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乙肝病毒携带者到底是怎么回事?
我国乙肝患者众多,绝大多数为乙肝病毒携带者。他们广泛存在于社会的方方面面,自身没有明显不适,往往是在偶然查体(入托、上学、招工、参军等等)时被发现乙肝病毒表面抗原呈阳性。
如果不进行体检,有可能在不知不觉中度过一生,也有可能在携带病毒多年后,突然发病,成为活动性的肝炎,甚至于肝硬化、肝癌。
一部分人群感染乙肝病毒后,由于自身免疫系统不健全或不正常,没有办法彻底清除病毒,致使病毒遗留、扎根下来。尤其是幼小的感染者更是如此,他们以隐蔽的亚临床感染的形式存在,或呈慢性持续感染状态,多数长期携带病毒而无明显发病表现。这些人肝功能检查正常,身体无明显不适,既往被称为乙肝病毒健康携带者或无症状乙肝病毒携带者。据世界卫生组织统计,全球无症状乙肝病毒携带者约2.8亿人,我国达1亿多人。这种无症状或称之为健康的乙肝病毒携带者,情况极为复杂,人数众多,影响较大,值得社会各方面的关注。一般认为无症状乙肝病毒携带者的形成主要与宿主的免疫功能低下有关,此外与年龄、性别、遗传因素也有一定关系。
乙肝病毒携带者可分为两大部分,一种是感染乙肝病毒早期即在潜伏期,其他症状和病毒学检查尚在阴性阶段,仅乙肝病毒表面抗原阳性,临床无症状;或是感染乙肝病毒后,乙肝基本治愈,临床症状消失,只是部分病毒残留,血中可检出乙肝表面抗原,这种情况可称为假性乙肝病毒携带者。另一种情况是慢性乙肝病毒携带者,其中真正的健康携带者为数较少,多数为隐蔽状态的亚临床型肝炎(身体无明显不适,但是肝脏内部的病变却在悄悄发生、发展)。
真正的乙肝病毒健康携带者应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乙肝病毒表面抗原阳性持续6个月以上。
(2)无肝炎的临床症状、体征。
(3)血清转氨酶正常。乙肝病毒复制指标(乙肝病毒e抗原、乙肝病毒脱氧核糖核酸(HBVDNA)或DNAP活性)为阴性。
(4)肝组织病理检查基本正常或仅有轻度非特异性局灶性改变。这种情况下才能确诊为健康携带者。在临床实际中,这种健康携带者极为少见,多数患者虽无明显不适,但是肝脏内部都有不同程度病变。据国内外对乙肝病毒携带者进行肝穿肝活体组织检查报告表明,这些人中有27%左右肝细胞完全正常,40%左右为非特异性炎症改变,5%左右为慢性迁延性肝炎(慢性轻度肝炎),2%左右为慢性活动性肝炎(慢性中度或重度肝炎),0.7%左右为肝硬化。所以真正的处于健康状态的乙肝病毒携带者并不多见。
乙肝病毒携带者一般不诊断为肝炎病人,也不按现症肝炎病人处理。但这些携带者仍是个传染源,尽管与慢性活动性肝炎相比传染性要小。一般说来乙肝病毒携带者肝细胞内检出游离HBV-DNA,或血中检出乙肝病毒e抗原,HBV-DNA、DNAP活性增高时,为乙肝病毒增殖期,具有传染性,如果肝内无游离HBV-DNA,或只有与肝细胞DNA整合的HBV-DNA,血中未检出乙肝病毒e抗原、HBV-DNA、DNAP,则表明处于静止期,传染性很小或无传染性。
2.乙肝病毒携带者是怎样形成的?
