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厉志红.艾略特的课程选修制改革思想及其实践探析.中国高教研究,2003(10).
[4]吴云鹏.中美高校学分制与选课制关系的历史考察.衡阳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2004(1).
[5]夏静.学分制下影响学生选课的因素分析及对策.安徽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3).
[6]西南民族大学.学分制文件选编.西南民族大学2007(8).
在学分制中设置德育学分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对学分制设置缺陷的思考
胡瑞琴
摘要:大学德育在培养社会主义接班人、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方面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但长期的应试教育环境中,德育现状堪忧。西南民族大学学分制设置中没有德育行为学分,这不能不是一个缺陷。
关键词:学分制,综合素质,德育学分,设置构想
一、学生德育工作现状
根据教育学原理,德育是关于人的精神方面的教育。人的精神世界既包括系统的道德规范知识和道德理性认识,也包括非理性的道德情感、道德意志、道德需求、道德直觉等。道德的理性因素是道德行为选择的必要前提,非理性因素是道德行为的动力系统,两者有机融合,才能使人的道德认识有效地转化为道德行为。德育在社会主义的教育方针中一直被摆在教育的首位,德育的总体目标是提高学生的道德素质,形成健康的心理品质,遵守法纪,增加社会责任感和社会实践能力,但目前我国德育的现状堪忧。[胡瑞琴,西南民族大学电信学院教师。]
从德育目标上看,过多地强调德育服从政治和社会稳定的需要,对个性发展及个人生活幸福与德育的关系重视不够,其德育活动很难调动对象的主体积极性;将德育与政治、政策方针挂钩,将德育作为时事政治,缺乏科学的筛选,也未能充分吸收现代社会科学的最新研究成果;重视课堂灌输和德育理论的识记理解,脱离学生的生活实际,对学生的基础文明和良好道德行为习惯的培养重视不够。
从教育活动方式看,课程讲授是单向灌输,缺乏对学生道德批判能力的培养。教师通过简单的逻辑推理得出既定的道德结论,学生缺乏选择的余地和系统的实践机会,学生的道德认知、道德反省能力得不到应有的提高。德育活动走向形式主义,无法收到理想的效果。
德育效果考核简单化,照搬基本理论课的方法,注重识记、理解水平的检验,更为重要的德育应用水平测试缺位。德育成绩几乎就是政治理论的考试分数,忽视了德育的实践性本质。这种现象到了大学阶段更为突出。
华中师大“社会变迁和德育实效”课题组对高中生的一项调查显示,德育现状已经到非改不可的地步。调查数据显示,在学生所回答的八项德育内容的重要程度最高的是心理素质教育,占75.3%,最低的是马克思主义与社会主义教育,占16.9%;德育途径作用最大的是心理咨询与心理健康教育,占52.6%,班会和团队会最小,占13.4%;学生对自己满意度最高的是“坚强自信、有责任心”,很满意的占38.1%(另有满意的35.5%),爱党爱社会主义最低,很满意的占14.7%(另有43.3%的人选“一般”)。这组数字让我们看到德育事与愿违的效果。德育的重点内容恰恰是德育效果最差的,而学生最希望获得的德育内容和手段,往往又是德育的弱项。
二、大学学分制中德育学分设置的必要性及其意义
长期以来,由于各种原因形成了中国教育的应试模式,要改变这种应试教育体制,需要社会、政府、学校多方面的努力,而且还与社会的经济发展紧密相关。试想如果中国像美国一样,连阿甘都能上大学,谁还围绕考试分数转?如果中国像澳大利亚那样人少地广,农民也能过上尊严、富足的生活,谁还12年如一日围绕考试转,希望最终挤过高考的独木桥?作为学校的德育工作者,笔者关注更多的是现实。在应试教育的体制下,中学的德育已经走入死胡同。如果把素质教育看成是对应试教育的一种反动,这种反动能量是有限的,或者说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任务。
然而,素质教育在人才培养中举足轻重,大学教育历史地、责无旁贷地担当起中学应试教育中缺位的德育、体育、美育的补课任务。大学没有升学任务,百家争鸣的讲台、活跃的学术氛围、宽松的学习环境、较多的自由时间、藏书丰富的图书馆、形式多样的社会实践等,都为素质教育提供了最为肥沃的土壤。大学本该是中国学生完善独立人格和良好道德品质塑造的最后机会和最好环境,遗憾的是,素质教育中最为重要的因素之一的德育,仍然没有受到真正的重视。或者说领导老师非常重视,但并未找到一种高效的德育方法和途径。
