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回族的商业也有长足的发展,同时它与回族人民的生活日益密切地结合。有清一代,回族人民饱受压迫和残酷压榨,各方面的发展受到很大的摧残和制约,但回族的商业传统并没有被摧垮,反而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发展。陈垣先生曾经说过:“清人待回教徒至虐,故回教徒叛清之事亦特多。”统治者每次对回族人民反抗斗争进行大规模的镇压后,接着便对回族土地、财产进行大肆掠夺,并对回族人民采取移民或流放的措施。这就促使回族商人不断从大中城市向小城镇和少数民族、边疆地区移居。这样,亦农亦商的回族商业经济在全国的分布和流动性也日益广泛而活跃。
历史地看,回族商业活动与伊斯兰教是密不可分的,伊斯兰文化渗透到回族的整个商业活动过程中,成为回族商业活动的行为指南,也是回族商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法律准则以及道德规范。在这种文化与商业贸易活动的交融中,回族的商业贸易突显出鲜明的民族性、时代性特征。在经营内容上,传统的回族商业活动与之独特的饮食结构联系紧密,除从事与牛羊贩卖、屠宰、加工(包括餐饮业)相关的交易、运输业外,日常用品、宗教用品、装饰品、生产工具、运输牲畜及车辆所需配件、山货土产、刀枪药品等都是他们的经营内容。如餐饮方面,由于回族讲卫生、守信用、服务热情周到,禁食猪肉和病死、自死之物,具有食品安全的意识,加上货真价实、加工工艺精良,所以,凡是回族聚居区,餐饮业都比较发达。
回族在历史上是一个地位变化最多、成员被迁徙最为频繁、流动性最大,因而分布也最广的少数民族。回族“大分散、小集中”的空间分布居住格局,使得回族与兄弟民族之间以及居住在不同地区的回民之间的经济交往日渐增多,经济联系日益频繁。加之回族的商业性特征,形成并培养了回族善于从事区域经济交流的商品意识,长期以来积累了丰富的交流经验。回族在不同区域中适应当地文化,学习了不同民族的语言,在区域经济发展中起到了很好的中间商的沟通作用,成为区域经济发展的纽带。例如甘肃甘南、临夏地区和宁夏、青海的回族,改革开放以来就深入青藏高原周边农牧地区进行商品交换,在临夏、广河和宁夏同心等地形成皮毛、茶叶等集散基地,成为沟通东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的核心力量。回族的流动经营,为不同地域之间经济的交流提供了中间环节,为区域经济的发展和交流作出了贡献。同时,回族经济的发展配合了我国西部大开发的发展战略,对于加强国际间的经济、文化交流,促进各国穆斯林企业的经贸往来作出了贡献。回族在这一时期参与行业范围非常广泛,在开发矿产资源、投资农贸市场建设、发展清真餐饮业、成立商贸公司、推出特色产品、参与旅游服务、拓展海外市场等过程中,都可以看到回商的身影。
纳家户回族的经济形态即是一种回族经济形态的典型范式。
第一,纳家户回族继续保持了善于经商的优良传统。
纳家户回族的经济发展与全国各地回族的经济具有许多的相似性,也有较强的地域性和时代性特征。历史上纳家户就是一个商品集散地。
历史上的纳家寨子临街有各式各样的店铺,有专卖米、面的粮店,有专卖衣料的布店,有各种各样的杂货铺,各种前店后厂的作坊,还有各种各样的小吃店,甚至曾有过一家洋行。中草药店铺、糖茶食品铺、牛羊肉铺、铁匠铺、银匠铺星罗棋布。还有分工明确的牛羊市场和骡马市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实行改革、开放、搞活政策,商业实行“按商品分工,城乡通开”的流通体制,个体私营商业发展迅速。纳家户村的回民以自己勤劳的双手和智慧,紧紧抓住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历史机遇,发挥回族善贾经商的优良传统,在活跃商业,发挥传统商贸优势的同时,积极投身农副产品加工、饮食业、服务业、运输业等现代商业领域,一展纳家户回族人善于经营的精神风采。
第二,农耕是纳家户回族的基本生产生活方式。
回族善于经商、乐于经商、敢于经商,但在历史的发展中,又重视农业生产,形成了农商互补的生计方式。这是回族本土化的重要体现。从历史到今天,纳家户人始终以农为本,其耕作水平丝毫不逊于本地汉族。在搞好农业生产的同时,还积极走农、林、牧、副、渔共同发展的道路。
第三,现代化生产的发展样式体现出回族群众与时俱进的发展追求。