乙肝病毒携带者的形成主要与乙肝父母的垂直传播有关:感染乙肝病毒时,机体免疫功能处于低下状态也是主因之一;另外与年龄、性别及遗传等因素密切相关。
(1)与母婴和父婴垂直传播关系最为密切:母亲对子女的垂直传播是出生后携带者最主要的感染来源。在没有预防措施的情况下,乙肝表面抗原、乙肝e抗原双阳性的母亲,引起母婴乙肝病毒传播率几乎是100%。婴儿对大量入侵的乙肝病毒感染缺乏免疫清除能力,呈现“免疫耐受状态”。入侵乙肝病毒的脱氧核糖核酸可与婴儿肝细胞的染色体基因组合,利用婴儿肝细胞复制繁殖,并逃避机体免疫系统的攻击,从而表现为长期乙肝病毒携带状态而并不出现症状。父婴垂直传播的可能也不可小视,据不完全统计,我国乙肝垂直传播的病例中,父婴垂直传播者约占1/4左右,父婴垂直传播是通过基因遗传还是接触传播乙肝病毒,目前尚不清楚,但是,父婴垂直传播的确被越来越多的研究所证实。
(2)与婴儿期感染有关:幼婴儿长期与乙肝表面抗原、乙肝e抗原阳性母亲、保姆、亲属密切接触,如哺乳、喂食、亲吻等可导致感染。在我国,咀嚼食物喂养婴幼儿非常多见,婴幼儿的家长及亲属常以此形式喂养婴幼儿,这样乙肝病毒很有可能通过唾液传染给婴幼儿,婴幼儿感染乙肝病毒后,形成慢性病毒携带者的概率是成人的8倍。
(3)与感染者的年龄有关:一般来说感染者的年龄越小越容易形成慢性化,年龄越大,形成慢性化的可能就越小。怀孕或分娩时就已感染者,几乎都会形成病毒的长期携带,而成年后感染乙肝病毒机会虽然倍增,但感染后机体已有完备的防御体系,可将病毒逐渐清除,绝大多数的成人感染,感染者本人可无任何感觉或察觉,表现为亚临床或隐性特点,感染往往是一过性的,以后查体时会发现乙肝病毒的抗体指标为阳性。一部分成人初次感染乙肝病毒后也可能引起急性肝炎发作,但是绝大多数也会痊愈而不留下祸根。
这就是为什么我国68%左右的成人检查乙肝时都可能出现一二项抗体为阳性的缘故。可见成人感染乙肝并不可怕,但是,婴幼儿感染后果则十分严重。所以,所有的新生儿,无论什么情况,都应及时注射乙肝疫苗和乙肝免疫球蛋白,彻底阻断乙肝蔓延的可能性。
(4)与机体免疫功能处于低下状态有关:大部分营养不良和慢性肾病、白血病及接受免疫抑制剂治疗的病人,多处于机体免疫功能低下状态,此时感染了乙肝病毒后,虽未引起显性发病,但机体也无力清除病毒,乙肝病毒脱氧核糖核酸整合到肝细胞中,机体长期携带病毒,形成乙肝的潜伏状态。
(5)与种种血液污染情况有关:毫无疑义,输入乙肝患者的血液、使用被乙肝病毒污染过的手术器械、针灸针、注射器、牙科器械等都有可能导致乙肝病毒进入体内,并形成慢性携带状态。
3.怎样区别对待乙肝病毒携带者?
