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债券概述
5.1.1债券的概念
债券(Bond)是一种有价证券,是社会各类经济主体为筹措资金而向债券投资者出具的承诺按一定利率定期支付利息,并到期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
5.1.2债券的性质
(1)债券属于有价证券
首先,债券反映和代表一定的价值。债券本身有一定的面值,通常它是债券投资者投入资金的量化表现。另外,持有债券可按期取得利息,利息也是债券投资者收益的价值表现。其次,债券与预期代表的权利联系在一起,拥有债券也就拥有了债券所代表的权利,转让债券也就将债券代表的权利一起转移。
(2)债券是一种虚拟资本
债券尽管有面值,代表了一定的财产价值,但它也只是一种虚拟资本,而非真实资本。因为债券的本质是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证书,在债权债务关系建立时所投入的资金已被债务人所占用,债券是实际运用真实资本的证书。债券的流动并不意味着它所代表的实际资本也同样流动,债券独立于实际资本之外。
(3)债券是债权的表现
债券代表债券投资者的权利,这种权利不是直接支配财产权,也不表现为资产所有权,而是一种债权。以公司为例,在某种意义上,财产所有人可以视作公司的内部构成分子,而债权人是与公司相对立的。债权人除了按期取得本息外,对债务人不能作其他干预。
5.1.3 债券的特征
(1)流动性
债券有规定的偿还期限,短则几个月,长则十几年甚至几十年,到期前不得兑付。
但是,债券持有人在债券到期之前需要现金时,可以在证券交易市场上将债券卖出,也可以到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债券为抵押获得抵押贷款。因此,债券具有及时转换为货币的能力,即流动性。
(2)收益性
债券持有者可以按规定的利息率定期获得利息收益,并有可能因市场利率下降等因素导致债券价格上升而获得债券升值收益。债券的这种收益是债券的时间价值与风险价值的反映,是对债权人暂时让渡资金使用权和承担投资风险的补偿。
(3)风险性
债券投资具有一定的风险,这种风险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因债务人破产不能全部收回债券本息所遭受的损失;因市场利率上升导致债券价格下跌所遭受的损失;通货膨胀风险,由于债券利率固定,在出现通货膨胀时,实际利息收入下降。
当然,与股票投资相比,债券的风险较低,这是因为:第一,债券的利率大都是固定的,除非企业破产,即债权人的利息收入不受企业赢利状况的影响;第二,为了确保债券的还本付息,各国在商法、财政法、抵押性公司债信托法、公司法及其他特别法中对此都有专门规定;第三,债券的发行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严格选择,只有那些有较高信用度的筹资人才能获准发行债券。通常,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公共团体及与政府有关的特殊法人发行的债券都能保障还本付息。由民间企业、公司发行的债券,只要投资者购买信用级别较高的债券,也较少有不能还本付息的。
(4)返还性
债券到期后必须还本付息。
债券的上述特征是债券投资所具有的优点,但这些优点不可能同时体现在一种债券上。一般说来,债券的风险性、收益性、流动性之间具有相互补偿的关系。如果风险小、流动性强,收益率则较低;反之,如果风险大、流动性强,收益率则相对较高。例如,国债的风险相对较小,其收益则低于很多安全性相对较差的公司债券。因此,投资人应该根据其投资目的、投资期限、财务状况、资金来源及其对市场的分析预测,有选择地进行投资,以期获得最佳投资效益。如果投资人准备进行长期投资,一般要选择安全性和收益性较好而流动性小的债券;相反,如果投资人准备进行短期投资,通常要选择流动性较好的债券,以便能在需要时及时变现。
5.1.4 债券的种类
债券的发行已有很长的历史,而且种类越来越多。根据不同的标准可有不同的分类方法,同一债券也可能归于不同种类。
1)根据债务发行主体分类
按照债券发行主体的不同,可分为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和公司债券等,这是最主要、最常用的分类方式。
