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事争议仲裁的原则
在人事争议仲裁的过程中,仲裁庭和仲裁员必须遵循人事争议处理的基本原则,包括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着重调解、及时处理的原则,当事人在法律上一律平等的原则等。此外,还应遵循人事争议仲裁的特有原则,主要有:
(1)仲裁机构独立办案的原则。独立办案是指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人事争议案件具有独立性,任何组织和个人无权干预。
(2)合议原则。合议是指在仲裁过程中案件要经过充分讨论和研究,这是民主集中制原则在仲裁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有利于避免主观臆断,保证公正处理人事争议案件。
(3)回避原则。回避是指当仲裁员是案件的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或与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裁决时,不得参加该案的仲裁活动,以防止徇私舞弊的问题发生。
(四)人事争议的仲裁依据
根据人事争议仲裁的性质和特点,人事争议仲裁的依据有以下几个方面:
(1)人事工作的政策规定;
(2)相关的法律法规;
(3)单位内部的规章制度。
四、人事争议诉讼
(一)人事争议诉讼的概念
人事争议诉讼是人事争议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寻求司法救助,从而保护其合法权益的法律制度。具体来讲,就是指人民法院依法对人事争议案件进行审理和判决的司法活动,包括人事争议案件的起诉、受理、调查取证、审判和执行等一系列诉讼程序。
(二)人事争议诉讼的特点
人事争议诉讼属于民事诉讼的范围。与其他民事诉讼活动相比,人事争议诉讼有如下特点:
(1)人事争议仲裁是人事争议诉讼的前置程序。
(2)人事争议诉讼的当事人是国有单位和职工。
(3)人事争议诉讼的标的主要是人事权益。
(三)人事争议诉讼的依据
人民法院审理事业单位人事争议案件的程序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对事业单位人事争议案件的实体处理应当适用人事方面的法律规定,但涉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劳动权利的内容在人事法律中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
(四)人事争议诉讼的受案范围和管辖
人民法院审理事业单位人事争议的案由为“人事争议”。受案范围为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之间的人事争议案件。事业单位人事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或者聘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五)人事争议诉讼的意义
第一,把人事争议纳入人民法院的受理范围,体现了“司法最终解决原则”。
第二,缺乏司法保障的仲裁是不完善的仲裁。
第三,建立人事争议诉讼制度,实现仲裁与司法接轨,有利于法院对仲裁工作的监督,促使人事争议仲裁更加公正合理。
第四节人事争议仲裁的机构、受案、管辖、时效
一、人事争议仲裁机构
人事争议仲裁机构是依法设立的处理人事争议具有仲裁职能的专门机构。它既不是民间组织、司法机关,也有别于国家行政管理机关。它具有三个特征:
第一,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能以自己的名义进行仲裁活动,并对后果承担责任;
第二,以第三者的身份居中处理人事争议,不偏袒任何一方,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
第三,在仲裁过程中拥有指挥和裁决权,它的行为对仲裁程序的发生、变更和消灭起着决定性作用,与仲裁的参与人相比,它在整个仲裁活动中起着积极的主导作用。
仲裁机构包括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仲裁庭和仲裁员。
二、人事争议仲裁的受案范围
根据人事争议仲裁的性质、特征,人事争议仲裁处理争议的领域不像人事争议调解那么宽泛;而是有其确定的受案范围,从而保证了人事争议机构在法定范围行使职权,维护争议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一)人事争议仲裁范围的概念
人事争议仲裁的受案范围是指对人事仲裁受理的人事争议案件的界定。人事争议仲裁受案范围包括对象范围和案件范围两个方面。
第一,从对象范围来看,人事争议仲裁主要适用于事业单位与职工、国家机关与聘任制公务员、军队聘用单位与文职人员之间发生的人事争议。
第二,从案件范围来看,是指事业单位与职工之间因解除人事关系、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与聘任制公务员之间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与聘任工作人员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的争议;军队聘用单位与文职人员之间因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这些都可以申请仲裁。
(二)人事争议仲裁范围的确定
根据《人事争议处理规定》,人事争议仲裁处理事业单位人事争议的受案范围主要是:事业单位与职工之间因解除人事关系、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主要包括:
一是辞职争议,包括单位不给职工办理辞职手续的争议、单位不给职工接转人事档案的争议、辞职人员与单位关于培训费的争议等。
二是辞退争议,包括辞退条件方面的争议、辞退程序方面的争议、有关辞退费的争议等。
