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商王朝的建立和方国联盟的发展
成汤灭夏是从剪除夏的羽翼开始的。《诗经·长发》对灭夏过程有这样的叙述:
武王载旆,有虔秉钺。如火烈烈,则莫我敢曷(遏)。苞有三蘖,莫遂莫达。九有有截,韦顾既伐,昆吾夏桀。
所谓“三蘖”,指夏桀的三个主要与国——豕韦、顾和昆吾。在灭“三蘖”以前,汤已经进行了一些征伐。《孟子·滕文公下》说:“‘汤始征,自葛载’,十一征而无敌于天下。”葛在今河南省宁陵县【47】,地距南亳、北亳都很近。《左传》昭公四年:“商汤有景亳之命。”他在景亳与有莘氏结盟之后,首先灭掉的应当就是葛。此后的征伐进行得很顺利,按照孟子的说法便是“东面而征,西夷怨;南面而征,北狄怨,曰:‘奚为后我?’民之望之,若大旱之望雨也”(《孟子·滕文公下》)。孟子所说汤的“十一征”,其详已不可考,但征伐的主要地域当在今豫东地区。
“三蘖”中的韦是豕韦氏之韦,为彭姓之国,其所筑之城邑当即《吕氏春秋·具备》里的“郼薄”的郼。据考证此“薄”即郑州商城之亳地。既然“郼薄”连用,那么郼地也当在郑州或其附近。过去多以为汤所伐之韦在今豫北地区的滑县,但它不在汤伐桀的进军路线上,因此不大可能。“韦顾既伐”之韦当在郑州一带。“顾”,过去以为在今山东范县,亦非。顾、雇、扈三字古通。“韦顾既伐”之顾当即《水经注·河水》之雇亭,亦既《左传》文公七年“盟于扈”之扈,杜注:“荥阳卷县西北有扈亭。”《史记·苏秦列传》正义:“卷在郑州原武县北七里。”是顾当在今郑州荥阳之间。韦、顾均在成汤从北亳、南亳出发伐桀的必经之路上,成汤灭韦顾,就扫清了进军伊洛地区的障碍。
昆吾之居初在春秋时卫国之都帝丘。《左传》哀公十七年:“卫侯梦于北宫,见人登昆吾之观,被发北面而噪曰:‘登此昆吾之虚……”杜注:“卫有观在古昆吾氏之虚。今濮阳城中。”《国语·郑语》:“昆吾为夏伯矣。”韦注:“其后夏衰,昆吾为夏伯,迁于旧许。”是昆吾之居初在今河南濮阳,夏末迁于今许昌。成汤灭韦顾之后的进军路线有两种可能。一是从今郑州一带继续西进。昆吾为夏伯,当率众至夏都卫桀。《左传》昭公十八年载二月乙卯“是昆吾稔之日也”,杜注:“以乙卯日与桀同诛。”若此,则当是昆吾与夏桀同在伊洛地区被诛。然而,杜注之说并无确证。依《左传》说昆吾被诛于乙卯日,是否与桀“同诛”,尚不可断定。进军路线的另一种可能是,灭韦顾后成汤率军向南至旧许灭昆吾,然后沿今颍河过嵩山下至伊洛。
成汤和伊尹率军在鸣条之野和夏桀决战。据《尚书·汤誓》篇载,战前,成汤誓师说:
格尔众庶,悉听朕言。非台小子敢行称乱,有夏多罪,天命殛之。今尔有众,汝曰:“我后不恤我众,舍我穑事而割正夏。”予惟闻汝众言,夏氏有罪。予畏上帝,不敢不正。今汝其曰:“夏罪,其如台?”夏王率遏众力,率割夏邑。有众率怠弗协。曰:“时日曷丧?予及汝皆亡!”夏德若兹,今朕必往。尔尚辅予一人致天之罚,予其大赉汝。尔无不信,朕不食言。尔不从誓言,予则孥戮汝,罔有攸赦。
夏桀兵败,后死于南巢。在会战中,成汤不仅掠获许多宝玉,而且想迁走夏社,以示彻底灭夏之义,可能是迫于诸方国的态度,此事终不能行,不得已而封夏之后,保存了夏王朝的残余势力。殷革夏命之后,社会政治格局出现了新局面,以商为核心的方国联盟在广大中原地区占据了主导地位。成汤曾告诫诸方国首领,要他们像禹、皋陶、后稷那样“有功于民,勤力乃事”(《史记·殷本纪》),表明成汤在诸方国拥有了很高的威望。战国时代的人曾把汤灭夏桀和武王伐纣相提并论,说:“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人。”(《易经·革·彖传》)这个评价是有道理的。
灭夏以后,成汤自伊洛地区经泰卷【48】返回亳都。营建郑亳和西亳应是成汤首先关注的事情。近年所发现的郑州商城,夯土城垣长达7公里。城墙横断面呈梯形,平均底宽20米,顶宽5米,高10米。夯窝密集,夯土质地坚硬,工程十分浩大。城内有大型宫殿遗址和居住房基,城外有铸铜、制陶等作坊遗址,在城西郊还发现两个大铜方鼎。城墙内出土的木炭经过碳十四测定得知城墙夯筑时间当公元前1620年前后,这与文献所载夏商王朝交替的时间是一致的。郑州商城使用150年至200年之久才废弃。文献记载汤始都亳,历五代十王,直到仲丁时才迁都于隞,历时当在150年以上,这与郑州商城使用的时间也是一致的。郑州商城北部,在商文化层上普遍发现有东周文化层,城墙的有些部分还经过东周时期的修补,说明东周时此城还被使用。城外发现几批带“亳”字的陶文,证明东周时此城仍名亳。凡此都表明郑州商城即成汤开始所营建的亳都。
