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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以荣誉发誓(1)

宁愿活三年

◎文/佚名

我宁愿吃新鲜的血肉活3年,也不愿意吃腐烂的肉活30年!

雪鹰只能活3年,而乌鸦却能活30年。雪鹰很奇怪,它去请教乌鸦为什么会长寿?乌鸦问雪鹰,你每天吃什么?雪鹰说,我每天要吃动物新鲜的血肉。乌鸦说,我吃的是死动物腐烂的肉,咱们的食物不一样,所以寿命也不一样。雪鹰说,我也和你吃一样的食物吧,这样也能活30年。乌鸦同意了,它带着雪鹰飞落到一具动物尸体旁,那上面布满了苍蝇和蛆虫,乌鸦跳上去津津有味地吃起来,同时招呼雪鹰。雪鹰跳上去啄了一大口,只觉得一股臭气直逼脑门,整个胃像倒海翻江,最终恶心地吐了出来。乌鸦笑道,怎么样,好吃吗?雪鹰拍打着翅膀冲向天空呼喊道,天呐!我宁愿吃新鲜的血肉活3年,也不愿意吃腐烂的肉活30年!

大胡子

◎文/佚名

都怪你这小孩儿,让我一晚上没睡成觉。

有一个老人,非常喜欢留大胡子,花白的胡子足有1尺长。

有一天,老人在门口溜达,邻居家5岁的小孩儿问他:

“老爷爷,你这么长的胡子,晚上睡觉的时候,是把它放在被子里面呢?还是放在被子外面?”老人竟一时答不上来。

晚上睡觉的时候,老人突然想起小孩儿子问他的话。他先把胡子放在被子外面,感觉很不舒服;他又把胡子拿到被子里面,仍然觉得很难受。

就这样,老人一会儿把胡子拿出来,一会儿又把胡子放进去,整整一个晚上,他始终想不出来,过去睡觉的时候,胡子是怎么放的。

第二天天刚亮,老人去敲邻居家的门。正好是小孩儿子来开门,老人生气地说:“都怪你这小孩儿,让我一晚上没睡成觉。”

老梯

◎文/王忠林

张大妈也许会像往常一样小心翼翼地踩着钢筋下楼,决不会造成这样严重的后果。

楼梯是在二层楼的外面设计的,很古朴也很古老。几根钢筋托着的木板已被岁月的风霜吹打得异常干枯,摇摇欲坠。令所有初次登梯之人有胆战心惊、毛骨悚然之感。

可是,在这座古老建筑里居住的十二户人家对此却习以为常,见怪不怪。

住户老李头似乎是个谨慎之人,他就曾经倡导过集体出资修复这已该寿终正寝的老梯。可倡导的结果却令他大失所望,一楼六户根本就不走梯子,二楼有三户赞成三户反对。持反对意见的包括一对年轻夫妇和两户孤寡老人。他们言称自己每日上下楼不足两次,花那份大头钱冤枉。结果,修梯之事就不了了之,没人再提。人们仍然像以往那样,踩钢丝似的上下梯子。

秋天,老李头家要娶儿媳,楼梯之事被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大喜的日子,总不能让娘家人跟随咱们一样练杂耍吧?”为此,老李头特意买回几米木板,结婚那天,整整齐齐地摆在老梯的铁架子上。

婚礼之后三天,两个窃贼在夜深人静之时偷走了木板,习惯于早起练气功的张大妈下梯不慎,一脚踩空,跌成了瘫痪。

左邻右舍闻讯,纷纷出来谴责老李头作孽,理由是如果他不把木板架上,小偷就不会光顾,张大妈也许会像往常一样小心翼翼地踩着钢筋下楼,决不会造成这样严重的后果。

老李头有苦难言,不几日竟忧郁致死。

牵蜗牛散步

◎文/刘玲

偶尔和蜗牛一起散散步,你一定会发现许多平时没有注意到的美丽。

上帝交给麦克一个任务,叫他牵一只蜗牛去散步。可是蜗牛爬得实在太慢了。麦克又是催促又是吓唬又是责备,可蜗牛只是用抱歉的目光看着他,仿佛在说:“我已经尽全力了!”

麦克又气又急,对蜗牛又拉又扯又踢,蜗牛受了伤,爬得越发慢了。麦克真想丢下蜗牛不管,但又担心没法向上帝交代。他只好耐着性子,让蜗牛慢慢爬,自己则以一种接近静止的速度跟在后面。就在这个时候,麦克突然闻到了花香,原来这里是个花园。接着,他听见了鸟叫虫鸣,感到微风拂面的舒适。后来,麦克还看到了美丽的夕阳、灿烂的晚霞以及满天的星斗。麦克这才体会到上帝的巧妙用心:“他不是叫我牵蜗牛去散步,而是叫蜗牛牵我去散步呀!”

