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沙群岛在清代被命名为“红毛浅”。清代谢清高在《海录》中,把中沙群岛称作“红毛浅”,并且说明,由广东前往爪哇有两条航线,一条叫“内沟”,是从西沙群岛西侧航行,“到地盆山,万里长沙在其东”,这是一条比较古老的航线。另一条叫“外沟”,是由西沙群岛东侧,“过红毛浅,有沙坦在水中,约宽百余里,其极浅处,止深四丈五尺”,然后“到地盆山,与内沟道合”。万里长沙在其西。他所指的“外沟”是一条深海航线,现在的大船都使用这条航线。而他所说的红毛浅中的沙坦宽度和极浅处,以近代测量中沙群岛的数字比较,中沙群岛自东北向西南长约为70海里,最宽处约为30海里,其中距水面较浅的暗礁有9米、11米、13米、16米不等,这些实地情况与谢清高所称大体相符合。除谢清高的记载以外,清代汪文泰在《红毛番英咭利考略》中也说过“今夷船之出万山者,正南行约五日至红毛浅,过浅南行五日,少西到草鞋石,即万里长沙之尾也”。这里所说的“红毛浅”,也就是现在的中沙群岛。
5.南沙群岛
南沙的太平岛在清代被名为“南沙马崎”。清代陈伦炯在《南国闻见录》中,叙述台湾与东南诸洋的关系,提到“北自鸡笼山至南沙马崎,延袤2800里。”此处所称“南沙马崎”,从方向、距离来看,是指南沙群岛中的黄山马崎岛,亦即太平岛;海南岛渔民俗称“黄沙马峙”。
如果从东汉杨孚《异物志》开始记载西沙、南沙群岛算起,中国人民发现并正式命名西沙、南沙群岛的历史已将近2000年之久了。南海诸岛的一些历史名称的由来,则是中国人民长期在这一海域从事活动的结果。最迟自两汉开始,中国人民已在此区域进行活动,他们对这个海域的潮汐现象已有所认识,因此,才会出现“涨海”这一古老的名称;三国时期的“珊瑚洲”这一名称,只有在经过长期的实地考察后,才有可能产生出来的。至晋代出现“饮木”一词,可以说明在此之前,已有中国人民在南海诸岛居住。此后,在唐宋不断出现各种名称,同样说明中国人民在这一带继续生活的结果。
渔业民俗
传统海洋社会以渔民渔业社会(这里指的是广义的渔业)为主要构成,其主要组织结构是渔民村落,即渔村。其日常生活民俗以衣、食、住、行体现,受海洋环境和生产环境的影响,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各具特色。以下以渔村渔民社会的生产方式为例,让我们了解一下中国传统渔业社会的民俗生活。
1.渔业占验习俗
渔业生产伴随着鱼汛的季节性和周期性的规律进行。因此,渔业民俗既要适应鱼汛起落的特点,又要受渔区江、河、湖、海气候变化的制约。许多地方,渔民从清明用舟筏试海起,到小满止,为集中捕捞时间。其余在闲暇时钓鱼,只有秋冬鱼味最美。渔业生产收益的好坏,甚至出舟江海的安全与否,都与气候变化有极大关系。例如,福建漳州府的海上占谚习俗就很流行。他们的“占天”看风雨;“占云”看阴晴;“占风”(飓风)看潮汛;“占日”看晴风;“占雾”看雾雷;“占电”看飓期;“占潮”看水势等习俗,长期形成了选择乘船出海捕鱼的有利时机,以保证人船安全,渔业生产顺利。如果没有这种自然形成的观测气候、天象的丰富经验,那就难免在捕捞时,“因风击浪,楫为摧,樯为倾,在巨大的涛声中人亡船毁”。几千年来,这种海上占验习俗,被渔民视为具有指导渔业生产和保障生命安全的大事,原因就在于此。也正因为如此,才决定这类民俗由渔民集体创造并具有相对稳定的长期传承的特点。它是世世代代渔民集体智慧的结晶。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它在一定程度上符合科学道理,因此,多少年来,它一直具有为渔业生产服务的特性。
