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伟恭敬的将前前后后维国会的建立,到至今全部说了一边。想那人数并不多的维国会,也是风雨飘摇,在岛国想要生存下去,也很艰难。
要是没有什么功劳的话,就让人帮忙,唐俊开不了口,他也不想去欠别人人情,以免日后要还的时候,很可能会搭上性命。
通过金伟,唐俊多少也算是对岛国有些了解了,眼下最紧要的是在哪里靠岸。他们二人虽然控制了船长等人,可轮船的油是有限的,若是不早些靠岸的话,早晚要沉入大海。
可是,贸然靠岸,他们该怎么面对岸上全副武装的矮子们呢?轮船上,除了仅仅剩下的几名水手和船员之外,那些打飞机的全部被他们两人给杀了。很明显是出了问题,即便他们将甲板清洗干净,最多也只能隐瞒一时。
那几个水手,迟早会说出去的,在海上,又不能杀了他们。
金伟急的焦头烂额,怕死吗?想必就算是傻子也不想死吧!更何况,在岛国,他还有一个妹妹需要他照顾呢!之前救人,也是一时血气沸腾,现在倒觉得自己莽撞了。
要是自己死了,妹妹该怎么办?
“不能随便找个地方靠岸吗?”唐俊满是疑惑,岛国在怎么说,都有那么大,随便找个地方靠岸不就行了吗?
倒不是不可以,只是,这岛国剽窃圣岛的建筑,花费巨大的人力物力将整个用比圣岛还要高大,宏伟的城墙,给围了起来。
除了一些有军警防守,驻站的大门之外,寻常人根本就没有办法能徒手攀登那十数米高大的城墙。更何况,金伟个子本身就不是很高,最多不过一米六。
这问题或许对别人来说,很棘手,可是对唐俊来说,却是简单的很。有吸附之爪抓,纵使城墙在高,他也有办法能攀登的上去。
唐俊带着金伟踏足城墙,回头展望,海风狂啸,惊涛拍岸,那一艘巨大的游轮,缓缓沉入海中。船上,水手,船长面如白纸,朝着唐俊这边破口大骂,叽里呱啦的,反正唐俊听不懂,也就当没听见。
在临走之际,唐俊还不忘了用烈炎之火将游轮的甲板给焚烧了干净,更是在底部凿穿了一个人高的大洞,那迅猛的海水,如同猛兽一般,涌进船中。
“走吧!”秦汉拉着金伟的肩膀,纵身跳下城墙,这么高的城楼,吓得金伟头皮发麻,摔断了腿,可就废了啊!这该死的年代,废了差不多就等于直接宣判死刑了。
狗皮镇,末日爆发至今,这个寂静的小镇子,还有好几万人呢!说不上繁华,却也热闹,除了在圣岛的台中娱乐城之外,唐俊还是第一次发现,在别的地方,竟然还有这么多人,看这些人脸上的洋溢着猥亵的表情,似乎根本就没有末日这回事似的。
也难怪,岛国科技如此发达,末日才刚发生不久,他们就研制出了抗病毒用的血清,人口自然被很好的保存下来了。
街上人来往返,车马如龙,街道两边商业林立。矮子们行走匆匆,与末日前,为了生活,疲于工作一般无二。
看着这些人忙忙碌碌的样子,唐俊长叹了一口气,要是自己的国家,那些高高在上的人,能为百姓着想的话,也不会沦落到现在这个样子。
做什么东西,都是模仿别人,从来都不会创新,商家为了赚钱,也是以次充好,死活也不顾。反正一切为了赚钱,为了剥夺苦币的群众,只要手中有钱,就算是个别苦币想要告他们,他们也不惧怕。
这才造就了国内品牌都是外国的,百姓宁愿花大钱,买外国牌子,也不愿花钱拦在国内品牌上。
“怎样才能找到你们维国会的人?”初到岛国,人生地不熟的,唐俊想要快一点找到苏琴,虽然这里看起来很祥和,但不是自己的国家,唐俊在这里找不到一点归属感。
不过,让他发狠将这些人全部杀了的话,他也做不到,毕竟,大家都是人类。又何必要争来斗去的呢?难道,人类就不能和平共处吗?