偃师商城是成汤时期所兴建的一座主要用于军事目的的城邑,后人称之为西亳。偃师商城是1983年发现的,总面积约为190万平方米,城墙一般厚17米。城内有若干条纵横交错的大道。南部有3座小城,宫城居中,四周有2米厚的宫墙,每边长200余米,宫城里有一座长宽各数十米的宫殿基址。另外两座小城分别位于宫城的西南和东北。偃师商城的城墙坚厚、门道狭窄、道路宽长,宫城位于大城之中,并有两小城拱卫。这种建筑形制有浓厚的军事性质。《汉书·地理志》河南郡偃师县下班固自注:“尸乡,殷汤所都。”《水经注·汲水》引阚骃曰:“亳本帝喾之墟,在《禹贡》豫州河洛之间,今河南偃师城西二十里尸乡亭是也。”偃师商城地望与文献所载完全相合,应即汤的别都西亳。偃师商城地处伊洛地区的中心地带,建筑格局为军事重镇,应当是为镇压和监视夏王朝的残余势力而营建的。《叔夷钟》说成汤“咸有九州,处禹之堵”,当指西亳而言。
成汤灭夏以后,商王朝正式建立。其中心都邑在今郑州商城,并在东部和西部设立别都以加强商王朝的影响。《诗经·殷武》说:“昔有成汤,自彼氐羌,莫敢不来享,莫敢不来王,曰商是常。”《诗经·玄鸟》说:“古帝命武汤,正域彼四方。方命厥后,奄有九有。”在当时方国部落林立【49】的情况下,商王朝可以算是一个泱泱大国了。
商王朝建立后,从成汤到帝辛(纣)的世系排列,以《史记·殷本纪》所记最为详密,其他如《世本》、《纪年》等则都略逊一筹。在很长的时间里人们对于《史记》所载的商先王世系持保留态度,自从有了甲骨卜辞的印证以后,大家才确信《史记》所载是可靠的,当然也有个别地方《史记》所载与卜辞记录相左,但并无关大局。表中横排者为父子,竖排者为兄弟,兄在上弟在下。【50】从汤至帝辛共31王,与《国语·晋语》、《大戴礼记·少间》等的说法相同。
殷人祭祀先祖的周祭卜辞所记汤以后的先王比《史记·殷本纪》所记少中壬、沃丁、廪辛、帝辛四位,但多出祖己一位。商王朝终于帝辛,故周祭卜辞不可能将他列入,假若加上帝辛,则周祭卜辞所记商先王共29位,与《古本纪年》所说“汤灭夏以至于受(纣),二十九王”相合。一般说来,卜辞所记要比辗转传抄千百年之久的古代文献可靠,但是甲骨卜辞的发现和研究尚处于不断前进的过程中,卜辞所载商先王世系还需要发掘材料进行再探讨,因此还不必匆忙断定卜辞与《史记·殷本纪》相左的某些是非。
我们如果把盘庚迁殷和武丁中兴作为商王朝早晚时期分界的话,那么,从商先王世系里便会发现王位继承时的兄终弟及多在武丁以前,也可以说兄终弟及是早商时期王位继承的特征。其原因一方面固然在于氏族时代传统观念的影响,另一方面也是更主要的原因在于早商时期方国联盟的需要。为了保持殷人在方国联盟中的支配地位,势必要选择有丰富经验的人物继承王位。这样的人物一般应当是殷王的弟辈而非其子。因此早商时期多兄终弟及,等到“弟终”的时候再将王位传给已经长大了的“兄”之子辈。到了晚商时期,商王朝已经在方国联盟中占有绝对优势,不必担心大权旁落,所以兄终弟及现象越来越少,廪辛以后终至绝迹。到了封建时代,传子制成了天经地义的事儿。连襁褓中的婴儿也可登基称帝,这与早商时期的兄终弟及更是大异其趣了。
在先商和早商时期,商族频繁迁徙,总的趋势是自北而南,从今幽燕之地向黄河中游广阔的平原地区发展。在迁徙过程中,商族不断地和周围的部落和方国交往联系,然而真正形成方国部落联盟,还是在成汤时期。商和有莘氏的联盟对于灭夏大业有直接影响。《吕氏春秋·慎大》:“汤与伊尹盟,以示必灭夏……商涸旱,汤犹发师,以信伊尹之盟。……尽行伊尹之盟,不避旱殃,祖伊尹世世享商。”在灭夏之前,“诸侯八译来朝者六国”(《尚书大传》),商王朝建立以后,方国联盟有了很大发展,所谓的“诸侯毕服”、“告诸侯群后”(《史记·殷本纪》),表面看来是君臣关系,实际上是方国部落首领对商王朝的宾服。盘庚的时候曾经这样回顾早商时期的政治格局,说是“古我先后,亦惟图任旧人共政”(《尚书·盘庚》)。所谓“旧人”当即卜辞所指包括伊尹、爻戊等的“旧臣”(《英藏》1186)、“旧老臣”(《合集》3522),亦即《叔夷钟》的“先旧”,是诸方国部落的代表人物并在商王朝任职者。成汤及其以后的早商时期诸王正是通过“共政”的形式来联合诸方国和部落的。后来周人演成汤故事颇有成绩,所以他们对于成汤时期的方国联盟很有些精辟说明。周公说:“乃惟成汤,克以尔多方简代夏作民主。”(《尚书·多方》)他认为“简代夏作民主”是成汤和“多方”共同建立的功勋。
早商时期是商代方国联盟发展的典型时期,其特点主要有以下几项:
第一,这个联盟具有浓厚的原始民主、平等性质。《史记·殷本纪》载:
