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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和光同尘·创作谈(1)

被远方退回的一封信

有位朋友对我说起自己单位的一件旧事。

那时,与他同一年分到一所师范学校的某位教师突然莫名其妙地失踪了。很长一段时间,人们一直弄不明白,他为什么失踪,以及他是以什么样的途径失踪的。于是,那段时间,在他们那所小镇上的学校里,大家热衷于这个事件。人们兴致勃勃,似乎一定要搞明白,此君去了哪里。校方派员去了此君外省的老家;同事们积极行动起来,排查周边的河岸、枯井,以及偏僻的树林等一切关乎凶险的地方。而且,有人还因此被评为了先进。一切无果后,校园渐趋安静。但,此君的失踪,却云团一般在空气中缭绕不去。种种说法开始公开或秘密地流布。一、深圳说。持此说者,言之凿凿,犹如接到过此君从深圳打来的电话。二、遁世说。持此说者,往往在话前话后要宣称或补充“据某某说”,这种几经转手的说辞,断定失踪者出家于峨眉山,信誓旦旦,犹如某某曾在峨眉会晤过此君。三、恋爱说。持此说者,多以与此君过从甚密者自居,以一副局内人的权威,指出此君的大学恋人身在新疆,他闹了大半年调动,于希望渺茫中,便索性不辞而别,率尔西去。诸多说辞在校园里流传,极大地丰富了教职员工们的精神生活。大家身处僻壤,难得有这样一件值得谈论的事情以资咀嚼。直至数月过去,河边惊现了一具男尸。此尸面目全非,却与失踪者体态仿佛,大家便空前一致地做出了认定。由之,怀着同志间的深情,大家对这具男尸进行了认真的处理,擦拭,穿衣,找块不错的地方,埋起来。有意思的是,掩埋了尸体,便犹如掩埋了之前所有的兴致,从此大家对此事集体噤声,再无提及。然而,大约两年后的某一日,此君,一个被人们肃穆掩埋了的人,竟毫无根据地回来了……

这件旧事被我听得津津有味。怎么说呢?它完全就是一个短篇小说的架构。

事件本身倒也算不得格外离奇,不过是一个人失踪了,搞出些误会。只是这个事件在尘世中演绎之时,那种诸般的况味,恰可说明短篇小说的某些艺术规律。

首先,窃以为,小说这门艺术从精神原则上,是应当排斥过分离奇的。它应当捕捉日常之中那些浮光掠影的存在,于庸常中,提炼出微妙的意味。若这个原则成立,卡夫卡的《变形记》算不算合格的呢?我以为,算。卡夫卡在这个短篇里,同样遵循了对于日常生活的忠实描摹。他是这样开始的:“一天清晨,格里高利·萨姆沙从一串不安的梦中醒来……”怎样呢?不错,他“发现自己在床上变成了一只硕大的虫子”。这个惊世骇俗的发现,与其说是小说情节上的耸人听闻,不如说是卡夫卡另辟蹊径,在小说技术上为我们奉献出了一种崭新的手段。小说情节和小说技术当然不是同一回事。就好比对于一块铁的加工,铁的性质是被预先规定了的,大家需要做的,只是加工手段上的推陈出新。读下去,你就会发现,这只硕大的虫子无外乎经历着一切那个格里高利·萨姆沙所应该经历的庸常时光:因为上班迟到而忧心忡忡,被家人担忧,公司的人找上门来……

一切都依照着现实的逻辑毫无新意地罗列。但是,一篇杰出的小说却丰满了。如果卡夫卡笔下的这只虫子,变形后活动在天界冥间,或者上下数千年地穿越一番,那么我们看到的,就将只是一篇玄幻作品了,起码,《变形记》会因此被排除在经典之外。

当然,小说绝不是对日常生活的简单截取。它还是需要一个踏板,令自己有一个叙述的基点,就此起跳。那只虫子,便是卡夫卡的踏板。同样,朋友讲的这件旧事,如果要将其敷衍成一篇小说,一个人莫名其妙的失踪,就将成为核心的推动力。

一个人失踪了。这件事说大也大,说小也小,谈不上司空见惯,但也算不得惊世骇俗。我看重的不是“失踪”,是这个失踪的“莫名其妙”。正因此,才激起了那些同事们以及我的兴趣。这个失踪者为我们设置了一个谜面,请大家猜谜。但是,他走失的原委,却一定不是我预计中那篇小说需要回答的问题。我将始终让谜底留在背面。令我着迷的,是如何以小说、以一个短篇的形式,将这个谜面叙述得旖旎动人。

