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创业板投资
一、什么是创业板
创业板又称二板市场,即第二股票交易市场,是指主板之外的专为暂时无法上市的中小企业和新兴公司提供融资途径和成长空间的证券交易市场,是对主板市场的有效补充,在资本市场中占据着重要的位置。
创业板是地位次于主板市场的二板证券市场,在我国特指深圳交易所的创业板。创业板在上市门槛、监管制度、信息披露、交易者条件、投资风险等方面和主板市场有较大区别。设立专门的创业板主要是为了扶持中小企业尤其是高成长性企业,为风险投资和创投企业建立正常的退出机制,为自主创新国家战略提供服务。
目前,大多数新兴的中小企业,具有较好的成长性,但往往成立时间较短、规模较小、业绩也不突出。这些企业大多不容易得到银行的贷款,但是又需要有一个资金平台来支持企业的发展,创业板的设立可以为这些新兴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多层次的融资环境。
二、创业板的特点
创业板独立于主板之外,其特点也不同于主板。创业板有以下一些特点:
(一)准入门槛低
创业板市场最大的特点就是“低门槛进入,严要求运作”,有助于有潜力的中小企业获得融资机会。
(二)高风险
创业板存在规模较小、业绩不确定性大、经营风险高、市场估值难、估值结果稳定性差等特点,而且较大数量的股票买卖行为有可能诱发股价出现大幅波动,给创业板投资者带来很高的风险。
(三)高收益
由于创业板属于企业中的新鲜血液,如果所投资的企业运作良好,投资者会取得比较诱人的收益。
三、创业板的交易规则
在创业板市场交易的证券品种包括股票、投资基金、债券(含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金融债券及政府债券等)、债券回购以及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可在创业板市场交易的其他交易品种。
创业板买卖规则有以下几点:
(1)创业板股票的交易单位为“股”,投资基金的交易单位为“份”。申报买入证券,数量应当为100股(份)或其整数倍。不足100股(份)的证券,可以一次性申报卖出。
(2)报价单位为“每股(份)价格”。“每股(份)价格”的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
(3)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限制比例为±10%。涨跌幅的价格计算公式为:
涨跌幅限制价格=(1±涨跌幅比例)×前一交易日收盘价
计算结果四舍五入至0.01元。证券上市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
四、创业板与主板的上市条件对比
(一)主体资格
1.创业板
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3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定位服务成长性创业企业;支持有自主创新的企业。
2.主板
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二)股本要求
1.创业板
发行前净资产不少于2000万元,发行后的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
2.主板
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发行后不少于5000万元。
(三)盈利要求
1.创业板
以下条件满足其一即可:
(1)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1000万元,且持续增长;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500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30%。
(2)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低者为计算依据。
2.主板
需要同时满足以下几点:
(1)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30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
(2)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5000万元;或者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3亿元。
(3)最近一期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四)资产要求
1.创业板
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2000万元。
2.主板
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
(五)主营业务要求
1.创业板
发行人应当主营一种业务,且最近两年内未发生变更。
2.主板
最近3年内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六)董事及管理层
1.创业板
发行人最近两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高级管理人员最近3年内不能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1年内不能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2.主板
发行人最近3年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最近36个月内高级管理人员不能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12个月内不能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七)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1.创业板
发行人的业务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以及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
2.主板
除创业板标准外,还需募集投资项目实施后,不会产生同业竞争或者对发行人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五、创业板停牌制度
创业板停牌制度相对主板停牌制度有三方面的改进:
(1)披露年度报告、业绩预告等重大事项不实行1小时例行停牌。
(2)出现异常情况,如预计重大事项策划阶段不能保密、市场有传闻且出现股价异动的情况等,公司可主动提出停牌申请或由深交所直接实施盘中停牌。
(3)要求长期停牌公司每5个交易日必须披露停牌原因及相应进展情况。
六、申请开通创业板交易
创业板的开户手续和程序与主板基本一致,只要股民开立了深市A股账户,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后,就能申请参与创业板股票交易。
(1)新股民应尽可能了解创业板的特点、风险,客观评估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审慎决定是否申请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因为与主板市场相比,创业板企业规模较小,经营业绩不够稳定,在退市制度方面也有差异,投资风险相对较高。新股民需要熟悉创业板的相关规定及规则,同时具备相应的承受能力。
(2)新股民可以通过网上或到证券公司营业场所现场提出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的申请。
(3)新股民在提出开通申请后,应向证券公司提供本人身份、财产与收入状况、风险偏好等基本信息。证券公司将据此对新股民的风险承担能力进行测评,并将测评结果告知新股民,作为新股民判断自身是否适合参与创业板交易的参考。如果风险承受能力较弱,新股民应审慎考虑是否参与创业板交易。
(4)具备两年交易经验的投资者在证券公司经办人员的见证下,需按照要求到证券公司的营业部现场签署风险揭示书,未具备两年交易经验的新股民还应抄录“特别声明”。证券公司将依据中登公司提供的数据对投资者的首次股票交易日期进行查询,并根据查询结果对投资者的交易经验进行认定。
证券公司完成相关核查程序后,在规定时间内为投资者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
创业板股票买卖的交易费用与深交所主板、中小板股票大致相同。
七、创业板的投资策略
基于创业板市场高收益、高风险特征,无论是机构投资者还是个人投资者,在入市前都应该制定可行的投资策略,防范和化解风险。根据创业板市场的基本情况以及境外市场的经验,在实际投资时,建议可采取以下策略防范和化解风险。
(一)了解企业的创新程度
创业板市场主要吸纳创新企业上市,股民要了解投资目标公司的产业创新程度,分析上市公司是否符合国家产业结构优化或升级。
分析产业创新的程度可以有五个方面:
(1)是否能为现有产品寻找新的客户,扩大客户群。
(2)是否能通过技术创新来改变产业生产流程。
(3)是否能开辟新的供货渠道。
(4)是否能在原产业内通过技术创新开发出新产品。
(5)是否能开发全新的产业。
(二)评估投资品种价值
创业板市场股票投资的一个核心问题是确定股价。传统的定价模型主要依据每股盈利乘以市盈率确定,但对于在创业板市场上市的公司则过于简单化。
评估创业板市场股票价值主要从以下几个因素来考虑:
(1)公司未来盈利预期。
(2)行业平均市盈率。
(3)发起人商誉。
(4)保荐人商誉。
(5)股本结构。
(6)公司竞争力评估等。
股民应从以上几个方面综合考量创业板股票的价值。
(三)分配投资比例
创业板市场的投资是高风险、高收益的,股民应综合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以及主板与创业板两个市场的规模对比,分配在两个市场间投资的基本比例。在一定时期内,由于资金的跨市场流动,有可能使两个市场产生此消彼长的效应,可以考虑适当调整投资比例,分散投资风险。
(四)进行长期投资
由于创业板上市公司的发展前景仍存在变数,在一般情况下,短线投资数次成功所带来的收益,有可能因一次失手而本利无归。所以长期投资收益,是创业板市场最大的盈利机会。长期投资必须建立在相当高的专业水平和判断能力的基础上。
(五)选择投资组合
组合投资,就是在仓位控制、股票数量、股票之间的行业匹配等方面进行组合投资,它是对长期投资的补充。通过选择投资组合,可以兼顾风险与收益,提高长期投资成功率。
确定投资组合时,应考虑到不同行业的特点,就当前状况及未来发展空间等问题进行研判,有侧重地进行分配。当前有五类板块应是未来创业板市场投资组合的重点品种,即电信板块、计算机软硬件(含网络设备制造)板块、网络板块、生物工程板块、高校概念板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