汤出,见野张网四面,祝曰:“自天下四方皆入吾网。”汤曰:“嘻,尽之矣!”乃去其三面,祝曰:“欲左,左。欲右,右。不用命,乃入吾网。”诸侯闻之,曰:“汤德至矣,及禽兽。”
成汤彪炳民主、平等原则,“欲左,左。欲右,右”,给诸方国部落很大自由。盘庚迁殷时训诰“邦伯、师长、百执事之人”,此“邦伯”即《尚书·酒诰》“越在外服,侯、甸、男、卫邦伯”的邦伯,指方国部落首领。盘庚是这样追述商王朝与其关系的:
古我先后,既劳乃祖乃父,汝共作我畜民。汝有戕,则在乃心。我先后绥乃祖乃父,乃祖乃父乃断弃汝,不救乃死。(《尚书·盘庚》)
这些人的先辈跟殷人的“先后”是平等的,这些人的错误要由他们的成为神灵的先辈同意,才能降下灾祸予以处罚。盘庚还对这些人说,如果你们不能同心协力,那么殷的“先后”就会责备说:“曷不暨朕幼孙有比!”这个“比”便是商王朝与诸方国的关系准则,也是商王与诸族关系的准则。甲骨文“比”字为二人平臂向前斜举之形。古文献里“比”有亲近友善之义。在卜辞中被“比”的主要是侯、甸、男、卫之类的邦伯。诸侯称赞“汤德至矣”,他们对于“共政”、“比”这些原则应该是满意的。
第二,依靠神权作为维系诸方国的主要纽带。《诗经·长发》这样阐述汤能成就伟业的原因:
帝命不违,至于汤齐。汤降不迟,圣敬日跻。昭假迟迟,上帝是祗。帝命式于九围。
成汤所以能“式于九围”,在九州之地成为榜样,是由于他对上帝的恭敬和虔诚。相传汤灭夏之后,天大旱,五年不收,成汤便亲自向桑山之社祈祷,“翦其发,(?)(枥)其手,以身为牺牲,用祈福于上帝”(《吕氏春秋·顺民》)。《孟子·滕文公下》所记汤与葛伯的关系也是一个例证:
汤居亳,与葛为邻,葛伯放而不祀。汤使人问之曰:“何为不祀?”曰:“无以供牺牲也。”汤使遗之牛羊。葛伯食之,又不以祀。汤又使人问之曰:“何为不祀?”曰:“无以供粢盛也。”汤使亳众往为之耕,老弱馈食。
在成汤看来对神灵的不恭实在是“罪莫大焉”的,所以给葛伯送去供祭祀用的牺牲,派人为之耕田以供粢盛。成汤开始并不准备用武力灭葛,而是试图靠神权争取与葛联合。与这件事相类似的是汤与荆伯的关系。相传荆伯不服,“汤于是乃饰牺牛以事……乃委其诚心”(《越绝书》卷三)。《墨子·非攻下》说成汤“属诸侯于薄(亳),荐章天命,通于四方,而天下诸侯莫敢不宾服”;《越绝书》卷三说“汤行仁义,敬鬼神,天下皆一心归之”。这些都表明神权对于早商时期方国联盟的形成和巩固有很大作用。
第三,早商时期的方国联盟在经济上平等互利,不存在后世那样的赋役征发。《诗经·长发》说成汤“受小球大球,为下国缀旒”,“受小共大共,为下国骏厖”。“球”和“共”指方国送殷的礼物,成汤还赠之以“缀旒”和“骏厖”。诗句赞扬成汤对方国以礼相待,还赠的礼品更为丰盛。成汤对葛伯的支援也是一个例证。这种经济关系,按照《诗经·殷武》的说法就是“命于下国,封建厥福”。盘庚曾对邦伯们说:“汝曷弗念我古后之闻?承汝俾汝,惟喜康共。”(《尚书·盘庚》)这种“惟喜康共”,即大家共同富裕的经济关系是从成汤开始就奠定了基础的。尽管成汤被后世誉为贤圣君主,但轻徭薄赋一类的赞扬却总也挂不到成汤名下,因为这样的溢美之词离真实的历史实在太远了。
第四,早商时期的方国联盟允许被征服者加入自己的联盟,这既不像先商时期上甲微灭有易那样,变其为一片废墟荆棘,也不像晚商时期那样变被征服者为商的版图。例如,大彭、豕韦原为夏伯,但入商以后即成为“商伯”(《国语·郑语》)。成汤在《汤诰》里说:“三公咸有功于民,故后有立。”索隐:“谓禹、皋陶有功于人,建立其后,故云有立。”显然,成汤将“三公”之后嗣亦纳入了以商为首的方国联盟。恩格斯曾经指出:“对被征服者的统治,是和氏族制度不相容的。”【51】这个原则在氏族时代结束之后仍然存留了很久,我们在早商时期的方国联盟中可以看到其踪影。
到了晚商时期,虽然也存在着方国联盟,但与早商时期相比,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
第一,晚商时期虽然商王朝与诸方国之间有一定的联合,但更多的则是支配的、主从的关系,原始民主、平等的原则的影响越来越小。
第二,晚商时期,神权逐渐退避,到了商朝末年则渐次沦为王权的附庸。
第三,晚商时期商王朝向诸方国征收物品、调集人力,早商时期那种平等互利的经济关系不再占有重要位置。
第四,晚商时期对于被征服者多不再让其以平等地位加入方国联盟,而是并入殷的版图。总之,原始民主、平等的原则在晚商时期虽然还没有“无可奈何花落去”,但却不再占有重要地位。
