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分制条件下的选课指导
——常见问题与对策
向宁
摘要:选课制是学分制的核心,它强调学生的独立性和自主性,使学生主体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同时也有利于因材施教,为优秀学生脱颖而出创造条件。本文针对选课过程中的常见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及建议。
关键词:学分制,选课,问题,对策
[向宁,女,西南民族大学档案馆馆员。]学分制的核心是学生对课程的选择,为了保证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学校根据教学计划严格规定各类课程的学分比例和学生选课的修读要求。学分制教学计划,一般把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两大类,必修课是指保证人才培养的基本规格、学生必须修读并获得学分的课程,包括通识必修课、专业必修课;选修课是指学生在学校、学院提供的选修课范围内,深化和拓宽与专业相关的知识技能,扩大学生知识面、培养学生兴趣特长和发挥潜能的课程,包括通识选修课和专业选修课。不同课程的学分,反映该门课程在毕业学分总量中所占的比重,或者说反映该门课程在人才培养中的作用和地位。比如,我们学校在制订各专业培养方案时就将所学课程划分为通识必修课和通识选修课、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文理基础必修课和文理基础选修课共三大板块六种性质。其中通识必修课和专业必修课的学分比例占总学分的65%左右,学生必须修读全部必修课程并且取得相应的学分;专业选修课占总学分的20%左右,学生可以在该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专业选修课程范围内选读;通识选修课占总学分的5%,可以在全校所有通识板块课程中按模块要求选读,学生必须修满规定的选修课学分。对以上各板块的课程学生可以任意选择任课教师、选择课程的修读时间和修读进程。另外,属于对学生综合能力评定类的实践类课程如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教育实习(生产实践)等,占总学分的10%,学生必须取得相应学分。
学分制自主选课的核心是培养创新型个性化人才,充分体现学生的主体地位和因材施教的教学原则,把学生看做教育活动的主体,其本质是实现个人自主的学习;使学生能够按照自己的价值观念、兴趣取向构建自己的知识结构,选择自己的成才道路;为学生独立灵活地安排学习过程及在学习过程中充分发挥自己的个性创造了机会。由于刚入学新生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还不十分成熟,要制订出完美的个人学习计划、目标会有一定的实际困难。如果撒手不管完全让学生自我制订学习方案,选择学习过程,不仅不易做到、做好,而且容易产生不良后果。
一、学生选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1.学生对本专业培养方案、修读指南不熟悉。
2.对选课程序不清楚,包括对本专业和非本专业的专业必修、文理基础、通识必修等模块的课程认识程度不够,以及选修平台下各模块课程的相互关系、课程性质及其作用不清楚。
3.选课存在盲目性,大多数学生没有选课前的计划准备。
4.盲目选择不具备学科基础知识为铺垫的课程以致课后失去兴趣,不能完成课业。
5.选课网络支持率不高,速度慢。
6.教学系统复杂:学生根据推荐课表进行选课,由于选课系统的不完善和课程安排无法有效统一。
7.跨专业文理基础课程资源不足,学校规定本专业学生必须在跨专业规定模块里修读一定学分才允以毕业,因此无法实现选课任务。
8.学生选课系统中密码频繁被盗,所选课程被更改,使教学管理人员工作量加大,造成教学管理次序混乱。
9.学生在选课中普遍出现就易避难,形成“凑学分”“抢学分”现象(因为有时出现无课可选情况),降低了学习质量,影响了培养目标的实现。
10.由于培养方案的反复修订,课程性质的调整,致使各年级学生手中的修读指南反映出的同一门课程的课程性质不统一,而选课系统又未能够根据培养方案将各年级同一门课程的不同性质准确地反映出来,造成学分混乱,致使学分替换申请屡屡发生(系统原因)。
因此,推行学分制条件下的本科生导师制,使得导师对学生的学习、品德等全方位进行个别指导的人才培养制度,旨在加强对学生的指导,帮助学生准确地理解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合理安排学习内容和学习过程,指导学生学习相关选课的各种规定、程序,了解教学计划甚至毕业要求等有关信息,帮助学生安排好适合自己特点、兴趣和就业目标的学习计划。构建合理的知识结构,最大限度地发挥自身特长,从而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文化素质、专业素质和分析问题适应社会及工作的综合能力。导师不仅要关心和指导学生的业务学习,还要与学生交朋友,有的放矢地做好思想工作,既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又增加学生对教师的信任感。但是在实施过程中反映出导师的选课指导作用不力。
二、选课过程中导师的指导作用不够
高等教育的最终目标是培养专业人才,只有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合理的知识结构的毕业生才会真正受到社会的欢迎。实行学分制的过程中,在学生选课这个环节,特别是低年级学生的选课,经常会出现一些学生片面追求学分数量而忽视专业知识的系统性和完整性的问题。因此,选课过程中在导师指导下,根据自身具体情况制订学习计划,认真处理好专业和基础、通识和通才、理论和实践、科学和人文、个性发展和市场需求的关系。但是,学生在选课过程中所遇到的一系列问题,反映出导师对学生的指导作用不够。导师制是学分制管理的重要内容,是对原来学年制中班主任责任的一种补充,推行学分制以后,如何加强对学生的指导和管理成为一个关键问题,导师的主要职责是对学生进行选课指导,指导学生正确地修读课程,缩短学生对学分制的适应期,保证学生选课以及学习质量,避免选课中的随意性和盲目性,为学生当好参谋。