金伟摇了摇头,唐俊想要快一点找到苏琴,他又何尝不想早一点回家,要是再迟几天没有回去的话,她妹妹岂不是要担心死啊!“我们维国会的人一般都隐藏在鱼龙混杂的大都市,那样才不容易被发现,在这小镇子里,陌生人一旦过多的话,很容易就会被他们的人给发现的。”
也就是说,在这小镇子里,根本就没有他们维国会的人,即便是有,金伟也是没有办法能联系的到的。
看着那从身边一个个走来走去的美女,唐俊虽然心里惦记着苏琴,可身为一个正常的男人,多少也是有种冲动,想要将这些穿着没那么保守的女人摁倒在地,就地就给正法了。
据说岛国的女人天生就很马蚤,第一次来岛国的唐俊不禁感叹,果然如此。些许少女,穿着大胆,袒胸露背,露出平坦的腹部,那带感的肚脐眼,让人忍不住想要扑上前咬上一口。
要不是担心苏琴的安危,唐俊真想在岛国好好播种一番。
也让自己优良的基因,在这鸟国给传承下去,千百年后,或许会有人念叨,这些鸟国人,都是我唐俊的后代。
找了一处饭店,先住了下来。好在身边带了金伟,要不然,自己连饭都混不上了,这该死的****的国家,竟然还用着以前的货币。因为出海,金伟身上也没揣多少钱了,租了房子睡觉,他们连下一顿的饭去哪里吃都不知道。
唐俊与金伟躺在床上小憩了一番,长途奔波,唐俊差点没晕船了,脸色自然不是很好看。“金兄弟,你有没有听说过,有那种看起来就像是普通人一样的物种,也就是说人类,但是,却拥有很强大的力量,可以用精神来麻痹,控制敌人的那种物种的存在啊?”
心中很是担忧,若是在岛国也有这种人的话,岂不是太可怕了?心想应该没有吧!前不久他杀的那个,看体型外貌,是个洋毛子,应该是欧美国家的。
“你说的是传颂者吧?”很诧异的,金伟竟然知晓这种人,但他却是没有亲眼见过,只听说过,以前维国会初见的时候,曾经受到过岛国人很严厉的打击。那一次,维国会都差点湮灭了。
据说,就是岛国人,抓到了他们维国会其中的一个首要。岛国人竟然阴险的找到传颂者,让传颂者控制住首要的思维,将他所知道的维国会里,所有的名单和居住地址,全部抖露了出来,这才害得维国会的同胞们,数量越来越少的原因。
也是从那一次之后,维国会的同胞们,再也不会相互透露出自己的家庭住址,和亲戚朋友。有时候,他们更多的不会直接称呼对方的大名,而是以外号替代。
这样不麻烦,却能很好的保护维国会同胞们的安全。
唐俊喃喃自语,“传颂者?”主神在捣什么鬼,难道嫌地球还不够乱吗?什么时候又蹦出来个传颂者了?也不知道这传颂者的能力,究竟是以什么来计算能力的。
对这个所谓的传颂者,唐俊可是一点都不了解,而且,也没有办法事先发现。从外表看来,他们几乎与常人无异,也不知道他们的能力,与猎杀者的等级,是怎么相对等。
他很想知道,自己上次杀了的那个杂毛神父,在传颂者中,算是个中等的,还是垃圾的。
不管如何,下次要再碰到这种人的话,还需多加谨慎一点才好。
两人又是闲聊了片刻,唐俊见没有什么收获,也不多言语,闭目思虑。“睡觉吧!等明天,看能不能找机会离开这里,想办法尽快联系到你们维国会的人才好。”
唐俊的心中很乱,偌大个岛国,也不知道要去哪里,才能找到苏琴。在这人生地不熟的地方,他一点头绪都没有。
醒来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十一点多了,肚子饿的咕咕叫,金伟早就起床了,躺在床上发呆,不知道在想些什么。“你醒了?”
唐俊点了点头,“嗯!”洗了把脸,让自己清醒不少。“出去走走吧!顺便找个地方,弄点小钱,吃点东西再说,肚子都饿坏了。”自从到工厂当了搬运工之后,到现在,是有多久没有再过过没钱吃饭的日子了啊?
想想,唐俊倒是有点怀念以前的日子,虽然平庸,却也没有这么多的烦恼和危机。
“我身上没有钱了。”金伟略显尴尬,本来就是跟船出海,身上自然没有揣什么钱,船上吃喝拉撒都是包了的。
他这次出来的主要任务,就是想要找机会,到内陆上去看看祖国的情况怎样,再把消息带回到维国会,商量一下下一步他们该怎么做。
“先出去再说吧!”之前租房子的时候,金伟就已经掏空了口袋了,唐俊在一边自然看的清楚。
岛国,就像是祖国古代一样,到处都是平房,大多数都由木头构造而成,岛国地震频发,高层的建筑物是在这种小镇子里,很少能看得到的。
海风轻拂,灯光闪烁,虽然已经是大半夜了,小镇的街道上,却仍旧是人声沸腾,到处都是打扮妖艳的少女。看来末日给人冲击不小啊!反正大家都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会死,倒不如在死之前,好好享受一下生活,享受一下肉体。
在末日的催剂下,人们剥了自己的面纱,人生苦短,活着就应该好好享受,享受青春,享受青春四溢的身体,带来的快感。
前面不远处,有几十个人拥挤在一块,陆陆续续的走进一家装潢特别豪华的小别墅里面去了。西装?没有,估计这个时代,再也没有人要穿的那么正式,那么笼统了。
再者说,他们都是矮子,穿西装未免也太滑稽点吧?
“走我们过去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