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鲁门·卡波特和佩里·史密斯
——《冷血》侧读笔记
1959冬天,当杜鲁门·卡波特在《纽约时报》上读到堪萨斯州那起关于命案的新闻报道时,犹如一条猎狗机敏地闻到了猎物诱人的气息。他立即给《纽约客》的老总打电话,用他惯有的尖锐声音说,他要去采访这个案件。对方问他何时出发。他说,就在今天晚上。他的舌头底下似乎老是含着一块糖,或者说,他的舌头让他的发音听起来怪异、刺耳,让人总是不由自主地绷紧神经。
前往堪萨斯州调查案件之前,卡波特已经是美国很有名的作家。他出版了《别的声音,别的房间》和《蒂凡尼的早餐》。尤其是《蒂凡尼的早餐》,出版不久就被搬上荧幕,经由奥黛丽·赫本和乔治·派伯的完美演绎,成为世界电影史上不朽的经典。卡波特也被称为“战后一代最完美的作家”。他不但是作家,还是着名的编剧,《战胜恶魔》就是他的得意之作。他跟玛丽莲·梦露关系很好,敢当面讽刺她把两幅世界名画挂倒了,还经常跟伊丽莎白·泰勒去喝下午茶。总之,这是个在娱乐圈混得很好的作家。
当然,这也是个极度自恋的作家。1957年一名女记者采访他时,问他有什么怪癖,他直言不讳地说:“我从不给某些人打电话,因为他们的电话号码加起来是一个不吉利的数字,有时我不会住某个宾馆的房间,原因同上。我看不得黄玫瑰——说来令人伤心,因为黄玫瑰是我最喜欢的花。我不允许同一个烟灰缸里摆着三根烟把儿。不跟两个修女乘飞机旅行。不喜欢在星期五结束或者开始一件事。我不能做以及不喜欢的事情简直无穷无尽。不过,我在遵从这些原始理念的过程中同时也获得了某些奇异的安慰。”其矫情的程度,比那个喜欢仰望45度角忧伤的郭四娘更甚。
我买过他的《别的房间,别的声音》和《蒂凡尼的早餐》,只是随手扔在书柜里,从来没有翻看过。我不喜欢极度自恋、自以为是的作家,当然,这都是我在阅读《冷血》之前的主观看法。那个晚上,卡波特和他小时候的邻居、女作家哈珀·李(《杀死一只知更鸟》的作者)一起前往堪萨斯州。用卡波特的话说,他邀请她来,是想让她当他的“研究助理和私人保镖”。卡波特长得柔弱,个子不足一米五四,而哈伯·李比他还高,脸部线条僵硬,目光坚毅,比他更像个男人。在火车上,他私下付钱给火车上的黑人乘务员,教他说文质彬彬的句子,当着哈伯·李的面赞美自己,可是哈伯·李当场戳穿了他,说:“你付钱给他了。”他得意地狂笑起来。无疑他清楚,她和他一样了解他自己。
他们的调查其实没有受到多大阻碍。探长的老婆是卡波特的读者,他的一本新书足以让这个喜欢阅读的小镇家庭主妇觉得认识他是多么荣耀、骄傲的事情。第一次见到嫌疑犯之一佩里·史密斯时,卡波特有些惊讶。坐着时,佩里·史密斯看起来好像比常人魁梧,强壮有力的肩膀、手臂,就像一个正蹲着运气的举重大力士。但是当他站起来时,不会比一个十二岁大的孩子高多少,两条摇摇晃晃的短腿似乎不足以支撑成年人的身躯,不像一个身材出众的卡车司机,倒像个退休的赛马骑师,用卡波特在小说中的话形容,就是“已过盛年,肌肉松弛”。他跟卡波特要阿司匹林。他的腿骑摩托车时受过伤,总是疼痛。他的习惯是把阿司匹林放进嘴里干嚼,不用水服用。他喜欢这种味道。卡波特把自己的书送给他,他说,卡波特封面上的照片不够庄重。佩里其实是个羞涩的人,他的梦想是沿着海岸线潜水寻找宝藏,可是他一次也没下过水,原因只是担心他的伤腿让别人感到恶心。
身负四条性命,佩里·史密斯和他的同伙很快被大众陪审团判为死刑。这个时候,佩里开始绝食。卡波特给佩里找律师,并且花钱买通监狱长,亲自去监狱里照顾佩里。他一勺一勺地喂佩里吃粥。他到底是怎么想的呢?一方面,这个名叫佩里的囚犯毫无疑问就是座金矿,如果能挖出他身上的宝藏,那么,卡波特将开创一种全新的写作方式,并写出一本精彩到让人无法呼吸的非虚构小说,这点,我想是最吸引他的;另外一方面,这个小个子囚犯身上自有迷人之处,他喜欢诗歌,喜欢用吉他自弹自唱,他能唱大概二百多首圣诗和情歌,从《粗糙的老十字架》到科尔·波特,除了吉他以外,他还会口琴、手风琴、五弦琴和木琴。佩里还是个字典迷,十分喜爱那些晦涩生僻的字眼,自从在堪萨斯州监狱和迪克同处一室以来,他就一直尝试提高迪克的语法水平,扩展他的词汇量……我相信当时卡波特的心态是柔软的、复杂的,这种柔软复杂,除了跟写作有关(他想得到这个囚犯的日记,想摸清这个杀人犯最原始、最真实的动机),还与自己无法克制的情感有关。
