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规定法定价格的法令在规定面包和麦酒的价格时,总是先参考小麦和大麦的最低价格,再参考小麦和大麦高于它们最低价格的价格。可是,抄写那些法令的人却往往以为,只要抄下头三四个最低价格就可以了,这么做不但省力,也足以显示所有更高价格应遵循什么比例。
比如,亨利三世第五十一年,规定面包和麦酒法定价格的法令,就规定了面包的售价要随小麦的售价不同而不同。当时,每夸脱小麦的售价是一到二十先令不等。可是,在拉福赫刻印法令汇编出版之前,在所有法令集所依据的抄本中,每夸脱小麦的售价都没有超过十二先令。这些不完全的抄本,自然误导了一些作家,使他们以为当时每夸脱小麦的普通或平均售价就是六先令,大约相当于现在的十八先令。
又比如,大概在制定《惩罚椅和颈手枷》法令时,也对麦酒的价格作了规定。这一法令规定,一夸脱大麦的售价只能在二到四先令之间浮动,它每升高六便士,麦酒的价格就进行一次调整。事实上,四先令每夸脱的售价,并不是当时的大麦经常都能达到的最高价格。这里之所以这么说,只是想用它来做个例子,以说明较高或较低价格应按这样的比例升降。在这一法令的最后,有这么一句话:“Etsicdeince pscresce turvel diminue turper sex denarios援”这句话虽然不够精确,但其意思却很明了。它的大致意思是“这样,大麦的价格每升高或降低六便士,麦酒的价格就应随之变动”。由此就能看出当时麦酒价格的制定情况。立法当局在制定这一法令时的疏忽程度,似乎和上述那条法令的抄写者一样。
在苏格兰的古代法律书籍的古抄本中,记载了有关公定价格的法令。其中,面包价格从十便士到三先令每波尔不等,它们都是随小麦价格的变动随时规定的价格。在制定这一法令时,苏格兰的一波尔大约相当于英格兰的半夸脱,苏格兰的三便士约等于现在的九先令英币。鲁迭曼氏的推断似乎就是由此而来的。他断定,当时小麦的最高售价为三先令,普通售价为十便士或一二先令。但是,一旦参阅抄本,就会明白那些价格只是为了方便举例才列出的,它们只是小麦和面包应有的比价。在这一法令的最后,有这么一句:“reliquajudi”大致意思是:“其余的价格,都要依照上面提到的谷物价格来判断。”
第三,由于远古时代的小麦售价有时会极其低廉,所以上述作家就误以为当时小麦的普通售价比现在低得多。
在他们看来,既然当时小麦的最低售价,远远低于后来小麦的最低价格,那么当时小麦的普通售价,也必然会比后来小麦的普通售价低得多。但是,他们似乎又发现了另外一种情况,即远古时代的小麦售价,有时也比后来小麦的最高售价高得多。例如,弗利伍德就曾在1270年提到了当时有两种小麦价格。
第一种是每夸脱售价四镑十六先令,相当于现在的十四镑八先令;第二种是每夸脱售价六镑八先令,相当于现在的十九镑四先令。在十五世纪末或十六世纪初,都不可能出现这么高的价格。
谷物的价格,在各个时期都容易发生变动,尤其是在动乱而无秩序的社会。因为,在动乱社会,商业和交通的中断,会使贫乏的乙地无法从富饶的甲地得到救助。从十二世纪中叶到十五世纪末叶,英国都处于普兰塔日尼王室的统治之下。当时,政局紊乱,相距不远的两地,也可能一个非常富饶,另一个则因为自然灾害或豪族入侵并毁坏庄稼而陷入饥荒。如果这两地中间是敌对贵族的领地,那么富饶地区就无法向饥荒地区提供援助。到了十五世纪后半叶至十六世纪,在都铎王朝强力统治下的英国,没有哪个贵族可以强大到敢于扰乱社会秩序的地步。
我在本章末尾,列出了由弗利伍德搜集的从1202耀1597年的小麦价格。这些价格,被弗利伍德换算为现在的货币之后,按年代顺序分组排列,每十二年的数据为一组,总共有七组,每组末尾都记载了该组十二年间的平均售价。弗利伍德所搜集的小麦价格,虽然时间跨度很长,却只有八十年的数据,最后一组缺少了四个年度的小麦价格。因此,我根据伊顿学院的记载,增补了1598~1601年这四年的小麦价格。
