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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老天爷,你年纪大,耳又聋来眼又花……(5)

4.恨世间,情为何物?

中国小说传统精神的另一大特色在于对情的张扬,这仍然是由野史逻辑所规定、所认可的。野史逻辑中兼爱的盛宴这一极为情的萌生提供了合理性证据:情是兼爱在逻辑线路上的必然要求。正史叛徒李卓吾说:“惟是土木瓦石不可使知者,以其无情。”〔61〕正史话语是反对情的。在正史逻辑眼中,情正是恶的变种,正如同利一样:儒家将主格的“我”降低为宾格的“我”;道家在以人合天的要求下,让人与天合一,而天的本性据说就是所谓的“常寂”“无为”。

“圣人无情”的说教正是儒道两家的共同格言。“人之所以为圣人者,性也;人之所以惑于性者,情也。喜怒哀惧爱恶欲七者,皆情之所为也。情既昏,性斯匿矣。”〔62〕“圣人之常,以其情顺万物而无情。”〔63〕——“情顺”当然不是目的,“无情”呢才是宗旨。正史逻辑所谓的“万恶淫之首”,按鲁迅的揭发,并不是见了生殖器才有的惊呼,而是只要见到白胳膊就大惊小怪的常事〔64〕,而野史逻辑能将此貌似神圣的无人称真理“顷刻间提破”〔65〕。天理、道向来是正史逻辑的光辉起点,是正史世界的赫然本体;野史世界也有自己的宇宙创生论:“天地若无情,不生一切物;一切物无情,不能相环生。”〔66〕“上天下地,资始资生,罔非一情字结成世界……情也,即理也。”〔67〕——在野史逻辑看来,情是创生世界的本体,理只是情的派生物,顶多是和情同档次的玩意儿。野史逻辑之所以要以情为体,有一个先在的目的:“借男女之真情,发名教之伪药。”〔68〕而一向被正史文化崇拜得五体投地的儒家经典,在野史逻辑眼中,只能是“‘六经’皆以情教也”,比如“《易》尊夫妇,《诗》首关雎,《书》序嫔虞之文,《礼》谨聘奔之别,《春秋》于姬姜之际详然言之”〔69〕。在正史逻辑看来,这当然是一派胡言的野狐禅,却正是野史逻辑兼爱的盛宴这一极注定的结果。李渔也随声附和:“‘五经’‘四书’,《左》《国》《史》《汉》……何一不说人情?”〔70〕所以,纪晓岚代表正史逻辑指斥野史世界的“大凡风流佳话,多是地狱根苗”〔71〕的说法,实在用处不大;倒是小说家西湖渔隐主人皮笑肉不笑地为正史逻辑化去了一点小尴尬:“喜谈天者,放志乎乾坤之表;作小说者,游心于风月之乡。”〔72〕——顶好你去你的“乾坤之表”,我去我的“风月之乡”,咱哥俩井水不犯河水。

金庸对此会心一笑。狄云差一点被贪财的师父所杀,金庸为了安慰他那颗被师父为我之私欲伤透了的心,专门为他安排了和侠女水笙相爱作为结局,也算是对得起他了(《连城诀》);夏雪宜守着图纸上的宝藏,临死之前,终于为未能与情人聚首长叹不已:“此时纵聚天下财宝,亦焉得以易半日聚首?重财宝而轻别离,愚之极矣,悔甚!恨甚!”(《碧血剑》第四回)这自然是得道之言了——当然是从兼爱的盛宴的角度来看。墨子从天志出发,提出人人平等的学说,也使女人拥有与男人一样爱和被爱的可能性,女人不再是正史世界中夫纲上的一个符号(儒家)、让男人采阴补阳的天然宝藏(道家、道教),而成为与男人一样活生生的、平等的、有“我”的人。

但夏雪宜已经晚了。最幸运的当算胡斐的父亲胡一刀。当胡一刀寻到宝藏并在藏宝窟中向情人求亲时,后者说,她自幼承表哥孟宪——金庸在小说里告诉我们此人是个大坏蛋——抚养,若是胡一刀取去宝藏,那是对不起表哥,因为她的表哥想这一窟宝藏已经想疯了。她问胡一刀在宝藏和她之间究竟选择什么,胡一刀弃刀哈哈长笑,说就是十万个宝藏也及不上你。他提笔写了一篇文字记述此事,并将这篇质朴无华的文字同宝藏埋在一起,让多年后无数贪财之人进洞掘宝时不免大吃一惊:“如今后有人发现宝藏时,知道世界上最宝贵之物,乃是两心相悦的真正爱情,决非价值连城的宝藏。”(《雪山飞狐》)

这一特质也集中体现在《神雕侠侣》中。《神雕侠侣》是武林中人的《红楼梦》。“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是这部书的主题歌。杨过与小龙女是书中的绝对主角。杨过是个私生子,从小乞讨,后为郭靖收留,送入重阳宫学艺。不料重阳宫的道士们并不真传他功夫,他碰巧投向了古墓派,拜在小龙女门下。小龙女从不问世事,一边传杨过功夫,一面却对他暗生情义,二人名为师徒,实为情人。在正史逻辑看来,这算得上石破天惊之举。