到了这一个层面,我又要反对在小说中推演庸常的现实逻辑。一二三四,因为所以,那是说明书和使用手册。而小说关注的世界,恰恰应当是那种“莫名其妙”的世界。它流连于这个世界发生事故的现场——喏,时间突然在某个节点不为人知地颠簸了一下,那里,才是小说家应当去游历一番的领域。

但大多数读者的阅读期待也许却在这里:他们渴望知道答案,甚至,是在渴望一个出人意料的答案,越妖怪越好,从中,他们可以获得那种“脑筋急转弯”一般的阅读快感。当然,这种期待也无可指责。但小说家应当有小说家的自我期许。“脑筋急转弯”不是一个小说家的特长,尽管有些天才具备那种将东拉和西扯天衣无缝拼凑起来的能力,但那样的小说,总是令人不快——太天花乱坠了。在这个意义上,大多数读者都会为难一个严肃的小说家,抬高——实际上是拉低了小说家的水准,让他们心目中的小说家去讲一个有头有尾、高潮迭起的传奇故事。

我之所以不愿意在一篇小说里探索那个谜底,只是因为,我相信,促使此君飘忽来去的原委,一定不会太过复杂,无外乎是那些个一二三四,最过分,就是他疯了、傻了、神经了,而疯傻神经的原委,又要回到那些个一二三四。于是,不知道也罢,知道了,反而是对那个华丽谜面的损害。我们都有过类似的体验吧:当某个繁复的谜语被一个简单的谜底揭开后,自己不但要接受那种被当作傻瓜愚弄了一番般的沮丧,还不免要生出些轻微的厌恶与乏味之感。

不错,小说的基点与核心推动力,是需要一些引人眼目的异常,但就此展开,却务必回到日常。如果一脚踏出,就被推动力扔到了月球上,在我看来,小说便失败了。这件旧事很令人满意,因为它循环在最为琐碎的尘世关系里,并且呈现出人间的热闹劲儿。兴师动众开始了,猜测开始了。兴师动众的结果是,“有人因此被评为了先进”,多么自然,然而又多么令人啼笑皆非。猜测的结果是,一幅逼真的世相在我们眼前徐徐展开:去深圳了,为什么一定是深圳呢?此间蕴含着北方贫瘠小镇对于经济发达地区的想象;出家了,呵呵,知识分子千年梦想之一种;恋爱了,有什么好说的呢?这是年轻人匪夷所思时最习以为常的动因。我们几乎可以在这纷纭的猜测之中,一览整个时代的普世面貌。由此,小说“以小见大”的原则就将得以体现。

关键是,它还有趣。还有什么比说三道四更有趣的呢?想一想大家七嘴八舌的样子,就不禁令我感到愉快。那种热烈的、赶集般的生气勃勃,实在是招人喜欢。有时候,作为一名小说家,我们还需要些婆婆妈妈和是是非非。看热闹、传闲话的兴趣,有时候是不能缺少的。

其后,一具死尸出现了。这一幕,符合小说的幽默原则。因为我们已经知道,很不给面子,失踪者最终又回来了。在时序上,先于出现的死尸,将人们此前的种种严肃,无可避免地推到了滑稽的境地。这里面便关乎“时间”了。看看吧,也许我们有些行为的性质,是完全取决于时间的,有时候不过是做得早了一些,有时候不过是做得晚了一些,但性质却发生了根本性的逆转。关于“时间”,这也是《变形记》中最为要紧的因素之一。那只虫子,因为虫子的不便,在人的世界只能步履维艰,时间于是被拉长了,延宕起来,成为它所有艰难的来源。

故事就此结束了吗?若是如此,将这件旧事结构成为一个短篇小说,还是有些差强人意。《变形记》中的那只虫子最后死了,死得太应该了,完全符合规律,如果一只虫子在人世间以人的身份能活成人瑞,那才是妖怪的事。但如果小说在这里戛然而止,那么它的意味便将大打折扣。《变形记》的结尾,卡夫卡笔锋一转,描述起了那只虫子的家人:大家都吁了口气。怎么了?解脱了呗!“他们舒适地靠着椅背谈论着对未来的展望。”由此,一个伟大的短篇终于可以画上完美的句号了。

朋友亲历的这件旧事,也有一个完美的结尾。对此,我不能不感叹世界本身的玄妙。我发誓,在这里我没有丝毫的杜撰与臆造,也恰恰是这个现实中真实发生了的结尾,促使我将要写出自己的下一个短篇。这个结尾是:

