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优质的生命就应该是这样趋于完成的,这应该是一种优秀传统。如果这样的传统被抹杀了,废除了,世界也就空洞了,地球也就变成了零。
精品赏析
这种精神上的决斗,从来就拒绝热闹。它像地火似的,燃烧着,突然一个耀眼的火光,那是它的灵感,或激动。李渔在《闲情偶寄》中断言:“新也者,天下事物之美称也。”美感在于求新,求新意味着独创,意味着与众不同,本文最大的特色或许就在于一个“新”字上吧。
活在今天
占梅姿
你说,要是你能过另一种生活,做你现在所不能做的事,那就好了。但是,要是你真能过另一种生活和做那些事,你就会希望过你现在的生活,做你如今在做的事。
古犹太人离开埃及时,他们渴望前往上帝许给他们之地,可是他们到了那里之后,却又怀念埃及。他们希望同时生活在两个地方,人们也一样,他们都希望同时生活在所有的地方和所有的年代,生活在所有的空间和所有的时间内,在无限量,在永恒中。
精品赏析
好好珍惜现有的生活,珍惜我们的每一天,这才是我们所追求的。
有追求、有向往并不是不好,但如果太贪婪,就会成为生活的负累。我们永远也不要忘记,我们只有两只手,不能拥抱整个世界。好好珍惜生活,好好珍惜每一天。
留个人给自己仰望
连谏
我们寝室的女生都知道岑岑爱沈城,当然,是单相思式的暗恋。因为接触机会太少,沈城比我们高一届,且入既帅又多才得一塌糊涂。
我们曾数次目睹岑岑端着空饭盒在食堂一隅不去排队。待沈城出现,她便冲到他身后收住箭步,期期艾艾地埋着小脑袋拼命忽闪小鼻子,只为近距离嗅到他衬衣上散发的淡淡的男性味道。事后,她很是得意地声称,如果有道化学公式能把沈城的味道加工成香水,她会连法国香水都嗤之以鼻。
这只是岑岑对沈城的诸多花痴行为之一。她还煞费苦心地打探到了沈城的QQ号和MSN,取了个优美的网名上去跟人家套近乎,耗掉网费无数,却没近乎出什么结果,把我们寝室的几个女生给急的呀,就差结伙成群去找沈城戳破这层纸了。
苍天有眼,大二上学期,岑岑的花痴行径终于在操场边结束。彼时,她用额头接住了沈城踢走脚的一球,光荣倒下,被沈城抡到背上冲进校医务室。
据岑岑说,那天,她的眼泪把沈城的球衣都给浸透了一大片。沈城给吓坏了,殊不知,那是岑岑心愿得偿的幸福眼泪。
后来的一段日子,岑岑就像偷食大米成功的快乐老鼠,她愿意把沈城出于人道主义的关怀问候幻想成爱情的开始。
我们问:“岑岑,有没有告诉他你偷偷爱他的事?”
岑岑很不屑地瞟了我们一眼:“嘁!这么没智商的事聪明的岑岑岂会干?在男生面前你就是爱他爱得偷偷哭干了眼泪也不能告诉他,知道吗?在男生看来,主动投怀送抱的女生就像闲逛时被塞的赠票,拿着赠票的他会不停地问自己这演出到底值不值得浪费时间去看。但凡精彩的,大家排队买票还来不及呢,岂有赠票的道理?”
岑岑虽然恨不能生出翅膀飞进沈城的口袋,却坚决要做让沈城排队来买的票,不赠。
我们祈祷上帝保佑岑岑成功,不想她不做赠票又未被买去而眼泪滂沱用光我们的面巾纸。几天后,沈城在楼下喊岑岑,我们庆幸祈祷时上帝正好路过寝室的窗子。
好景不长,后来,任凭沈城在楼下喊破了嗓子,打爆寝室电话,岑岑一概回以婉转借口拒不赴约。我们纳闷:“岑岑,我们充分理解你坚决不做赠票的心理,可也不能让他感觉这票太难买吧?当心他耐性有限哦。”岑岑很无辜地嘟起了嘴巴:“无论赠票还是买票,我都不想做了。”
我们大惊:“天啊,还没正式拍拖你就……喜新厌旧该不会这么神速吧?”
岑岑无精打采:“和他接触了几次,我发现他坐着时爱抖腿,指甲很长不说,且有点脏,我害怕再接触几次还会发现他袜子又脏又臭以及更多更多让我难以忍受的毛病,一点点坍塌了他在我心目中的完美形象。不仅爱没了,连一个可以仰望的人都没了,既然预知了会爱不长,我为什么要用爱情去破坏对他的感觉呢?”