由这些数据可见,自十三世纪初至十六世纪中叶以后,小麦的平均售价每十二年下降一次,到了十六世纪末才逐渐上升。看上去,弗利伍德搜集的小麦价格,不是过高就是过低,似乎主要是为了引人注意。因此,从他这些价格中得出的结论是否正确,我不敢贸然断言。不过,如果这些价格真的能够证明什么,那么它所证明的就是我要阐述的观点。可是,弗利伍德像其他大多数作家一样,也相信当时的银价会因为银产量的日益增加而逐渐降低。不过,他所搜集的谷物价格,不但不能支持他的这种意见,反而和杜卜雷·圣·莫尔的见解完全一致。莫尔的见解,就是我要努力阐明的观点。弗利伍德和莫尔,似乎都对搜集以往各种物价的数据孜孜不倦。这两位作家态度都很诚恳,虽然他们的意见有着很大的不同,可是他们所搜集的物价数据却极其相近,谷物价格更是完全一致。这不免让人觉得有些奇怪。
可是,即使是最有见识的作家,他在推断远古时代银的巨大价值时,也会更多地依据除谷物之外的其他土地生产物的低廉价格,而不是单纯地依据谷物的低廉价格。据说,在未开化时期,谷物这种制造品比其他大部分商品都要贵很多。我想,这里所说的大部分商品,应该就是指家禽、牲畜和猎物吧。在贫困和野蛮时期,家禽这类非制造品的价格要明显低于谷物的价格。不过,造成这类非制造品价格低廉的原因,不是银价过高,而是它们本身的低廉价值。也就是说,不是当时的白银所能购买的劳动量,远远多于同一数额在富裕时期所能购买的劳动量,而是当时的家禽这类非制造品只能购买到极少的劳动量。
西班牙属美洲的白银价格,必然要低于欧洲的白银价格。也就是说,产出国的白银价格必然低于输入国的白银价格。原因是,白银从输出国进入输入国,需要通过水陆长途运输,花费了大笔的运费和保险。但是,乌罗阿却说,在不久以前的阿根廷首都,人们只要出二十一个半便士的价钱,就可以从四百头牛中任意挑走一头牛。拜伦说,在智利首都圣地亚哥,一匹好马的售价只要十六先令英币。在那些土壤肥沃、大部分地区都未被开垦的国家,都可以用极少的劳动量换得家禽、牲畜和猎物这类非制造品。因此,这类非制造品也就只能购买到极其有限的劳动量。不过,这类非制造品售价低廉的事实,只能证明它本身的真实价值极低,却无法证明当地白银的真实价值极高。
我们应当时刻牢记一点:衡量白银及其他商品的价值的真正尺度,是劳动,而不是其他的任何一个或一类商品。
在那些土地荒芜、人口稀少的国家,居民可以从自然中得到的家禽、牲畜和猎物,往往要比他们需要消费的多很多。这时,通常供过于求。所以,这类非制造品所能代表的劳动量,会随着社会状态和社会所处的不同改良阶段而有所不同,甚至会有很大的不同。
无论社会状态和社会所处的改良阶段如何不同,谷物都是靠劳动得来的。
不过,从大体上看,各种劳动的平均产量都适应于其平均消费量。也就是说,平均供给总是大体上和平均需求相适应。而且,无论社会处于哪一改良阶段,在土壤和气候相同的条件下,生产同一数量谷物所用劳动量几乎都相同。换言之,生产同量谷物所花的代价,几乎是等量的。因为,当劳动生产力随着耕作的改良而增大时,作为当时主要农具的牲畜的价格也会增加,这就或多或少地抵消了劳动生产力的增大部分。根据这一情况,我们确信:无论在任何社会的任何改良阶段,谷物都比等量的其他土地生产物更能交换到等量的劳动。因此,正像我们前面所说的那样,谷物在不同社会的不同改良阶段,都能够比其他任何一个或一类商品更正确地充当价值尺度。因此,我们要想更正确地判定银在上述不同阶段的真实价值,用谷物作类比,比用其他任何一个或一类商品作类比都更合适。
另外,在各个文明国家,劳动者生活资料的主要部分,都是受大众喜爱的谷物或其他植物性食物。农业的扩大,使得各国土地能够生产出比动物性食物多得多的植物性食物,而劳动者的主要生活资料,几乎都丰富、低廉而又卫生,家畜肉所占的比例都极小,家禽所占的比例就更小了,猎物根本就没有。只有在那些极其繁荣的国家,或是劳动报酬相当高昂的地区,家畜肉、家禽所占的比例才会高一些。法国贫民,甚至是劳动报酬稍微比法国高的苏格兰的贫民,也只有在佳节或其他特殊场合才能尝到肉味,平时一般都很少能吃到肉。因此,劳动的货币价格,极小地由家畜肉或其他土地生产物的平均货币价格决定,极大地由谷物这类劳动者主要生活资料的平均货币价格决定。因此,金银的真实价值(或者金银所能支配的真实劳动量),极小一部分由金银所能支配的家畜肉或其他土地生产物的量决定,极大一部分由金银所能购入的谷物的量决定。
