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还是小学的时候,那个时候她像现在一样,每天都要起来帮奶奶照顾店里的生意。而只要天气好的时候,都会有一个男人带着一个小男孩从这里经过。
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他就坐在店门口的椅子上,身上穿着蓝色的运动服,似乎是刚刚跑过步,剪成西瓜头的黑色头发,好多被汗水黏在了一起。上半身的运动服脱下来系在腰间,露出里面白色的T恤衫。他就坐在那里看一本小小的口袋书,嘴角一直带着浅浅的笑意。
她就很好奇啊,他在看什么,那么开心?
于是,她悄悄跑过去问他,到底在看什么东西?他就把椅子让出半边来,和她一起坐着看,给她讲书里的故事。
从那以后,他几乎每天都要到这里来,然后陪她一起看书。他真的好聪明,认识好多字,很多她根本都没有见过,虽然和他一起看,但根本看不懂。于是,他就很耐心的对她讲解书里写的东西。有时候,他会把双手背在身后,指着东方红彤彤的阳太对自己说,以后自己是要当大作家的男人,就像那最亮的太阳一样,让全世界的人都知道自己!她就问,大作家是谁啊?然后被他追着打。
可是后来有一天,他没有来。她记得,那一天没有下雨,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他没有来。从那天以后,那个男孩就消失在她的世界里。
有些时候,她也会忘掉他的名字,可每天早上打开窗帘的时候,看到朝阳她就会记起。
“晨光啊~”真的是好难忘记的名字呢!
……
也许他早就把自己忘了吧,恩秀从回忆里慢慢醒过来,心中有深深的失落感。昨天刚刚见他的时候,就有一种很熟悉的感觉,直到今天听到他的名字,自己才确定了下来他真的就是那个当初傻傻的小男孩。
可是,他应该早就已经记不得自己了吧。也许自己所珍惜的,只有自己一个人珍惜罢了。她抹了抹眼睛,背起书包朝着校门口走去。
刚要走出教学楼的时候,忽然头顶响起了一声闷响,她暗叫一声糟糕,抬头的时候,天空已经乌云密布,雷雨噼里啪啦的打了下来。许多正在半路的学生尖叫着用书包顶在头上朝着校门跑。
恩秀咬了咬嘴唇,心想自己怎么那么倒霉,连雨伞都没有,怎么回家……嗯?她的视线慢慢移向了自己的书包,早上出门的时候随手把晨光给她的那把雨伞给带上了,本来是打算如果可以遇到就还的。谁知道人是遇上了,伞却忘了还。不过正好,这次回家倒是方便了。
一想到晨光自己是没有雨伞的,她有些解气,一边从书包里拿出雨伞一边嘟囔道:“叫你不记得我!淋死你算了!”
恩秀一边赌气说着,一边用力的去解开雨伞的尼龙搭扣。就在这时,她的身体感觉到一股熟悉的体温出现在自己背后。
“一般来说,你应该先谢谢我才对,而不是在这里诅咒我。”一个熟悉的声音传入耳中,恩秀一转身,就看到晨光正站在自己的旁边,两个人的鼻子只有十几公分的距离,她的脸一下子红的像发烧,可是身体却是舍不得后退半步。
“咦?你什么时候出现的?”
晨光无奈的叹了口气,“看到这天气就知道一定会下雨,所以只好在这里等我的伞回来了。”
恩秀连忙把手里的雨伞藏到身后,把脸扭向一边,“哪里有你的伞?”
晨光无奈道:“好歹是我借你的雨伞,也不用这么赌气吧。冒失鬼小姐!”
恩秀恼怒的看着晨光,“你才是冒失鬼!明明认出我来了,却故意不和我讲话!”
晨光伸出一根手指,“第一,我可没有在大雨天冲进别的怀里。”他又缓缓伸出第二根,“第二,作为受到恩惠的一方,应该是你主动过来交还雨伞并表达谢意才对。难道还要让作为恩人的我主动向你讨要?这样可太不绅士了。”
恩秀选择放弃和晨光争论,当初她每次试着和他争论的时候,发现每次都是自己输。于是,她明智的选择了避开这个话题。
“你是什么时候认出我来的?”
“如果说什么时候认出你是借我雨伞的冒失鬼,看到你那张脸就认出来了。至于,怎么认出你是餐馆那个帮忙打杂的小姑娘,”他伸手指了指胸口的位置,恩秀下意识朝自己胸口看过去,那里的标签正清楚的写着她的姓名【李恩秀】。
恩秀忽然有些感动,“已经那么久了,你还记得我的名字啊。”
晨光微微一笑,“我不是很喜欢和别人接触,所以每一个认识的人都会记得特别清楚。”恩秀撇了撇嘴,她很显然不是很满意这个答案。但是晨光说的的确没错,以自己对她的了解,他真的像个木头一样。
晨光看了看天,雨下的很大,而且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停的样子。
“今天我就再做一次好事,送你回家好了。”
恩秀挥了挥拳头道:“喂,不是应该我送你吗?”
晨光指了指她手里的雨伞,“别忘了,这可是我的伞哦!”恩秀“哼!”了一声,撑伞走进了雨里,晨光微微笑了笑,快步跟了上去。
“喂,你举高一点啊!”
