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区规划与设计对应于城市规划系统中的各个规划层次,包括总体层面的规划、控制层面的规划和给定的具体地块内住区的空间结构组织等各个层次。总体来看,住区规划与设计包括前期的资料收集及具体的住区设计内容,即规划组织结构、道路交通组织、公共服务设施、绿地系统设计和住宅群体空间设计等,这些是决定住区建设品质的关键,而这些内容都是基于住区设计的方法和侧重点之上的。
4.1住区设计的重点与方法
4.1.1住区设计模式
目前我国的城市住区建设中,根据住区区位和住区规模的差异,出现了三种开发实践:一种是位于城市中心区或在城市的旧城中建设的规模较小的住宅组群,另一种是位于城市边缘的开发规模相对较大的住区,第三种是在郊区或新建开发区中兴建的大型住区。住区区位的选择不仅决定了住区规模的大小,必然也决定了住区规划设计模式,小规模的住区规划与大规模的住区开发有着本质的区别。
1)小规模住区与邻里创造
位于城市中心区的住区建设规模既受到用地的局限,又受到城市周边环境的影响。选择在城市建成区进行住宅建设是在既有的城市环境中建设,因此带有环境改善与城市更新的性质。城市建成区是指城市经过长时间的建设,形成城市文化丰富、城市空间和生活有一定程度积累的地区。随着城市发展和不断对城市基础设施、道路交通设施、城市公共服务和文化设施的投入,建成区土地价值逐渐升值,土地开发成本也随之提高。这就决定了住区开发的规模相对较小。处于这种区位的小规模住区有着适宜的规划与设计模式。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西方国家把“邻里单位”作为战后住宅建设和城市改建的一项准则,以及在现代城市住宅建设中对于建设规模控制的一个基本依据。虽然“邻里单位”更多的是住区中的“单元”概念,但其规划思想对于讨论小规模尺度的住区还是具有一定借鉴意义的。
在城市中心地区,住区开发受到来自城市土地价格、地块规模等方面的制约,无论从住区规划角度还是从开发效益角度来看,规模尺度都不宜过大;其次,受到城市原有周边环境的深刻影响,要求住区开发应与周边环境整合,共同形成具有亲切邻里感的城市社区。以上因素决定了位于城市中心的住区开发必然是小规模的开发模式,它具有更大的适应性,更加适合城市更新改造过程中的有机更新目标的实现。
可以看出,“邻里单位”的一些原则和邻里环境的创造是一种更加适合于小规模建设的住区设计模式。
2)复杂区位与混合型住区营造
随着快速城市化的发展,城市中心区与建成区昂贵的地价使得越来越多的住区建设选择在城市建成区的边缘地带,住区规划既能够合理利用城市交通,与城市中心区有快速的连接,又能利用丰富的土地资源进行混合住区的营造,形成新的城市增长点。
由于认识的局限,早期在城市边缘地带建设的住区在运行一段时间后或建成之初就在就业、居住配套、城市交通、区域发展活力和区域竞争力方面暴露出严重的问题,单纯住区项目的建设,由于缺乏就业支持,缺乏文化、娱乐、医疗、教育等服务设施,造成城市边缘住区缺乏吸引力。
针对住区面临的问题和潜在威胁,人们开始在西方新城建设的历史和新城市主义的主张中寻找解决问题和避免重蹈覆辙的方法。无论是20世纪30年代开始并持续到现在的英国的新城建设,还是90年代美国兴起的新城市主义,其重新关注城市和混合型社区营造的基本理念无疑对解决位于城市边缘的住区建设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从国外的住区实践来看,混合型住区建设的发展趋势就是:强调土地功能的混合使用,通过创造就业动力,提供综合而完善的教育、医疗、娱乐、商业购物等各类服务;组织多元混杂的居住人群,有效地缓解居住空间分异和阶层隔离的社会问题;住宅户型的多样化,能够满足不同阶层的不同需求,这几个方面的混合是混合型住区发展为“自我平衡”的综合性城市空间、创造良性的住区空间形态和富有活力的住区的重点。从这几个方面出发,混合型住区的营造也势必会为当地城市边缘区带来活力,并激发城市其他的建设需求。
3)大规模住区与开放空间拓展
大规模住区建设与郊区化的进程是城市发展到一定规模、一定阶段的必然选择。一方面,由于城市空间扩展到一定程度,城市聚集效应和运转效率都会降低,大规模住区开发往往成为疏散城市中心地区聚集的功能和人口的主要方式;另一方面,城市发展到一定阶段,城市聚集所带来的环境质量降低,越来越多的城市人口希望获得更好的居住环境和新的生活空间形态,大规模的郊区化住区发展正是顺应了这样一种日趋强大的发展需求。
