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西方美学的四个问题
金惠敏20世纪美学已成为一段完整的历史,一个有边有际的研究对象,似乎写作一部20世纪西方美学史该是时候了。但是,这只是从时间概念上说,而从内容上看,事情却并不如此简单,原因是,20世纪美学的许多问题,特别是其中五六十年代以来所产生的那些问题,至今仍在争论之中。而在中国,由于其问题语境的成熟晚于西方大约三五十年,对于中国学者来说,撰写一部20世纪西方美学史,实际上就是在解决自己的问题。任何历史都是当代史,在一个全球化时代,任何外国史可能同时就是本国史。在马克思看来,历史的结果是世界史。马克思指出:“世界史不是过去一直存在的;作为世界史的历史是结果。”
20世纪美学的延伸性,其与我们自身的切近性,即距离的缺失,一方面增加了写作一部“历史”著作的难度,但另一方面也助长了我们参与其中的激情。为着“历史”的客观,我们将牺牲我们的主观激情。当然结果如何,不是我们可以预先许诺的。
这是我们在正式进入导论之前首先就要明白的,因为以下的导论既试图呈现20世纪美学的真实面貌,又要处理一些有争议的问题。而处理正在争议的问题,将滋生出再一个的问题。
一、如何哲学地理解20世纪西方美学
20世纪并未提供什么新鲜的基本哲学问题,它给我们的仍是那自有哲学以来便如此的难题,即主观与客观或者主体与客体及其关系问题。美国人罗蒂那个有名的关于哲学主题演变的三段论所看好的当代哲学由古代的本体论、近代的认识论所转向的“语言论”,其实解剖开来看,也是可以归入先前的本体论和认识论的。语言只是20世纪哲学家们普遍感兴趣的一个问题的入口,经由这个入口他们走向的不是本体论,就是认识论,或者兼而有之。例如说,语言究竟是工具—符号,还是我们的基础本体论?是我们在说语言,还是语言在说我们?语言是否虚构了形而上学?言说是符号的自体循环,还是及物或即物的交流方式?深入这些乍看属于语言学的问题,可以发现,它们仍是被“主体—认识—真理”这一古老的哲学幽灵所纠缠。英美的语言哲学不是语言学,而是关于语言的哲学;同样,欧陆结构主义也不能只是归于语言学了事,它是穿越了语言学的德国唯心主义。这或许就是怀特海那一不无荒谬的说法即两千多年的西方哲学不过是对柏拉图的注脚之真实性所在。
20世纪哲学之创新性在于,它积极地回应了当代社会以新的现实性所迫切化了的主客体问题。这就是说,虽然根子里仍是主客体问题,而表现出来的却是另外一些看似不相干的话题。表面上的不相干恰是传统哲学内在的现实关怀和它永不枯竭的能量和生命力。哲学固老,但它以对现实问题的言说而长青。
现实问题当然很多,而哲学并不是一门解决具体问题的实用学问或技艺。能够触动哲学灵感,并经得起其问辩的总是那些具有相当普遍性的被抽象了的问题。在这类问题图谱中,最抢眼也最是举足轻重的问题,我们以为,当数“科学”。
据考证,“科学”的本义是知识,尤指系统的知识,在17世纪例如在培根的《科学的进步》中,它通常也包括了哲学、历史学、伦理学和神学,因而与“良知”(conscience)毗邻。但是由于“工业革命”在创造物质文明方面所发挥出的巨大作用,以及由此人们对在其中厥功甚伟的“自然科学”的叹服和崇拜,“自然科学”便几乎独占了“科学”的语义。19世纪末狄尔泰之选取“精神科学”一词便是这一语境中一个耐人寻味的现象。它是人文理性对“科学主义”的抗争,对精神现象的研究也应享有“科学”的尊崇,但另一方面这未尝不是对“科学”甚至其风骚霸气的俯首称臣和自惭形秽,因为“精神科学”只能遵照自然科学所给定的基本法则才能忝列于“科学”,其特殊性微不足道。
“精神科学”一语所蕴涵的相互矛盾的对于“科学”的两种态度,分别被发展为20世纪哲学的两大基本倾向:对“科学主义”的批判与对“科学”精神的吸纳。现象学、存在主义、哲学解释学、后结构主义和其他各种形态的后现代主义等等,基本上属于前者,而分析哲学则属于后者,因为“它与给当代文明打上最深烙印的两大势力结盟,即科学和技术”。精神分析哲学如果成立的话,要特别一些,它在形式上接近“科学”,而内在气质上则是反“科学”的。
