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如花火,湮灭如歌。
听
风铃在歌唱
红色碰撞出蓝色
轻轻地
轻轻地
我的裙摆在阳光下旋转
花朵般绽放
花朵般舞蹈
花朵般枯萎
我的白色舞鞋
断了
碎成一瓣,一瓣
开出了美丽的花火
我是一个很怪的女孩,人们都这么认为。
因为我爱风铃如命。
我的房间里挂满了各式各样的风铃,它们有着极其美丽的图案,有的还是被我用水粉添上了图画。一到夏天,暖暖的带着暑气的风一吹,所有的风铃都会歌唱,我喜欢独自坐在阳台上,赤着脚,闭上眼睛,倾听风铃的清脆歌声。父母从来不会轻易进入我的房间,因为他们不喜欢风铃的声音,而我的房间里满满都是风铃,连门框上也垂下无数风铃,还一个连着一个,门一打开,整个房间的风铃都会来凑热闹,他们为了耳根子清净,是绝对不会来冒这个险的。
因此,我喜欢夏天,那是风铃的狂欢季,是不会被打扰的季节,我可以做我自己喜欢的事,享受属于我一人的清净。
我做什么事都照着习惯走,我的习惯很怪:我习惯先洗漱再上厕所,然后再梳头发;我习惯起床先穿裤子再穿衣服;我习惯头发扎得高高的,跑起来一荡一荡的……
现在,我多了一个习惯,那就是每天早上整理完毕时,走到阳台边上看对面的垂挂着蓝色窗帘,摆放着各种花草的阳台,看窗帘被拉开,走出一个面目清秀英俊的男生,看他浇花,有时,他会注意到我的目光,然后抬起头,朝我微笑着摆手,我总会脸颊发烫地拉上窗帘,心扑通扑通地跳个不停。
因为我暗恋他,自从他搬到我家对面开始。注意是暗恋,不是喜欢,因为我从来都不打算告诉他我的心意。我不知道他的名字,他的年龄,他的学校,我只明白,他一定非常热爱花草,就像我爱我的风铃一样,因为他浇花的时候,总会不经意地微笑,我最爱的就是他的笑容。
我偷偷地叫他夏,因为他如夏天般美好,也因为我最爱夏季。
我的阳台前挂着一个特别精致的风铃,浅蓝色的薄薄的玻璃外壳上画着白色的大波点,中间垂下一串粉蓝色的半透明珠子,最末端是细细的蓝色流苏――夏曾在一个跳蚤市场里社会实践卖风铃,我便托人买回了这个蓝色的风铃,也许是我最喜欢蓝色,又或许是因为夏总是穿着蓝色的衣服。
我喜欢笑,但我笑起来不好看,给人一种神秘莫测,狡黠阴森的感觉,我的外号“诡异女巫”就是这么来的。
我只有一个朋友,她是一个美丽而受欢迎的女孩,和我一样,是十五岁,她有一个十分好听的名字:暮歌,她是我们班的班花,她不是最漂亮的那一个,却是最友善的那一个,她留着短短的卷发,刚好垂到耳朵下,看上去很可爱。她笑起来很好看,嘴角有两个小酒窝,淡淡的微笑,足以令人安心。
暮歌,暮歌,黄昏的歌谣,悠远而动听。
她喜欢叫我“七七”。
她为我挡过女生的泼水,当过我因祖母去世而痛哭所依赖的肩膀,我仍记得她那抚慰人心的微笑。每次想起暮歌,我的手总会不自觉地到肺那一块儿。
因为我的肺做过手术,只有暮歌一直陪着我,只有暮歌。
我不会说什么感人肺腑的言论,我只明白一件事:我,花柒,不能没有暮歌。
正文
[金色的微笑,美丽的日出,海蓝色的风铃,她喊我“七七”时的悦耳声音,我又想起我的那个奇怪的梦境。]
我做了一个梦,一个奇怪的梦。
我梦见我的风铃都在狂舞,互相碰撞,最后碎了一地。花花绿绿的玻璃碎片刺痛了我的眼。我看见我的头发,变得特别特别长,萦带一般。大大小小的玻璃碎片夹杂在我的长发中,我梦见我穿着一身浅蓝色的长裙,然后长裙,被刺破了,我看见自己赤着脚,踩着玻璃碎片,一步一步地向阳台走去。没有血液,只有晶莹的泪水,不知道源头在哪儿,却汇聚着,汇聚着,像一条河,散在周围。
幸好,我最爱的风铃没有碎。然而却有一个模糊的身影,走过来,想要从我的手中将风铃拿走,我攥着风铃。然后,我看见风铃,在我手中破碎。玻璃碎片扎伤了我的手,红色与蓝色相辉映。
最后,夏天不见了――因为我感到丝丝的凉意,我看见,地上全是泛黄的落叶,太阳的光芒,不那么强了,十分微弱。
我又听见有人在呼唤:七七,七七,七七……
然后我醒了,房间里一片黑暗。
我感觉我枕边硬梆梆的,表面却又十分光滑,我没开灯,而是摸索着手机,解锁,借着微光查看。
原来是一本书,一本小说,饶雪漫的《左耳》,是暮歌借给我的。
我将它放到书桌上,赤脚下床,冰凉的地板让我打了个寒战,夏季的温差果然很大。我推开阳台的落地窗,零碎的星光像银色的眼泪,缓缓地流入夜色,广袤的夜空像一层蓝纱,看上去深不可测,其实脆弱得一捅就破。
我听见空灵的歌声自远方传来,哀伤得令人心碎。我最爱的蓝色风铃在舞蹈,清脆的声音像一曲歌谣。我披着一件外套,一头长发随风起舞,风很大,扬起了我浅蓝色的睡裙。
我唱起了歌,准确地说是吐出一些歌词不清的曲调。
我在等待黎明。
“你的歌声很好听。”