偶尔和蜗牛一起散散步,你一定会发现许多平时没有注意到的美丽。人生不能一味匆匆赶路,那会使你错过很多东西。

说“不”的勇气

◎文/佚名

有些时候一定要勇敢坚决地把这个字说出来,这是最好的选择。

曾听朋友讲过这样一个故事。

汉斯刚参加工作不久,姑妈来到这个城市看他。汉斯陪着姑妈把这个小城转了转,就到了吃饭的时间。

汉斯身上只有20美元,这已是他所能拿出招待对他很好的姑妈的全部资金,他很想找个小餐馆随便吃一点,可姑妈却偏偏相中一家很体面的餐厅。汉斯没办法,只得随她走了进去。

俩人坐下来后,姑妈开始点菜,当她征询汉斯意见时,汉斯只是含混地说:“随便,随便。”此时,他的心中七上八下,放在衣袋中的手紧紧抓着那仅有的20元钱。这钱显然是不够的,怎么办?

可是姑妈一点也没注意到汉斯的不安,她不住地夸赞着这儿可口的饭菜,汉斯却什么味道也没吃出来。

最后的时刻终于来了,彬彬有礼的侍者拿来了账单,径直向汉斯走来,汉斯张开嘴,却什么也没说出来。

姑妈温和地笑了,她拿过账单,把钱给了侍者,然后盯着汉斯说:“小伙子,我知道你的感觉,我一直在等你说不,可你为什么不说呢?要知道,有些时候一定要勇敢坚决地把这个字说出来,这是最好的选择。我这次来,就是想要让你知道这个道理。”

◎文/佚名

他们走了以后,他企图用手肘撑起自己,辛苦地往窗外望。

从前有两个人都病得很重,同住在一家大医院的小病房里。房间很小,只有一扇窗子可以看见外面的世界。其中一个人,在他的治疗中,被允许在下午坐在床上一个小时(有仪器从他的肺中抽取液体)。他的床靠着窗。但另外一个人终日都得平躺在床上。

每个下午住在窗旁的那个人在那个小时内坐起的时候,都会描绘窗外景致给另一个人听。从窗口向外看,可以看到公园里的湖。湖内有鸭子有天鹅,孩子们在那儿丢面包并放模型船,年轻的恋人在树下携手散步,在花朵盛开且绿草如茵的地方人们玩球嬉戏。后头一排树顶上则是美丽的天空。

另一个人倾听着,享受着每一分钟。他听见一个孩子差点跌到湖里和美丽的女孩穿着夏装的事。他朋友的述说几乎使他感觉自己亲眼目睹了外面发生的一切。

然后,在一个天气晴朗的午后,他心想:“为什么睡在床边的人可以独享看外头的权利呢?”为什么他没有这样的机会?他觉得可耻。他越这么想,越想换位子。他一定要换!有天夜里他瞪着天花板瞧,另一个人忽然惊醒了,拼命地咳嗽,一直想用手按铃叫护士来。但这个人只是旁观而没有帮忙——尽管他感觉同伴的呼吸已经停止了。第二天早上,护士来的时候那人已经死了,只能静静地抬走他的尸体。

过了一段适宜的时间后,这人开口问,他是否能换到靠窗户的那张床上。他们搬动了他,帮他换位子,使他觉得很舒服。他们走了以后,他企图用手肘撑起自己,辛苦地往窗外望。

窗外只有一堵空白的墙。

女司机

◎文/纪宇

谁也不知道他哭什么,为什么哭。

山间公路上,原来车内的三名持枪歹徒居然盯上了漂亮的女司机,强迫中巴停下,要带女司机下车去“玩玩”,女司机情急呼救,全车乘客噤若寒蝉。只有一中年瘦弱男子应声奋起,却被打伤在地。男子气极,奋起大呼全车人制止暴行,却无人响应,任凭女司机被拖至山林草丛。半个时辰后,三歹徒与衣衫不整的女司机归来。车又将行,女司机要被打伤流血的瘦弱男子下车。男子不让步,僵持起来。

“喂,你下车吧。我的车不拉你!”

中年男子急了,说:“你这人怎么不讲道理,我想救你还错了吗?”

“你救我了吗?你救我什么了?”女司机矢口否认,引得几个乘客窃笑。

中年男子气极,恨自己身无大侠之力!救人未救成,可也不该得到被驱逐下车的结果呀,他坚决不下。“再说我买票了,我有权坐车!”

女司机板起脸,无情地说:“你不下车,我就不开。”

没想到的是,满车刚才还对暴行熟视无睹的乘客们,却都像刚刚睡醒般,齐心协力地“劝”那男子下车:“你快下车吧,我们还有事呢,耽误不起!”有几位力大的乘客甚至想上前拖这中年男子下车,使人想起莫泊桑笔下《羊脂球》里的情节。

三个歹徒咧着嘴,得意地笑了。其中有个黑皮无赖毫不知耻地说:“哥们把她玩恣了!”另外两个歹徒也胡言乱语:“她是我对象,关你屁事!”一场争吵,直到将那男子的行李从车窗扔出,他随后被推搡而下。

汽车又平稳地行驶在山路上,女司机掠了一下头发,按响了录音机。

车快到山顶,拐过弯去就要下山了。车左侧是劈山开的路,右侧是百丈悬崖。汽车悄悄地加速了,女司机脸上十分平静,双手紧握着方向盘,眼睛里淌出晶莹的泪水。一歹徒似乎觉察到了什么,说:“慢点开,慢点开,你他妈的想干什么?”

