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郎织女一年一度,踩着万千乌鹊于迢迢银河之上会面。人间编织出有关他们的传说,所有的溢美之词,都只是为了:乞巧。
这就是习俗的由来。
从清晨到日暮
这篇小说是朋友的约稿,写得格外顺利,从清晨到日暮,用了一个整天的时间完成了初稿。这样的写作效率,在我的创作中鲜见。不夸张地说,这一天的劳作,有如神助。当我修订完毕,重新琢磨小说的名字时,就有了这样的题目——《你的眼目遍察全地》。在这里,我不为信仰代言,就好比小说中的主人公,他于艰难时刻,举目仰望星空,不过是人朴素的本能。然而就在这一望之间,一件重大的事情发生了:人看到了更为浩大的力量和笼罩一切的存在,于无声处听惊雷。随之,所有的盼望和医治都有了依据,而人的痛苦,便不再只是一场没有意义、投告无门的苦役。
小说的确有生活中的原型,其实这样的原型,在我们的周围比比皆是。他们一而再,再而三地被损害与被剥夺。遭受羞辱、被冷酷对待,于是奋起回击,这样的好汉,毕竟少数,大多只发生在水泊梁山的世界里;更有甚者,干脆调整了姿势,与施害者同流,力争自己也去一再地损害与剥夺他人。我相信,除却这两种极端,更多的人是在默默地承受,他们的头颅低垂,一而再,再而三地用自己对于世界的善意来消化着所有的不公。毋宁说,在很多时刻,我们即他们。
然而消化所有的不公,何其难!文学之事,除了鼓动勇敢者去玩勇敢的游戏,除了鞭笞施害者毫无悔意的施害,也许,更大的意义还在于为无力者添力,给软弱者搀扶。要给这绝大多数的沉默者一个坚持下去的理由。要让他们低垂的头颅偶尔仰望之际,能够看到光。要让他们的悲伤,不再只是苍白无力的悲伤。就好比在外面受了欺负的小孩,回家后还有一个等待着他的父亲,被一个正义的父亲看顾,也许委屈的小孩才能够说服自己——受了欺负,不是因为他自己不好,是那些欺负人的家伙不好,因为这些家伙违背了所有正直的父亲们从来对于我们的家教。
日头照好人,也照歹人,雨降给义人,也给不义的人。反抗者,合污者,忍耐者,谁更有力?这样的诘问,从清晨到日暮,贯穿了我写这个中篇的每个时刻。我发现,当我一而再,再而三地让我的主人公维护住了内心的善良时,我和他,都有了某种难以言说的勇气。
这一手
从小我就会这一手:把自己幻想成舞台上的某位人物。尤其在遭遇挫折的艰难时刻,这一手便更具意义。想一想吧,当自己挨了打或者遭了骂后,将自己假想成李向阳或者黄继光,是不是便可以得到瞬间的医治?长大了开始谈恋爱,这一手就更不可或缺了。年轻的爱情总是有那么一点忧忧伤伤,而这份情绪,如果结合了某部电视剧,多少便成了情调。于是,喜悦也罢,难过也罢,都仿佛剧中的情节,再佐以某首切情切景的主题曲,那滋味,可不就是一出自己主演的戏嘛。再往大长,就琢磨出了这一手的更多妙处,一来二去,当然就有些阿Q了。
我们说人生如戏,更多时候,这个比喻是被当作消极的虚无情绪,可是,我更愿意从中汲取些积极的力量。大人物是怎么一个精神世界,你我无从猜度。但卑微如你我,怯懦如你我,不去幻想,将自己投身于一出漫长的演出之中,该如何应对时光的坚硬?而且,自以为是的“自以为非”,的确是人类的专利之一,是上帝赐予我们的诸般有效手段中非常可贵的一手。有时候,我们也怂恿这一手,喏,有名言说:不想做将军的士兵就不是一个好士兵。这就是鼓舞与号召了。显然,《金枝夫人》描述的不是这种意义上的鼓舞与号召。金枝的这一手,不具备这样昂扬的气概,连阿Q那“手持钢鞭将你打”都不是,她的这一手,甚至,都并不完全出自于遭受逼迫后的无奈。金枝自觉习惯了的,是将自己从现实的泥泞中拔离出来,那座仿佛搭建在空中的舞台,在金枝的生命上演出了足以释怀一切的戏剧。她找到了一条有效的途径。
在这个意义上,戏剧,舞台艺术,堪称人类最伟大的文明。它的仪式感、程式化,不啻是一种最复杂的简单。即使最邪恶的诡诈、最肮脏的猥琐,在戏剧中呈现出来,都会流溢着人类情感中那种华丽的曼妙。舞台之上,闪烁着的是人类理性最朴素与最傲慢的光彩。做一个沉溺戏中的人,也许是人道的,那样,也许你就会是一个最恳切、最纯洁的人。
