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性,通常按资产的变现或耗用时间长短或者负债的偿还时间长短来确定。企业按照财务报表列报准则的规定,应先列报流动性强的资产或负债,再列报流动性弱的资产或负债。
(3)列报相关的合计、总计项目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类至少应当列示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的合计项目;负债类至少应当列示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及负债的合计项目;所有者权益类应当列示所有者权益的合计项目。
资产负债表遵循“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这一会计恒等式,把企业在特定时日所拥有的经济资源和与之相对应的企业所承担的债务及偿债以后属于所有者的权益充分反映出来。因此,资产负债表应当分别列示资产总计项目和负债与所有者权益之和的总计项目,并且这二者的金额应当相等。
2.资产的列报要求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应当按照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两大类别列示外,还应进一步按性质分项列示。
(1)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的划分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应当分别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列报,因此,区分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十分重要。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归类为流动资产。
①预计在一个正常营业周期中变现、出售或耗用,包括存货、应收账款等。变现一般针对应收账款等而言,指将资产变为现金;出售一般针对产品等存货而言;耗用一般指将存货(如原材料)转变成另一种形态(如产成品)。
②主要为交易目的而持有,主要指交易性金融资产。
③预计在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变现。
④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交换其他资产或清偿负债的能力不受限制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如用途受到限制,则不能作为流动资产列报,否则可能高估了流动资产金额,从而高估流动比率等财务指标,影响到使用者的决策。
(2)正常营业周期
判断流动资产、流动负债时所称的一个正常营业周期,是指企业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正常营业周期通常短于一年,在一年内有几个营业周期。但是,也存在正常营业周期长于一年的情况,如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用于出售的房地产开发产品,造船企业制造的用于出售的大型船只等。当正常营业周期不能确定时,应当以一年(12个月)作为正常营业周期。
3.负债的列报要求
资产负债表中的负债按照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进行列示,在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类别下再进一步按性质分项列示。
(1)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
流动负债的判断标准与流动资产的判断标准相对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
①预计在一个正常营业周期中清偿;
②主要为交易目的而持有;
③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应予以清偿;
④企业无权自主地将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
有些流动负债,如应付账款、应付职工薪酬等,属于企业正常营业周期中使用的营运资金的一部分。尽管这些经营性项目有时在资产负债表日后超过一年才到期清偿,但是它们仍应划分为流动负债。
(2)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对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划分的影响
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是否正确,直接影响到对企业短期和长期偿债能力的判断。这种划分应当反映在资产负债表日有效的合同安排,考虑在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企业是否必须无条件清偿。但是,资产负债表日之后、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前的再融资等行为,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负债的流动性状况无关。因为资产负债表日后的再融资、展期或贷款人提供宽限期等,都不能改变企业应向外部报告的在资产负债表日合同性(契约性)的义务。
①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的负债。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的负债,企业预计能够自主地将清偿义务展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应当归类为非流动负债;不能自主地将清偿义务展期的,即使在资产负债表日后、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前签订了重新安排清偿计划协议,从资产负债表日来看,此项负债仍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
②违约长期债务。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或之前违反了长期借款协议,导致贷款人可随时要求清偿的负债,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在这种情况下,债务清偿的主动权并不在企业,企业只能被动地无条件归还贷款,而且该事实在资产负债表日已存在,所以该负债应当作为流动负债列报。但是,如果贷款人在资产负债表日或之前同意提供在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宽限期,企业能够在此期限内改正违约行为,且贷款人不能要求随时清偿时,在资产负债表日的此项负债并不符合流动负债的判断标准,应当归类为非流动负债。
4.所有者权益的列报要求
资产负债表中的所有者权益是企业资产扣除负债后的剩余权益,反映企业在某一特定日期股东投资者拥有的净资产的总额。资产负债表中的所有者权益类一般按照净资产的不同来源和特定用途进行分类,分为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项目列示。
14.2.4 资产负债表的编制方法
1.资产负债表年初、期末数的填列方法
为了便于报表使用者通过比较不同时点资产负债表的数据,掌握企业财务状况的变动情况及发展趋势,资产负债表各项目分为“年初余额”和“期末余额”两栏分别填列。“年初余额”
栏内的各项数字,应根据上年末资产负债表“期末余额”栏内所列数字填列。如果上年度资产负债表规定的各个项目的名称和内容同本年度不一致,应对上年年末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名称和数字按照本年度的规定进行调整,填入表中“年初余额”栏内。
资产负债表“期末余额”栏内的各项数字,一般应根据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类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根据总账科目的余额直接填列
资产负债表中的有些项目,可直接根据有关总账科目的余额填列,如“交易性金融资产”、“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职工薪酬”等项目;有些项目则需根据几个总账科目的余额计算填列,如“货币资金”项目,需根据“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3个总账科目余额的合计数填列。
(2)根据有关明细账科目的余额分析计算填列
如“应付账款”项目,需要根据“应付账款”和“预付账款”两个科目所属的相关明细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计算填列;“应收账款”项目,需要根据“应收账款”和“预收账款”两个科目所属的相关明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计算填列。
想一想:资产负债表中预收账款和预付款项两个项目应该如何填列?