不过,就算上述那些聪明的作家对以上三种情况观察得不够仔细,他们也不一定会被引入迷途,只因为他们同时受到了下面这个俗见的影响,才最终陷入了迷途。这个俗见是:由于银量在任何国家都会自然地随财富的增加而增加,所以银的价值肯定会因此而减少。这是一种毫无根据的见解。
在任何一个国家,贵金属数量增加的原因都有两个:一是供给贵金属的矿山的产出量增加,它无疑会减少贵金属的价值;二是人民财富(即劳动年产物)增加,不过它与贵金属价值的减少没有关系。
贵金属的数量,会随着更富饶的矿山的发现而增多。如果数量更多的贵金属,只能换得和从前等量的生活必需品和便利品,那么等量一般金属所能换得的商品量也必定会比从前少。所以,如果是矿山产出量的增加引起了贵金属量的增加,那么贵金属的价值必然会因此而有所减少。
相反的,当一国财富随着劳动年产物的逐渐增大而增加时,就会有大量的商品,它们需要大量的通货才能流通。如果人民拥有的商品数量增多,并足够用来购买金银器皿,那么他们自然就会去购买金银器皿。这么一来,人民的通货量就会因必需而增加;而金银器皿,甚至精巧雕像、绘画及其他各种奢侈品和珍奇品的量,则会因追求虚荣和浮华而增加。在繁荣时期,由于雕刻家、画家们所得的报酬不低于贫乏时期,所以金银的价格也不可能比贫乏时期低。
如若金银价格并未因偶然发现的富饶新矿而下跌,而各国金银的价格又同时因该国财富的增加而上升,那么无论新矿的产出量如何,富国金银的价格都会比贫国高。金银和其他商品一样,也希望能够找到最好价格的市场;而通常能给金银支付最好价格的国家,就是能对所有货物都支付最好价格的国家。
必须记住的一点是,支付给一切货物的代价,归根到底都是劳动。如果一国的所有劳动都能得到好的报酬,那么劳动价格就会与劳动者生活资料的货币价格成比例。
不过,富国的金银,能够交换的生活资料自然比贫国多。也就是说,跟生活资料贫乏的国家相比,金银在生活资料富饶的国家里能够换得更多的生活资料。这种差异的大小,取决于这两国距离的远近。因为,即使金银会自然而然地流入好市场,但如若两国相距非常远,要运输巨大数量的金银也很困难。这样,两国的金银价格就很难接近同一水平;而如果这两国很靠近,那么上述差异就会因为运输容易而变小,有时甚至看不出差异。
中国的富裕程度,比欧洲任何国家都大,两地生活资料的价格差异也很悬殊。中国的米价,远远低于欧洲各地的小麦价格。但是,虽然英格兰的富裕程度也远远超过苏格兰,可两地小麦的价格差额却要小得多,只是有些差别而已。
如果从数量上比较,苏格兰小麦的价格一般要比英格兰小麦低廉得多;可是从品质上比较,苏格兰小麦的价格则要稍微高于英格兰小麦。几乎每一年,都有大量的商品从英格兰流入苏格兰。通常情况下,无论任何物品,在输入国的售价都会比输出国高一些。所以,英格兰小麦在苏格兰的售价,肯定会高于它在英格兰的售价。但是,如果从品质,即小麦制成面粉的质和量上比较,英格兰小麦在苏格兰的售价,一般不会高于苏格兰小麦。
中国和欧洲,不但在生活资料的价格方面存在很大的差异,还在劳动价格方面存在更大的差异。原因是,欧洲的大部分国家都处于进步状态,可中国却似乎停滞不前。这么一来,欧洲劳动的真实报酬就会高于中国劳动。而英格兰的劳动价格会高于苏格兰,则是因为后者的进步速度没有前者那么快,所以其劳动的真实报酬也就比前者低得多。有很多苏格兰人向国外迁移,却极少有英格兰人向国外迁移,可见这两地劳动需求的差别很大。还有一点我们也必须记住:支配一国劳动的真实报酬的,不是该国的实际贫富程度,而是该国的进步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