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景观结构规划中,应遵循景观域层次/尺度结构的自然特点,充分应用层次/尺度展示原则。
(1)景观品质层次展示。环核式核心—缓冲—发展(开放)型景域结构模式是景观品质层次展示与保护结合的最佳方式。
(2)景观规模层次展示。简单的景观规划结构模式适宜规模小的低级序景观,而规模大、景观等级体制复杂的则应用多层次、多尺度的复合景观结构,景观结构布局应充分应用和展示多层次、多尺度景观的特点。
3.地域特色原则
旅游景观规划开发中应充分围绕景观地域特色,突出地展示景观地域特色;应顺应地域特色的“自然”,以地域特点构建与其协调相宜的景观结构类型。在地域文化或民族风情浓郁的地区,人文景观的构建应更突出地域特色,以地域特色构建景观特色品种。
4.景观保护原则
旅游景观保护的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景观美保护。景观美保护中应特别注重景观结构美的保护;应避免景观规划中对景观美的视觉污染。
(2)景观环境保护。景观环境保护的最主要方法就是在自然景观中尽量避免对景观域稳定性的人为干扰,在自然生态脆弱区、景观脆弱类型更应避免人为干扰,景观规划开发应以景观环境优化为前提。
(3)景观实体保护。景观实体保护对于人文旅游景观或自然旅游景观中的佼佼者尤为重要。景观实体保护应依照有关法规划分级别,实施分级保护。依照法规建立保护区是景观实体保护的重要且可行的手段。
7.4旅游景观的保护
旅游景观保护既是旅游景观开发利用的保证,也是旅游景观可持续利用的保障。正确的、可操作的旅游景观保护策略是旅游景观保护实施的指导。
7.4.1旅游景观保护理念的确立
1.明确理念
景观保护的理念应贯穿于旅游景观规划、开发的全过程,应融入规划、开发设计的具体理念与条文中。
2.落实规定
全面领会涉及旅游景观保护的各种法规、法令和景观保护的规定,并针对具体的景观开发项目属性,贯彻落实于景观规划、设计、开发、管理的具体环节中。
7.4.2景观保护的评估论证
旅游景观开发建设应进行景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确定旅游景观保护措施。对地形复杂或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的地区,还应作建设项目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定生态地质环境保护的具体对策。
7.4.3遵循所在地域有关保护的规定
许多旅游景观,特别是品质优良的旅游景观,多分布在被列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历史文化遗产、国家公园等各类保护区的地域内。这给旅游景观开发的品牌效应创造了条件,但旅游景观的开发也应符合地域保护的有关规定。对旅游景观应按国家有关法令、法规,采取切实可行的规范化管理进行保护。
7.4.4旅游景观环境质量监测管理
建立旅游景观环境质量监测管理体系是旅游景观保护的必要措施。旅游景观环境质量的适时监测,有助于及时防治环境变异对景观的危害,能有效实施旅游景观保护。旅游环境质量监测内容可按有关规定确定。
7.4.5旅游景观的可持续利用
旅游景观的可持续利用是保持旅游景观最佳旅游效益的必要条件。旅游景观是否可持续利用,不仅取决于景观开发规划设计的前瞻性,项目开发可行性论证的客观、正确,开发设计的协调性、特色性、层次性的把握,而且还有赖于市场策划、景观管理等诸多因素。旅游景观的可持续利用应特别注意处理好影响旅游景观可持续利用的主导因素。
(1)景观旅游规划设计的定位、层次/尺度与旅游景观品级属性的相宜性。
(2)旅游景观发展规划设计的前瞻性。
(3)景观开发阶段性、层次性与景观发展的耦合性、合理性。
(4)景观深层次开发、景观展示适时创新的可操作性。
(5)景观环境优化、结构优化、品质优化的可持续发展。
(6)景观品牌提升的有效策划。
7.5景观生态学在生态旅游规划管理中的应用
景观生态学不仅适合生态旅游的空间范围,而且与生态旅游尤为强调的生态内涵相一致,是生态旅游规划管理的理论基础之一。景观生态学的理论和方法与传统生态学有着本质区别,其注重人为活动干扰对景观格局和过程影响的研究,为生态旅游研究提供了一条有益的尝试途径。景观生态学可以应用于以下方面。
