陌生的国家、陌生的城市,人们熙熙攘攘,汽车开来驶去。丽丝感到有点头晕,还没飞多远,就被街上的行人发现。
“快看,那不是琴鸟吗?”有人叫起来。
“是呀,琴鸟怎么飞到这里来了?”另一个人说,“它不是应该待在澳大利亚东南部吗?”
“这可是头条新闻,赶快抓拍!”
什么,“抓”还不够,还要“拍”?丽丝吓得扑翅膀乱飞。呼的一声,差点被飞驰的汽车撞上!
惊回首:一个行人举起又黑又长的炮筒,对准它!
丽丝在汽车卷起的旋涡中翻滚,心想这下完蛋了!
咔嚓!一道刺眼的亮光闪过,丽丝慌乱中跌落地面!
“好,今天的新闻有了!”那人说完,将“大炮”往肩上一挂,兴冲冲地跑远了。
呼!又一辆汽车从头顶驶过!
丽丝吓坏了,车一过去急忙飞到街边的树上。
“奇怪,我怎么没有受伤?”它想,“难道刚才那个人拿的是照相机?可是,动物园游客拿的照相机,没有长长的炮筒呀!”
那不是炮筒,是照相机的专用镜头。好的镜头就是又黑又长,比照相机本身还要贵呢。
丽丝暂时安全了,因为行人都只是盯着地面行色匆匆,几乎没有人抬头看看蓝天。
“到哪里去呢?”丽丝想了想,展翅飞进一条小胡同。它觉得人类里虽然有好人,比如戈比,但大多数人类还是不可信的。最可信的,是动物。它希望找到糖老鼠或汉堡黄那样的动物帮忙,只不过,不要像汉堡黄那么傻。
胡同里阴暗肮脏,一只毛色干枯的野猫在垃圾堆里觅食。
“你好。”丽丝试探着说。
野猫吓得蹦起来,刺溜一声躲到垃圾堆后面。它的两只眼睛冒着黄色的精光,一闪一闪。
“别怕,我不会伤害你的,”琴鸟向前走一步,“我只是……”
野猫弓起背,发出呜噜呜噜的咆哮声。这是在威胁对手。
“好好,我不过来,”丽丝急忙安慰野猫,“你认识汉堡黄吗?”
“烧成灰我都认识!”野猫突然大叫,“想起来了--我见过你!”
“噢?什么时候?”
“昨天晚上,我们跟宠物狗决战的时候!”
丽丝预感不妙。看来街上的猫都是一帮的!
“是你假装狗叫,救了汉堡黄!”野猫吼道,“不然我们就将宠物狗军团彻底打败了!”
丽丝转身就跑。野猫在身后发出凄厉的长嘶,丽丝眼前同时出现三只野猫,将胡同口堵住!
丽丝拍翅膀想飞,可是鸟儿起飞都需要一段距离助跑,它刚跑了两步就冲到野猫面前!
野猫举起锋利的爪子,张开血红的大嘴!
丽丝不是麻雀,当然不会被野猫一口吞掉;但丽丝也不是老鹰,可以与野猫搏斗啊!如果四只野猫同时扑上来,丽丝就惨了!
“救命啊!”丽丝吓得大叫,“汉堡黄你在哪里?”
没有人回答。
汉堡黄不是人,它是一条狗。
它住在很远很远的漂亮别墅里,大概又在享受“女仆人”给它洗澡。
四只野猫嘿嘿冷笑着,越逼越近。
它们用力地刨着地面,爪子上闪出蓝色的火花!
“知道你为什么现在还没死吗?”第一只野猫说,“因为我们猫族有个习惯:抓住猎物后,要玩够了才杀死它!”
“而你比老鼠大得多,不好玩,”第二只猫傻乎乎地说,“所以我们就制造恐怖气氛吓唬你。”
“闭嘴,你这蠢货!”第三只野猫说,“给我上,拔光它的毛!”
“特别是尾巴上的毛!”第四只野猫大声说。
四只猫同时扑向丽丝!丽丝绝望地闭上眼睛!
就在四只猫悬在空中时,一个声音响起:“欺负小姑娘,这可不是绅士的行为。”
“我们本来就不是绅士!”第一只野猫说,“咦,你是谁?”
“你们的老朋友:汉--堡--黄!”
四只野猫同时落地。它们惊讶地回头:天哪,胡同口果然站着汉堡黄!
“见鬼!”第一只野猫骂道,“你怎么出现得这么巧?”
“这并不是巧合,”汉堡黄瞪大眼睛说,“实际上,我是跟踪我的‘女仆’来到这里的。”
“女仆?你的女主人用铁链子拴着你吧,哈哈!”