……失踪者在某日毫无根据地回来了,然而,他回来的方式,却比他回来的这个事实,更加令人瞠目结舌——那所师范学校的门前有一条铁道,五公里之外,是一个火车小站。这位归来者乘坐着一列火车,他等不及了,大约是不想被多拉出五公里去,当火车风驰电掣地途经校门时,他纵身一跃,跳了下来,摔死了。

朋友是一位诗人,他以一个诗人的智慧向我发出感慨:在我的意识里,一直觉得此君是被远方退回的一封信,不知是因为写错了地址,还是“查无此人”。

多漂亮!连小说的题目都一并奉上了:《被远方退回的一封信》。

重要的是,这里面有确凿的忧伤,一如拉金的诗篇:

那么多我以为已经忘掉的事,

带着更奇异的痛楚又回到心间:

——像那些信件,循着地址而来,

收信的人却在多年前就已离开。

食不厌精或者酒囊饭袋

土路要求写一篇与大师作品同题的小说,用以向前辈致敬。我选了马尔克斯的《礼拜二的午睡时刻》。相较这位大师的其他作品,此篇算不得名篇,但当初,它在我的“阅读饥饿时期”劈面而来,进入到我的视野,就好比《霍乱时期的爱情》一般,别有撼人之力。

遵嘱作文,再读大师的这个短篇,如果排除掉“个人阅读史”这个完全私人化的情绪因素,我得说,如今在我看来,它已经很难像初读之时那般令我感到津津有味。是的,它略显简单了一些,同时也稍稍单薄了一些,就好比一个馒头,在人饥肠辘辘的时刻分外有效,但对于一个食不厌精的胃口而言,它却会显得有些尴尬。

然而就好比那些基本的食材,永远是一切美味的前提条件,再次研读,我依然能从这个短篇里重温一些小说艺术的基本准则。那就是,马尔克斯在这里清晰地给出了一个现代小说艺术的指标——冷静,以及近乎冷酷的客观。

在这个小说中,“礼拜二”绝不是个可有可无的元素(当然,它也可以是任何的礼拜几),小说中必须有这样一个毫不含糊的“定点”,它的存在所具备的那种“仿生”的、“现实主义”的意义,是将小说的虚构性与现实混淆的上佳手段。对,这就是小说艺术的障眼法——看起来很简单,不是吗?但是,又有多少人将现实罗列在小说里时,会那么地令人生厌。此间的微妙,大约就是大师与庸人的分野。而我相信,当一样的现实涌入小说的时候,大师们的每一笔,都是自觉权衡后的结果,他们分分钟在拿捏,所谓浑然天成,不过是一个“貌似”的说辞。

同时,如今再读这篇“现代小说”,我又觉出了太多的“古典”。它中规中矩,直追18、19世纪,那种不露声色的大方劲儿,似乎和我们心目中的所谓“现代小说”相去甚远。这让我不禁喟叹——将马尔克斯归位于“魔幻现实主义”,嗯,实在是一个不错的命名。这位大神,原来真的不折不扣,就是该当位列“现实主义”的仙班。

《礼拜二的午睡时刻》中有一个死去了的孩子,于是,我的致敬之作也得这么安排。写作的过程中,那种“戏仿”的乐趣始终令我兴奋,这也让我再次确信,游戏精神,亦是小说艺术基本的题中应有之意。但是且慢,此种有辩证,一味游戏,显然只会令这门艺术走上邪路。在我看来,所谓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才是这门艺术的从业尺度。如今我觉得大师的作品“冷静”有余了,这让这个短篇止步于“挂图”,它太像浸泡在福尔马林里的标本了,像课堂上展示的地图那样,只具示范与说明的作用。我想给它点儿温度,哪怕,操作之时,会有犯规的风险。在客观与情感之间平衡,此间依然有辩证。

马尔克斯的作品中,那位母亲显然是南美土地上的母亲,她矜重而有威仪;我却只能令我作品中的母亲呈现出我们这块土地上的面貌,不错,这是我的“现实主义”。

马尔克斯的作品翻译成汉语,不过五千多字,我用了几乎一倍的字数写出这篇同题小说。土路私下与我交流,说这个栏目的设定,“致敬”之余,他其实还有煽动同辈作家“挑战”大师的野心。此刻我权衡再三,还是决定将我这一倍的字数视为向马尔克斯的致敬。因为我还是不能够完全肯定,自己如今那“食不厌精的胃口”,会不会只是又一个新阶段的“酒囊饭袋”。

鹊桥会

——此文献给博尔赫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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