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关爱计划生育困难家庭。以重大节日走访慰问等形式,关爱独生子女困难家庭、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留守儿童、“少生快富”纯女户困难家庭等,先后筹资8.2万元,走访慰问计划生育困难家庭256户,购买“爱心包裹”10个。教育、卫生、民政、扶贫等各成员单位联动落实帮扶责任,各基层组织以政策倾斜、资金帮扶、农资支持、子女就学等各种方式关爱计划生育家庭。沙坡头区文昌镇对2009年11月后办理独生子女证的农转非家庭每户给予300元奖励,办证后又采取永久性节育措施的再给予8000元奖励;香山乡对独生子女家庭每户每亩补助地膜1公斤,有机肥料10公斤。
5.关爱计划生育工作者。围绕《公开信》发表30周年纪念活动,对23名连续从事计划生育工作25年以上特殊贡献者和30名“十佳岗位标兵”“十佳技术服务能手”“十佳志愿者”进行表彰奖励。(蔡怀明)
【计划生育惠民政策落实】
1.协调财政、社保等部门对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户、两女户、少生快富户,在新农保缴费补贴基础上,再给予每人每年100元的奖励缴费补贴;对未满60周岁的农村少生快富纯女户,每人每年奖励缴费补贴400元,满60周岁后,在享受基础养老金的基础上,再给予每月60元的计划生育养老补贴。2010年共为全市为符合政策少生快富纯女户夫妇发放计划生育养老补贴81.97万元。
2.引导832个纯女户、独生子女家庭采取永久节育措施,加入少生快富工程行列,100%兑现各项优先优惠政策。指导“一本通”成员单位落实各类增收致富项目101个,帮扶资金441.13万元。筹资395.26万元,按照新标准为全市5414户农民、无业人员、下岗失业人员和3038名财政供养人员以“一卡通”形式兑现独生子女保健费,在全区率先实现独生子女保健费新标准全覆盖。
3.在沙坡头区柔远镇冯庄村建设“少生快富创业园”,把计划生育家庭引入园区,发展温室大棚种植业。支持镇(乡)建设枸杞、设施蔬菜、硒砂瓜种植等阳光计划生育示范园区16个,发展示范户104户,带动4149户计划生育家庭户均增收5000元以上。把“少生快富”品牌理念融入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投资32.26万元,在沙坡头区香山乡的红圈、任寨、新水建设了5760亩少生快富示范基地,将21户少生快富工程项目示范户、7户独生子女户和359个计划生育家庭户引入基地从事硒砂瓜种植业。至年底,全市建设少生快富示范基地68个。(蔡怀明)
【优质服务】先后组织132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区内外的计划生育业务知识培训;公开招聘13名技术服务人员,充实到镇(乡)基层站所;共落实上取环20065人次、绝育手术3227人次、化验检查8516人次、B超检查26450人次、咨询服务57598人次;以入户讲解、发放资料、集中培训等形式开展出生缺陷知识普及活动,共发放资料21.6万份,举办培训班123期,培训育龄群众10460人次,干预重点对象3200多人次;为2950人免费实行婚前医学检查,育龄群众参加婚前检查的比例由以往的41.58%提高到95%以上,出生缺陷大幅减少。
【信息化建设】至11月下旬,全市总人口录入完成113.52万人(沙坡头区39.16万、中宁县31.96万人、海原县42.53万人);常住人口信息数据录入覆盖率98.27%(沙坡头区96.87%、中宁县98.84%、海原县99.46%);身份证号码完整率83.09%(沙坡头区95.24%、中宁县84.18%、海原县71.16%);已婚育龄妇女覆盖率98.50%(沙坡头区100%、中宁县94.61%、海原县100%)。完成了2000~2009年期间出生人口基础信息核查工作任务。(蔡怀明)
【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机制】在沙坡头区镇(乡)、村(居)级成立计划生育村民自治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178个,形成党支部、村委会、计划生育协会“三位一体”的工作机构。完善制定《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计划生育协议书》,设立政务公开栏、意见箱和举报电话,鼓励村(居)民积极参与计划生育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形成村(居)委会负责、专干抓落实、协会做骨干、中心户长为中心、群众当主人的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新模式。(蔡怀明)
【政风行风建设】
1.坚持不懈抓制度建设、队伍建设和作风建设,深入调研、督导检查,深刻分析人口形势,查找和化解当前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的突出矛盾,促进“阳光计划生育”健康发展。
2.开展“请农民兄弟姐妹评计划生育”“请流动人口农民工评计划生育”“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下评上”“党政机关评计划生育”和“民主评议基层站所”活动。
3.通过网站、政务大厅、电子屏、户外宣传栏等,向社会公开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办事指南、服务规范、优惠政策、审批项目;通过在媒体开辟《计划生育之窗》、《少生快富》专栏、专版等,倡导婚育文明阳光计划生育;通过重大节日宣传、主题活动发放宣传精品等手段,促动阳光计划生育深入进行;通过生育文化长廊、文化广场、特色产业基地等阵地平台建设,体现阳光计划生育;通过“三下乡”服务,把计划生育各项免费服务送到千家万户,深化阳光计划生育。
4.阳光开展计划生育集中清理整治活动,足额征收社会抚养费,依法公开打击违法生育对象;规范开展病残儿鉴定、再生育审批、独生子女办证、优惠政策落实等各项计划生育审批事项;阳光举办计划生育文明执法专项培训,规范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阳光开展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焦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征求意见活动,妥善处理群众来电、来信来访320人次,计划生育信访件、举报件、市长信箱按时办结。(蔡怀明)
民族宗教