2.渔民的服饰
舟山列岛,古时处吴越海上交界之处。春秋战国时,为越国东境句章县海中洲属;战国后期,楚灭越置江东郡,为楚国江东郡句章县地。这种独特的地理环境,决定了海岛渔民服饰,势必要受吴越古风影响。
吴越地处海滨,吴越人为谋生常年出没风涛,诚是“乃处海陲之际,屏外蕃以为居,而蚊龙又与我争焉。是以剪发文身,烂然成章,以像龙子者,将避水神也”。同时,吴越之地除了冬季稍冷,春夏秋均较暖热,所以不仅吴越先民,吴人也喜着紧身短衣,即为“短绻不结,短袂攘卷”。而且其衣襟一般都是朝左边开,即为“左衽”。这种左袄衫袖口窄小,且腰间系丝带或短裙。
东海列岛渔村,自古以来,直到清朝、民国时期,乃至20世纪50年代前期,渔民冬季穿的多为粗布大襟衫,开左衽,为夹衣,初春、秋末为单衣;就连棉袄,也是左衽大襟式,棉背心,则是左衽大襟无袖;而夏季,大多为对襟无领无袖衫。襟上以布质纽襻。裤子则为裤腿肥大的龙裤。腰系市质“撩樵”,即为腰带。而渔妇服饰,除了左衽大襟衫和“兑裤”外,一般均在腰际系一条长及盖膝或短至膝上的裙裾,俗呼“布褴”。这种服饰,十分明显地展示出春秋战国时期吴越先人服饰遗风。它们虽然根据海洋生产的特点和生活的需要做了不少改造,但主要特征未变。
东海渔民喜爱的十字裆龙裤,就是吴越古风在渔民服饰习俗上的集中体现与发展。清末民初,渔民中盛行用蓝色或青色斜纹花其布料制作十字裆龙裤。这种龙裤,裤腰两边用七彩丝绒绣上“八仙过海”图案,或是绣上观世音菩萨的莲台祥云,或是绣上青松白鹤,还有黄龙飞禽等图样;腰身前后裤子上,再分别绣上“顺风得利”与“四海平安”等祈求平安丰收的字样。
明清两代及民国早期,渔船上的服饰穿着还有等级分别。如春汛、秋汛,渔船上不管是船长,还是船员都穿单裤,但到夏汛,船长穿长的薄质布料裤,而船员则穿短裤。这是因为船长一般只管操舵等,下网、拔网和起鱼货等任务都是船员承担,海水、鱼腥容易沾湿沾污衣裤,故而船员大都穿短裤。随着时代变迁,渔民服饰习俗上的这种差别也渐渐消失。
3.饮食习俗
民谚有道:“靠山吃山,靠海吃海。”沿海食俗正是“吃海”的例证。
山东省长岛县渔民,每年春季鲜鱼上市,家家都要“腥腥锅”,除熬鱼吃之外,多喜包大如拳头的鲅鱼饺子、鱼包子、鱼丸子和鲜鱼面。其中的鲜鱼面是渔民传统饮食的典型食品。煮鱼开锅,将面条与鱼同煮,出锅之后鱼、面、汤同食。这种做法与这种吃法,非渔村中人莫能为。从前海岛内缺少蔬菜,副食多用海产品,当地习惯制作干鱼、鱼米、咸鱼、鱼酱、鱼肠酱、鱼子酱、蟹子酱、虾酱等。
连云港地方渔民在船上吃饭的规矩,更具有典型的渔民饮食风俗特点。上船后第一次吃鱼,必须把生鱼先拿到船头祭龙王海神;做鱼不准去鳞,不准破肚,要整鱼下锅。最大的鱼头必须给船长吃。吃饭时从锅里盛出一盘鱼放下之后,再也不许挪动这一盘,挪动意味“鱼跑了”,对海上生产不是好兆头。向碗里盛饭要说“装饭”或“起饭”,因为盛饭的“盛”字,方音近“沉”,要忌讳。吃饭用的筷子要说“篙子”,因为筷子的“筷”字与船成碎块的“块”字同音。饭菜装好以后,不准先于船长动口吃饭。吃饭时只许蹲着,不许坐下。在同一个航次中,第一次坐在什么地方吃饭,以后再也不许换地方,否则,会被称为“离了窝”,认为对人对己都不吉利。吃饭时,只准吃靠近自己的一边,不准伸筷子夹别人眼前的鱼菜,否则即被称为“过河”;发生这种情况,船长要夺下他的筷子扔进大海,认为这样才可以帮他躲过一次“过河”的危险。吃过饭要把筷子扔在舱板上,最好使之向前滑一滑,取意“顺风顺溜”。在海上几乎顿顿吃鱼,每顿吃鱼都不许吃光,必须留下一碗鱼或鱼汤,下一次做鱼投入锅内,这意味着“鱼来不断”。所有吃剩下的饭菜,一律不准倒进大海,要聚集在缸里,带回陆地后再行倾倒。