大学沿袭了中学德育的内容和方法,只是德育理论知识更宽、更多、更深了。课堂教授灌输仍然被认为是天经地义的手段。不论德育课教师在教学中,还是学生在学习中,抑或是考试考察方式,与其他专业理论知识课没有任何区别。不可否认,这些课程都是广义的德育,它对构建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等都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但德育的根本性质不是道德理论识记、理解,关键是应用,要培养学生的道德行为。德育的关键是将所学的德育课程转化为道德品德并体现在行为规范中。用理论知识学习代替行为规范的培养,用教条代替事实求是的具体分析,用死记硬背代替言传身教,是当前大学德育失范的最大误区和原因。更糟糕的情况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理论虽然进了课堂,但却与一般的课堂教学不一样,是用作报告的方式上大课,以应付教育主管部门的检查,部分学校还是由行政领导兼课。老师连学生都不认识,哪来德育实效?
在大学,德育工作者与中学班主任相比,本来工作难度就大得多。学分制的实施极大地增加了学生学习、生活的自由度,学生活动呈现出分散的特点,大学原本有限的班级管理体制因为学分制的实行而失效,德育工作中的集体环境养成教育功能被削弱,德育的死角更多,这更显示出德育工作应该加强而不是削弱。学分制不是放任自流,学校不能以学分制为借口只教书,不育人。在培养学生的创造性时,德育规范不仅是必需的,而且是保证其创造性的前提之一。从某种角度上讲,学会做人比学习知识更重要,学生的个性发展是必需的,但是,遵从做人的基本品德标准、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等是前提,这也是成才的基础,马加爵事件给我们的教训是深刻的。
作为民族高校,学生大多来自西部贫困地区,知识结构、生活习俗、目标追求比其他高校更为复杂,学生之间的反差对比更强,心理压力更大,德育的任务更重,德育在民族高校中的地位更为突出。
中学长期的填鸭式智育方式,学生的厌学情结早已孳生,高校没有升学压力,厌学情绪爆发出来。尤其是刚进大学校门的学生,普遍存在松口气的思想。大学学分制给学生更多的自由和选择的权利,这需要学生更强的自律精神,否则学生在获得自由的同时将荒废光阴,沉湎于与学习无关的活动之中,当他醒悟之时,或许悔之晚矣。在学分制中设置德育学分,用班风班纪、作息时间、考勤等纪律给以必要的约束,并将考评以德育学分的形式,纳入学分制管理之中,督促学生刻苦学习。学生学什么内容、怎样学习可以根据个性、爱好选择,但通过一定的行为规范限定学生必须学习却是不容置疑的。
因此,学分制设置不能只有政治与德育理论课学分(广义的德育学分),还应该设置道德行为学分(狭义的德育学分),以培养、检验学生在日常生活、学习中,是否处理好集体主义道德原则与个性发展的关系,是否具备健康的心理素质,是否建立和养成良好的遵纪守法,遵守校规校纪,热爱祖国,热爱集体,助人为乐等道德品质。
课程设置是实行学分制的基础和关键,《西南民族大学学分制课程体系设置方案》(试行)将学分课程分为“通识平台课程”、“文理基础平台课程”、“专业教育平台课程”、“实践平台课程”四部分,每个平台课程中又分“必修”和“选修”两个板块课程,每个板块中又分若干模块。四个平台课程全面兼顾了专业要求知识结构、学生个性特长与综合能力培养的关系,能够较好地实现学分制的目标。遗憾的是,德育学分在课程设置中没有踪影。“通识平台课程”中没有,“实践平台课程”中也没有。
三、学分制中德育学分设置的构想与实践
德育行为学分的设置涉及多方面的因素,如德育学分设置的目的、原则、时段、多少、内容、考核、实施等。
1.德育学分设置的目的、原则:大学生德育学分设置的目的是为了将所学德育理论识记、理解的内容内化为高尚的道德行为,将德育中的社会规范要求与学生的个性发展有机结合,调动学生接受品德教育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提高其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自觉性和实效性,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其原则是:实践性的原则,这是德育行为学分的基本原则,德育学分的高低不是看你理论考试分数的多少,也不是看你是否背诵道德名言警句,关键看你的行为举止习尚是否符合为人的基本道德准则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要求;可操作性原则,不具有可操作性的学分设置没有任何价值甚至是反价值。