【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1.坚持把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作为促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有效载体和抓手,与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以两办文件先后下发《中卫市2010年开斋节、古尔邦节系列活动总体方案》、《关于组织开展2010年“民族团结月”活动的通知》、《关于在全市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创建工作,成立以市委副书记任组长,人大、政府、政协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直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和解决创建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各县和沙坡头区各乡镇也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全市上下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创建活动扎实稳步推进。
2.始终坚持把宣传教育作为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民族法规和民族基本知识,在中卫电视台、中卫日报开辟“民族团结和谐发展”专题专栏,制作专题片、宣传横幅、宣传展板,广泛宣传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事迹。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村)5个。会同有关部门在机关、企业、学校、社区(村)、军营和市党校举办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统一战线理论、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等知识专题讲座,共有3000多人参加,联合市职业技术学校培训少数民族实用技术人员800人次。组织召开全市民族宗教人士观摩座谈会,90多位民族宗教界人士实地观摩工业园区、沙漠设施蔬菜、黄河金岸、腾格里湖湿地公园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3.组团参加第七届全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中卫市代表团参加表演项目1个、竞赛项目7个,参加的运动员、教练员124名,中卫市代表团共取得金牌三枚、银牌四枚、铜牌一枚、第四名四个、第五名一个、第六名四个的成绩。中卫市代表团还获得本次民运会体育道德风尚奖,中卫市宗教事务局被评为全区民族体育先进集体。(徐华山)
【清真食品管理】
1.加强宣传教育,分层次对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负责人、管理人员和个体工商户进行《清真食品条例》和少数民族饮食习俗的培训。2010年共举办学习班3期,培训人员160人次,发放宣传材料500余份。联合市职业技术学校培训清真厨师100人。
2.对申请从事清真食品生产、加工、经营者的准入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依照《条例》规定及时变更、补办、新办准营证和清真标牌,2010年核发清真牌照83家,办证率达到97%以上。
3.组织开展清真食品专项检查5次,累计检查清真食品经营单位280家次,清理擅自使用清真标志的5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8家。(徐华山)
【申报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筛选上报沙坡头区少数民族发展项目11个,争取区民委少数民族发展项目5个,争取资金184万元,落实3家民贸企业贷款资金贴息政策补助180万元。(徐华山)
【宗教事务管理】
1.在全市宗教界开展“弘扬优良传统、推进宗教和谐、服务中卫发展”主题教育活动。市县统战、宗教部门和市级宗教团体分别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对宗教界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的协调、指导。
2.利用各种形式广泛进行宣传,共编发简报15期,印发致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公开信25000份,编印《中卫市宗教界主题教育活动宣传手册》3000份,市电视台、报社共播放、报道相关新闻10余条,在全市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开展集中宣讲,提升教育效果。市县区共开展集中宣讲36场次,参加集中宣讲学习和培训的宗教教职人员、寺管会成员5500人次。
3.深化“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创建五星级“和谐寺观教堂”23个。
9月,市委、市政府对全市宗教界为构建和谐中卫做贡献涌现出来的15个先进集体,38名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中卫市1个宗教团体,16个宗教场所,16名宗教人士被评为全区首批“和谐寺观教堂”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严格宗教活动场所建设和大型宗教活动的审批。
2010年市宗教事务局共批准翻建维修寺观教堂42处,未出现一起未经批准新建、滥建宗教场所现象。全市宗教场所举行大型宗教活动和跨地区宗教活动都能按程序进行报批。未发生因大型宗教活动引发的矛盾纠纷和安全事故。(徐华山)
【确保宗教领域稳定】在西藏“3·14”、新疆“7·5”事件和上海世博会期间,制定了全市民族宗教领域维护稳定的工作方案,开展宗教领域矛盾纠纷排查5次。对伊斯兰教中的“周泽群势力”“达洼”非法宣教,“撒拉教派”及藏传佛教的传播,进行专项排模,开展对“达洼”非法宣教活动集中整治,分层次召开培训会议,对已掌握的“达洼”宣教人员采取训诫、谈话、写保证书等措施。巩固基督教家庭聚会点整治成果,未发现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和国内教派的传播。开展对阿訇以念“尼卡哈”代替婚姻登记的管理,指导市伊协、两县、沙坡头区各镇(乡)与阿訇签订管理责任书,并会同有关部门适时开展专项检查。(徐华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