我国乙肝病毒携带者有1亿多人,这些人群相当复杂,虽然这些人群表面上没有什么区别,没有明显不适,肝功检查正常,暂时都可胜任各种工作和学习,但是从长远来看,有的预后良好,有的预后较差,结局完全不同。那么,如何判断和鉴别乙肝病毒携带者呢?以下简要加以介绍:
(1)真正的乙肝病毒携带者。应该具备以下几个条件:①从未有过明确的肝炎发病史(如急性黄疸性肝炎等),一直没有临床症状(如容易疲乏、食欲不振、肝区不适或疼痛等)和体征(肝掌、蜘蛛痣、面色黧黑、脾大等等)。②血清表面抗原持续阳性,但是肝功系列始终正常(如血清转氨酶、胆红素、白蛋白、蛋白比值等)。③肝活检组织学正常或大致正常。在这些标准中,肝活检组织检查最为关键,也最为困难。严格地说,乙肝病毒携带者只能指肝组织学无变化者,但是让每一个乙肝病毒表面抗原阳性者都做一次肝穿检查,这是不可能的、不现实的,多数携带者都不愿意承受这一检查。另外,即便是患者愿意,能够熟练进行肝穿的医生有多少、能够正确进行肝穿组织学检查的医院病理科有多少,各种条件制约了肝穿检查的普遍开展。因此,真正意义上的乙肝病毒携带者尚难以确诊。从目前实际情况看,为了搞清自己是怎样的病毒携带者而进行肝穿的实例几乎没有,临床上诊断乙肝病毒携带者也只能凭借理化检查和医生的经验来完成,这显然不够科学。真正的乙肝病毒携带者(肝组织学检查正常)约占临床初诊为病毒携带者的20%左右,他们不需要进行任何治疗,定期复查、随访最为关键。另外80%的澳抗阳性者很可能已是迁延性或活动性肝炎了,他们实际已是亚临床型的肝炎,病变在潜移默化中发生、进展,这些人群有必要加以治疗。
(2)病毒携带形式下的亚临床型肝炎。其特点是:患者没有明显不适,肝功检查正常,乙肝病毒复制指标(乙肝病毒e抗原、乙肝病毒脱氧核糖核酸等)常为阳性,最终确诊须做肝穿,肝组织学检查发现:①肝细胞变性,点、灶状坏死,嗜酸小体;②汇管区有(无)炎性细胞浸润、扩大,可见轻度、甚至中度以上碎屑坏死,甚至可见桥样坏死;③小叶结构完整或紊乱,个别纤维间隔形成。与真正的病毒携带者相比,亚临床型肝炎预后要差一些,后果更严重,前者处于完全的免疫耐受状态,病毒在体内持续存在而肝脏确无明显病变;后者处于部分耐受状态,虽然肝功检查正常(肝脏代偿功能尚可),但是肝脏内部炎症正在潜移默化,炎症程度高者可能最终发展成显性肝炎或肝硬化。因此,对于乙肝病毒复制指标始终阳性的“病毒携带者”应保持足够的警惕性,定期复查,并且给予适当的治疗,对于这些携带者一般不主张使用干扰素等药物,目前认为二代核苷类抗病毒药物拉米夫定联合泛昔洛韦治疗效果可能好一些。
(3)几种不属于病毒携带者的情况。下列几种情况不应算作乙肝病毒携带者:①以往有过明确的肝炎发病史,如出现过转氨酶升高、胆红素升高等。②已经明确的肝硬化患者(代偿期、静止性的)。③定期随访、动态观察肝功系列,偶见肝功异常者,或肝功系列指标逐渐演变者。④经治疗后肝功复常的患者。
4.乙肝病毒携带者该不该治疗?
(1)从理论角度上讲,乙肝病毒携带者是最该及时防范和治疗的高危人群。乙肝病毒携带状态往往是乙肝发病的“潜伏状态”,此潜伏期可长可短,长者可达数十年,潜伏期的长短取决于患者的遗传、种族、年龄及感染方式等方面的因素,众多的迁延性和活动性肝炎,甚至于肝硬化常常由病毒携带者发展而来。一般认为,慢性病毒携带者的15%~20%可能向显性肝炎方向演变。因此,病毒携带状态更像是潜伏在人体中的一枚“不定时炸弹”,这枚炸弹可能在一些外因(诸如过度疲劳、酗酒、悲伤等因素)和内因(重叠感染其他病毒、病毒基因变异等因素)作用的条件下,突然发病。
因此,把病毒携带者视为不稳定的高危人群也是恰当的,从理论上讲,及时的防范和治疗非常重要。
(2)从实际情况上看,乙肝病毒携带者又是最难以防范和不该治疗的特殊人群。病毒携带者究竟有多少?1亿多人只是一个估计数值,病毒携带者到底都是哪些人?有名有姓被发现的也可能是少数,大部分的携带者依然混杂在正常人群中,已发现的携带者一般都能胜任工作和学习,但不可能天天对他们进行随访和隔离,很难防微而杜渐。他们何时有可能传染给别人、何时有可能发病都是未知数,更不用说那些尚不知姓名的病毒携带者该如何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