(1)政府债券
即一般所称的“公债”,它是政府为筹集资金面向投资者出具并承诺在一定时期支付利息和到期还本的债务凭证。
(2)金融债券
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除吸收存款、发行大额可转让存单等方式吸收资金外,经特别批准,可以发行债券的方式吸收资金。这种由银行和金融机构发行的债券为金融债券。
(3)公司债券
公司债券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公司债券泛指一般企业和股份公司发行的债券,狭义的公司债券仅指股份公司发行的债券。
公司债券是企业筹措长期资金的重要方式,其期限较长,大多为10~30年。公司债券的风险相对较大,因此其利率一般高于政府债券和金融债券。公司债券的票面一般应载明:企业的名称、住所,债券的总额和每张债券的票面额,债券的票面利率,还本期限和方式,债券发行日期和编号,发行企业的印记和企业法定代表人的签章,审批机关批准发行的文号日期,债券是否有担保等。
公司债券的种类繁多,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把公司债券划分为不同的类别。
2)根据偿还期限分类
根据偿还期限的长短,债券可以分为短期债券、中期债券、长期债券和可展期债券。但对具体年限的划分,不同的国家又有不同的标准。
(1)短期债券
一般来说,短期债券的偿还期为1年以下。例如,美国短期国库券的期限通常为3个月或6个月,最长不超过1年;英国的国库券通常为3个月;日本的短期国债为2个月。
(2)中期债券
中期债券的偿还期为1~10年。例如,美国联邦政府债券中1~10年期的债券为中期债券;日本的中期附息票债券的期限为2~4年,贴现国债的期限为5年。我国发行的国库券大多为3~5年的中期债券。
(3)长期债券
长期债券的偿还期为10年以上。例如,美国联邦政府债券中的10~30年期债券为长期债券;日本的长期附息票债券的期限为10年;英国的长期金边债券为10年以上。
在日本,偿还期在30年左右的债券则被称为超长期债券。
(4)可展期债券
这是欧洲债券市场的债券种类之一。债券期满时,可由投资者根据事先规定的条件把债券的到期日延长,且可以多次延长。这种债券的期限一般较短。
3)根据利息支付方式分类
按照利息支付方式的不同,债券可分为单利债券、复利债券、贴现债券和累进利率债券。单利债券是指在计算利息时不管债券的期限长短,只按本金计算利息的债券。复利债券与单利债券相对应,它是指计算利息时,按一定期限将所产生利息加入到本金中再计算利息,逐期滚算的债券。复利债券包括了货币的时间价值。贴现债券是指在票面上不规定利率,发行时按某一折扣率,以低于票面金额的价格发行,到期时仍按面额偿还本金的债券。累进利率债券是指以利率逐年累进方法计息的债券。累进利率在偿付期内利率是可变的,并且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递增的,后期利率比前期利率高,成累进状态。
4)根据债券有无担保
按债券有无担保,债券可分为无担保债券和有担保债券两大类。
(1)无担保债券
无担保债券亦称信用债券,是指不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仅凭筹资人信用发行的债券。政府债券属于此类债券。这种债券由于其发行人的绝对信用,因而具有坚实的可靠性。除此之外,一些公司也可发行这种债券,即信用公司债券。但为了保护投资人的利益,发行这种债券的公司往往受到种种限制。只有那些信誉卓着的大公司才有资格发行。此外,有的国家还规定,发行信用公司债券的公司还须签订信托契约,在该契约中约定一些对筹资人的限制措施,如公司不得随意增加其债务;在信用债券未清偿前,公司股东分红须有限制等。这些限制措施由作为委托人的信托投资公司监督执行。信用公司债券一般期限较短,利率很高。
(2)有担保债券
有担保债券又可分为抵押债券、质押债券、保证债券等多种形式。
①抵押债券。指筹资人为了保证债券的还本付息,以土地、设备、房屋等不动产作为抵押担保物所发行的债券。如果筹资人到期不能还本付息,债券持有人(或其受托人)有权处理抵押担保物。一般担保实物的现行价值总值要高于债券发行总额。抵押债券在现代公司债券中所占比例最大,是公司债券中最重要的一种。