伊尹的作为对于早商时期的方国联盟有很大影响。商王朝建立初期,伊尹是一位举足轻重的人物。他不仅作为主要助手辅佐成汤灭夏,而且为王朝初期的政局稳固做出了重大贡献。《史记·殷本纪》载,汤去世以后,其子太丁未立而卒,于是太丁之弟外丙继位。外丙在位三年后其弟中壬继位。【52】中壬在位四年,其后,伊尹乃立太丁之子太甲【53】,并作《伊训》、《肆命》、《徂后》三篇,阐述政治以训诰太甲,但是太甲却昏暗暴虐,不遵成汤之法。伊尹不能容忍太甲的昏乱,说:“予不狎于不顺。”(《孟子·尽心上》),毅然将太甲放逐到桐宫。《史记·殷本纪》正义引晋《太康地记》:“尸乡南有亳阪,东有城,太甲所放处也。”此地即偃师商城。这座城邑原是成汤为监视夏的残余势力而营建,相传汤葬处就在这一带,伊尹让太甲在这里“悔过自责”(《史记·殷本纪》)是合适的。他告诫太甲不要违背先王之命以自甘堕落。田猎时要先张开弓弩瞄准目标,然后再射箭;治理天下,要先审时度势,然后再发号施令。【54】在伊尹的教诲下,太甲深为悔恨,他说:“天作孽,可违也;自作孽,不可以逭。”(《礼记·缁衣》引《太甲》)。
太甲被放逐期间,“伊尹摄行政当国,以朝诸侯”(《史记·殷本纪》)。伊尹摄政六年(一说七年),太甲改恶从善,他便迎太甲还亳都,而且还政于太甲。春秋战国时代君主继统时相互残杀的事例不绝于史载,当时的人对此耳濡目染,渐渍以为常,故有不相信伊尹还政于太甲之事者,因此《古本纪年》谓“太甲潜出于桐,杀伊尹”。从殷墟卜辞里伊尹备受尊崇的情况看,此说并不可信。春秋时期的祁奚谓“伊尹放大甲而相之,卒无怨色”(《左传》襄公二十一年),认为大甲虽被放逐,但却心悦诚服。这个说法当近于史实。此后,伊尹以卿士身份尽力于辅保之责。太甲子沃丁当政的时候,伊尹年老故去。
伊尹摄政是原始民主精神在上古时代政治史上一次光彩熠熠的表现。殷人对伊尹很尊崇,今所见到的关于伊尹的卜辞有二百余条。殷人祭祀伊尹多在丁日,伊尹可能和殷先王一样有专门的、固定的祭日。卜辞表明,伊尹曾和成汤享用相同规格的祭典(《合集》32103)并附祭于著名的商先王上甲(《合集》27057)。卜辞有“伊五示”(《合集》32722)、“伊尹五示”(《合集》33318)、“伊二十示又三”(《合集》34123)等记载,可见《天问》谓伊尹“尊食宗绪”、《吕氏春秋·慎大》谓“祖伊尹世世享商”,良非虚语。
早商时期方国联盟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当时实际上存在着一国二主的“两头制度”【55】,只是在后代人们的想象里,一个被尊为圣明君王,另一个才不得不屈居于臣位。除了成汤时的伊尹之外,历任最早执政职务的还有大甲时的保衡(《尚书·君奭》),太沃丁时的咎单(《史记·殷本纪》),太戊时的伊陟和巫咸、祖乙时的巫贤、武丁时的甘盘(《尚书·君奭》)以及时代在盘庚以前的迟任(《尚书·盘庚》)等。这些人物的情况虽然由于史料阙如而难知其详,但仍有可稽考者。如:其一,保衡当即卜辞中和伊尹地位相当的黄尹。【56】“黄”字在卜辞中除为人名外,又作地名、族名,因此保衡可能和伊尹一样,也是某方国在商王朝中的代表。其二,伊陟为伊尹之子,《史记·殷本纪》说太戊命伊陟“言弗臣”,其地位之高,于此可见一斑。其三,甘盘,《史记·燕世家》作甘般,很可能是武丁卜辞习见的师般。卜辞称“师般古王事”(《合集》5468),即师般治王之事。【57】其四,依照伊尹、保衡、巫咸、师般等人名里均含有职务名称的情况看,迟任的“任”亦当为职称。任与男,古代音同字通。迟任即迟男。卜辞“而任”、“卢任”等皆诸侯名称,迟任亦当如是。总之,商王朝辅佐殷王的最高执政者多为诸方国的代表人物。关于这类人物的作用,春秋时晋国的师旷有一段著名的论述:“天生民而立之君,使司牧之,勿使失性。有君而为之贰,使师保之,勿使过度。是故天子有公,诸侯有卿,卿置侧室,大夫有贰宗,士有朋友,庶人、工、商、皂、隶、牧、圉皆有亲昵,以相辅佐也。善则赏之,过则匡之,患则救之,失则革之。……天之爱民甚矣,岂其使一人肆于民上,以从其淫,而弃天地之性?必不然矣。”(《左传》襄公十四年)这里所说的“有君而为之贰”的贰,所包括的当有伊尹、周公等师保卿佐,所谓赏善、匡过、救患、革失就是其职责。战国时期,有人问孟子,如果君主不贤,那么臣下可以放逐他吗?孟子说:“有伊尹之志,则可;无伊尹之志,则篡也。”(《孟子·尽心上》)伊尹放逐太甲而摄政,尽其匡过、革失之责,固然与伊尹个人品德高尚有关,但根本原因在于早商时期政治发展的需要,在于原始民主精神的遗存对于王权独裁因素的制约。
四、商王朝概况
商王朝的政治发展,一个突出特征是以盘庚迁殷为分水岭而分为早商和晚商两个历史时期。我们依时间序列顺次探讨和研究。
早商时期,按照《史记·殷本纪》所载从成汤至盘庚共二十王。我们依据文献和卜辞材料对诸王情况依次进行简略说明。