是的,关乎情感。卡波特从小就被不断遗弃。他的母亲是一个“少女妈妈”,十七岁生下他后,把他寄养到亚拉巴马州的亲戚家,直到九岁才把他接到纽约抚养。小时候,她曾带他到不同的新城镇,把他锁在旅馆房间,拉上门闩,告诉管理员不能让他出去,而她则去跟男人约会。卡波特的童年是残缺的、阴冷、黑暗的(也许每个天才作家都有一个黑暗童年)。而佩里呢?佩里的父亲在他小时候贩卖私酒,母亲酗酒,并跟水手私通。后来,母亲带他到了旧金山。她总是喝得醉醺醺,最后被酒呛死。因为离家出走和盗窃,佩里多次被关进教养院。由于晚上尿床,他常被一个女看守用粗大的黑皮带毒打,并且在他的生殖器上涂抹药膏……在佩里面前,卡波特看到了另外的一个自己。尽管他们没有血缘关系,可是,相似的童年经历,让卡波特对佩里生出一种超出友谊之外的同情和爱怜。
卡波特想看佩里的日记,他想知道佩里内心的秘密。他是怎么打动佩里的呢?他说:“如果不了解你而写书,全世界都会把你看成一个怪物,直到永远——我不想那样。”他说话的方式很坦率,却很管用。佩里一方面渴望一个可以倾诉内心秘密的人,另一方面,他幻想着卡波特的书出版后,极有可能会挽救他的性命。在我看来,让卡波特像一名医生解剖尸体一样解剖自己的灵魂,不是件让佩里感到羞耻的事。
卡波特写完前三章后,被出版人怂恿,开了一个盛大的朗读会。朗读会很成功,人人都知道那个叫卡波特的作家正在写一本叫《冷血》的书,而且将是一本非同凡响的书。在写书期间,他没再联系佩里。佩里倒是托哈珀·李给他送过一封信,信里是那种亲人怀念亲人的情感。卡波特在犹豫,关于那晚惨绝人寰的杀人场景,佩里一直拒绝跟他讲述,而这一过程,无疑将是整部作品最震撼人心、最扣人心弦的一幕。最后卡波特如何打开佩里的心弦已无从考证,反正,卡波特得到了他想要的东西。那么,佩里到底为何残杀四人呢?威利牧师曾经给佩里写信说:“为什么看到别人幸福或满足,你就会毫无道理地发怒?为什么你对人类的蔑视以及伤害他们的欲望越来越强?你厌恶他们,因为他们的道德、他们的幸福正是你挫败和愤怒的来源。这正是你内心可怕的敌人,有一天会像子弹一样具有毁灭性。”牧师一语成谶。其实,这也可以解释多年后那个叫马加爵的中国学生杀人的原因:被侮辱与被损害者,总是以暴力来毁灭他人与自己。
在阅读《冷血》过程中,我时时感到一种非常得体的节制——在描写佩里短暂而复杂的人生旅程时,卡波特笔端时不时流露出些许私人情愫,甚至有时你能感到那情感如此庞大汹涌,可每至关键,卡波特都能用堤岸把那汹涌的河水堵住。我想,像卡波特那么感性的人,做到这点委实不易。比如在描写佩里和同伙迪克(卡波特对迪克的肖像描写:“迪克的脑袋像一个苹果切成两半再组合起来,但果核丢掉了”)入狱后,佩里企图越狱时,曾向外面扔过一张求救字条,字条最后一句是:“迪克怎么办?所有的策划必须包括他在内。”这样看来,佩里还是讲“义气”的,没有忘掉伙伴迪克。相反,迪克呢?迪克也在策划越狱,卡波特是这样描写的:“如果越狱成功,迪克打算去重温旧梦:前往科罗拉多的深山里,到那里找间小屋藏到春天(当然是单独行动,他才不考虑佩里的前途呢)。”迪克到底有没有想抛弃佩里一人跑路,卡波特肯定不知道,不过在这里,对两个犯罪嫌疑人的态度却微妙地表露出来。也就是说,在卡波特的内心,佩里更值得人同情和怜悯,或者说,尽管是佩里亲手杀了人,可相对策划者迪克来讲,他的人格反而更健全,也更富诗意。
四年后,卡波特的书还没写完。这时最高法院判处佩里死刑。卡波特是矛盾的。他对求救的佩里说:“对不起,我竭尽所能,可是找不到律师。”事实真如此吗?事实是,卡波特已心力交瘁,而且对写作的“私心”占了上风,他盼望着这个案件早早有个结果,他好早早把他那部辉煌的作品写完。如果佩里没有被判处死刑,他的书也就不成立了——这是一个多么艰难的心灵选择。