②质押债券。亦称抵押信托债券,是指以公司的其他有价证券(如子公司股票或其他债券)作为担保而发行的公司债券。发行质押债券的公司通常要将作为担保品的有价证券委托信托机构(多为信托银行)保管,当公司到期不能偿债时,即由信托机构处理质押的证券并代为偿债,这样就能够更有利地保障投资人的利益。在美国,这种债券被称为“抵押品信托债券”。以各种动产或公司所持有的各项有价证券为担保品而发行的公司债券统称为“流动抵押公司债券”或“担保信托公司债券”。
③保证债券。指由第三者担保偿还本息的债券。担保人一般是政府、银行及公司等。
5)根据债券是否记名分类
根据债券是否记名,可分为记名债券和无记名债券。
(1)记名债券
记名债券是载明债券持有人姓名的债券。债券持有人凭印鉴领取本息,需要转让时须向债券发行人登记过户。由于持券人须凭印鉴才能领取本息,因此可以防止冒领现象,且在债券被窃或遗失时,可向债券发行人挂失,减少请求补发债券的费用。这种债券转让时,受让人除了支付买卖手续费外,还需办理过户手续,并支付过户手续费,所以记名债券的流动性较差。
(2)无记名债券
无记名债券是不预留债券持有人的印鉴的债券。无记名债券可以自由转让,转让时只需直接交付债券,不需要在债券上背书,因而流通较方便。但这种债券一旦遗失或被窃,不可挂失,所以投资风险大于记名债券。对个人发行的债券多采取无记名方式。
6)根据债券募集方式分类
按债券募集方式划分,可分为公募债券和私募债券。
(1)公募债券
公募债券是指按法定手续,经证券主管机构批准在市场上公开发行的债券。这种债券的认购者可以是社会上的任何人。发行者一般有较高的信誉,而发行公募债券又有助于提高发行者的信用度。除政府机构、地方公共团体外,一般企业必须符合规定的条件才能发行公募债券。由于发行对象是不特定的广泛分散的投资者,因而要求发行者必须遵守信息公开制度,向投资者提供各种财务报表和资料,并向证券主管部门提交有价证券申报书,以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各国法律对公募发行都有较严格的规定。
(2)私募债券
私募债券是指在指定范围内,向特定的对象发行的债券。私募债券的利率比公募债券高,发行的范围很小,一般不上市,发行者无需公布其财务状况。私募债券的流动性较差,其转让要受到很多限制。例如,日本对私募债券的转让规定:日元债券在发行后的两年内不得转让;债券仅限于在同行业投资者之间转让;债券转让须事先取得发行者的同意。
7)根据债券额所使用的货币种类分类
根据债券票面额所使用的货币种类的不同,可分为本币债券、外币债券、复货币债券、双重货币债券等。
本币债券是指在国内发行的以本国货币为面额的债券。外币债券是指以外国货币为面额在国内发行的债券。例如,以美元计价的债券称为美元债券,以日元计价的债券称为日元债券。复货币债券是欧洲债券之一。这种债券还款时用一种货币,支付利息时用另一种货币。在正常情况下,这种债券的本金部分不受汇率变动影响,发行人只需对利率部分在远期外汇市场上进行套期保值。双重货币债券是指用一种货币发行,按固定的汇率用另一种货币支付利息的债券。在债券到期时,也可用另一种货币偿还本金。
8)根据债券本金的不同偿还方式分类
按债券本金的不同偿还方式,可分为偿债基金债券、分期偿还债券、通知(可提前)偿还债券、延期偿还债券、永久债券、可转换债券等。
(1)偿债基金债券
偿债基金债券是指债券发行者在债券到期之前,定期按发行总额在每年盈余中按一定比例提取偿还基金,逐步积累。债券到期后,用此项基金一次偿还。由于这种债券对债券持有人有较可靠的还款保证,因此对投资者很有吸引力。而且,这种债券也具有可以提前偿还债券的性质,即按市场价格的变动情况决定偿还或购回,所以此种债券对发行者也是有利的。
(2)分期偿还债券
分期偿还一般采用抽签方式或按照债券号数的次序进行。此外,还可以用购买方式在市场上购回部分债券,作为每期应偿还的债券。
(3)通知偿还债券
通知偿还债券亦称可提前偿还债券,是指债券发行者于债券到期前可随时通知债权人予以提前还本的债券。提前偿还可以是一部分,也可以是全部。如果是一部分,通知用抽签方法来确定。这种债券大多附有到期前兑回条款,使发行者可以在市场利率下降时提前兑回债券,以避免高利率的损失。当发行者决定偿还时,必须在一定时间前通知债权人,通常是30天至6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