三是履行聘用合同的争议,包括因订立、执行、变更、解除、续订、终止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以及单位与职工双方虽然没有签订聘用合同,但已形成事实聘用关系后发生的争议等。
三、案件管辖
(1)省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案件管辖范围是:省级机关及其直属驻蓉事业单位的人事争议;人事关系在省的中央驻蓉单位的人事争议;省内有重大影响的人事争议仲裁;省内跨市(州)的人事争议仲裁。
(2)市(州)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案件管辖范围是:本市(州)的所属单位人事争议;境内跨县(市、区)的人事争议;驻市(州)的中央、省属单位不属于省仲裁委员会管辖范围内的人事争议。
(3)县(市、区)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案件管辖范围是:本县(市、区)、乡(镇)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争议。
四、仲裁申请条件及时限
申请仲裁应当符合三个条件:
一是仲裁申请人应当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二是有明确的被申请人、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依据;
三是属于该仲裁委员会管辖。
《人事争议处理规定》把仲裁时效规定为60日,即当事人应当在争议发生之日起或从知道、应当知道合法权益被侵害之日起60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向有管辖权的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超过这一时效,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就不再受理。
强化练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
1.事业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不超过( );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 )。
A.1个月 3个月
B.2个月 6个月
C.3个月 6个月
D.6个月 12个月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的内容包括( )。
A.德、能、勤、绩、廉
B.德、能、勤、绩
C.德、能、勤、纪、廉
D.德、能、政、绩
3.按照人事争议涉及的职工人数,可将人事争议分为( )。
A.个人争议和集体争议
B.权利争议和利益争议
C.因职工流动产生的争议和因履行合同产生的争议
D.个人争议和多人争议
4.县乡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争议由( )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A.乡镇级
B.县级
C.市级
D.省级
5.人事争议处理工作中,应把( )放在首位。
A.调解
B.处罚
C.仲裁
D.诉讼
二、多项选择题
1.人事仲裁具有以下特点( )。
A.单方申请,双方地位平等
B.机构独立,一级仲裁
C.不能调解,及时裁决
D.具有行政、司法双重性质
2.事业单位人事争议的基本方法有( )。
A.协商
B.调解
C.仲裁
D.诉讼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方法有( )。
A.领导与群众相结合
B.自评与他评相结合
C.平时与定期相结合
D.定性与定量相结合
4.人事争议处理的原则包括( )。
A.合法
B.公正
C.公开
D.及时
5.根据《人事争议处理规定》,人事争议仲裁的受案范围包括( )。
A.辞职争议
B.辞退争议
C.履行合同的争议
D.福利争议
三、判断题
1.事业单位受聘人员在聘用期内被开除、劳动教养、判处拘役以上刑罚收监执行的,聘用合同自行解除。( )
2.事业单位人事争议未经仲裁不得提起诉讼。( )
3.人事争议仲裁中,仲裁机关居于中立地位。( )
4.当事人可在争议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人事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
5.人事争议仲裁的结果只对雇佣方具有约束力,且这种约束力没有强制性。( )
四、判断简析题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年度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以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考核组织申请复核。
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C
2.B
3.A
4.B
5.A
二、多项选择题
1.ABD
2.ABCD
3.ACD
4.ABD
5.ABC
三、判断题
1.×
2.√
3.√
4.×
5.×
四、判断简析题
答:这种观点是错误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对年度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以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之日起10日内向考核组织申请复核,考核组织在10日内提出复核意见,经部门或单位负责人批准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其中,如复核结果仍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人员对复核意见不服,可以向上一级主管单位人事机构提出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