《金枝夫人》写得假。我努力将它写成这样,不外乎是自己面对纷至沓来的那些“真”,许多时候的确是到了黔驴技穷的地步。两个小地方来的年轻人,在一座新的城市跌倒、摔疼,这种景致几乎已经真到无须写小说的人饶舌的地步了,不把他们写假,作为一个小说家,还有存在的必要吗?“日光之下无新事”,小说家如何处理这种局面,是一个问题。如果篇幅允许,我本来是想将小说中的那位保安哥们儿和金枝写到一起去的,让这两个同样“让我感到敬畏的少数人”,上演出更加温暖的戏剧。
灵魂的尊严,从身体开始
《我们的底牌》说的是身体这件事,当然,它终究关乎灵魂。我们似乎已经习惯于在身体与灵魂之间做出区别,一番称重后,灵魂这个无影无踪的东西,居然往往将天平另一端那个沉甸甸的肉身翘到了天上去,这几乎是约定俗成的共识了,此重彼轻,于是,厚此薄彼。可是细加琢磨,上帝造了我们这一身的骨肉,莫非多此一举?以他的智慧,干吗不直接将我们塑造成一团不可捕捉的灵魂?《圣经》开篇,神在忙活到最后一天时,说,“我们要照着我们的形象,按我们的样式造人”,由是,“神就照着自己的形象造人,乃是照着他的形象造男造女”。这里所言的“形象”与“样式”,怎么看,怎么都是在说身体这件事。上帝以自己为蓝本,攒出我们这些家伙,毫无疑问,对他而言,这是件得意的事。也就是说,我们的这身骨肉,是蒙神喜悦的,而蒙神喜悦的物事,怎能是卑贱的呢?
曲家兄妹,一字排开,最终都将自己的身体压在了生活这张大赌台上。他们在出生之时便已经蒙羞,在人口“成倍成倍往上翻、往上翻”的谴责下,身体如同灵魂携带着的炸弹,少女的乳房,儿童的尸体,都成了事端,成了羞耻的源泉。恐怖分子是怎么干活的?腰上缠着的那圈TNT就是他们的本钱,以此来要挟世界(尽管说到底,结局也多是要搭上自己的一条好命)。这当然可以被称作庄严,这当然可以被称作绝望。人的庄严与绝望,归根结底,都落在一身骨肉上。离开了身体,我们看不到灵魂的破碎,但我们经常会指着一个粉身碎骨的人喟叹:啊,这个悲惨的灵魂!这么说,我们的身体的确处境堪怜,它是我们的最后一道防线,是我们垫底的那点儿本钱,它始终为那个高傲的灵魂所驱使,焦头烂额,皮开肉绽也在所不惜。在这个意义上,灵魂就是恐怖分子,而我们如神一般的身体,就成了灵魂用来与世界谈判的TNT。
一如既往,《我们的底牌》照旧引用了一位前辈作家的句子。这一次,我再次瞄准了冯内古特,这位老嬉皮在《囚鸟》中如是写到了“自尊”,令人悲伤的是,这个“自尊”正在与我们告别,就此别后,“也许到世界末日也不会再碰头”。
自尊这种东西,对于一个人,会是可有可无的吗?当然不,否则便不会有那么多的血肉之躯为之前赴后继。然而,最为悲伤的是,当我们为了自尊去牺牲之时,几乎总是难以避免地以自尊本身作为了代价。抛开那个无形的灵魂不说,我们还有什么本钱来扞卫尊严?当一步一步被逼迫到悬崖边儿上时,我们无外乎:狗急跳墙,拼得一身剐,赫然亮出我们那来自神赐的肉体。这貌似是个一干二净的办法,但糟糕的是,只要“日子还是过下去”,我们就难以一劳永逸地谋求到尊严。
办法不是没有,一命呜呼也许可行。然而,当冯内古特宣称与“自尊”告别的时候,为了表达这份告别的决绝,好家伙,他说到了世界末日。所谓“末日”,本身便是一个信仰的概念,与之对应,便是“审判”了。这么看来,一命呜呼也不是最终的解决之道。怎么会弄成这样了呢?这不是一个中篇可以掰扯清楚的问题,而且,我也怀疑一个长篇能不能完成这个答案。好在,小说不是用来回答问题的,在某种意义上,小说倒是个喋喋不休的提问者。只问不答,写小说的人也实在是有些不太负责任。在我看来,除了提问,一个写小说的人也有义务使自己的问题软化一些,不要那么硬邦邦的。因此,我在小说的结尾,让皮鞋在扑地而倒者的眼里变成——都是肉,都是肉!我想,如果让这么一个倒霉蛋,四脚朝天之后,满眼所及还是垃圾和尘土,那实在是,嗯,有些过分了。其实我肉啊肉的,无外乎是想如此祝愿:尽可能吧,让我们的自尊最好和身体都好好的,搀扶着,尽量一同混到世界的末日。如果尊严不可或缺,那么天可怜见,这件美事,就让我们先从身体彰显。