后来,我们都记住了岑岑的话:如果不能爱,就不要用爱情去破坏对一个人的感觉,留个人给以后的自己仰望,是件不错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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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很是得意地声称,如果有道化学公式能把沈城的味道加工成香水,她会连法国香水都嗤之以鼻。
一件红风衣
曲志
贾宝玉说:女人是水做的,可我的游泳技巧特差;有人说:好女人是一所学校,可我刚进校门就被开除了学籍。
当感情经受了一次次失败的打击,不知怎的,我老想起初恋,老想起那件凝聚着我青春热血的红风衣……
那年,我22岁,刚受聘到报社工作,还保留着学生时代的那种天真和孤傲,尽管口头上天天标榜的是:“横眉冷对秋波,俯首甘为光棍”,可还是禁不住那盈盈秋水的诱惑,我爱上了一个叫霞的姑娘。
第一次和霞相会,是在一个细雨绵绵的秋天,我们跑进一家叫“夏娃”的时装店避雨。霞漫无目的地对满屋的时装做了一次“检阅”,最后在一件血红的风衣前停了下来。“天呀,好漂亮呀,燃烧得像火!”我不明白,为什么一向对灰色调比较感兴趣的霞会喜欢上一件很艳的红风衣呢?现在想来,也许是在当时的那种环境中少女特有的一种心情吧。我一看价格,四百多元。我知道,这是一件全真丝的红风衣,并不算贵,可对于我这样一个刚走入社会的穷学生来说,要把它买下来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向父母要钱吧,那根本是不现实的。因为我是个农村孩子,父母生活得极不容易。但我还是热情地问她:“你喜欢吗?”她羞涩地点了点头。望着窗外“唰唰”的秋雨,我孩子气地说:“霞,你等着,不出半个月我一定给你买来!”霞好感动,眼睛飘下了几许雨丝。记得离开那家商店时,霞还恋恋不舍地回头望了几眼。
爱情像传染病,很难治疗。半个月的时间快要过去了,可我东凑西借才搞到一百多元钱,我急得病了。去医院时,我猛然看到了血库,心为之一跳,病就立即好了。第二天早上,我去验血,无任何传染病,看到化验结果时,我高兴得像中了头彩。于是,我在那家医院卖了200毫升血,又去另一家医院卖了200毫升,终于凑齐了400元钱。当我离开医院时,差一点晕倒在医院门口。
在半个月即将过去的最后一天早上,我用双手捧着那件红风衣,像一个小孩子捧着一个贮满水的碗,来到霞的面前。霞高兴得跳了起来,立即穿在身上,让我看合不合适。望着霞那笑得很灿烂的脸,望着那件血红的风衣,我偷偷地掉泪了。
初恋,也许是永远没有结局的结局。后来,由于种种原因,我们还是分手了。分手的那天,已是晚秋,天下着雨。霞哭了,眼睛肿得像桃子,她将那件叠得很整齐的红风衣递到我手里,哽咽地说:“这件……这件风衣,还是还给你……你吧。”我流泪了,无力地摇了摇头,什么也没说,将那件红风衣抖开,重新披到霞的身上,便头也不回地走了。
许多年过去了,岁月无情地在我光洁的额头上刻上了一些线条,不知霞也变老了吗?尘封的日子,也许早就使那件红风衣褪色了,霞该早就不穿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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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半个月即将过去的最后一天早上,我用双手捧着那件红风衣,像一个小孩子捧着一个贮满水的碗,来到霞的面前。
错出一段美丽
黄文婷
说起来,已经是好多年前的事了。那一年,我在一所华侨中学读书。在一个很普通的黄昏,我刚锁上宿舍的大门,姐姐急冲冲地跑来,递给我一盒生日蛋糕。她说她本来想搞生日晚会,但刚接到通知夜晚召开紧急会议,没机会搞了。我顺手将那盒蛋糕从窗口放入宿舍,刚好落在靠窗口的那张床上,那是刘西西的床。
晚自习后,我到宿舍见出奇地热闹,八九个女孩子围着刘西西,个个手中拿着一块蛋糕。我猛然想起我姐姐送来的蛋糕,可我还来不及弄清这是怎么回事,刘西西便拉起我的手兴奋地对我说:“我真高兴得要命!居然有人知道我今天生日,特意给我送来这盒蛋糕,那蛋糕上面有漂亮的花朵和字母,可惜你回来迟了看不见……”我一下子傻了眼。刘西西用牙签串起一块蛋糕塞到我手中:“她们都说不知道是谁送蛋糕来,你最后一个离开宿舍,我猜那人一定被你撞见了?告诉我,那个人是男的还是女的?”这时侯有人恶作剧地说:“一定是女的!西西这么丑,哪里会有男孩子喜欢她!”西西脸上显出一点失望,她摇着我的肩:“你快说嘛!你快说嘛!”那一刻我几乎要大声宣布这蛋糕是我姐姐送给我的!可是,看到那一张张兴高采烈的脸和西西充满期待的目光,我不忍让大家扫兴,更不忍让西西出丑。于是,我只好将错就错地说了一回谎:“是一个很英俊的男孩。”“好呀!”随着西西的欢呼,众人齐声鼓掌。宿舍长诡秘地说了一句:“一定是哪个人偷偷地喜欢上你了!”西西笑了。