7.5.1在综合层次和旅游者方面
1.综合层次方面
生态旅游是可持续思想在生态旅游目的地这一空间范围内的积极响应和地域实现,可以从景观生态学得到进一步的理论充实。景观生态学注重空间结构与生态过程的相互影响,强调生态整体性与空间异质性,可以揭示生态旅游目的地的空间结构和生态过程,以及两者的相互关系,有助于丰富旅游开发管理者的认识。在规划时按照生态旅游的要求,能实现旅游的可持续发展和自然环境保护的双重任务,这与景观生态学属于宏观尺度生态空间研究范畴及所追求的目标相一致。
2.旅游者方面
旅游者希望在一定旅游花费的情况下获得心理上的最大愉悦和满足,当地居民也希望从中受益。作为一种旅游活动形式的生态旅游,不仅强调生态旅游目的地要在一定程度上满足旅游者的心理和审美需求,而且也向旅游者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一方面,旅游者可以其对景观的感知和满意度在生态旅游目的地的规划中发挥作用;另一方面,目前普遍强调要对旅游者进行生态旅游教育。景观生态学研究景观的结构、功能和变化,强调景观多样性的保护和稳定性的维持,以及两者对景观美学特征形成的重要作用,并着重研究人们的活动对景观的生态影响。因此,可用景观生态学的有关理论对旅游者进行环境教育,使旅游者明白其有意无意的破坏行为可能对生态旅游目的地造成危害的严重性,提高其保护生态环境的自觉性。
7.5.2在生态旅游开发规划方面
景观具有明显的边界和视觉特征,整个地区的生态过程有共性,其所具有的稳定性是镶嵌体稳定性,是规划管理的一个适宜尺度。景观的经济、生态和美学这种多重性价值判断是景观规划和管理的基础。景观生态学在旅游规划中的作用具体体现在以下3个方面。
1.规划的基本思路和指导原则
在旅游景观开发规划过程中应遵从的两大基本思路是景观生态整体性的保证和空间异质性的结构图式设计;指导原则包括整体优化组合原则、景观多样性原则、景观个性原则、遗留地保护原则和综合效益原则等。要在充分考虑景观美学价值的同时,以景观结构的优化、功能的完善和生态旅游产品的推出作为目标,尤其要注意根据特定的地理背景,分地段设计独特的生态旅游产品。
2.功能分区与旅游生态区划
为了避免旅游活动对保护对象造成破坏,也为了对游客进行分流,以及使旅游资源得到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必须对生态旅游目的地进行功能分区与旅游生态区划。
利用景观结构和过程的相互作用原理,即景观过程对景观空间结构的形成起重要作用,而景观结构对过程有基本的控制作用,结合地貌、植被、水文等主要特征进行划分,使各区的功能相对独立,同时要参照结构规划中的景观格局划分。功能分区可以保护景观尺度上的自然栖息地和生物多样性,并且不危害敏感的栖息地和生物。
景观多样性的保护是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拓展,包括对景观中自然要素和文化价值保护两个侧面。结合生态学和地段地理学两方面研究基础的“景观生态学”,可以为“分地段”保护生态系统多样性,进而保护物种和遗传多样性提供相应的理论基础。景区生态容量尤其是游客数量的调控,是生态旅游目的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应注意各功能区游客数量的平衡,可采取必要措施进行调控。在旅游功能区内部进行的旅游生态区划,要在上述分区和景观生态系统本身固有的空间异质性的基础上,充分考虑旅游产业对景观生态系统所需要的多种功能,主要依据一般生态区划原则进行。
3.结构规划
功能的实现是以景观生态系统协调有序的空间结构为基础的。在进行旅游景观生态规划时,必须充分考虑景观的固有结构及其功能,如河流廊道、大的自然斑块等。在此基础上,选择或调控个体地段的利用方式方向,形成景观生态系统的不同个体单元,即为空间结构的元素基础。作为斑块的旅游接待区既要方便游客,又要分散布点和适当隐蔽,不影响景观的美学功能,还能使斑块面积尽量减小而易于融入基质中。进行廊道设计时,应注意合理组合。景区要以林间小路为廊道,互相交叉形成网络,网眼越大,生态效益越好;越小则异质性越大,则景观美学质量越高。廊道的规划设计要慎重,其作用不宜过于强调。连接各景区的廊道长短要适宜,过长会淡化景观的精彩程度,过短则影响景观生态系统的正常运行。要强化廊道输送功能之外的旅游功能设计,以增加游赏时间。
