发展带来了巨大活力,但也不可避免地冲淡了古城中心区那种最具特色的传统文化氛围。这些身着纳西族服装的外地客商操着各式各样的口音叫卖着,竞相招揽着游客,毫无民族特色的外来商品则摆满了古城街巷。古城居民祥和恬静的传统生活方式受到严重冲击,使他们生活质量急剧下降的同时也使古城逐渐失去了独特固有的文化魅力。
三、社会道德水平的部分下降
大众化旅游显然对社会道德规范有所影响,当主客双方社会发展程度相当、旅游项目品味不凡或俗中有雅时,它为主客双方带来的多是良好的精神享受。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外出旅游的人越来越多,旅游者、旅游工作人员和旅游地居民的素质鱼龙混杂、良莠不齐,给当地居民起到了不良的示范效应,致使旅游业的发展也会对原有的社会道德规范和价值观构成威胁、产生破坏,造成“有破但无立”的局面,所以在旅游业发展的过程中有一段道德规范的“真空期”。在这期间,旅游活动的迅速开展,将涉世不多的当地居民突然暴露于市场经济之下,面对商品化大潮的冲击,一些居民把握不了自己,抵制不了诱惑,原有的传统规范已不能解释旅游业所带来的社会冲击,已不能制约当地人的言行。一切活动皆以金钱为主要目标,传统道德观念日渐淡漠。由于模仿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所表现出来的非真实的生活方式,旅游地部分人的生活开始发生变化,吃喝玩乐成风,当地居民已经开始“旅游化”。这时候目的地的社会道德水平下降、社会规范力量减弱等一系列的社会弊病就会接踵而至、形成恶性循环,使得当地居民逐渐放弃了原有的淳朴、勤劳、节俭的美德,进一步加剧了传统道德规范的衰落和逐渐瓦解,而一些不良因素这时候则会乘虚而入,如犯罪、赌博、卖淫等问题。虽然旅游不会直接引起犯罪等行为,犯罪行为也不会只产生于旅游地,但在一定程度上旅游业却进一步激化了这些社会矛盾,打破了旅游目的地原有的相对“均衡、和谐”的状态,加剧了一系列的社会病态现象,诱发和扩大了犯罪事件发生的频率和强度。在某些地区甚至形成了具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网络。犯罪率的飙升,严重威胁到当地的社会治安。据调查,在一些旅游地,旅游旺季的犯罪率确有上升,如湖南武陵源风景旅游区在1990年到1992年间,随着游客量上升,各类案件也多起来,当1993年游客量下降时,发案率也随之减少。因为旅游者的到来,为罪犯提供了作案对象却减少了被发现的可能。在某些著名的旅游地,博彩与旅游的关系十分密切。如在澳门,博彩是旅游业的重要支柱,赌场吸引着大量游客,在访澳的游客中,专为赌博而来者占10%以上,一些度假游客也是被赌城的名声吸引而来。尽管博彩不是因旅游而产生,但是从伦理的观点出发,博彩自身的投机性和丰厚利润毕竟会导致色情、暴力和犯罪等社会问题,反过来还会对旅游的大环境产生不利影响。这些在旅游活动中出现的诸如赌博、偷盗、抢劫和色情的活动是人们道德感弱化、价值观退化的一种体现。
四、传统文化商品化、庸俗化
传统文化的商品化。商品化是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事物(或服务)以它的交换价值衡量其价值,而成为商品出现在市场上,交换价值通常以价格的形式表现。在这个意义上说,旅游活动实际上是一种商品化的文化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任何可以合法地吸引外来游客的文化因素,都可以作为商品提供给游客。获取经济效益,提高当地人民的生活水平,是任何一个接待地发展旅游业的根本目的。这个目的决定了接待地会积极吸引旅游者和各方旅游投资者,而这个目标能否实现又完全取决于接待地是否符合旅游者的口味,是否令旅游者满意。但令人遗憾的是,事实表明,相当一部分旅游者并不是真正关心接待地文化特色的真实内涵,而是以猎奇的态度在旅游过程中去追求美感、新鲜感及认同感等许多难以名状的东西,这就使接待地文化在发展旅游过程中有被不正当舞台化、商品化,进而庸俗化的可能。从牙买加出售的水泥雕刻品鲍勃马利到斐济的雕刻木刀和球棒,从西萨摩亚群岛的玻利尼西亚舞蹈到加勒比地区的林勃舞,这样的例子数不胜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