“她是我的女仆,亲爱的乡巴佬!”汉堡黄掷地有声,“每天替我洗澡、梳毛、做饭,不是女仆是什么?不过女仆今天干了一件很让我不开心的事情,那就是把我的朋友琴鸟丽丝,送到了大饭店!那是我最讨厌的一家饭店,因为饭店的名字叫作‘不吃就是狗’!真是岂有此理,狗是天下最高贵的动物,比人还高贵!所以我就跟来了,寻找时机营救丽丝。果然,我找到了机会。”
“未必!”野猫露出尖利的牙齿,“要想救这只鸟,先过我们这一关!”
“好的,我尽力而为吧。”汉堡黄活动关节,“先问一下:你们一共有多少人?”
“我们一个人都没有,因为我们不是人!”野猫说,“我们一共四只野猫!”
“练过野球拳的!”另一只野猫说。
“好可怕!”汉堡黄做发抖状,“幸亏我练过少林拳--来吧!”
四只野猫用爪刨地,嘶吼一声向汉堡黄猛扑过来!
“哈哈,上当了!”汉堡黄突然大叫,“丽丝快跑!”
丽丝一惊:是的,野猫扑向汉堡黄,就露出了长长的“跑道”!丽丝在跑道上加速奔跑,一扑翅膀--呼,它成功地飞了起来!
野猫这才回过神来,后悔得直跺脚!
野猫望着丽丝,没有看汉堡黄!汉堡黄趁机出拳--啪啪啪啪四下,将野猫打得头晕目眩!
“尝到少林拳的厉害了吧?”汉堡黄得意地说,“这是我从武打片里学的,拜拜!”
嗖的一声,汉堡黄一溜烟就不见了!它可不是傻瓜:一只狗绝不是四只猫的对手,等野猫回过神来,它就得遭殃!
丽丝飞几下就没劲了,只好落在一个窗台上。野猫在下面又蹦又跳,发出不甘心的尖叫。
“野猫又在打架,真讨厌!”屋里传出一个声音,接着脚步声向这边移来,“啊,一只琴鸟!”
被人类发现了!丽丝惊慌失措地一飞,咚的一声撞在墙上!
原来它太紧张了,竟然搞错方向飞进了屋里!
啪的一声,那人好狡猾,先把窗户关上了!丽丝正不知怎么办才好,那个人臭哄哄的大脚,已经踏在它面前!
他蹲下来,仔细端详丽丝。丽丝也在紧张地端详他:鼻子上架着一副眼镜,长相斯斯文文的--不,妈妈说,长相是会骗人的!
果然,这人伸出臭烘烘的大手,向丽丝抓来!
丽丝条件反射地啄他的手,自己却疼得叫起来:“哎哟!”
这人的手,比大胡子水手还要硬!
“对不起,把你弄疼了,”那人抱歉地说,“我是搬运工,手上全是老茧。大家都叫我‘老茧大哥’,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丽丝,”琴鸟回答,“我会说话,你怎么不惊奇?”
“这有什么好奇怪的?琴鸟本来就会模仿人的声音嘛,”老茧大哥说,“而且动物都很聪明,会用人的语言表达自己的思想也就不足为奇了。”
“那么鹦鹉呢?”丽丝出难题,“鹦鹉也是动物,却只能毫无意义地模仿几个单调的语句。”
“我想,这正是鹦鹉的聪明之处,”老茧大哥推推眼镜说,“鹦鹉故意装傻,人类反而更喜欢它。动物太聪明,容易引来杀身之祸!”
说得太好了,丽丝差点儿忍不住为人类鼓掌!第一,动物确实都有自己的思想,都非常聪明,只不过因为“语言”不通,人类才以为动物很笨,只会简单的呜呜哇哇;第二,自己显露出对话的特异功能,不就引来杀身之祸了吗?
“你……”丽丝害怕地缩作一团,“不会杀我吧?”
“杀你?”老茧大哥将丽丝捧起来,“哈,我怎么忍心呢?你知道我以前是做什么工作的吗?”
丽丝摇头。
“我以前是个童话作家,”老茧大哥说,“我整天就和动物打交道,早从心底里喜欢上了动物!动物虽然有点不讲卫生,喜欢乱蹦乱跳,可是,动物的心灵远比人类干净!动物喜欢你就是喜欢你,讨厌你就是讨厌你!而人类呢,明明讨厌你,却会奉上笑脸;明明喜欢你,却会离开你就像……”老茧大哥顿了顿,“就像柳伊一样!”
