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就是一切。生命就是神。一切都在变化、都在运动,这种运动就是神。在有生命的时候,就有那种感知神灵的快乐。爱生命就是爱神。最困难而又最幸福的事,就是在自己遭受痛苦时,在遭受无辜的痛苦时,爱这个生命。没有人永远活着,没有东西可以经久。只有经过地狱般的磨练,才能炼出创造天堂的力量。只有流过血的手指,才能弹奏出世间的绝唱。
酒星历三百八十五万年六月。
酒星历一年相当于地球天365天。
当太阳的最后一缕余晖即将沉入地平线,热闹了一个白天的小镇就像六月的天气一样,也即将进入一个更热闹的夜晚。
仁首镇,镇如其名,像一只巨大的人手。小镇常年盛产黄金,吸引了许多不远千万里来淘金的冒险客。
冉烧已记不清自己在这个小镇喝了多少酒,挖到的矿石除了日常的食物,剩余的他都拿去买酒喝了。今晚他还有五个高顿币,坐在金荷花酒馆里,喝着今晚的第五壶酒,也是今天的最后一壶酒。
“荷花姐,看什么呢,看得那么入迷?”送酒回来的小朵凑到老板娘荷花的耳边小声而突然的一问。
“死姑娘,吓我一跳!我在看那个怪人,五年来,每天都来我们这喝五杯酒,也从不找女人玩。不过人看上去,好像不是太丑哦。”
“什么不太丑,你看头发长得像个野人似的。哦,我看你是喜欢上了这个长的不太丑的野人,嘻嘻。”
“老板娘,上酒,快上酒。”酒馆大堂中间的一位酒客大声叫喊着。荷花端着一壶酒来到了酒桌前,转身准备离去,却被一个喝得醉醺醺的酒客拉住了胳膊。
“小小。小美人,别走。来陪陪老老。老子,老子给你金金。金子。”
“客官,你喝醉了。”荷花一边说着一边使劲想摆脱大舌头酒客的纠缠,可怎么使劲也挣不脱抓着自己胳膊的那只手。
“这位兄台,我来陪你喝。”冉烧正要走出酒馆时,看到眼前一幕,一把把刚放上桌的酒壶提了起来,咕噜咕噜一口气就下肚了。“老板——再来两壶!”冉烧喊道。趁这功夫,荷花终于挣脱了醉酒客的纠缠,小朵也讨巧的赶快送了两壶酒过来。
“你是什么鬼?”醉酒客回过神来,刚想问这横空跑出来的野人是什么来路。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冉烧边吟边给醉酒客也递过去一壶酒。
“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醉酒客楞了一秒,也喝开来。
“天若不爱酒,酒星不在天。
地若不爱酒,地应无酒泉。
天地既爱酒,爱酒不愧天。
已闻清比圣,复道浊如贤。
贤圣既已饮,何必求神仙。
三杯通大道,一斗合自然。
但得酒中趣,勿为醒者传。”
冉烧和醉酒客二人边饮边吟,边吟边饮,不亦乐乎!不知不觉,他们的桌上已堆满了空酒壶。
“死鬼”一只女人的手突然揪住了醉酒客的耳朵。“你昨天才给老娘保证过,再不喝酒,重新做人。”
“老婆,我是重新做人了,可谁知道我重新做的那个人比我还爱喝酒。”
“老板娘,结结。结账,我把我媳妇押在着,够不够,哎呀!死婆娘轻点。”
“兄台,贵姓?”醉酒客垫着脚歪着头问道。
“冉烧。”
“冉兄,等我下次重新做人,再喝个一醉方休,我叫恒生。”醉酒客丢下一块金子,被媳妇揪着耳朵给提走了。
“冉公子,多谢刚才为我解围。小女子荷花这厢有礼了。”老板娘荷花手拿一方丝帕,微微一蹲,向冉烧行了一个万福礼。