大乙汤。成汤是商王朝的创立者,相传他“即位十七年而践天子位,为天子十三年”(《史记·殷本纪》集解引皇甫谧说)。殷人对他祭祀频繁,关于他的祭祀卜辞有八百多条,称其为大乙【58】、成、唐。《合集》1270片有“祈上乙五牛”。疑“上乙”亦指成汤。成和唐两个称谓绝大多数见于第一期,即武丁时期的卜辞,而大乙之称则极罕见于武丁卜辞,而习见于祖庚、祖甲及其以后时期的卜辞。这种情况是由祭祀制度的变化所决定的。成和唐为一人之名,说明其在商代的读音是相同的,当即成汤的生称本名。武丁时期以后,周祭制度形成,需以天干为其庙号,始有大乙之称。
太丁。太丁是成汤之子,文献缺载其私名。《史记·殷本纪》说“太丁未立而卒”,但从卜辞里看不出这种迹象。关于他的卜辞有一百五十多条,在商先王里占有重要位置。疑太丁曾协助成汤主持军国大事,给殷人留下深刻印象,故而被隆重祭祀,犹武丁时之孝己然。
外丙胜。《史记·殷本纪》说他是成汤之子,太丁之弟。《纪年》都说他名胜。卜辞称外丙为卜丙【59】,今所见者有近四十条。外丙在位三年。在周祭卜辞中卜丙排在大甲之后(《合集》35552),是否可据此断定卜丙不是太丁之弟,而是大甲之弟,尚属疑问。
中壬庸。中壬是外丙之弟,在位四年。《今本纪年》说中壬名庸。【60】卜辞未见中壬之名,但有燕壬、工壬、其壬、南壬等称谓,中壬是否其中之一。根据目前材料,尚无法确定。
太甲至。太甲是太丁之子,《今本纪年》说他名至。《古本纪年》谓“太甲唯得十二年”,是太甲当在位十二年(一说此数包括了他被放逐之年)。太甲是殷人重点祭祀的先王之一,关于他的卜辞有四百多条。他曾和大丁、祖乙共同享用百鬯、百羌和三百牺牲这样丰盛的祭品(《合集》301),此外卜辞还有“燎南于大甲百(?)(又)五十”(《合集》1442)、“祈大甲三十牛”(《合集》1436)、“三十牢大甲”(《合集》1454)等记载,说明太甲是颇被殷人青睐的。周原甲骨有“王某祈又(侑)大甲”的记载,可见太甲在诸方国中有广泛影响,与“帝太甲修德,诸侯咸归殷”(《史记·殷本纪》)的说法吻合。
沃丁绚。沃丁是太甲之子,《纪年》说他名绚。卜辞未见其名,或谓沃丁本即卜辞之“羌丁”(《殷虚书契前编》5·8·5,以下简称《前编》),沃为羌字形伪所致,但“羌丁”之载不仅为孤证,而且辞残,所以要据此做出论断是很困难的。
太庚辩。太庚为沃丁之弟,《纪年》说他名辩,但却误称其为小庚。卜辞称其为大庚,相关人、辞有一百四十余条。
小甲高。《史记·殷本纪》和《世本》说小甲是太庚之子,《史记·三代世表》说是太庚之弟。《纪年》说他名高。在卜辞里小甲多作合文(《合集》32384)者。关于他的卜辞有六十余条,绝大多数见于周祭卜辞。
雍己伷。雍己是小甲之弟、太戊之兄,但在周祭卜辞中雍己排在太戊之后,所以专家多断定他为太戊之弟,应当是正确的。和雍己相关卜辞有三十多条。《纪年》说他名伷。
太戊密。按照周祭卜辞次序。太戊当为小甲之弟,雍己之兄。文献记载说他是雍己之弟,是不正确的,《今本纪年》说他名密。太戊时有伊陟、臣扈、巫咸等辅佐(《尚书·尹奭》)。相传太戊曾派王孟西行【61】,又命秦先祖孟戏、中衍为车正【62】,大概在太戊时商王朝加强了与西方诸方国部落的关系。《今本纪年》注称太戊为“太宗”,似属可信。关于太戊的卜辞有一百余条。
中丁庄。《史记·殷本纪》说中丁是太戊之子,《汉书·古今人表》说是太戊之弟,《今本纪年》说他名庄。中丁时曾对蓝夷用兵(《古本纪年》)。关于中丁的卜辞有百余条。《屯南》2281片有“中宗祖丁”的称谓,当指中丁而言。
外壬发。外壬,卜辞称为卜壬,相关的卜辞仅十余条。外壬为中丁之弟,《今本纪年》说他名发。
河亶甲整。河亶甲是外壬之弟。《纪年》说他名整,因此,《吕氏春秋·音初》又称他为“整甲”。卜辞的河亶甲,郭沫若先生释为戋甲,谓“戋甲当即河亶甲,河亶者戋之缓言也”(《卜辞通纂·考释》)。于省吾先生说“从弋声”,读若特并通但通亶,“缓言之为河亶甲”【63】。其名号天干“甲”字前的区别字表示何种意义,《史记·殷本纪》为什么又加上一个“河”字,都是很费解的问题,或者与他“徙宅西河”(《吕氏春秋·音初》)有些关系。相关卜辞有一百余条,均为周祭卜辞。