4.居住习俗
沿海民居多就地取材。中国北方沿海居民多住海草房。从前北方海中多生细长的海带草,被海浪冲卷上岸,成堆成簇,渔民常用来披苫屋顶。每幢房用草达吨重。房顶苫得极厚,坡度很陡。苫成之后,为防风揭,还常用旧渔网罩起来。这种房子,不仅外观特异,实用上也有许多特点。因为苫草很厚,隔热隔寒,确有冬暖夏凉的优点。海草耐腐烂,苫得好的房子可保50年不漏。精工苫成的百年不坏的老屋,也常可以见到。至今在中国北方沿海渔村,如山东半岛荣成一带,传统的海草房还有不少,有些已经面临倒塌,而有些则尽管已是陈年老房,却依然顽强地矗立着,诉说着历史。
以船为屋的情形,旧时在河北、山东、江苏各地沿海都曾有过。当时的景况十分简陋,大多将一般的船只略加改造,居住其中。真正集船与屋于一身,且又延续至今的,是海南三亚等的水上人家。水上人家的船虽然有大有小,但都具有功能类似的船舱,如“生活舱”、“储藏舱”等。作为居室的是生活舱,是渔民休息、活动、做饭的场所,集中在渔船的上层和中层。有的大船的生活舱面积大,还可以隔成两三个小舱。有的人家拥有两条渔船,赶赴渔场时,两船并航,到了预定地点,一条船捕捞作业,另一条载有女人和孩子的船,则驶进附近的海港守候。如此一来,留守的船就渐渐地转化成了水上住宅。
5.海商民俗
所搭海商货船,一般都是各地商人所建立的商帮的商船。中国的海上商帮多以自己的家乡籍贯为帮名,如北方的牛庄帮、锦州帮、天津帮、登州帮、胶州帮,南方的福建帮、广东帮等,这是独特的中国海商民俗。这些商帮往来贩卖货物,并且往往在常到的港口城市建立会馆,作为商帮的基地。有些商帮的会馆,发起建造的海商们为了表示对所要建造的会馆的重视,不仅匠作师傅和工人要从家乡原籍请来,即使是一砖一石,也要用船从其家乡原籍运来。如此,就增加了南北往来海上的行旅人员的数量。清朝时期,福建泉州地方的商人在山东烟台修建福建会馆,前后费时20多年,所有石料、砖瓦、木料,都从泉州运来,一切雕件与塑件也都在家乡做成,由船队运到北方组装。这一处建筑至今保存完好。在这里可以看到这些商帮、工人航行的规模,也可以想象到其受风俗影响的心理。
渔家的海洋习尚
1.婚姻
千里异风,百里殊俗。然而,在我国北方沿海,特别是在长山列岛、庙岛群岛、渔家的习尚大致是相同的。
自古以来,男婚女嫁,均由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而定。双方父母同意后,由媒人往来双方之间,议定彩礼,然后男方到女方“下佥送婚贴(旧订婚礼式)”和商定婚期。结婚前一天,新郎乘花娇带乐队去女方家过宿,此谓“亲迎”;翌晨,新娘盛装,头蒙遮羞布,亦称“蒙脸红”,由其兄长抱进花轿,民间谓之“抱轿”;到男家下轿时,由新郎之父或叔伯,以筛子遮住新娘头,新郎在前,新娘随后,到天井香案前“拜天地”,正堂拜祖先。拜毕,新娘执帚扫地三下,旁人代念喜歌:“一扫金,二扫银,三扫骡马成了群”,然后,始入洞房坐床。旧俗坐床时,新娘不卸妆,不吃喝,戒便溺,否则被人视为不祥之兆。三天后,夫妻同回女家,俗谓“瞻舅”(回门)。为趋吉避凶,在女家停留的时间,以回日确定,一般回避“一、四、七、十”和“二、五、八”,多选择“三、六、九”回门。如逢一“瞻舅”,须在女家至少住两宿,逢三才能回来。俗曰:“瞻舅”回三,养儿做官。如逢九“瞻舅”,一般都当天回来。俗曰:“瞻舅”回九,两家都有。
2.丧葬