我们何以爱得踟蹰
在这个时代,一对各自经历了人间炎凉的沧桑男女将如何相爱?这个问题回答起来,本身便足以令人踟蹰。当我们将“爱”规定在“这个时代”与“沧桑男女”的前提之下,问题似乎便可以推翻,并置换成另一个更为严厉的诘问:在这个时代,一对各自经历了人间炎凉的沧桑男女,是否还有爱与被爱的可能。
踟蹰是因为,首先我们深知“这个时代”的所有滋味。
“这个时代”的一切滋味,都被我们曾经、正在、将要充分地领受,个中甘苦,端的是如鱼饮水,冷暖自知。那么,这究竟是一个怎样的时代?如果非要给出答案,我只能如是回答:结合着“爱”的图景,这是一个“非诚勿扰”的时代,是一个电视相亲秀盛行的时代,是一个男男女女可以大大方方在屏幕上以香车宝马为资本来定义爱情的时代。在这个时代,交换,空前地成了爱情约定俗成的第一要义,理直气壮,速成又速朽着一桩又一桩的爱情。
踟蹰还因为,我们同样深知“一对各自经历了人间炎凉的沧桑男女”,该有何等的仓皇。
谁都知道,岁月除了会教给人一些东西,大多数时候,它更会从人身上剥夺走太多的东西。同样结合着“爱”的图景,正好比:一次次的挫败让男人女人成熟,也难免使得男人女人丧失爱的能力。这其中,究竟出了什么问题?是什么,使得人们不再葆有磊落的爱意?是什么,使得人们不再具备契阔的深情?如果一切人间炎凉导致出的成熟只能够如此地塑造我们,如果一切经验堆积而成的沧桑只能这般地规训我们,那么,我们还要不要爱……这是一连串的追究,而且,几乎无解。
在这种双重的踟蹰之下,我们之所以还要来喋喋不休地谈论着爱,我想,那只是因为,对于“爱”的盼望,永远也难以从我们的生命之中涤荡而尽。在这个意义上,“那个时代”的罗敷与“这个时代”的李选,古今同慨,又几乎是没有差别的。只不过,这个时代的李选,面临着比那个时代的罗敷更为芜杂的局面——毋宁说,权力与资本在这个时代更具有锐不可当的诱惑力与掠夺性;毋宁说,这个时代的曾铖、张立均比那个时代的使君更加幽暗与叵测,欲望更加曲折逶迤;毋宁说,这个时代的李选比那个时代的罗敷更多出了许多的不甘、许多的迎难而上的果决的动力。
李选与这个时代是一种共谋的关系,她甘愿与之达成那种“约定俗成”的互动。她,即是这个时代的有机组成部分。
但我绝不是在谴责,我是在唏嘘,是在人性的复杂面前踟蹰和喟叹。
当茉莉成为莫莉
这个名字的转换,在小说中意义重大。它从一种内心的呼唤,渐次还原为一种坚硬世界的坚硬指称。随着它的嬗变,人老去了,爱欲和一定程度上的纯洁,都涣散了,代之的是几近麻木的“度过”之心;随着它的嬗变,人所得到的,不过是份生计,但,付出的却是人生。在这种付出与获得之间,我们总是难以辨明自己真正的得失。而在惊愕中释放出的世界,只有同样的惊愕才能真正懂得,来自命运的伤害,只能由与命运等深的行动来补偿——这种最本质的换算准则,我们都忘记了。于是,沉重的、“等深”的代价必定会在后面等待着我们。一代人溃败,而下一代人怀抱短刃上路,这样的图景,想来真的令人心碎。这完全是小说家的隐喻吗?不,现实正在以各种形态兑现着它的惩罚。
小说中有大量我自己生活里的影子,这并不多见。我总是顽固地践行着小说家对这个世界进行“虚构”的原则。但这一次,我难得地直接从自己的身边截取了诸多的素材。比如,我的身边,就有着改变了姓名的女性。在我看来,她们改变了的,当然不仅仅只是一个名字。还比如,我的身边,就有着在讲台上口若悬河的教授。在我看来,他们的喋喋不休,真的是糟糕极了。而我,其实就是这些人中的一个。我们这代人,年纪相仿,经历相仿,即便曾经栉风沐雨,线条一度也都是清晰的;即便,那个时候,我们没有车,尚未见识被水泥钢筋堆积出来的繁华……每当如是想象,伤感必然会如大水一般漫来。
好在孩子们已经上来了。我当然盼望,他们光明磊落,敢作敢当,响亮,郑重,对着世上的一切不义与羞辱,亮出他们的短刃。这里面当然有风险,而他们背负着的,也有太多并非他们应当偿还的债务。但,前赴后继,不麻木,不“约定俗成”,才有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