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思芮一大早起来就把我一脚踢醒了,不过她没有兑现给我炖肉汤的承诺,却给我端来了最喜欢吃的皮蛋瘦肉粥。袅袅的白雾蒸出清甜的皮蛋香味,无论是色泽还是气味都挑逗着正常人的食欲,然而我不是正常人。
我知道这是纪初澈的拿手好菜,只因为我某次去饭馆时说喜欢吃,他便专门去了五星级的饭店缠着大厨只学做这道粥。换作往常,纪初澈下厨是值得放鞭炮纪念的,而我更是吃得狼吞虎咽毫无形象。可是如今我竟然却一点食欲都没有,无力地摇摇头继续躺下睡觉。
“清晨你个没出息的死女人……不值得为了那个混蛋绝食知道不!”余思芮愤愤不平地把盛满皮蛋瘦肉粥的勺子塞进我的嘴巴,恶婆娘似的瞪着眼睛威胁道,“给我吃!这可是纪初澈大清早爬起来亲自下厨给你做的——你要是敢不吃我就把你红烧了!”
“不许你这么说顾之森!”我红着眼睛瞪了一眼余思芮,抿着嘴把一点点皮蛋吃进嘴里,以往鲜美的味道在此刻却索然无味。
我的胃太久没碰食物,又自动把刚刚吃进去的东西全都吐了出来。说起来,在这之前我一直很希望余思芮给我做一顿丰盛的大餐,可是她总是觉得物以稀为贵,所以不到我生日绝对不给我下厨,现在,她是给我弄“最后的早餐”么?
“我劝你还是趁早醒醒吧!顾之森那个不要脸的,抛弃你也就算了,连他的小情人朝未晞快死在医院了,他都不去看一眼……朝校长看着他的宝贝女儿伤成那个样子,也病倒了!”余思芮气得把碗摔在桌上,一副“恨铁不成钢”的表情看着我。
“朝未晞怎么了?”我的神经忽然变得敏感起来,心里隐隐觉得不对劲。
“朝未晞听说是被放高利贷的打残了,恐怕是终身残疾了……”余思芮幸灾乐祸地说着,还用胳膊肘捅了捅我的腰,谄媚地提着建议,“所以清晨啊,你去看看她的衰样也不错嘛!有助于你打起精神来!”
“高利贷”三个字闪电一般击中了我的心脏,我踉跄着扶着余思芮站起来,摇摇晃晃地踩着拖鞋走出家门。出门时我习惯性往隔壁看了一眼,纪初澈只穿着单薄的深蓝色毛衣站在那里,目光灼灼地望向我,心头不觉一阵钝痛。
然而我决然地扭头,打了辆出租车直奔医院,我的目的当然不是幸灾乐祸那么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