(3)根据总账科目和明细账科目的余额分析计算填列
如“长期借款”项目,需根据“长期借款”总账科目余额扣除“长期借款”科目所属的明细科目中将在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且企业不能自主地将清偿义务展期的长期借款后的金额计算填列。
(4)根据有关科目余额减去其备抵科目余额后的净额填列
如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账款”、“长期股权投资”等项目,应根据“应收账款”、“长期股权投资”等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坏账准备”、“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等科目余额后的净额填列;“固定资产”项目,应根据“固定资产”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余额后的净额填列;“无形资产”项目,应根据“无形资产”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累计摊销”、“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科目余额后的净额填列。
(5)综合运用上述填列方法分析填列
如资产负债表中的“存货”项目,需根据“原材料”、“库存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周转材料”、“材料采购”、“在途物资”、“发出商品”、“材料成本差异”等总账科目期末余额的分析汇总数,再减去“存货跌价准备”科目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2.资产项目的列报
①“货币资金”项目,反映企业库存现金、银行结算户存款、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等的合计数。本项目应根据“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科目期末余额的合计数填列。
②“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反映企业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为交易目的所持有的债券投资、股票投资、基金投资、权证投资等金融资产。本项目应根据“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③“应收票据”项目,反映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而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本项目应根据“应收票据”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坏账准备”科目中有关应收票据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④“应收账款”项目,反映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应收取的款项。本项目应根据“应收账款”和“预收账款”科目所属各明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合计数,减去“坏账准备”科目中有关应收账款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如“应收账款”科目所属明细科目期末有贷方余额的,应在资产负债表“预收款项”项目内填列。
⑤“预付款项”项目,反映企业按照购货合同规定预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等。本项目应根据“预付账款”和“应付账款”科目所属各明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合计数,减去“坏账准备”科目中有关预付款项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如“预付账款”科目所属各明细科目期末有贷方余额的,应在资产负债表“应付账款”项目内填列。
⑥“应收利息”项目,反映企业应收取的债券投资等的利息。本项目应根据“应收利息”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坏账准备”科目中有关应收利息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⑦“应收股利”项目,反映企业应收取的现金股利和应收取其他单位分配的利润。本项目应根据“应收股利”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坏账准备”科目中有关应收股利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⑧“其他应收款”项目,反映企业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等经营活动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暂付的款项。本项目应根据“其他应收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坏账准备”科目中有关其他应收款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⑨“存货”项目,反映企业期末在库、在途和在加工中的各种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本项目应根据“材料采购”、“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库存商品”、“周转材料”、“委托加工物资”、“委托代销商品”、“生产成本”等科目的期末余额合计,减去“受托代销商品款”、“存货跌价准备”科目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材料采用计划成本核算,以及库存商品采用计划成本核算或售价核算的企业,还应按加或减材料成本差异、商品进销差价后的金额填列。
⑩“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项目,反映企业将于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项目金额。本项目应根据有关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其他流动资产”项目,反映企业除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存货等流动资产以外的其他流动资产。本项目应根据有关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项目,反映企业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等金融资产。本项目应根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科目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持有至到期投资”项目,反映企业持有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持有至到期投资。本项目应根据“持有至到期投资”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长期应收款”项目,反映企业融资租赁产生的应收款项、采用递延方式具有融资性质的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等产生的长期应收款项等。本项目应根据“长期应收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相应的“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和“坏账准备”科目所属相关明细科目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长期股权投资”项目,反映企业持有的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本项目应根据“长期股权投资”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科目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投资性房地产”项目,反映企业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企业采用成本模式计量投资性房地产的,本项目应根据“投资性房地产”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摊销)”和“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科目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企业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投资性房地产的,本项目应根据“投资性房地产”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固定资产”项目,反映企业各种固定资产原价减去累计折旧和累计减值准备后的净额。
本项目应根据“固定资产”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累计折旧”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在建工程”项目,反映企业期末各项未完工程的实际支出,包括交付安装的设备价值、未完建筑安装工程已经耗用的材料、工资和费用支出、预付出包工程的价款等的可收回金额。本项目应根据“在建工程”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科目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