杨过的磨难有一大半就是从此开始,她与小龙女的悲欢离合也由此起步。即使小龙女昏迷时被所谓的正派人士窃去贞节,杨过也毫不嫌弃。清人李仲麟站在正史逻辑的立场,向杨过和小龙女特别是向小龙女布道说:“妇女所重,惟在贞节,此与子孝臣忠,并垂天壤者也。而一生贞节,自处女始。不可有一毫污玷。倘或受人污玷,即是片刻之淫,损坏终身之节。后来婚嫁,便非完体……纵使无人知觉,隐微亦自羞惭。即能日后持家,大节依然亏损。淫恶多端,此为最重。”〔73〕杨过不理会李某人的教诲,小龙女却不得不听。

最后小龙女因躲避杨过,身中剧毒,藏在一个万丈峡谷之底;杨过找了她十六年,还为此自创了一套惊天动地的“黯然销魂掌”。杨过因为绝望自投峡谷,没想到却由此找到了小龙女。金庸曾说,杨过是他十分喜欢的人物,而杨过在书中所干的最大事业,就是和小龙女那石破天惊、天地为之色变的爱情。他们的忠贞,他们的大胆而不顾正史逻辑苦口婆心对人进行教化的礼法,全凭自己的本心。正是在爱的基础上,他们达到了无私,解放了“为我”之“执”:在只有解开一个人身体中的剧毒的解药面前,他们都逼迫对方服下,甚至以死相拼。私欲被爱冲走了;这还是两性之间的、在正史逻辑看来应该无爱或至少应该是不平等的爱。

《天龙八部》中的段誉明显是个贾宝玉式的人物。他爱很多女孩子,但更爱王语嫣,虽然王语嫣之心早有所属。段誉身为王子,在美若天仙的王语嫣面前,自认是平庸污浊之至——这一切莫不让人想起宝二爷的妙论:女儿是水做的骨肉,男人是泥做的皮囊。他自始至终跟着王语嫣,每当危急时刻,总是他上前去救,而他不过是个只懂内功而且内功时灵时不灵的角色。因此,头破血流还在其次,以性命相搏倒差堪匹配。不过,每次他都能满头鲜血地、笑吟吟地看着王语嫣:其痴心一至如此。在段誉眼中,只有女人才是最纯洁的,男子根本不值一提。他径直把女子当成了神。这当然已不仅仅是野史逻辑中兼爱一极本身,而是它的极端化发展。

段誉较之那位不顾金玉良缘,只认木石前盟的宝二爷要幸运得多:经过艰苦追逐,终于如愿以偿。这是野史逻辑、兼爱的盛宴一次无懈可击的胜利,是有人称真理一次会心的微笑。龙子犹曾说:“佛亦何慈悲,圣亦何仁爱。倒却情种子,天地亦混沌。无奈我情多,无奈人情少。愿得有情人,一齐来演法。”〔74〕这无疑说出了段誉的心里话。

爱情在金庸笔下完全成了正史逻辑的对立之物(比之于“太上忘情”),也成了对付野史逻辑中为我之私欲的武器。所幸的是,金庸终于未将他的作品写成《金瓶梅》。在《金瓶梅》中,生殖器高高勃起(它代替性爱)的背后,高高挺立的是恶以及由此而来的贪。当然仅仅如此,也说不上金庸如何高明,因为小说作为野史话语的主要体式,对正史逻辑进行颠覆,甚至对自身逻辑的一面进行规范、限制应是题中该有之义。金庸的深刻在于:他看出了用野史逻辑兼爱一极(在此是转化为爱情)去限制野史逻辑为我盛宴这一极是有限度的,并不会有太大力量。即便是夏雪宜,也要等到临死之前才发出后悔的低吟;杨过与小龙女呢?最后也只有退出江湖,不知所终。这还算不错的。在金庸笔下,以情成痴、由痴转疯以至于变态和成为恶魔者更是举不胜举。

与杨过夫妇为参照的是小龙女的师姐李莫愁。她本来爱上了陆展元,陆展元却爱上了何沅君,而何沅君又是武三通的徒弟兼意中人。李莫愁因情不成而蜕变为杀人魔头。她后来四处杀人,就是为泄一己之私怨;武三通因情成痴,疯疯癫癫,整日在昏狂之中过日子。因此,情本身就有自私为我的一面——想想墨子“兼相爱”是为了“交相利”的苦口婆心吧!只有在自私这一面获得满足才可能达到理想的、无私的爱,否则,李莫愁与武三通就是案例,陆展元夫妇为情人所杀就是榜样(《神雕侠侣》)。逍遥派中的两位师姐妹天山童姥和李秋水共同爱上了本门掌门师兄,两人为此争风吃醋、明争暗斗,互相给对方下绊子、施杀手,极尽诡诈之能事,杀机处处,鲜血淋漓,以至于最后同归于尽,却发现掌门师兄对她们谁都不爱,只爱李秋水的妹子!她们在同归黄泉之前明白了这一点。这自然是金庸笔下留情,但又何尝不是他的残忍呢?因为正是他,让这对争斗了一生的死对头明白,她们都是可怜虫——自己私欲的可怜虫(《天龙八部》)。