1965年4月14日,佩里和迪克被绞死当天,卡波特应佩里的请求去了现场(佩里给他打电话说:“我想有个好朋友在场”)。他眼睁睁看着佩里被套上头套吊死。1966年,卡波特的《冷血》出版并在全美国造成轰动。它创造了一种崭新的纪实文体,即“非虚构小说”,它既具有可读性,又具文学价值;同时也成了涉及犯罪心理学、美国中西部心脏地带的民风民情等多方面的经典。
哈伯·李曾问过卡波特:“你爱上佩里了吗?”卡波特犹豫了片刻后回答:“我们像同一间屋子里长大的孩子,只不过我从前门出来,他走了后门。”是的,他们那么像,连怪癖都如出一辙:佩里非常迷信——他的禁忌包括数字十五、红头发、白花、横穿马路的牧师或梦里出现的蛇。
不管怎么样,佩里死后,卡波特连一本书都没有写出来,哈珀·李也一样。卡波特曾经想写一本关于上流社会的书,这应该是他最拿手的。可他在一篇短篇小说里,写到了某些名人的隐私,这使他从此被纽约名流圈除名。1984年8月25日,卡波特猝死在女性友人家中,报纸上说是因为滥用药物。我不知道他合上双眼的瞬间,有没有看到佩里在虚无的黑暗中向他招手。而哈珀·李仍一直住在门罗维尔市。她单身,也没子女。她儿时的玩伴杜鲁门·卡波特所经历过的坎坷——从名声大噪、文坛巨星、吸毒酗酒至早年英逝——对哈珀·李来说,或许真的成了她不可抹杀的梦魇。据说她曾经给《奥普拉》杂志写了封信,信中这样写道:“在一个盛产手提电脑、iPod和思想就像空荡荡的房子一样的繁华社会里,我依然与我的书本迈着缓慢的脚步前行。”我想她说的不仅包括她自己,也包括那个叫杜鲁门·卡波特的人。
2011年11月
我们都是奥丽芙·基特里奇
不妨就从《药店》说起吧。这是《奥丽芙·基特里奇》的第一个故事,主人公不是奥丽芙,而是奥丽芙的丈夫亨利·基特里奇。他出场的时候应该四十多岁,刚步入中年,是个药店老板,正直、善良,用奥丽芙的话来讲,就是个以天真为信仰活着的人。也许她说的没错,这个老派、优雅的男人,仿佛是上帝派到尘世的天使,唯一的目的是用微笑和善行来温暖他人,譬如:好生爱着处于更年期、脾气暴躁、长得五大三粗的妻子奥丽芙;好生爱着敏感胆怯、处于青春期、日后会离婚的儿子;好生爱着每一个从他药店里买药的小镇邻居,以及那个新来的被奥丽芙讥讽为“看上去像只老鼠”的店员丹尼斯。
亨利和丹尼斯之间从来没有发生过什么,如果说有,是有一次,丹尼斯掉了一只红色的连指手套,亨利弯腰为她拾起,撑开腕口,注视着她把小手伸进去;还有一次,丹尼斯的丈夫和朋友外出打猎被误杀后,亨利到丹尼斯的住所安慰她,轻抚她的头发,等她睡着后开车回家。他那时候幻想着搬去偏远的北方,和丹尼斯一起住在小房子里,丹尼斯可以生个小孩,一个崇拜他的小女孩,他认为女孩肯定会崇拜父亲——这一切都只是想想罢了,他继续和他的妻子奥丽芙生活在一起,忍受她无端的咒骂、讥讽和偶尔的温存。念念不忘,必有回响,离开后的丹尼斯,每年都会给他邮寄贺卡。这就是他在小镇上的整个人生,直到有一天他中风,耳朵聋了,眼睛瞎了,奥丽芙把他送进了养老院。
奥丽芙在《药店》里,只是个配角,她的出场总是带着怒气、不安和嘲讽。她是这个家庭里的女王,丈夫和儿子都对她心怀敬畏。可以说,奥丽芙的出场并不华美,在这部长篇里,她的很多次出场,都是一个影子般的人。《钢琴演奏者》里,主人公是安琪拉,一个从没有学过钢琴但是在酒吧和教堂里弹了一辈子钢琴的天才音乐家。她有个相处了二十多年的情人,母亲年轻时是暗娼,老了住进养老院。有一天晚上,她在酒吧碰到了年轻时的恋人西蒙。她拒绝了西蒙的怀旧和示好,于是西蒙告诉她,她母亲曾经跟他上过床……在这个故事里,奥丽芙和丈夫亨利只有一个镜头,那就是他们进酒吧时,奥丽芙扯着大嗓门喊:“该死,这餐厅里也太热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