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福尔摩斯开始热烈地寻找线索,他就变成了另外一个人。如果你只熟悉贝克街那个沉着冷静的思想家和逻辑学家,那么现在肯定辨认不出他来了。他的脸时而涨得通红,时而阴沉发黑。紧锁的双眉,拧成了两道粗犷的黑线,眉毛下那双锐利的眼睛发出坚毅的光芒。他面孔向下,肩膀前缩,嘴唇紧闭,在那长而坚韧的脖子上,青筋突出,好似鞭绳。鼻孔扩张,活似渴望抓捕猎物的野兽。他是那么聚精会神地进行侦查,谁要在此刻提问和谈话,他全然无视,至多给你一个粗暴而简单的回答。
他顺着横跨草地的这条小道前行,然后走近博斯克姆比池塘。那是一块沼泽地,地面潮湿,上面散落着许多脚印。福尔摩斯有时匆忙往前赶,有时在原地停留,有一次他干脆绕到草地里去。雷斯垂德和我跟在他后边,这个官方侦探秉持着他那一贯的漠视和轻蔑的姿态,而我则饶有兴致地观察着我的朋友的每一步行动,因为我深信他的任何行动都是有目的的。
博斯克姆比池塘周围长满芦苇,约有五十码方圆,它位于哈瑟利农场和特纳庄园的私人花园交界处。池塘对面是一片树林,树林上面露出房屋的红色尖顶,这是有钱的庄园主住址的标志。紧挨着哈瑟利农场这一边池塘的是一大片茂密的树林,树林的边缘和池塘一侧的芦苇之间,有一块宽约二十步、狭长的湿草地带。雷斯垂德给我们指出发现尸体的确切地点,那里的地表十分潮湿,我可以清楚地辨认出受害人倒下时留下的痕迹。不过对于福尔摩斯来说,他那热切的神情和敏锐的眼光告诉我,他将从这被许多脚印踩踏过的草地上侦查出很多别的东西。他绕了一圈,像一只嗅出猎物气息的狗一样,接着转向我们的同伴。
他问道:“你去过池塘里,都做了什么?”“我拿草耙在池塘里打捞过。我想也许能发现凶器或者其他痕迹。不过,我的老天……”
“哦,得了吧!我没时间听你说这个!你那个内八的左脚痕迹到处都是。一只鼹鼠都可以追踪到你的脚印,脚印就消失在芦苇那边。唉,如果我在这群像水牛一样在池塘里到处乱踩的人之前到了这里,那么事情就会简单多了。看门人就是领着一群人从这里走过来的,尸体四周六到八英尺的地方满是他们的脚印。但是,这里有三对不与这些脚印连在一起,而且不是同一双脚的脚印。”他拿出放大镜,趴在防水油布上以便可以看得更清楚,在整个过程里,与其说他在和我说话,还不如说他在喃喃自语。“这些脚印是小麦卡锡的。他来过两次,一次跑得极快,因为前脚掌的痕迹极深,而脚后跟的印迹则模糊不清。这足以证明他说的是实话。他一见父亲倒在地上就马上跑了过来。嗯,这里是他父亲踱来踱去的脚印。唔,这是什么?这是小麦卡锡站着谈话时用枪托顶端支着地的痕迹。那么,这个呢?啊,这又是什么印迹呢?是脚尖的!而且是方头的,这不是一双普通的靴子!看,这是来时方向的脚印,那是去时方向的,然后又是回来的脚印……这肯定是回来取大衣时留下的。那么,这一连串的脚印出自何处呢?”他来回察看着,有时脚印消失了,有时却又出现了,就这样一直追踪到树林的外沿,直到追踪至一棵极大的山毛榉的树荫下。福尔摩斯继续寻找,一直走到树荫的另一面,然后又脸冲下趴在地上,并且发出轻微的得意的喊声。他在那里趴了很长一段时间,翻捡地上的枯枝败叶,把看似泥土一样的东西装进一个信封里。他用放大镜不仅检查地面,还检查他能找到的所有树皮。在苔藓中间有一块石头,是锯齿状的,他仔细检查后,把它收了起来。然后他沿着一条小路走出树林,一直走向公路,一上了公路,就没有任何踪迹了。
他说:“这是一个十分有意思的案件。”这时,他终于又变成了平日里那个正常的福尔摩斯。“我想右边这栋灰色的房子就是门房了,我要去那边找莫兰说句话,或者给他写个便条。完事后,我们就可以坐车回去享用午餐了。你们可以先回到马车那里,我随后就到。”
大约十分钟后,我们便到了马车那里,接着就乘车回到了罗斯,福尔摩斯还带着那块他在树林里捡到的石头。
他拿出这块石头,转向雷斯垂德说:“你或许会喜欢这个。这就是凶器。”“我找不出任何标志。”
“因为没有标志。”“那你是怎么知道的?”