情作为限制私欲的武器用途是有限的,用以“解构”、颠覆正史逻辑带来的弊端又当若何呢?金庸的思考是深入的。他让陈家洛巧遇并爱上了貌若天仙的香香公主喀丽丝,但陈家洛身为红花会总舵主为了反清复汉大业,竟将他从不敢有半分轻薄之心的香香公主送给哥哥乾隆皇帝。外柔内刚的香香公主在一座清真寺里自杀了,粉碎了陈家洛与乾隆的美梦以及反清大业和肉体占有(《书剑恩仇录》)。假如让《天龙八部》中的段誉来评价此事,他定会说女人是坚贞的,男人是卑劣的;而我则要说,正史逻辑是卑劣的,野史逻辑是软弱的:因为陈家洛以民族大义为先,牺牲个把女人又有什么了不起呢?更何况正史逻辑历来也为许许多多女人所自觉维护,班昭写《女诫》,长孙皇后写《女则》,陈邈的太太郑氏作《女孝经》,宋若华写《女论语》(据说它们合称女“四书”)……只不过陈家洛听从了她们的劝诫,香香公主执意不听罢了!

与陈家洛有异曲同工之妙的是岳不群,他为了独吞林家的辟邪剑谱,妄图以此练成绝世功夫后当上五岳派的首任掌门人,便利用爱女岳灵姗和林家后人林平之的纯真爱情,顺水推舟将女儿嫁给林姓小子。却没想到林平之早已得知秘密,也偷得了剑谱。他报仇心切,竟将生殖器割掉以练成绝世功夫去报仇。林平之成功了,终于仗剑杀死了大仇人,但也杀死了深爱自己的岳灵姗。林平之是个在正史逻辑驱使下注定要自宫之人(因为“父之仇,弗与共戴天”),他成为心理变态者及至杀死爱情、诛去情人也可想见。从这个角度说,情在正史逻辑面前的了无力量自不必谈论,即便是面对野史逻辑中为我的盛宴这一极时力量又何曾大过?说到底,林平之、陈家洛、岳不群之流,又何尝不可以说是为我盛宴上的一道道佳肴呢?野史逻辑用自身的一极去替代、规范、限制另一极是不大可能成功的。正史世界有其残忍的一面,野史世界难道就是朗朗乾坤?它从人性出发内在地描述了人性之后,在没有外来规范的情况下,还能指望获得什么更好的结局呢?

金庸早已看清了这一层。所以他才在《神雕侠侣》中枉撰了一种叫做“情花”的剧毒植物。杨过、小龙女被情花刺伤后,情花之毒渗入体内,只要他们一向对方动情,哪怕只是想念一下对方,情花之毒便起作用,使他们周身疼痛难忍。小说中把情花写得剧毒无比,这是个很大的隐喻——情花也并不仅仅只有推动情节、构架叙述的诗学功能。在此,金庸已经明显窥测到:情与爱不可能解决野史逻辑给自身带来的弊端。

但是出路又在何方?毕竟陀思妥耶夫斯基说过,“人总得有一条活路才行啊”。

5.杨墨互补的大团圆

《书剑恩仇录》是金庸的第一部作品,虽然算不上太成功,却包蕴了他其后一切作品的内在因素。人类情感的丰富性被金庸程式化地简化为“恩仇”模式:喜、乐、爱的势头聚合为“恩”,哀、怒、恨的极致则归之于“仇”——恩与仇既可出自正史逻辑又可出自野史逻辑,而“剑”则是了结“恩”“仇”的主要法宝,它将“恩”“仇”直观地转化为“该死还是该生”的哈姆雷特式判断,并在残酷的打斗中,以武学高下一了恩仇。所谓“平生无恩仇,剑闲一百月”。

陈平原曾指出过武侠小说的一个有趣现象:打斗手段的伦理化。其中,宝剑就是被大力渲染的一种兵器。令狐冲的独孤九剑,林平之的辟邪剑法,张三丰的武当剑法,袁承志的金蛇剑法,周芷若的峨嵋剑法(《倚天屠龙记》),另外还有什么崆峒剑法等等,在金庸笔下都有过上好的表演。这都是因为剑是快意恩仇的重要法宝。

剑为何能有这样的神力?如果我们把金庸小说中的宝剑置入中国传统文化的大背景下,情况就倏地明了了。《越绝书》曾称,晋郑王为夺楚王的区区一把宝剑,竟然领兵攻楚,楚王在城上挥动太阿之剑,敌军立时大败。连楚王也很有些纳闷:“夫剑,铁耳,固能有精神若此乎?”而韦小宝之所以能一边耍流氓一边不断地做成大事,除了运气和集于一身的偶然性,还得力于那把亡命时刻可以充当救命稻草的宝刀(宝剑的一个变种)。种种情况表明,金庸小说中的剑早已是一种文化现象,它首先与中华民族古老的龙蛇崇拜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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