祖乙滕。《史记·殷本纪》说祖乙是河亶甲之子,《汉书·古今人表》说是河亶甲之弟。或以为卜辞中祖乙排在中丁之后,并且中丁有配偶列入周祭祀典,而河亶甲则无,所以祖乙当为中丁子。《纪年》说祖乙名滕。《尚书·无逸》:“昔在殷王中宗,严恭寅畏,天命自度,治民祗惧,不敢荒宁。肆中宗之享国,七十有五年。”旧说以“中宗”指太戊,后来在第三期卜辞中发现不少关于“中宗祖乙”的记载,才认识到《无逸》所说的“殷王中宗”应指祖乙而言。【64】祖乙时“殷复兴,巫贤任职”(《史记·殷本纪》),是一位颇有作为的人物。他在卜辞中一般称为“祖乙”,但为了和大乙、小乙、武乙等相区别,卜辞亦称其为“下乙”、“高祖乙”【65】和“中宗祖乙”。《晏子春秋·内篇谏上》:“汤、太甲、武丁、祖乙,天下之盛君也。”从卜辞所揭示的情况看,祖乙受尊崇的程度和成汤等不相上下,关于他的卜辞多达九百多条。第三期卜辞屡见“中宗祖乙”【66】,第四期卜辞习见“祖乙宗”,还有“祖乙寝”(《屯南》1050),可见殷代有专门祭祀祖乙的宗庙和寝殿建筑,卜辞表明被频繁使用。
祖辛旦。祖辛是祖乙之子,《今本纪年》说他名旦。相关卜辞有近四百条,半数属第一期。
沃甲踰。沃甲是祖辛之弟,《纪年》说他名踰。《世本》和《纪年》称其为“开甲”。卜辞中称其为羌甲,然在后世文献中何以变为沃甲,其间原因诸家多有说,或以声转或以形伪而释之,但都不能说解决了根本问题,因此尚待进一步探讨。相关卜辞有二百余条。沃(羌)甲配偶列入周祭祀典(《合集》23324),其子南庚曾继位为王,在选祭直系先王的卜辞中沃(羌)甲曾和祖乙、祖丁、祖辛并列于一辞,这些都表明沃(羌)甲属于直系【67】先王。专家或以为沃(羌)甲是祖辛之子、祖丁之父。此说虽然有一些根据,但其所依据的原则是每一世只能有一个直系,而这个原则却是未必正确,也未必有过的,因此尚不足以否定《史记》等关于沃甲世次的排列。
祖丁新。祖丁为祖辛之子,《今本纪年》说他名新。卜辞多称他为“祖丁”,在第二、三、四期卜辞里还称他为“小丁”,第五期卜辞称他为“四祖丁”。关于他的卜辞有四百多条。由于祖丁有四子(阳甲、盘庚、小辛、小乙)为王,所以他有四位配偶(妣甲、妣乙、妣庚、妣癸)被列入周祭祀谱。【68】所有殷先王中,祖丁在这方面可谓独占鳌头。
南庚更。南庚为沃甲之子,《纪年》说他名更。卜辞里的“王更”(《合集》10952、21371)即指南庚而言。他继位后仅几年时间可能就逊位于祖丁之子阳甲。关于南庚的卜辞有一百四十多条。
阳甲和。阳甲是祖丁之子,《今本纪年》说他名和,故又称和甲,犹河亶甲整又称整甲然。卜辞有兔甲(或释为象甲、虎甲等),一般认为即阳甲。由于阳甲是武丁的父辈,所以第一期卜辞又称他为父甲。关于阳甲(包括兔甲和第一期卜辞的父甲)的卜辞有一百八十多条。《古本纪年》说:“和甲西征,得一丹山。”古代名丹的地方很多,较古者为尧子丹朱的封地,在今豫西丹江一带,和甲西征之丹山,当以此处近是。
盘庚旬。盘庚是阳甲之弟,《纪年》说他名旬。盘庚在卜辞中作“般庚”,偶尔也写作合文(《屯南》2671、2118),也是般庚。【69】武丁时期又称他为父庚。相关卜辞(包括般庚和第一期卜辞的父庚)共近百条。盘庚迁殷是一个著名事件,它标志着商王朝前期的终结和后期的开端。
下面,我们来研究早商时期殷都屡迁的情况。
《尚书·盘庚》:“先王有服,恪谨天命,兹犹不常宁,不常厥邑,于今五邦。”所谓“于今五邦”,指成汤建立商王朝之后到盘庚迁殷时,其都邑有五次迁徙。关于这五迁的情况,古书上有多种说法,比较而言,当以《古本纪年》的记载时代最早,也比较系统可信。据载,汤、太丁、外丙、中壬、太甲、沃丁、太庚、小甲、雍己等九王皆“居亳”。这个“亳”即今郑州商城。这以后的五迁情况,略如下述。
中丁迁嚣。《古本纪年》:“仲丁即位,元年,自亳迁于嚣。”《史记·殷本纪》嚣作隞,索隐认为两者相同,“并音敖字”。这个地方旧说多以为在今河南荥阳一带的敖仓(《史记·殷本纪》集解引皇甫谧说)或敖山(《水经注·济水》),也有人以为在今山东沂蒙山区【70】或郑州商城。我以为,应当引起重视的是《尚书》序正义所引东晋李颙的说法,谓“嚣在陈留浚仪县”,地在今河南开封一带。从中丁时“征于蓝夷”(《古本纪年》)的情况看,他不大可能从亳西迁,而应当是东迁的,李颙的说法或当近是。嚣作为殷都,只居中丁和外壬两王。
河亶甲迁相。《古本纪年》:“河亶甲整即位,自嚣迁于相,征蓝夷,再征班方。”这次迁都应与商王朝向东方的征伐有关。“相”的地望,一般以为在今河南内黄,但也有的说“相”为《汉书·地理志》、《水经注·睢水》的沛郡相县。《元和郡县志》卷九载“故相城在县西北九十里,盖相土旧都也”,其地在今徐州市南和安徽宿州市以北的符离集。【71】从早商时期商王朝向东经营的趋势看,这后一说较为合适。商王朝都于相,仅河亶甲一王。