在此,我们绝不是说,20世纪哲学存在科学主义与人文主义两大潮流,像许多研究者和一些处身其中的哲学家所相信的那样。“科学”精神不等于“科学主义”,“人文”精神也不等于“人文主义”。原因是,“科学主义”,根据威廉斯的研究,是一个“带有批判性的字眼”,“用来定义科学在某方面的局限”。他注意到,“同样,人文学科有其明显的局限,但尚未有一个通用的词江来定义这个局限”。其实这样的词语早就有了,就是“人文主义”(或译“人道主义”),20世纪60年代以后该词在后现代主义诸流派中日渐被赋予否定性的意义。如果说“科学”、“人文”来自于启蒙传统,那么“科学主义”和“人文主义”的出现则是由于“启蒙的辩证法”,如霍克海默和阿多诺所阐明的。这就是说,无论在其肯定的抑或否定的意义上,“科学主义”与“人文主义”都具有同源性,即共同秉承着启蒙哲学所确立的对于理性的绝对信仰。1760年,伏尔泰在致爱尔维修的信中写道:“本世纪开始看到了理性的胜利。”根据权威历史学家的认定,“他指的是人文主义精神和科学的经验主义。”“科学”精神的实质就是“理性”精神,而“理性”精神也就是“人文”精神。“科学”与“人文”是同一“理性”的两翼。依照康德,人先验地具有“纯粹理性”,这使他得以统摄和认识经验的世界。作为启蒙计划或许是其主体部分的康德哲学既是“科学主义”的,也是“人文主义”的。
所谓“科学主义”与“人文主义”的冲突因而就不是两种思想潮流的冲突,而是理性发展过程中其内部所歧出的问题,即理性的异化问题。“理性”需要“科学”和人的“主体性”以开辟自己的道路,而一旦理性放任于“科学”和“人文”,就会出现它所意想不到的“科学主义”和“人类中心主义”。我们知道,“科学主义”常常就是“人类中心主义”。这是自“工业革命”以来,20世纪尤甚,我们所面临的一个重大的现实问题。转换为哲学的语言说,我们这个人类“主体”怎样才能克服我们“主观上”的“科学主义”和“人文主义”而回归到我们“客观上”的真实存在。
美学虽然不就是哲学的附录部分,但要把握20世纪美学的精神就必须了解主客体关系这一哲学基本问题在所谓“科学主义”与“人文主义”的冲突中的体现。20世纪美学流派繁多,主张各异,当然要求我们用心去具体地体会,但主客体关系仍是它们或直接或间接地、或明显或隐晦地指涉着的问题。如弗洛伊德美学宣告文艺创作中理性主体的死亡,如德里达对意义的解构就是对主体的解构,更不用说那些从积极的方面建构艺术创造主体的表现主义美学了。即便那些强调文本价值的各种形式主义美学家,实际上也是将一个现代性的主体哲学落实为“审美自主性”。
这里应该辨明,西文中的“subject”和“object”既是认识论意义上的主“观”和客“观”,也是存在论意义上的主“体”和客“体”。这种差异的关键性在于,它会导出分别侧重于主客“观”和主客“体”的两种哲学和美学来,例如现象学关注于主客“观”(如意向性、表象、前见),而在弗洛伊德、拉康、福柯以及女性主义者和后殖民主义者那里则是主客“体”(如身体、身份、单个性)。这样的主客体关系被表述为主体与他者(other)的关系,并通过对他者之绝对他异性的坚持(如列维纳斯)而改写了只是作为另一自我的和对象性的客体。他者哲学具有强烈的现实政治诉求。
二、如何政治地理解20世纪西方美学
如果能够将“政治”理解为不只是职业政治家们的思想和活动,而且也是一切关于如何组织社会的并不一定诉诸行动的纯粹思想性的探索,那么应该说当其时特利·伊格尔顿(Terry Eagleton)在他那本著名的《文学理论导论》中大胆地宣称一切文学和文学理论都是政治的,他是没有什么过分之处的。伊格尔顿“政治”界定为“那将我们的社会生活组织起来的方式及其所包含的权力关系”。他后来在该书“中译本前言”中为此立论所做的辩解,即说文学理论“永远是政治性的”、“不应该被误解为是企图把文化产品中独特的东西简化为直接的政治宣传目的”,于是也没有多少必要性可言,因为通过强调文化产品的特殊性是无法在任何程度上削弱文学和文学理论的政治性的,它们与“政治”的相关是“直接的”抑或如伊格尔顿所暗指的“间接的”,究竟只是一个方式的而非本质的问题。
伊格尔顿是在考察了20世纪主要的文学理论流派如现象学、解释学、接受理论、结构主义、后结构主义和精神分析之后得出如上结论的,而这些流派通常又是可以冠之以或许更宜于被称之为“美学的”,因此他的这一结论也同样适用于它们被视为美学的流派。据此我们可以进一步推断,一切美学的都是政治的;具体言之,20世纪西方美学史就是一部政治的思想史。
将“美学的”作为“政治的”并不意味着可以拿政治的价值标准去要求美学理论,那是过去的做法。作为以描述美学发展实际为旨归的一门历史学科,我们所撰写的美学史首先是把政治作为一个解释学的视角,从这一视角观察各种美学理论的政治意指、起伏和变化。这个政治不是我们现在的政治,不是我们自己的政治立场,诚然我们也无法摆脱这些,而是当时美学与之发生关联的政治。这就是说,它是一种被语境化了因而被客观了的政治,但愿这不会成为一个去政治化的政治,因为政治就是我们的实际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