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说高宠一人战两将,却仍不占下风,真可谓南宋第一枪。就在此时浩成把枪往下一掷,只听得一声响,呼延通与敌将的双鞭,双锏纷纷落地。这招名为“败枪”,只有武艺达到一定境界才能使出来。一旁的高宠说道:“四哥,好枪法!。”浩成笑而不语,只见那使金锏的敌将说道:“你是何人?。”袁浩成笑道:“哼,你管我是谁,你秦家锏使得倒是不错,可惜啊。”那敌将说道:“你怎知道我使的是秦家锏,有本事你让我把兵器捡起来,咱们再打一场,如何。”那呼延通也说道:“是啊,有本事再打一场,赢了我们便服你。”浩成心想:“这两个人不打赢他们恐怕他们是不会服的,也好。”于是他俩捡起兵器,再与浩成大战。浩成把手中霸王枪一摆,耍的就是一枪。呼延通用双鞭把枪隔过,回手就是一鞭。使金锏的敌将说了声:‘看锏!’就瞧这锏打着旋飞了过去,真是够吓人的。浩成一看此招就是秦家锏中的杀手锏,如果是空心内藏铜球的话,撒手锏就不会打旋,而是直着飞过去,一旦击中,力量更集中,破坏力更大。浩成立马招架,耍的又是一枪,连忙隔住。
浩成耍耍耍一连三四枪,这俩人手忙脚乱,回马就走。浩成大叫道:“哪里走!,看枪。”只见浩成把枪一横,顺势扔向两人,只见两人掉落马下。随即被军士绑住,送至岳飞中军所在。这时,岳飞率军乘势追杀,岳爷抽出一支箭镞,用刀在箭身上刻上一个“岳”字,拉弓射中了桥对面的栏杆,然后才率领士卒返回营地。
这岳爷收兵回营后,在帐内议事。只见军士将两人绑来。岳爷道:“两位兄弟,不如加入我宋营,为我大宋出力。”呼延通道:“呸,想我为你效力,想都别想。”浩成道:“你二人均败于我手,还有何不服。”延通接着说道:“这,我没话说,但你要为我父亲立忠义祠。”岳爷道:“你父亲不会是呼延灼吧。”延通点头。二殿下赵伯琮说道:“这你放心,呼延老将军本就是我大宋开国功臣之后,理当褒奖,待平定贼患后,我必定向父皇请奏。”延通说道:“如此,小弟愿归顺岳帅。”岳爷笑道:“如此甚好,既然归顺我宋营,那以后便以兄弟相称。”
延通站在一旁。岳爷接着问道:“你是何人,为何会使唐朝护国公秦琼的秦家锏法?。”那人说道:“我乃秦琼之后秦文忠。”岳爷说道:“既然你也是忠良之后,何不加入我军。”文忠说道:“我技不如人,甘愿归顺。”岳爷大笑道:“好,今日我等好好畅饮一番,明日向戚方本阵出发。”
此时岳家军的敢战威名早已在宋军中人人皆知,戚方又听到自己两员大将归顺了岳飞,更是坐立不安。他想来想去,觉得自己不是岳飞的对手,眼下岳家军大军压境,自己还不如趁早逃跑。于是,戚方率领剩下五万人马连夜逃跑。
第二日,有小校禀报:“岳帅,戚方贼军于昨夜逃跑。”岳爷说道:“来呀,传我命令,众将先领大部队回朝,本帅一人领八千背嵬军追击贼军。”此话刚说完,众将纷纷上前劝阻,只有浩成一人未劝阻,因为浩成深知—背嵬军是南宋岳飞统领的一支精锐骑兵部队,由于战功卓著,位列中国古代五大精锐部队之一,岳飞的岳家军是最为强大的,而他手下的“背嵬军”则是精锐中的精锐,毫不夸张的讲,这支部队代表了“岳家军”的中流砥柱,背嵬军战术多变,常常分成多个独立的战斗小组,紧密配合,与敌人作战时,往往在距离敌人一百余步时就由七八人放箭,七八人用短弩射马,然后长刀对劈,迅速冲锋,集结,再冲锋,从而大量杀伤敌兵(参考《宋史》与《鄂国金佗编》)。当然这是后话。
这时,二殿下赵伯琮说道:“岳帅,你身为三军统帅,怎可以身犯险。”岳爷笑道:“放心吧,殿下,众兄弟不必忧虑,我去去就回。”军师周卿说:“岳帅,戚方贼军已是秋后的蚂蚱,可杨幺部已经深入我大宋腹地了。”岳爷说道:“军师,你也有失算的时候啊,本帅在出发打戚方贼军前,早命何元庆与狄雷带着游奕军守着洪都城,我让他们坚守不出,杨幺部绝对攻不下。”
说完,岳飞亲自率领八千背嵬军骑兵追击戚方贼军。双方刚一接触便开始了厮杀。戚方和岳飞一样都擅长射箭。战斗中,戚方看到岳飞手持沥泉神枪,在两军中无人可挡。他便抽出一箭射向了岳飞。箭镞没有射中岳飞,却射中了岳飞身边的一个副将。岳飞看着远处的戚方,拿枪指着大叫:“狗贼,我岳鹏举不杀你,誓不为人。”
岳爷与戚方作战数十回合,戚方被岳爷的背嵬军打得晕头转向,岳飞更是在两军中杀得正欢,手中一杆神枪,杀得敌军胆战心惊。戚方看到自己实在无法击败岳飞,拔腿就跑。戚方一路逃跑到浙江湖州,岳飞就一路穷追猛打到湖州,总之戚方逃哪儿,岳爷就追哪儿。
戚方实在是被逼得走投无路,于是想向岳飞投降。岳爷大怒道:“呸,想得美,你杀我将士,我岂能容你了,看枪。”只见岳爷把枪一掷,射中戚方,戚方当场毙命,手下人马看戚方已死,也都投降了岳爷。
且说众将正班师回朝,路上有小校禀报:“启禀二殿下,岳帅的八千人马已经剿灭戚方贼军,现岳帅正在与我军会合的路上。”赵伯琮惊讶道:“只听说岳帅军纪严明,想不到岳家军作战却如此神勇。”二殿下接着问:“那戚方是死是活。”兵士禀报道:“岳帅领军一路杀得戚方贼军大败,那戚方被岳帅一枪刺死。”赵伯琮心想:“唉,要是能活捉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