祖乙迁庇。关于祖乙的迁都,史载有较大的分歧,《纪年》说他“居庇”,《史记·殷本纪》说他“迁于邢”,《尚书》序说他“圯于耿”。关于邢、耿两地名,《史记》索隐云:“邢音耿。近代本亦作耿。”学者们对此无异说。邢当在今河北省邢台市,西周时为邢国。关于庇的地望,陈梦家以为即春秋时鲁国季氏之费地,引《古文尚书》“费誓”作“粊誓”为证,是费与比音近相通。地在今山东费县西南。【72】《纪年》明确指出祖乙、祖辛、沃甲、祖丁四王“居庇”,所以,庇应是当时商王朝的主要都邑。在商王朝的几处都邑中,庇是其最东者,祖乙迁都于庇对商王朝在东方的疆土开拓有卓越功勋。直到武丁时殷人还对此念念不忘,商王朝名禽的大将有事于“东土”时,殷王就曾“告于祖乙”(《合集》7084)。在殷人心目中,祖乙是开拓和巩固“东土”的神灵,所以才向他祷告。殷人有事于某个方向而向祖先神祈祷,仅上述一例,这有利于说明祖乙所迁之庇是位于东方的。至于邢地,疑为祖乙的别都。《尚书》序说:“祖乙圯于耿”。圯的古义是毁、败,所谓圯于耿当指祖乙在邢(耿)被北方强敌打败,或者是耿地遭受古黄河水患之灾。
南庚迁奄。《古本纪年》:“南庚更自庇迁于奄。”奄在今山东曲阜。南庚、阳甲两王居于此处。
盘庚迁殷。《尚书·盘庚》:“盘庚迁于殷。”《古本纪年》“盘庚自奄迁于殷。”【73】殷墟考古发掘材料证明这些说法是正确的,然而其中亦有纠缠不清处。《史记·殷本纪》:“帝盘庚之时,殷已都河北,盘庚渡河南,复居成汤之故居,乃五迁,无定处。……乃遂涉河南,治亳。”杨雄《云州箴》:“盘庚北度,牧野是宅。”《尚书正义》引壁中《尚书》谓盘庚五迁“将始宅殷”。这些材料表明盘庚迁殷应当有一个过程。我们可以这样推测:盘庚先自奄迁到今殷墟一带,即《尚书·盘庚》所谓的“迁于殷”和《殷本纪》的“都河北”,然后又“渡河南”到今偃师商城和郑州商城,因为这里是“成汤之故居”,迁于此以表示“行汤之政”(《史记·殷本纪》)。这次迁徙即《尚书·盘庚》所谓的“盘庚作,惟涉河以民迁”。【74】大概到了武丁初期,才北渡大河,定居于今殷墟一带。总之,盘庚迁于殷是没有什么问题的,但此后又再次迁徙,《尚书·盘庚》上、中两篇即再次迁徙前的诰谕。
殷都屡迁的情况表明,经营东方是商王朝的一个战略重点。汤以前的商族是沿古黄河【75】和太行山东麓,由北而南发展的。商王朝建立后经过几代人的努力,殷人西方已无劲敌,故从中丁开始逐渐将都邑往东迁,以加强与东夷方国部落的联系,河亶甲和祖乙时已达到今苏北和鲁南地区,至南庚时才折返向西迁移,盘庚时复至商的中心区域。到了晚商时期,今晋境方国兴起,对商王朝构成威胁,但商王朝的东方则无甚战事。这与早商时期通过殷都东迁而加强经营东方是很有关系的。
盘庚迁殷之后,商王朝的政治发展进入了一个新阶段。我们以王次的先后为序进行探讨。晚商时期,从小辛至纣王帝辛,共十一王,情况如下。
小辛颂。小辛为盘庚之弟,《纪年》说他名颂。他在位的时间很短,仅三年(《今本纪年》),应当与他政绩不佳,致使“殷复衰”(《史记·殷本纪》)有关。卜辞称“小辛”者有二十余条,称“父辛”者六十余条。甲骨文有讼字从耳、从两口(或省为一口),常和王字系连。由于“讼、颂古今字”(段玉裁《说文解字注》三篇上),所以甲骨文讼当即后世的颂。卜辞里的“王颂”(《合集》10560)“颂王”(《合集》9376)当指小辛。
小乙敛。小乙为小辛之弟,《纪年》说他名敛。由于他是武丁之父,所以在第一期卜辞里备受尊崇。他在卜辞中的名称除了小乙、父乙之外,还有内(入)乙、祖乙、小祖乙、亚祖乙等。【76】甲骨文有敛字【77】,其初文为两人争语之形,或省作一人急语时唾沫飞溅形,正合于敛的造字本义。卜辞中的“敛王”(《合集》9375)、“父乙敛”(《合集》19945)当指小乙敛。武丁卜辞有“王后我母娩”【78】的记载,系武丁问其母分娩生育之事。这说明武丁为王的时候其父小乙尚在世。小乙为王时曾让其子武丁“旧劳于外,爰暨小人”(《尚书·无逸》),让他到民间锻炼,小乙年老时又将王位让给武丁。由此可见,小乙是一位很有眼光的人物。关于小乙的卜辞有五百多条。
武丁昭。武丁是小乙之子,《今本纪年》说他名昭。《尚书·无逸》说,由于武丁年青时尝受过民间疾苦,经受过磨炼,所以才能“作其即位,乃或亮阴,三年不言”【79】。后来在甘盘(《尚书·君奭》)、傅说(《史记·殷本纪》、《国语·楚语》)的辅佐下,武丁勤于政事,在位五十九年,被尊为“高宗”(《尚书·无逸》)。在第二期卜辞里,他被称为父丁,第三、四期卜辞称其为祖丁,第五期卜辞称为武丁。相关卜辞共有六百多条。武丁子孝己在卜辞中称为“小王”,可见他在武丁时期曾为王。第三期卜辞有“小王父己”(《合集》28278)之称,可证小王必指孝己。小王之称绝大多数见于第一期,只偶见于第二、三期。《合集》21546片记小王田猪事,可见此小王为其生称。第一期卜辞有“(?)(侑)小王”(《合集》5029),或据此说小王在武丁时已死,故而侑祭于他。此说似将卜辞分期绝对化了。现在所指出的第一期卜辞虽然多在武丁时期,但也可能有些延续至祖庚时期。侑祭小王之辞可能为祖庚时期所卜。祖庚、祖甲时期他被称为“兄己”(《合集》23120),廪辛、康丁时期称为“父己”(《合集》27415),帝乙、帝辛时期称“祖己”(《合集》35866)。从他不绝于祀典的情况看,亦当是称过王的。《尚书·高宗肜日》载祖庚祭祀武丁时祖己曾训诫祖庚,要他“典祀无丰于昵”,耳提面命,俨然长兄教诲小弟【80】景况。若此,则武丁祖庚之际实际上是两王并存。这是上古时代民主政治的遗存。和孝己相关卜辞共有一百三十多条。