纳家户村的有识之士,将更多的资金、智慧和经验投放到发展现代工业等现代企业的建设和发展当中,而且取得了突破性的发展和成就。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纳家户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人民生活水平大幅提高,涌现出一批企业家、回商,现在全县数得上的几家知名企业老总,都是从这里走出去的。宁夏伊品生物的董事长闫晓平、宁夏紫荆花纸业的董事长纳洪福(现为纳巨波)、宁夏纳家户皮毛店董事长纳建华,他们都是纳家户人。近年来,纳家户在县镇两级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支柱产业正由养殖、种植、屠宰、劳务输出向工业企业、商业和旅游业转变。
三、回族文化特征的总体风貌
纳家户回族文化的形成和发展轨迹,以及具有浓郁民族特色和地域文化特征的回族文化,印证了中国回族文化形成和发展的历程以及所走过的探索旅程。
由于历史和民族形成过程中的复杂因素,回族自诞生和形成之日起,就秉承了世界性的两大文化传统,即将伊斯兰文化和中国传统文化有机结合,集于一身。在民族的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二元一体”的文化结构和精神世界。一方面,伊斯兰文化中的一些本质特征和核心理念逐渐成为回族精神文化的一个重要源头和文化传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另一方面,中国传统文化注重人文伦理的教化和强调集体精神,讲求“天下一致而百虑,同归而殊途”的多元一体的中国传统文化,也成为回族精神文化的另一个重要源泉。
伊斯兰文化是人类文明史上源远流长的四大文化体系之一(与中国文化体系、印度文化体系、希腊-罗马文化体系并称)。伊斯兰文化体系作为一种社会文化体系,也是一种生活方式,一种社会制度。伊斯兰文化在向世界各地的传播和发展过程中,逐渐与各地区、各民族的历史背景、社会经济和人文环境相结合、相适应,并形成了具有地域性和民族性的伊斯兰文化特征,进而更为丰富和扩大了伊斯兰文化的内涵和意蕴。
回族先民早在唐代就将伊斯兰文化介绍到中国来,并在中国文化的社会和人文环境中,不断探索和融合,形成了与中国文化“道并行而不悖”的文化传统,它与中国的历史社会阶段不断适应,和谐共进。同时,伊斯兰文化中的一些本质特征和核心理念,也逐渐成为回族精神文化的一个重要源头和组成部分。中国文化历史悠久,具有很强的包容性和统摄力。中国传统文化以儒释道、互补为主流传统,在历史发展长河中,始终贯穿着包容多元文化、追求各种文化“合而不同”的中正和谐境界,讲求“周易大传”“天下一致而百虑,同归而殊途”的多元开放理念,并注重人文伦理的教化和强调集体精神,形成了兼收并蓄的文化传统,从而使中国成为一个多民族、多宗教和平相处、合作交往的东方文明大国。
回族是在中华大地上形成的民族。回族是在中国大地上特定的自然环境、社会和文化背景中形成的,而不是一个由国外的民族整体迁移而来,是中华大地孕育了回族。作为中国民族大家庭的一员,与汉文化有着天然的亲和力和高度的认同感。回族自诞生之日起,就以对汉语和中国传统文化的学习,作为自身在中华大地上立足生存之根本。从唐宋以来的回族先民,降至元明清,历代在中国的政治、经济、文化、科技和艺术界都有名垂青史的着名回族人物及其历史业绩的辉煌记载,回族人民不仅认真学习、吸收中国传统文化,而且为中国传统文化的创造性发展和历史进步,作出了不可磨灭的重要贡献。由于回族深受伊斯兰文化的影响,他又是积极入世的,回族人拥有“认主独一”的彻底的一神论信仰,以及“两世吉庆”的追求,使回族始终以出世的思想、心态来从事入世的事业。在日常生活中,除了同村族内相互多重交流与交往之外,还与比邻的汉族同胞进行商贸、文化、节庆等多种领域的交往与友好往来。而且在汉族同胞的春节、元宵节、中秋节等重要节日上,向汉族同胞贺节,表达回族穆斯林对兄弟民族节庆的祝福。
四、爱国爱族传统的时代体现
纳家户回族具有爱国爱教的光荣传统,在纳家户回族同胞的身上,具体地体现了回族人民爱国爱族的优良传统和践行精神。
回族作为中华大家庭中一个勤劳智慧、人口较多、分布广泛的少数民族,在长期的历史进程中,与以汉族为主体的各族人民密切交往、和衷共济、休戚与共,共同推动了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形成、巩固与发展。回族爱国主义是在千百年来逐渐培育和巩固起来的对祖国的一种深厚的感情,它主要表现为始终维护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推动国家发展和社会历史进步,扞卫中华民族自由和尊严,珍惜各民族之间的团结。