“已经够高了。”
“还是我来吧……”晨光看着刚到自己肩膀的恩秀,无奈的接过她手中的雨伞。恩秀偷偷笑了笑,却躲过了晨光的目光。
晨光的心情十分不错,虽然已经几年没有见面,不过恩秀给人的感觉还是那么冒失,像一只笨笨的小熊。让已经离开多年的自己,在这个小城找到了一丝亲切。
而恩秀的心里,却一直像有只小鹿一般,老是不停的跳来跳去。十七岁少年少女的心思,单纯而又美好,干净得像雨水洗刷过的池塘里的荷叶。
十几分钟的路,却因为恩秀故意放慢脚步而走了几十分钟。不过,因为下雨的关系,晨光也没觉得有什么奇怪。其实,她只是想和他多走一会儿。贴在他旁边,抬起头就可以看到他完美的侧脸,因为把雨伞放在自己这边,他的左肩都被雨水打湿了。
恩秀心里有些开心,不过还是小心提醒道:“你的肩膀淋湿了哦!”
晨光不用看也知道自己的肩膀淋湿了,“没办法,我的伞就这么大。这种时候让女孩子淋湿的话,作为绅士可以丢脸的事!”
雨很快就变小了,只是雷阵雨,来得快,去的也疾。晨光收起了雨伞,天空有些明亮,空气的味道格外的清新,让人的精神都变得好起来。
“真是好久没来永川了,周围的一切仔细看一遍,变化真的让人吃惊。”晨光一边走一边看路上的风景建筑,发现当初很多的东西都消失了,被其他的事物所取代,不禁有些感叹。
“这个世界上一切都是会不断变化的,就像……就像你一样。”恩秀笑着道。晨光有些惊讶的指着自己的鼻子,“我?”
“是啊!”恩秀用手描绘出一个西瓜头的模样,“以前大家都说你又呆又笨,整天就知道在那里看书,别人说话你都不理。谁知道现在,模样变得稍微好看了些,也不冷冰冰的了。那时候的你啊,在别人眼里是又呆又笨!”
晨光很不满的反口道:“我当初是懒得理那些无聊拿我取笑的大人罢了,再说了,我哪里又呆又笨。初中以前,我可一直是年级第一名的成绩!”
恩秀摸了摸下巴,忽然想起什么事来,于是看着他的侧脸问道:“对了,说起来,你初中的时候为什么突然不见了?”
晨光的脸色呆滞了一下,扭过了头去,淡淡道:“那都是过去的事了。”
恩秀看到晨光的表情心里有些不安,她不知道晨光为什么突然变了表情,但她知道一定是自己说错了什么。强烈的歉疚促使她低下头道:“对不起,我是不是……让你想好不好的记忆了?”
晨光没有再说话,恩秀心里有些后悔,为什么刚刚问那样的问题?里恩秀,你真是笨死了笨死了!
两个人就这么各怀心事,很快走到了餐馆。
两个人站在餐馆门口,晨光看着恩秀,道:“那么,我就送到这里了。”看着恩秀脸上还有些歉疚的表情,低着头微微抿着嘴,知道她是在为刚刚的话自责。晨光忽然觉得她这幅模样看起来像一只笨笨的小熊,于是伸出手把暴露在眼前的一头黑发用了揉了几下,然后笑着道:“冒失鬼一只已经送到,请签收。”说完,他微微一笑,转身走开了。
恩秀看着转身离开的晨光,揉了揉凌乱的脑袋,头发完全被揉成鸡窝了,她有些郁闷的扁着嘴,不过很快,她就笑了出来,转身欢快的跑进了餐馆。
……
夜色很深了,台灯泛着乳白色的光芒笼罩了整个写字台。晨光穿着灰色的睡衣躺在座椅上,电脑的文档上面一片空白。
我想,这本书的作者一定没有亲身体会过爱情。
白天,童秋雨对他所说的话他已经不是第一次听到了,随着时之砂系列进入第四部,越来越多的感情情节都迎来了收尾。可是,他在第四部出版之后却得到了一部分读者的质疑,很多人觉得他根本没有过恋爱的经历。
试问,一个毫无恋爱经历的作者写出来的恋爱情节,怎能不漏洞百出呢?
而他,又的确没有谈过恋爱的。
起先之所以去写青春情感类的小说,倒并不是因为自己的爱好。他最感兴趣的是科幻类,但是,随着科幻类市场渐渐衰落,优秀的科幻作品也越来越少,作为一个新人想要在这个领域闯出名堂是极为困难的。
而他的编辑,则是推荐了文采比较出众,擅长刻画人物的他尝试去写青春情感类的题材。而时之砂系列的成功,也证明了编辑的独具慧眼。但正如童秋雨所说的那样,一个完全不懂恋爱为何物的作家,终于是倒在了恋爱这道坎上。
什么是恋爱?对于一直以来以书本作为朋友,大部分时间忙着写作的他来说,连平日里接触到的人都很少,更别说有时间去恋爱了。
“难道说,我也需要去谈一场恋爱?”晨光闭着眼睛思索着,他想起今天的那场对话。童秋雨的话,还有,李恩秀的话。
“你说的看起来很有道理,但是这个世界不是什么事都能够用理性来考虑的。而感情的事,更不能简单的用逻辑来推理。”
晨光有些苦恼的揉着脑袋,“到底恋爱应该是什么样子的?”不过很可惜,除了窗户外面几只野猫在春天发出寂寞难耐的叫声,再没有人能回应他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