看了一眼老板娘,见她秀眉凤目,玉颊樱唇,玲珑有致,也颇具中人之姿,怪不得时有醉酒的客人醉酒冲动之下会做出些失礼的举动。冉烧微微一点头,摇摇晃晃出了金荷花酒馆。
冉烧一个人住在仁首镇的虎口部位,一条路通向镇中心,一条路通向虎口下方的深渊。说是深渊其实是历代采金的人们挖出的大坑,挖的久了好挖的矿脉被挖完了,渐渐的就很少有人在这里挖矿了。冉烧的矿洞就在这深渊里,不想发财,图个酒喝,安静,每天挖到多少算多少。
第二天,太阳上三竿。冉烧申个懒腰,披上一件麻绳搓成的衣服,顺手抓起个烧饼,向自己的矿洞走去。矿洞口有个泉眼,冉烧在泉眼下洗了把脸,一弯腰进了矿洞,开始了一天的挖矿。
“铿”坚硬的矿铲好像挖到了什么特别硬的东西。冉烧用矿钎一点一点把硬东西外缘的矿土剥离,终于看见了是一只手,一只纯金打造的手,还是左手,手呈握拳状,像是手心里握着什么似的。冉烧用矿钎使劲撬,想把这只手给撬开。“蹦”的一声矿钎给撬断了,那只手还完好如初。好,撬不动,我就用火来炼,看是你硬还是我的火猛。冉烧的心劲也被这只石头里蹦出来的手给挑动起来。
出了矿洞,冉烧把矿洞口的矿炉点了起来,怕炼不化这只手,又狠狠的往炉子里加了两捆炼金木。约莫等了两个时辰,冉烧掀开炉盖,心想这回还不把这只怪手给炼化了才怪呢。
“我X”。怪手没炼化,但把怪手的中指给扳直了。这手势啥意思,地球人都知道。
这么一折腾,冉烧也没有心思继续跟这只怪手怄气,把怪手往随身的皮质包裹里一扔,也不再去管它。把剩余的矿石倒进矿炉继续炼金。到了傍晚,炼出了俩小块金子,够今天的吃喝了。
冉烧看看天色,回到了住处,一栋独角小楼。推开屋门,一张桌子和一张床。桌子上有一个铜制的沙漏,沙漏的顶部有一个像算盘一样的装置,是用来标记年月的。冉烧看看日子,自己来到这里快第五年头了,快到和她约定的日子了,恍惚中想起了一些往事。
夜色阑珊,花灯初上。冉烧刚走进酒馆,就见到恒生向自己招手。
“冉兄,昨日让你见笑了。”冉烧抬起酒杯喝了一大口,算是回应了恒生的客套。
“有件事,你听说没有?龙狮帝国正在征兵,我打算参军去。我生在这个小镇,长这么大没几个自己喜欢的朋友,觉得和你挺投缘的,所以今天也算是和你道个别,我明天出发去达拉斯城。”
“我不喜欢打打杀杀,在世上也没有什么牵挂,只想在这里的每一天能安安静静的喝酒,一天一天的老去。”冉烧抿了口酒说道。
“对了,冉兄,你多大?我二十二了。”
“我整三十。”
“那小弟就认你为兄长,先干为敬。”恒生说完,仰头一口气喝完了杯中的酒。
冉烧见恒生如此激越,心若有所动,便点了下头。
“我,冉烧,恒生今日结为兄弟,有如血脉相连;他日如果我必须在背叛信仰与背叛兄弟之间做出抉择,那么,我希望我有勇气背叛信仰。”
正所谓酒逢知己千杯少,也不知道喝到什么时候,二人都已烂醉如泥。到酒馆打烊的时候,恒生被媳妇给拉回了家,只有冉烧还趴在酒桌上呼呼大睡。老板娘荷花吩咐小朵和其他的伙计把冉烧弄到了床上。荷花看到冉烧的衣服上都是酒渍,就帮他把衣服脱了准备帮他洗一下。
看着趴在床上的这个男人和他满背狰狞的疤痕,不禁想到,这个男人究竟有一个什么样的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