旧时习俗,殡俗普遍实行土葬,葬式简繁不一。一般在病人咽气之前,将“寿衣”穿好,抬至堂屋咽气瞑目,男谓“正寝”,女谓“内寝”;其后,通知至亲,此谓“报丧”;亲属省容后,始将死者装进棺里,此谓“入殓”;入殓后,在家停灵三天,死者子女穿孝服,戴素冠,分早、午、晚三次,去土地庙前火化纸扎的牛马轿夫和若干纸锞,此谓“送盘缠”;第三天早饭后,子女最后一次到土地庙火烧纸钱,此谓“辞庙”。“辞庙”归来的子女忌进家门,男性跪在预先扎好的杠架前(放置灵柩用的架子),女性站在街门旁,同时放声大哭,民间谓之“号丧”;继而,将死者灵柩从厅堂抬出来,放置杠架上,捆扎停当,杠子头(请来抬灵柩的指挥者)一声喊“起”,搀扶孝子的人,立即将预先放在灵柩前的泥盆摔碎(俗称摔“辞盆”和“起灵”),抬杠的人随即将灵柩径直抬至茔地;掘墓穴前,或僧道或“杠子头”用雄鸡冠子血染镢刃,于墓穴地轻刨三镢(俗谓“破土”),然后众人始动手掘墓穴。墓穴掘成后,将灵柩安放于内(俗谓“落葬”),死者子女在墓穴两边各抓三把泥,扬在棺上(俗谓“抓土”);继后,众人动手将棺埋好,垒成椭圆形的土丘,子女叩拜与死者告别。从“辞庙”到“落葬”的全过程谓之“出殡”。此外,当“起灵”之后,家里让人将死者生前用的枕糠取出,同死者卧榻上尘土扫聚一起在街头上焚化;死者的子女从墓地回来后,先在街头围绕焚枕糠处左右各转三圈(俗谓“圈火”),再到门前预放的水盆前梳三下发,磨三下刀,磨三下斧子,然后方能进家;进家后有僧道焚香念经,是谓“镇宅”或谓“净宅”。
出殡三天后,死者子女要到墓前重新修坟墓,俗称“圆坟”。自死者去世之日起,每隔七天,子女到死者墓前烧纸,以示悼念。直至七七四十九天为止,此谓“烧七”。一周年称“期年”,两周年称“小祥”,三周年称“大祥”。至此,子女始脱孝服。出殡后,子女着素装,戒艳服,帽檐、衣领、腰带、鞋袜均以白色为标,以代替孝衫孝帽。穿“孝”的时间长短,以与死者之间关系亲疏而定。孝期分三年、两年、一年、半年和三个月不等。如亲生子女服孝三年,亲侄服孝两年,其他按亲疏关系类推。
3.海洋节会
在中国沿海各地和岛屿地区,海民社会最看重的节日,除了与内陆地区一样普遍的春节、中秋等“常节”之外,还有其独特的、隆重的祭海节会,各地的名称均多不同,多称为“祭海节”。
祭海,就是沿海各地及各岛屿海民社会对海神、海中水族及精灵、打渔人和跑船人的亡灵等进行的祭祀活动。祭海举行的时间,一般都是春季鱼汛来临、开始出海捕鱼,休渔收网,以及民间信仰中海洋神灵的诞日、升天日等纪念性日子,仪式隆重,演变成为节日。渤海南岸的山东半岛,大多为谷雨节前后鱼汛来临、开始出海捕鱼时祭海。在北方沿海,有的叫“谷雨节”,如山东荣成;有的叫“祭海节”,如山东即墨周戈庄;有的叫“渔灯节”,如山东蓬莱;有的叫“海灯节”,如辽宁旅顺等;中国南方沿海则多叫“开渔节”,如浙江象山的开渔节、舟山群岛的开渔节等。
在山东半岛东端的荣成石岛、
青岛海洋节俚岛等大一些的渔村码头,节日活动除了祭祀各种海洋神灵外,大街小巷挤满了踩高跷、舞龙、耍狮子的人群。入夜,各个海口灯火通明。旧时当地商家和渔行出面组织,向各行各业筹资举行盛大的“放海灯”仪式。以后的几天,各村都要组织吃大饭,大碗喝酒,大口吃肉,划拳猜令,直喝得昏天黑地,还要请戏班唱大戏,最多的连续唱四五天。
“娘娘保平安,龙王保发财。”渔民们尊奉的神灵并不完全统一,但虔敬之心是一样的。渔民们把自己海上生涯的平安和收获寄托于对海洋的信仰崇拜之上。
祭海活动在我国沿海地区、东亚和东南亚华人华裔社区十分普遍。除祭海龙王、妈祖娘娘外,还有盐神、涛神、大禹、秦始皇等,还有不少地方的渔民要祭船、祭渔网、祭船桨等。这些名目繁多的祭祀活动,构成了海洋民俗文化的一道奇特的风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