“柳伊是谁?”丽丝好奇地问。
老茧大哥的眼镜突然蒙上了白白的水汽--他流泪了。
“是我以前的女朋友,”老茧大哥颓然坐在凳子上,“其实我不是澳大利亚人,我来自C国。”
“我也来自C国!”丽丝高兴地说,“不过我的家乡在澳大利亚。”
“我的家乡就是C国,柳伊也一样,”老茧大哥说,“我在家乡写着心爱的童话,还有心爱的女朋友柳伊,日子过得挺好。后来柳伊到澳大利亚留学,我太想念她,就什么也写不出来了。于是我毅然决定到澳大利亚来寻找她,可是柳伊的房东告诉我:柳伊已经走了,不知去了哪里。我很伤心,柳伊可能是故意躲着我……”
“噢,那真糟糕!”丽丝说。
“比这更糟糕的是:我已经花光了所有的积蓄。”老茧大哥摇头说,“没办法,我只好在澳大利亚当一个小小的搬运工,靠出卖力气养活自己。”
“我和你一样,也在找人,”丽丝安慰说,“不过,我找的不是女朋友,而是亲人--爸爸妈妈。”
“你也有故事?”老茧大哥眼睛一亮,“你瞧,我的‘职业病’又发作了,就想听动物亲口说说自己的故事呢!”
“没问题,我讲给你听。”丽丝站在桌子上,手舞足蹈,“我本来住在C国W市的动物园里……”
“W市!”老茧大哥突然叫起来,“我也住在W市!我经常去动物园的,难道……难道你是那只小琴鸟?”
丽丝使劲盯着老茧大哥,脑海中冒出一个模糊的影子:有人往琴鸟笼里扔石子,一个瘦瘦高高的男人劝阻。扔石子的是一群流氓,将瘦高男人揍了一顿。瘦高男人挣扎着爬起来,还对琴鸟说:“对不起,我代表人类向你们道歉……”
“我想起来了!”丽丝说,“你就是那个……挨打的可怜虫?”
“正是我!不过我觉得可怜虫不是我,而是那些不懂得爱护动物的人!”老茧大哥激动得一把抱住丽丝,“想不到在遥远的澳大利亚也能见到故乡的亲人,我太高兴了!继续往下说,你是怎么逃出来的?”
“那是一个风雪交加的夜晚,动物园的一棵老树被积雪压倒,正好将我们的笼子砸出一个窟窿。爸爸妈妈不想让我在动物园受冻受罪,就带我逃了出来。在朋友的帮助下,我们一家踏上了飞往澳大利亚的班机。遗憾的是:我太调皮,差点造成了飞机事故。我被扔下了飞机,与爸爸妈妈分开了。”
“这个故事挺不错,我应该把它写下来,”老茧大哥说,“书名叫《琴鸟酷游记》,怎么样?”
“好啊,”丽丝说,“小朋友们看到书,就能帮助我寻找爸爸妈妈了!”
“如果不出意外,你爸爸妈妈一定在澳大利亚!”老茧大哥说,“既然我找不回柳伊,就帮你寻找自己的亲人吧!”
“谢谢你!”丽丝感激地说,“你是我遇到的第一个好人!”
说完,丽丝想到了戈比。
“不,是第二个。”它改口说。
说完,又想到了长裙小姐。
“对不起,是第三个。”丽丝又补充说。
“第几个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世界上还是有好人存在!”老茧大哥抱起丽丝,“走,我带你去见最可信赖的人!”
尽管一路上有人投来诧异的目光,但有老茧大哥保护,丽丝没有受到什么惊扰。乘汽车坐电车,丽丝和老茧大哥来到一个绿草如荫的广场上。在他们面前,耸立着一座雄伟的大楼。丽丝一看到大楼,心中就产生一种庄严肃穆的神圣之感。它意识到这绝不是个普通的地方。
老茧大哥深深吸一口气,迈开大步向大楼走去。
“站住!”楼前荷枪实弹的卫兵大喝一声,“干什么的?”
“我找市长。”老茧大哥的语气有点软。谁见了枪语气都硬不起来。
“找市长,带这只鸡干什么?”
“这不是鸡,是澳大利亚的保护动物--琴鸟。”老茧大哥解释,“我找市长,正是为了它。”
“为了一只鸡而麻烦市长?”卫兵质问,“你知道市长有多忙吗?你知道市长今天有什么重要安排吗?告诉你:C国领导人来访问本市了,市长正在接待他们!不要抱着这只鸡给我们澳大利亚丢脸,赶快走开!”