“石头底下的草还是活的,说明它放在那里才几天而已。而且这块石头找不到出处。加上石头的形状刚好和死者的伤痕吻合,并且此外没有任何其他凶器的踪迹。”
“那凶手呢?”
“是一位高个男子,左撇子,右腿是瘸的,穿灰色大衣和一双后跟较高的狩猎靴子。这个人抽的是印度雪茄,而且使用雪茄烟嘴,他的口袋里有一把很钝的小刀,是用来削鹅毛笔的。此外还有一些其他迹象。不过目前这些就足够帮助我们侦破此案了。”
雷斯垂德笑着说:“我是个怀疑派。尽管你的理论说得头头是道,但是我们要面对的可是英国陪审团,他们是讲证据的。”
福尔摩斯冷静地说:“我自有办法。我们各自按自己的方法来查案好了。今天下午我会很忙碌,很可能搭乘晚班火车回伦敦。”
“你想让这个案子悬而未决吗?”“当然不,案子已经了结了。”“关于那个疑团呢?”“已经不存在疑团了。”“那么凶手是谁?”“我之前描述的那个人。”“那么他究竟是谁呢?”
“找出此人不难。附近一带的居民并不多。”
雷斯垂德耸耸肩,说道:“我追求实际。我可不会到处去找一位左撇子的瘸腿先生。我还不想成为整个苏格兰场的笑柄。”
福尔摩斯平静地说:“好吧,我给过你机会的。你的住处到了。再会,我会在离开之前给你留张便条的。”
雷斯垂德离开后,我们便回到了所住的旅店,我们到达时,午饭已经摆好了。福尔摩斯不发一言,沉浸在思考中,脸上流露出痛苦的神情,这是处于困惑当中的人的表情。
餐桌被收拾干净之后,他说:“华生,坐到这把椅子上来吧,听我啰嗦两句。我不知道怎么做才好,我需要你的意见。抽根雪茄吧,听听我的想法。”
“请说吧。”“我们在讨论这个案子时,从小麦卡锡的证词中发现有两点情况都非常值得注意,尽管我认为这两点于他有利,而你则相反。第一点是:他提到他的父亲还没看见他时就喊了声”库伊“;第二点是:受害人临死时含混不清地说了几个词,但是小麦卡锡只听清了”拉特“这一个词。我们必须从这两点出发去推敲案情。在开始分析前,我们先假定这个年轻人说的都是实话。”
“这个”库伊“究竟是什么意思呢?”“哦,这个词当然不是喊给他儿子听的。他当时还不知道儿子已经从布里斯托尔回来了。至于小麦卡锡能听到”库伊“这个词则纯属偶然。受害人当时喊的这一声”库伊“是给要约见的那个人听的。而”库伊“很明显是澳大利亚的一种叫法,而且只在澳大利亚人之间使用。因此可以猜测,麦卡锡约在博斯克姆比池塘会面的那个人一定去过澳大利亚。”
“那么”拉特“这个词又指的是什么呢?”
夏洛克·福尔摩斯掏出一张折着的纸,摊开在桌子上。他说:“这张是维多利亚殖民地的地图。是我昨天晚上往布里斯托尔发电报弄来的。”他指着地图上的一个地方说:“你念一下。”
我照着念道:“阿拉特。”他举起手来说:“再念念。”“巴勒拉特。”
“这就是了。这就是被害人喊叫的那个词,而小麦卡锡当时只听清楚这个词的后两个音节。他当时是想说出凶手的名字。巴勒拉特的某某人。”
我赞叹道:“太妙了!”“这是很明显的。你看,我现在已经大大缩小了研究的范围。目前暂且认为小麦卡锡的话是正确的,那么此人肯定有一件灰色的大衣。对于这个穿着灰色大衣、来自巴勒拉特的澳大利亚人,我们原本很模糊,现在就明确多了。”
“是的。”“他熟悉本地,而陌生人没得到许可是不可能进来的,因为要到池塘那里必须经由农场或庄园。”“确实是这样。”
“所以我们今天千里迢迢赶到这里来。我检查场地,了解案情的细枝末节,并把罪犯的特征告诉呆头呆脑的雷斯垂德。”
“你是如何得知这些细节的?”“你知道我的方法,通过观察细小的事情得出结论。”“我知道你可以从他步伐的大小大致判断他的身高。他的靴子也可以从脚印来推断。”
“是的,这不是一双普通的靴子。”“但是你怎么看出他是个瘸子的呢?”
“他的右脚印不如左脚印那么清楚。可见右脚的力道比较小。为什么?因为他走路一瘸一拐的,他是个瘸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