半夜三更,西西推醒我,悄悄地问我:“那个男孩是不是我们班级的?”我摇头,她又问:“是不是我们学校的?”我只好解释:“天色暗,我看不清那人的脸。”
此后连续几个星期,宿舍周末的中心话题都是关于送蛋糕给西西的那个神秘人,虽然谈不出什么结果,却为我们驱散了不少寂寞的时光。
渐渐地,我们似乎淡忘了这件事。只是偶尔有人向西西问上一句:“那个神秘男孩有没有进一步的消息?”而西西总是无可奈何地摇头,还故意加上一声夸张地叹息,眼睛闪着温柔的光彩,带着一份“此情可待”的自信。
毕业前夕,我们抓紧时间倾谈。西西独自靠着窗口坐着,两手轻轻地抚弄着一条粉紫色的绸带。也许除了西西之外,只有我还记得这绸带正是缠住生日蛋糕盒的那一条。她正含蓄地笑着,小巧的嘴唇弯成美丽的弧。目睹她那副样子,我很想把真相告诉她,好让她死了那份心,可我总也开不了口。
后来,西西要跟随家人到美国定居了。我下定决心要把真相告诉她。可是,当我看见她系在发上那条粉紫色的绸带时,我的心立即软下来。她所表露的那份怀春少女特有的梦幻般的期待,让我常常地感动。我终于什么都没有说,继续将错就错,任她带着这场甜蜜的梦想搭上飞机,飞向不可预知的未来……
6年后的今日,大洋彼岸的西西已是两个孩子的母亲,她的丈夫是一位美藉华人。当然,她后来终于知道了那所谓送蛋糕的男孩只是一场美丽的误会,但她并没有责怪我,相反,她感谢我给了她一段美丽的回忆。她还说,当她女儿满16岁,她会把这段往事当作一则温馨的故事讲给女儿听……
原来,并非所有的错误都会留下遗憾,有时候将错就错,也能错出一段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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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所表露的那份怀春少女特有的梦幻般的期待,让我常常地感动。我终于什么都没有说,继续将错就错,任她带着这场甜蜜的梦想搭上飞机,飞向……
豆角鼓
毕淑敏
有一个在幼儿园就熟识的朋友,男生。那时,我们同在一张小饭桌上吃饭,上劳动课的时候,阿姨发给每人一面跳新疆舞用的小铃鼓,里头装满了豆角。当我摘不完豆角筋的时候,他会来帮我。我们就把新疆铃鼓称为“豆角鼓”。
以后几十年,我们只有很少的来往,但彼此都知道对方在城市的某一个角落里,愉快地生活着。一天,他妻子来电话,说他得了喉癌,手术后在家静养,如果我有时间的话,能不能给他打个电话。他妻子略微停了一下说:“和他通话时,请您尽量多说,他会非常入神地听。但是,他不会回答你,因为他无法说话。”
第二天,我给他打了电话。当我说出他的名字后,回答是长久的沉默。我习惯地等待着回答,猛然意识到,我是不可能得到回音的。我便自顾自地说下去,确知他就在电线的那一端,静静地聆听着。自言自语久了,没有反响也没有回馈,甚至连喘息的声音也没有,感觉很是怪异。好像你面对着无边无际的棉花垛……
那天晚上,他的妻子来电话说,他很高兴,很感谢,希望我以后常常给他打电话。
我答应了,但拖延了很长的时间。也许是因为那天独自说话没有回声的感受太特别了。后来,我终于再次拨通了他家的电话。当我说完“你是××吗?我是你幼儿园的同桌啊……”我停顿了一下,并不是等待他的回答,只是喘了一口气,预备兀自说下去。就在这个短暂的间歇里,我听到了细碎的哗啦啦声……这是什么响动?啊,是豆角鼓被人用力摇动的声音!
那一瞬,我热泪盈眶。人间的温情跨越无数岁月和命运的阴霾,将记忆烘烤得蓬松而馨香。
那一天,每当我说完一段话的时候,就有哗啦啦的声音响起,一如当年我们共同把摘好的豆角倒进菜筐。当我说再见的时候,回答我的是响亮而长久的豆角鼓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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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瞬,我热泪盈眶。人间的温情跨越无数岁月和命运的阴霾,将记忆烘烤得蓬松而馨香。
草莓味道
岸边的鱼
好不容易才从大堆大堆的书本和作业里,盼来了个可爱的星期天。可天空却很倔强,仍旧大滴大滴地掉着眼泪。几个朋友早约好一起去爬山的,可看着这情形,全然没了兴趣。于是,我们就一把伞下藏俩人,在校园里瞎逛。快到校门口的时候,一阵清香的味道吸引了我们,我最喜爱的草莓香,已经一年没闻过了,真的怪想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