学习其他高校先进经验,制定适应西南民族大学实际情况的具有民族特色的《德育行为学分测评手册》和《德育学分实施细则》是保证德育学分可操作性的基础工作之一。在此基础上建立目标、活动、管理一体化的德育管理体制,包括德育学分的有效实施;注重量化和可行为化的原则,这是避免形式化,言行不一,拉关系走后门的基本措施。在《德育行为学分测评手册》中根据内容指标的特点设定量化的指标体系,明确禁止、提倡某些行为规范,并与入党、奖学金、评优、毕业推荐挂钩。当然量化也应该有相应的灵活性。
2.德育学分的设置时段、内容、考核:德育学分设置应该贯穿大学学习阶段始终,可以单独设置即根据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为限度,与德育理论课学分并列,以学期或学年为单位,设置1~2学分,四年共8学分,提前或延后毕业者相应增减学分设置总量。德育学分也可与德育理论课结合设置,大学德育理论课主要是《大学生思想品德修养》《法律基础》《形式与政策》三门课程,其考试成绩可以按30%左右的比例折算入德育学分。
德育的具体的内容应该根据《中国普通高等学校德育大纲》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要求,结合学校的具体情况制定。至少应该包括政治理论学习、集体活动、上课出勤、公益劳动、行为表现等五个方面,其中参加集体活动和行为表现是重点。集体活动包括社会实践活动、青年志愿者活动、课外科技活动、文艺活动、体育活动、社团活动等。行为表现包括遵守公共道德、遵纪守法、公民意识、健康心理、责任心、自我控制能力等。
如学校艺术学院在学分制实施过程中制订了《艺术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考察评分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和《艺术学院学生综合素质培养考察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摸索出一套德育考核办法。《办法》规定,综合素质考察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学生的学习成绩,学习的勤奋努力程度、学习质量和水平;学生参加各项集体活动表现,包括班团、社团、学生会、学院、学校等组织的各项活动,内容包括思想政治学习、社会实践、青年志愿者活动、各类竞赛等;学生干部在社会工作中的表现;学生在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等方面的突出表现;学生在宿舍的表现;个别学生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的行为;学生在社会实践、创新创业、社会工作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以考察学生的实践能力、组织能力、团结协作能力和创新能力。
《细则》还较详尽地规定了加分和减分条件。参与活动加分:参加各类讲座;参加各级志愿者活动;参加校内外组织的各种竞赛;参加学生社团;担任班委、学生干部、寝室长、学生社团负责人(校团委老师认定)、工作室负责人(专业老师认定);参加工作室连续参与三次活动者;参加各种知识竞赛;参加各种学校、学院组织的培训;进入党校学习,取得结业证;英语过三级;计算机过一级(上述每次每人加1分,可累计,不封顶);英语过四级;计算机过二级(上述每次每人加2分,可累计。)
与加分相对应,学生所有违纪行为,参照《学生守则》对应条款实施减分(以学院确定为准):通报批评档次,一次扣2分;警告档次,一次扣4分;记过档次,一次扣8分;留校察看档次,一次扣12分;经核实有不诚信行为,一次扣4分。
这样的德育学分是否增加了学生的负担呢?该《办法》规定,综合考察只是把学生的日常行为量化,并未增加学生的学习、经济负担,反而让学生真正体会到德育就在日常生活行为中,体现出正向的激励机制。量化考察鼓励每一位参加考核的同学,通过自己的不断努力,在“公平、公正”的基础上获得认可和承认。对于曾犯过错误的同学,还可以通过争取获得更多的加分来弥补过失,有了改过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