女司机并不说话,车速越来越快。歹徒企图扑上前去抢方向盘,汽车却像离弦的箭向悬崖冲去……

第二天,当地报纸报道:伏虎山区昨日发生惨祸,一中巴摔下山崖。车上司机和13名乘客无一生还。半路被赶下车的中年人看到报纸哭了。谁也不知道他哭什么,为什么哭。

水手

◎文/佚名

如果我是你,我就永远也不到海里去。

杰克住在英格兰的一个小镇上,他从未看见过海。他非常想看一看海。有一天他得到一个机会,来到海边。那儿正笼罩着雾。天气又冷。“啊!”他想,“我不喜欢海,幸好我不是水手,当一个水手太危险了。”

在海岸边,他遇见一个水手,他们交谈起来。

“你怎么会爱海呢?”杰克问,“那儿弥漫着雾,又冷。”

“海不是经常都冷、有雾的。有时,海是明亮而美丽的,但不论何种天气,我都爱海。”水手说。

“当一个水手热爱他的工作时,他不会想什么危险,我们家庭的每个人都爱海。”水手说。

“你父亲现在何处呢?”杰克问。

“他死在海里。”

“你的祖父呢?”

“死在大西洋里。”

“你的哥哥呢?”

“他在印度一条河里游泳时,被一条鳄鱼吞食了。”

“既然如此,”杰克说,“如果我是你,我就永远也不到海里去。”

“你愿意告诉我你父亲死在哪里吗?”

“在床上断的气。”杰克说。

“你的祖父呢?”

“也是死在床上。”

“这样说来,如果我是你,”水手说,“我就永远也不会到床上去。”

美味萝卜干

◎文/刘平石

长大了绝对不再碰萝卜干,看也不看一眼!

“老师,王名他不参加我们的集体活动,一个人躲到林子里吃午饭去了。”春游的孩子向老师告状。

阳光正猛烈,树阴下,孩子们带的各种装着食品的塑料袋发出刺眼的光。老师朝林子那边望了望,走了过去。

“王名,怎么不和同学一起午餐呢?”老师问。

王名把自己的干粮放到背后藏了起来,连连后退:“我……我……”

老师知道是怎么回事,摸着小男孩儿的头,说:“要不,我把同学们都叫过来和你一起吃吧……你放心,有老师在没有人会笑话你的。”

王名连忙拉住老师:“老师,别……别,我妈妈说,老师和同学都是好人,要看到我吃的东西肯定会把自己的东西给我吃;我妈说,咱们穷人,可不能老要人家的东西,要不一辈子都要还债,一辈子都是穷人!”

老师忽然觉得眼睛有些湿润,“那——你妈妈给你准备了什么,能给老师尝尝吗?”

王名犹豫再三,把藏在背后的手拿了出来。是一包萝卜干。

老师两眼放出光来,拈了一块萝卜干,很陶醉地嚼着,连连说:“好吃,真好吃。难怪你要背着同学吃。”

那天中午,老师把所有同学的午餐都尝了一点,最后宣布:“最好吃的是王名的萝卜干。”随后,老师又要求王名,“明天,你还得给老师带些萝卜干来好吗?”

王名的小脸兴奋得通红,焕发出喜悦的光芒。

第二天,王名又兴奋地给老师带来了一包萝卜干。

老师还是吃得津津有味。

同学们都不知道,老师其实是不吃萝卜干的。从前,当他还是王名那么大的时候,他天天吃的是萝卜干,天天背着老师和同学偷偷地吃,他觉得,萝卜干是天底下最难吃的东西,老师曾不止一次地躲在没人的角落发誓——长大了绝对不再碰萝卜干,看也不看一眼!

但王名的萝卜干,老师真的觉得味道好极了。

狼群的分配原则

◎文/杨治邦

狼大概不喜欢窝里斗,不做无谓的牺牲。

狼群在荒凉的雪地上奔跑,它们已经好几天没有吃到食物了。

猎物就在前面,狼群拼命地追赶,终于,一只狼扑向猎物,就在这一瞬间,后面的狼也赶到,猎物被咬死在地。

这时,分享猎物的行动开始了,首先,是最强壮的狼,即咬死猎物的狼先吃,然后是强壮的狼吃,最后才是身体瘦弱的狼。如果食物不够吃,体弱的狼就吃不上食物。猎物一吃完,狼群又开始奔跑起来,向下一猎物追去。

狼群就这样跑过漫长的冬季。

偶尔狼群吃饱了,它们也总是把尾巴夹得紧紧的,很少互相争斗,即使争斗,弱者也很快服输,夹着尾巴到另一边去了。狼群的目标始终是前方的猎物。一队狼群就这样奔跑着,虽然队伍中不时有狼倒下,但狼群依然奔跑着,始终充满了活力。

这不是寓言,在小说中我就读到过同样的故事,它给我留下了深刻的记忆,也给我许多思考。

狼群的“分配原则”很值得称道,先强后弱。因为,猎物总是被跑在最前面的狼首先捕获的,没有它们,就不会有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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