回族基本上全民信仰伊斯兰教,伊斯兰教教义学说体系中包含许多强调服从、崇尚忠诚、褒扬爱国的经训。穆斯林除了服从真主和使者,还要服从主持社会事务的人;“圣训”说:“爱国是伊玛尼(信仰)的一部分。”这些闪耀着理性光芒的宗教思想经过历代回族思想家的阐释和发扬而植根于回族穆斯林的心灵深处,使爱国成为一种建立在信仰基础之上的崇高道德追求,成为回族政治伦理的核心。
伊斯兰教传入中国后,首先遇到的难题就是如何妥善处理信仰与现实生活的矛盾。因为伊斯兰教只跪拜真主,不跪拜凡人及偶像。而中国封建社会最高统治者往往以“真命天子”自居,是“君临天下”的绝对权威,须接受全体国民的跪拜,不容忤逆。为适应这种实际,解决生存与立足的先决问题,中国伊斯兰教的传播者遂从“伊斯兰”“穆斯林”的阿拉伯语原意“顺从”“顺从者”及《古兰经》、“圣训”经义出发,衍而发挥出“顺主忠君”思想,以利宗教发展与现实需要,为伊斯兰教在中国的早期传播寻求保护,这也是由当时的社会实际所决定的。后来的汉文译着家们将这种思想加以系统论述和总结,使之成为中国伊斯兰教的重要思想体系之一,对中国穆斯林的社会行为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也成为封建社会穆斯林知识分子爱国思想的理论基础。这在明清汉文译着中都有不同程度的反映。
回族在政治上趋向内向,始终坚守“爱国爱教”“顺主忠君”的传统,并把爱国提高到民族信仰的绝对高度,即“爱国是信仰的一部分”。在中国55个少数民族中,回族分散居住在中国内地,与汉族同胞的交往最为密切,回族始终希望有一个稳定的中央政权,也有利于自身的生存发展。回族老年人中始终有一种普遍而朴素的口传名言:我们回回不争帝王,不争社稷,我们只争教门,只要教门的杆子立起来了,我们回回就细水长流,永远存在。回族大分散、小聚居于全国各地,特别是西北聚居地区的回族与汉族和各兄弟民族杂居相处,各个民族相互依存,谁也离不开谁,因此,回族从来没有丝毫的分裂国家的念头和任何举动,这是由回族的历史发展和现实状况所决定的。
回族人民在历史上坚守与践行“从国是天命”与“爱国是伊玛尼的一部分”的天职原则。清代中晚期,回族的生存与发展充满了艰辛与曲折,民族情感饱受磨难,爱国主义精神经历了严峻的考验。但凭着果敢无畏的勇气与百折不挠的民族团结力量,回族终于逆境奋起,对非常时期的爱国主义内容作出了圆满的回答,这就是:在民族苦难深重的时刻,一方面反抗剥削压迫,为求得民族生存与推动社会进步不惜以武力对武力,全民抗急,直至壮怀激烈;另一方面,在民族利益与国家利益不相一致的非常时刻,不惜忍辱负重而维护国家利益,甚至付出民族牺牲的惨重代价。纳家户回族秉承了回族爱国主义精神及其传统。早在清代同治年间的西北回民抗清自卫斗争中,纳家户回族为抗清斗争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为反抗清王朝的腐朽统治,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1911年辛亥革命推翻了腐朽的清王朝,结束了在中国延续两千多年的封建君主专制,建立了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在辛亥革命当中,纳家户回族中的爱国仁人志士,积极投身反抗专制压迫,拥护共和,为旧民主主义革命在宁夏的成功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在抗日战争中,纳家户回族与宁夏和全国各族人民一道,积极响应中国共产党的号召,同仇敌忾,积极支援并投身抗战。1949年,在解放宁夏的战役中,纳家户的回族群众踊跃参军,投身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事业,为宁夏的解放和新中国的成立作出了宝贵的贡献。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的30多年,拥有700多年历史的纳家户村,在回汉各族同胞的共同努力下,经济发展、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社会各项事业全面进步,正在为建设社会主义小康社会而不断努力奋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