祖庚跃。祖庚是武丁之子,《古本纪年》说他名跃(或本作曜)。在祖甲时期的卜辞里他被称为兄庚,第三期卜辞称为父庚,第四、五期卜辞称为祖庚。相关卜辞共有一百多条。
祖甲载。祖甲是祖庚之弟,《纪年》说他名载。《尚书·无逸》:“其在祖甲,不义惟王,旧为小人。作其继位,爰知小人之依,能保惠于庶民,不敢侮鳏寡。肆祖甲之享国,三十有三年。”这些情况都和武丁类似。周公曾称赞说:“自殷王中宗,及高宗,及祖甲,及我周文王,兹四人迪哲。”(《尚书·无逸》)在周公看来,祖甲是商代名王之一。祖甲可能对商代制度进行过一些改革,周祭制度即由祖甲所创,但在其后的廪辛到文丁时这项制度却又废而不用。《国语·周语下》说:“玄王勤商,十有四世而兴。帝甲乱之,七世而陨。”韦注:“乱汤之法,至纣七世而亡也。”。他在第三期卜辞里被称为父甲,第四、五期卜辞称为祖甲。第三期卜辞里的“帝甲”(《合集》27437—27439)亦指祖甲。和祖甲相关的卜辞共有二百多条。
廪辛先。廪辛是祖甲之子。《史记·殷本纪》称其为廪辛,《汉书·古今人表》和《纪年》作冯辛。《纪年》说他名先。卜辞未见“廪辛”之名。他在康丁时期卜辞中称为兄辛,武乙时期卜辞里称“父辛”(《屯南》3720、3728),文丁时期卜辞里称“三祖辛”(《合集》32658)。【81】相关卜辞共有近二十条。这种情况与他在位时间很短【82】且无卓著贡献是有关系的。
康丁嚣。康丁是廪辛之弟,《今本纪年》说他名嚣【83】。在文献中康丁均伪作庚丁,这是因为在甲骨文和金文中康和庚极相似,它只是在庚字的下部多四小点,后世文献由此而致误。武乙卜辞称他为父丁,第五期卜辞称康祖丁,亦偶称为康或康丁。相关卜辞共有三百多条。卜辞有“王嚣”【84】田猎的记载(《合集》28663、《屯南》637),“王嚣”亦即康丁嚣。
武乙瞿。武乙是康丁之子,《今本纪年》说他名瞿。武乙不仅酷好田猎,而且以蔑视神权著称。他曾“僇辱”天神,并且“为革囊,盛血,卬而射之,命曰‘射天’”(《史记·殷本纪》)。武乙在河渭之间田猎时被暴雷震死。在文丁卜辞里,他被称为父乙或武乙,帝乙卜辞称为武祖乙。【85】相关卜辞有二百余条。
文丁托。文丁(文献或误为太丁)是武乙之子,《今本纪年》说他名托。文丁时期,周的势力崛起。为了遏止周的发展,文丁杀死周王季历。文丁时洹水曾枯竭,故第四期卜辞有“燎于洹水泉”(《合集》34165)的记载。在第五期卜辞里,他多被称为文武丁,也被称为父丁或文武帝、文武等。相关卜辞有八十余条。
帝乙羡。帝乙是文丁之子,《今本纪年》说他名羡。帝乙继位以后的第十年九月甲午日,率众和侯喜等从大邑商出发征伐人方(《合集》36482),经雇、商、亳、攸、杞等地到达今淮河下游一带,到第二年五月才返回。帝乙十五年再次征伐人方。【86】帝乙还曾用几个月的时间征伐盂方(今河南睢县南)。这些都表明向东方的经营是帝乙注目之所在。现在所确指的关于帝乙的卜辞均称其为“王”,可见是帝乙在位时所卜。至于帝辛时关于帝乙的卜辞,现在还不能确定。【87】
帝辛受。帝辛为帝乙之子,《史记·殷本纪》说他名纣,《纪年》、《尚书·牧誓》等说他名受。这大概是由于纣、受两字古音相同而通假的缘故。帝辛是一位很有天分的商王,他“姿辨捷疾,闻见甚敏,材力过人,手格猛兽”(《史记·殷本纪》),只是因为帝辛为亡国之君,所以自周秦以降,其罪名就愈益附会增加。商王朝的灭亡固然与帝辛有关,但其灭亡还有着更为深刻的社会历史发展的原因,不能都算在帝辛一人账上。帝辛死后,其子武庚禄父曾受封于周,“以续殷祀”(《史记·殷本纪》)。周初三监叛乱被平定以后,周以微子代替武庚,以笼络商王朝贵族残余势力。尽管“殷祀”还保存了相当长的时间,但作为一个历史时代而言,帝辛之死则是商王朝寿终正寝的标志。《古本纪年》说:“汤灭夏以至于受,二十九王,用岁四百九十六年。”其所说的商王朝年数不知何所本,可能与事实相去不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