7.5.3在生态旅游管理方面
景观管理是规划实现的过程。景观管理应用景观生态学的原理及方法,追求结构合理和功能协调,促进系统内的互利共生与良性循环。景观管理可分为对设施的管理和对人的管理两类。
1.生态旅游目的地设施的管理
生态旅游目的地各种设施的管理从规划阶段即已开始,其中一个重要环节是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价。由于生态旅游目的地对视觉景观的特殊要求,视觉景观的规划设计及原有视觉景观多样性的保持等,显得尤为重要。视觉影响评价(Visual Impact Assessment,VIA)可以防止造成视觉环境污染。把景观生态学原理引入旅游设施规划,根据目的地区域景观生态系统的层次,制定不同标准,对各区内的设施配置作出规定,严格控制其规模、数量、色彩、用料、造型和风格等。真正做到人工建筑的“斑块”、“廊道”和天然景观的斑块、廊道、基质相互协调。
2.对旅游者和旅游规划管理者的管理
对旅游者进行管理的关键之一是确定合理的旅游容量,可利用步道和游径调控游客流量,对游客实行空间和时间上的划区引导。另一个重要内容是采取各种有效的方法和技术,对旅游者实施生态环境意识教育。从某种意义上,旅游者生态环境意识的增强,是生态旅游目的地得以持续发展的更为关键的条件。对规划管理者而言,应对发展生态旅游与保护生态环境的关系有清醒的认识,两者既存在统一的一面,也存在矛盾的一面。要提高管理素质和管理行为能力,不可急功近利,盲目上新项目,也要注意结合本地区的产业结构,积极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
3.对当地居民的管理
生态整体性要求考虑当地居民对生态旅游发展的影响。这种影响既有积极的一面,又有消极的一面。要积极鼓励当地居民参与发展生态旅游,切实保障并逐步改善其利益,同时也要注意其参与的适当程度。
7.6景观敏感度和景观阈值评价
“破坏性建设”是目前风景旅游区所面临的严重问题。景观(包括可再生的和不可再生的)的保护无疑是利用的前提,但这并不意味着绝对的保护才是合理的,保护的目的是为了更有效地利用。问题的关键是如何协调保护和建设之间的关系,对此可以将景观敏感度与阈值作为景观保护和建设规划的基本依据。景观敏感度是景观被注意程度的量度,景观阈值是景观对外界干扰的抵御能力的量度,它们是风景旅游区景观保护规划的基本依据。以下是对景观敏感度及景观阈值的评价原理、方法和操作程序,以及根据评价结果进行的景观保护规划探讨。
7.6.1景观敏感度评价原理与方法
景观敏感度是景观被注意程度的量度,是景观的醒目程度等的综合反映,与景观本身的空间位置、物理属性等有密切关系。显然,景观敏感度较高的区域或部位,即使轻微的干扰,都将对景观造成较大的冲击,因而应作为重点保护区。如何科学地对景观敏感度进行评价,为合理地进行景观保护提供依据是讨论的中心。以下先对影响景观敏感度的各个因素进行单独分析,然后再综合讨论景观敏感度的定量及分级分布图的制定。值得一提的是,以下讨论的具体评价的操作程序是可以利用计算机及地理信息系统来辅助完成的,在效率和精度上都将不成问题,所以主要侧重于原理及方法的讨论。
1.相对坡度与景观敏感度
显然,景观表面相对于观景者视线的坡度(0≤α≤90°)越大,景观被看到的部位和被注意到的可能性也越大,或者说,要想遮去景观(如通过绿化或其他掩饰途径)就越不容易。同理,在这样的区域内人为活动(如旅游设施建设、修路等)给原景观带来的冲击也就越大。因此,可以用景观表面沿视线方向的投影面积来衡量景观的敏感度。
景观敏感度与景观表面相对坡度的关系
2.景观相对于观景者的距离与敏感度
显然,景观相对于观景者的距离越近,景观的易见性和清晰度就越高,人为活动可能带来的视觉冲击也就越大。在实际评价工作中,必须首先确定观景者的位置,而观景者一般都在游览线及观景点上,所以主要观景线和观景点应作为距离带划分的基线或基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