“这不是鸡,是琴鸟!”老茧大哥再次申明,“另外,我恰好也是C国人,这琴鸟也是!”
“琴鸟不是人!”卫兵呵斥。
“琴鸟虽然不是人,但它的重要程度不亚于人!”老茧大哥据理力争,“我们为什么要保护动物?因为如果动物灭亡,地球的自然环境也会被破坏;地球被破坏,人类就无法生存。所以保护动物就是保护地球,保护地球就是保护人类自身!请看,这是一只流落街头的琴鸟,它吃了很多苦,需要过上稳定的生活,以安抚它受伤的心灵。可惜我没有钱,所以我希望得到政府的帮助,将这只琴鸟送到澳大利亚东南部--琴鸟的故乡去!”
“哪里跑来的精神病?”卫兵将枪口对准老茧大哥的胸膛,“你再不走,就别怪我不客气了!”
老茧大哥呆住了:想不到,卫兵居然这么霸道!老茧大哥从电视上看过市长,他一直是笑容满面、和蔼可亲的呀!市长那么好,小小的卫兵却……
“老茧大哥,”丽丝轻轻地啄他,“我们还是……走吧?”
老茧大哥叹口气,转身准备离去。就在这时,哗啦一声,楼房的大门敞开了!首先出来的是一群屁股,这是记者们撅着屁股,一边倒退着走出来一边嘁里喀喳拍照。接着出现市长的身影。他还是那样笑容满面,那样和蔼可亲。市长的身旁,走着一位C国的领导人,老茧大哥也曾在电视里见过。
卫兵立即立正敬礼。
老茧大哥心中一动,突然想起历史故事中的“拦路喊冤”!当然丽丝并不是冤枉,而是希望得到政府的帮助。
闪念间,市长已经走到身旁!
机不可失,时不再来!
老茧大哥猛地分开记者群,高举琴鸟丽丝冲到市长面前!
市长的笑容凝固!
还没来得及说话,老茧大哥眼前黑影一闪,接着后脑勺就挨了一下!咕咚一声,老茧大哥倒在地上!
“抓住那只鸡!”一个黑衣人大叫,“里面可能藏有炸弹!”
另一个黑衣飞人扑住丽丝,拿出仪器扫描它的身体。
“报告,没有炸弹,”黑衣人大声宣布,“这是一只普通的鸡!”
“是琴鸟!”市长生气地说。接着马上换上笑脸,对C国领导人道:“没关系,一场误会!”
“你的保镖身手真敏捷啊,”C国领导人称赞,“这个事件,是我访问途中的精彩小插曲。”
“对对,小插曲!”市长陪笑道,“走,我们去共进午餐!”
市长一行前呼后拥地走远了。卫兵又恢复了冷漠的表情,对躺在地上的老茧大哥视若无睹。
丽丝啄啄老茧大哥的脑门儿,他这才呻吟一声醒过来。
“好疼。”老茧大哥揉着太阳穴说。
“到底是怎么回事?”丽丝问,“他们为什么……”
“他们肯定以为我们是刺客,”老茧大哥苦笑,“那两个黑衣人是严格训练的保镖,我根本不是他们的对手。”
“幸亏他们有先进的仪器,”丽丝心有余悸地说,“不然,他们将我开膛破肚检查身体里有没有炸弹,那我就完蛋了!”
“那不会,只要用金属探测器一扫,就知道你身体里有没有炸弹。”老茧大哥笑道,“这算是我们‘琴鸟故乡之行’中,一个精彩的小插曲吧。”
“对,小插曲。”丽丝宽慰地笑了,“现在怎么办?”
“看来市长太忙,顾不上我们了。”老茧大哥说,“确实,如果每件事都要市长亲力亲为,确实没有时间。这不怪市长,只能怪我。”
“怪你?”
“对,是我脑子里的老思想在作怪。”老茧大哥晃晃脑袋,好像要把“老思想”甩出去,“小时候,我依靠父母;上学了,我依靠老师;工作了,我依靠领导--可是,我从来没有依靠过自己!”
“是啊,”丽丝感叹,“有人帮忙最好,但你不能指望在人生的任何时候,都有救世主出现!”
“永远的救世主,只能是我们自己!”老茧大哥大声道,“啊,我终于想通了!我们为什么不依靠自己,完成自己的梦想呢?”
“对呀!”丽丝高兴得跳起舞来,“当我想到‘靠自己’时,心中就充满了无穷无尽的自豪感!”
“就这么办!”老茧大哥一挥手一跺脚,“变卖家产,我送你去琴鸟故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