我惊呆了,扭头,只看见对面微亮的灯光下,一双闪烁着星光的眸子在注视着我。
没错,是他,我暗恋的男孩,夏。
我脚一滑,差点摔跤,幸好我抓住了铁栏杆。夏望着我,朝我微微一笑,风吹起他的黑发,他的浅蓝色衬衫。他交错着腿,逗弄着他的花草,那认真的模样有点可爱。
“你很喜欢花吗?”我问。
废话!他不喜欢花,阳台上那一簇又一簇的花是摆设啊!我被自己的问题傻哭了,不过没关系,只要有话题,什么都是浮云。
“嗯,我的母亲,生前是一位园艺师。”
我意识到说到他的痛处了,但是我也有些伤感,因为,我最崇拜的姑姑也是一名卓有成就的园艺师,只不过,年纪轻轻就去了。
“你也把我的话别放在心上,我的母亲可不希望别人为她伤心呢!”夏朝我笑笑,露出一口洁白胜雪的牙齿。
“呐,看!是日出!”我双手撑着栏杆,用力踮起脚尖,肩上薄薄的外套滑落在地,我可不管那么多,只是兴奋地看向夏,指着那硕大而又美丽的日出,都快从楼上跳下去了。
夏仰起头,金色的光辉衬得他像一尊无比精致的塑像,他又侧脸看向我,笑着,我看见他金色的眉目,以及他眼中的那日出。
我听见风铃相互碰撞的清脆响声,还有那依旧空灵的歌声。我的耳畔响起一个好听的声音。
早安。
我扭头看他,夏已经不见了,只有那蓝色简单的窗帘在迎风飘扬,翻滚出花状。
我闭上眼,脑海中是夏那黑夜中的明眸和日出下金色的轮廓。我对着日出,轻轻地说:
早安。
“七七,你觉得这次的年级英语突击考试会有多少人及格啊?题目那么难,考试时间那么短。”小歌低着头做英语试题,突然又停下来她敲打着笔尖,拿出一根笔芯,利索地换好笔芯,又继续投入到题海战术中。
“不知道,管那么多有什么用,反正考都考完了。”我翻阅着手中那本厚厚的英语词典。
“好了,同学们,这次考试全年级只有三个人及格,我们高一(二)班有一个,那就是花柒同学,掌声鼓励!”我低着头,在听见自己的名字从英语老师的口中说出来时,捏着书页的手指忍不住用力了一点,留下了一道深深的指甲印。
直到小歌催我上去拿卷子时,我才放下词典,走上了讲台。
台下是一阵又一阵的议论声,我的一些初中校友正不可思议地望着我,我明白这目光为何而来,因为我以前的成绩虽然不算太差,却也不算突出。
但是,为了夏,尽管不打算告白,我还是希望他会注意到我。
如果你喜欢一个人,就请为了那个人而变得更加优秀。这是我的姑姑所告诉我的。
“七七,学霸啊!”
“你又不是不知道我为了什么。”
“当然明白,是为了你那打算暗恋一辈子,玉树临风,喜欢穿着蓝色衬衫,有着阳光般温柔笑容,在你眼里要多好就有多好的连名字学校年龄都不知道的爱花如命的Mr。夏,你只明白一件事,他住在你对面。七七,我还真有点怀疑,你是不是连他性别都不知道啊?”小歌摆摆手,一脸鄙视地看着我。
“当然知道,他是个男生,今天早上我听到了他的声音,是个男的。”我抽出她的铅笔,敲了敲她的脑袋。
“今天早上……你别告诉我今天早上你才确认他的性别啊……”小歌忍住笑意。
我竟无言以对,因为真实状况就是这样子。
“花柒,暮歌!你们两个给我站外面去!现在是上课时间!”
“糟了,差点忘了是老班的英语课……”我朝小歌吐吐舌头。
小歌也咧嘴笑笑,露出两个可爱的小酒窝。
“快点!没点儿规矩了,明天叫家长!”老班气得浑身肥肉抖个不停,全班都在座位上憋笑。
我和她相视点头,于是――
“老师啊,我们错了,绝无下次啊……”我的演技太差,被小歌推到了一旁。
“是啊老师,我们后悔莫及,对您严厉的爱的感谢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小歌搬出一大堆的没逻辑的言论,差点都忘了小歌是学校演讲比赛的千年第一了(虽然成绩平平)。直到老班的火气收了一点,态度好了一点,我俩才慢慢地离开教室。
我俩一把泪水一口后悔词地走到了教室外面,然后又立马变回笑嘻嘻的模样。
“七七,你过来,送你一件礼物,马上就到你十六岁生日了。”
“还有一个暑假零一周。”我嘴角抽搐着。
“你看嘛,是你最喜欢的风铃。”小歌摊开手心,是一个海蓝色的小小的风铃,从中间垂下一根长长的彩色布带,最末端是两个小小的金黄色的铃铛。
我拿起风铃,高高举起,风吹过,风铃在空中叮玲作响,让我响起了叮咚的山泉。
海蓝色的风铃在阳光下闪烁着幽光透过风铃,我看见了小歌的酒窝,以及她那淡淡的微笑。
风又吹过,我的耳畔又响起了风铃的歌声。
我听见小歌在说:
“呐,七七,如果有一天,我们喜欢上了同一个人该怎么办呢?”
作者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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