大规模住区是从定性、定量两个方面来诠释其含义的。从性质方面解释,大规模住区是指在住房市场化以来,由一家开发商大规模成片开发建设的、具有一定城市功能和配套功能的完整生活住区,其开发建设更强调居住与生活、工作、购物、文化、教育、休闲等多种要素的综合考虑。从定量角度看,按照《城镇规模住区开发技术评估指标体系(试行)》的界定,城镇规模住区的开发规模为20万平方米(300亩)。
大规模住区因其位于城市郊区,多坐拥丰富的自然资源,或环山或抱水,这成为大规模住区最为有利的建设条件,住区中的空间必然呈现开放式布局,最大限度地引入自然元素;其次,随着市场同质竞争的激烈化和市场需求的多元化,大规模住区从功能布局、交通组织、空间布局都应与城市有机地组织起来,走向功能复合化、多元化,并形成与城市共享的开放空间资源;第三,大规模住区的发展由单纯的住宅项目开发向整合多种相关资源和产业要素的纵深阶段发展,人们社会生活需求的多样化、文化观念的多元化同样反映在对住区的空间需求上,从而使住区的开放空间也呈现多元复合的发展趋势。
大规模住区的多元发展使住区开放空间与城市和周边区域空间的联系更加紧密,住区的公共部分如大型公共绿地、会所、商业服务设施等向城市和周边居民开放,形成大区开放、组团封闭多层次向城市开放的方式,使大规模住区逐渐成为城市的有机组成部分,这一方面提升了城市整体开放空间质量和公共资源共享性,同时也为住区带来了活力与人气。
在实际的城市住区规划与设计中,其住区模式的选择并不是一对一的关系,而是针对某种情况提出的相应较为合理的解决方式。实际上,“邻里单元”越来越多地作为“细胞”应用在混合型住区和大规模住区的建设中。
同样,“混合”与“开放”二者的概念也是不矛盾的,二者可以相互依存、相互渗透。在城市建成区的住区建设中,“混合”概念同样表现突出,其功能混合与各阶层混合的理念很贴切地适用于城市更新,以及新建筑区与旧城的有机结合。因此,住区模式的选择仍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加以选择。
4)设计内容
通过基本资料的收集和前期评估,以及不同区位的比较选择,可以确定住区规模、规划模式。随着居民对生活质量和环境质量需求的不断提高,城市住区设计应包含《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所规定的方方面面,又要涵括人文-生态环境、住区管理、住区发展计划等诸方面的内容,形成多维的综合性建设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1)选择和确定新建和改建的用地位置、范围;
(2)根据用地现状和所在城市发展现状,确定住区规模,包括人口规模(人口数量或户数)和用地规模;
(3)拟定住区用地布局和空间组织方案;
(4)确定居住建筑的类型、数量、层数、样式与风格,并对其进行合理的安排和布置;
(5)确定公共建筑的位置、数量、分布、用途及布置方式,公共建筑可依据住区的实际情况设置,包括商业建筑、超市、卫生站、服务站、活动中心、中小学、幼托、管理中心、市政公用设施用房(包括车库)、生产类建筑等;
(6)制定全面的道路交通规划:道路等级、宽度、断面形式、布置方式、交通组织、公共停车、与城市公交系统的联系、住区出入口位置等;
(7)制定人文-生态环境规划,包括:生态环境规划(绿地、阳光、水、空气、景观、小品等)、精神环境规划(社区文化环境、归属感和安全感的营造、邻里交往空间)、信息环境(社区网络平台、信息公布窗口等);
(8)制定社区发展计划,一般为三年,内容主要涉及社区活动安排、文化与教育、服务与保障、经济与社区就业、共同意识培育等;
(9)制定社区组织管理体制,包括明确社区管理的组织与团体的任务、职责和工作内容,并确定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单位房改科、物业管理部门及其他管理部门的工作范围与职能;
(10)拟定有关市政工程设施规划方案,包括给水、排水、电力、电信、供暖、燃气、竖向、管线综合等工程规划;
(11)拟定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在原居住区综合技术经济指标的基础上,增设相关的引导性指标:经济系数(营利性和生产性建筑占总建筑面积的百分比)、环境容量、管理机构与团体的数量、居民自治团体的数量、居民就业率期望值、居民可参与活动数量、住区内服务数量、管理人员规模等;(12)投资造价估算;
(13)规划跟踪,在规划实施中进行回访与跟踪,对规划及时纠正。
无论是新建的城市住区还是旧区中的改建与新建部分都应该包含这13项内容,其重点是公共设施配置与管理。
4.1.2可持续设计
1990年11月5日至9日在海牙举行了人居与可持续发展的国际会议,提出了可持续发展的住区规划,其宗旨认为可持续发展的住区规划,是为了消灭贫困,提高人类生活和工作条件,使人类得到食品、衣服和住房的最基本需要,并且生活获得自尊、自敬和自由选择等权利。为此,可持续发展的住区规划的战略中心是合理使用自然资源与人力资源,在具有活力的前提下,调整资源结构,保持经济增长,使社会结构得到公正和有效的发展。结合近年来的可持续社区规划的实践,可以将可持续设计的理念归纳为两点:
一是创造归属感与凝聚力强的社区;二是追求社区的可持续性。前者在于注重人与人之间的联系;后者是在对现代文明和偏重于经济效益的城市开发模式反省的基础上,力图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社区。不同的可持续社区具有各自不同的特点,归纳起来,可总结为以下七个构成要素:
1)特点
强烈的归属感;
标志性建筑或广场;
重视历史文化传统;
居民的参与意识;
社区的凝聚力。
2)与自然共生
绿荫环抱;
与自然协调、共生;
以自然空间作为社区的边界。
3)减少小汽车利用的交通规划
限制小汽车使用的交通体系;
与广域交通网络相联系;
步行可达的空间尺度;
积极铺设步行道和自行车道;
道路系统按尽端路或网格形式配置。
4)混合功能
除居住功能外还拥有各种各样的城市功能;
自给自足型社区;
在同一栋建筑内商住混合;
商业设施和工业设施在社区中共存;
集约型土地利用;
安全防范措施。
5)开敞空间
具有中心性的公共广场;
对居民有魅力的开敞空间;
社区内外用于自然保护的开敞空间;
构成社区边界的绿地等形式的开敞空间。
6)具有多样性与个性的住宅
采用适合当地的技术与材质;
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满足各阶层人居住的多样性住宅;
编制城市设计准则。
7)节能、节源技术的开发
采取自然排水、水循环使用等措施实现水资源的有效利用;
综合运用太阳能、风能、天然气、室内热等绿色能源;
强调立体绿化,发挥绿色植物的叶、根、土的调湿、调温、防尘、减噪、减污的自然空调作用;
采用生态环保材料,保证住区的生态平衡;
由电脑智能运行对公共空间进行监控、扼制和对建筑的日常使用、管理及综合用能、自然空调、立体绿化等的操作与管理。
4.1.3公众参与制度设计
公众参与,即凡是生活在同一环境下,对塑造此一环境有所帮助或关系的任何人,都可以认为是参与。公众参与会因社会文化或政策、地域性的差异而不同,一般来说,公众参与应具备自由参加、愿意参与和有能力这三项前提。
公众参与应建立在广泛参与的基础之上,这里的“广泛参与”包含了两层含义:其一是参与主体的广泛性,主要是指参与住区营造的应包含政府、市场及社会所有相关组织力量,所以,“公众”不仅仅包括社区内的全体居民,而且还应包括社区内的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和社会中介等。国内外实践证明,社区内企事业单位参与社区建设,不但惠及社区,而且也是自我受惠的活动。其二,“广泛参与”也是指参与活动内容的广泛性与参与过程的持续性。它是指各类社区主体不仅应参与社区管理及社区形态空间环境的营造和改善,还应参与社区服务、社区文化活动、社区治安、社区医疗卫生等。有的学者将社区主体的参与总结为四大领域:社区的社会参与、社区的经济参与、社区的文化参与、社区的政治参与。参与过程的持续性是指居民及其他社区主体应对城市及社区的规划设计、开发营建以及入住、进入社区后长期的维护、改造与发展进行全过程、持续性的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