笔者认为,学校应该就推行导师制所遇到的一系列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
建议:
1.进一步明确导师任职资格。
2.对一、二年级的学生可实行班级导师制,即新生入学学院按班级选派一名符合相关专业、有责任心的导师担任,在专职辅导员的配合下,负责班级学生第一、第二学年的专业学习的选课指导工作。
3.对三、四年级的学生导师可实行遴选制,由教师向学院提出指导意见(拟指导学生数量和专业要求等),每位导师同期指导学生的数量原则上不超过30人,指导期限原则上为两年,至少一年,学生视自己的学习兴趣选择导师,导师重点对学生的考研、撰写毕业论文及创新能力的培养、科技创新竞赛活动等进行指导。
4.确立教研室主任负责制,由教研室负责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导师工作落实情况。
5.学院通过学生核实导师工作落实效果。
6.建立导师奖惩制并与年度考核挂钩。
三、通过必要手段使学生理性选课
随着学分制的不断推进,学校培养方案也应视教学计划的不断调整每年进行修订,因此,各年级学生手中的修读指南就出现了同一门课程不同性质、不同板块的现象(受课程板块调整所致),甚至在选课前与修读后该门课程性质不一致,这就是前面所提到的问题之一,而选课系统又未能够根据培养方案将各年级同一门课程的不同性质准确地反映出来,给学生选课造成混乱。据调查,有50%的学生认为有必要在选课前开展选课的专门讲座,说明学生对选课的相关内容还有很多疑问,体现了学生对选课的重视,也反映了他们的迷茫,大部分学生都希望通过专门讲座来获取选课的信息和技巧,最终能选择适合自己的课程。建议学校开设《选课指导》讲座,以解决学生在选课时遇到的共同问题。另外,学校跨专业文理基础课资源不足,学校规定本专业学生必须在跨专业规定板块里修读一定学分才允以毕业,极大地影响了学生选课任务的实现。笔者通过几年来教学管理工作的实践和观察发现,由于跨专业文理基础课对于本专业学生是必修要求,相对于外专业学生是选修要求,针对不同的修读要求,而学生又在同一个教学班,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面对学科基础知识参差不齐的学生就会出现两难的尴尬。而由于课程资源的紧缺,甚至出现本专业学生选不到本专业所开文理必修课,鉴于这种情况,笔者根据多年来的教学管理工作经验,在每学期落实教学任务时,将文理基础课按本专业和非本专业分班开课,即先行将本专业学生的基本信息导入教学班,而外专业学生通过自行选课产生教学班,这样既能保证本专业学生培养目标的实现,对外专业学生又能达到通识教育的目的,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学院在师资允许的情况下,尽量每学期开出文理基础课,以保证学生的选课需求,但是面对全校学生对该板块课程的选课需求量仍然是杯水车薪。因此,笔者认为要从根本上解决该问题,学校教务处应对各学院在每学期文理基础板块课程的开课量有明确的指令性要求,为学生选课提供必要条件,以解决学生选课难的问题,避免“凑学分”、“抢学分”的现象,使学生理性选课,保证人才培养目标的顺利实现。
四、选课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1.新生入学办理注册手续后即可获得个人密码,在校园网计算机登录“学分制选课系统”后,即可进行个人信息维护和选课及成绩查询。学生应注意保管个人密码,若不慎丢失密码,可以到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重新进行申请修改。
2.鉴于新生入学时的实际情况,由学校各专业统一为学生指定第一学期的课程。以后各学期的课程,由学生根据自己的学习情况和能力,严格按照培养方案,在教师的指导下自主安排学习进程。如按照四年学习进程安排,学生平均每学年选修的课程学分一般控制在45学分左右。对学习基础差、特别困难的学生选修的课程学分可以适当降低,延长修读时间。
3.学生选课前应做好选课准备,拟定一份详细的选课计划,对推荐课表上的必修课程内容不得随便更改,只有选择修读时间和任课教师的灵活性。
4.学生选课时应注意各门课程的授课对象及选修条件。因为学生必须修读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必修课,选课时应首先保证必修课程的学习;对于有先行后续关系的课程,应按顺序选修;同一课程的理论教学与实验教学,应同时选修;学生选择通识选修课时,不宜与己获得学分的课程内容相同或相近。
5.课程选定后,在开课两周内学生可以试听、退选或者改选。学生选课最终确定后(确认课表),必须参加听课和考核,方可取得学分。任课教师有权拒绝未选课者听课或多次旷课者参加课程考核,擅自参加考核者,不予评定成绩。
6.对已修读课程并获得学分,但出现了与本年级本专业修读指南对应的课程性质和学分有误,原则上应按本年级所发修读指南为准。
7.学生修读辅修专业选课时,必须保证能够完成本专业必修课程的修读前提。按照学校学分制管理规定,学生未取得本专业毕业资格者,不得发放第二专业学位和学历证明。
参考文献
[1]邹巍.高校学分制实施中的问题及其对策分析.辽宁师范大学学报,2004(3).
学分制条件下的艺术设计教学改革
吴敬忠 刘立策②
摘要:随着网络的发展,信息的传播变得愈来愈迅捷和开放,教师和学生在信息接受方面的平台也日趋相同。在课堂设计教学中,教师在传授知识方面的权威性面临着挑战,需向启迪智慧、孕育创造的教学目标转化。
关键词:信息时代,艺术设计,教学改革,知识与创造
学分制改变了传统的教育的组织形式和方法,使学生更方便、更自主地获取他们所需要的知识和信息。就艺术设计教育而言,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设计专业办学规模的急剧扩张,带来一系列的问题和隐患,设计教育由过去的精英教育变成现在大众化的普及教育,在变化的世界中,面对变化的社会需求,传统的以传授知识技能为主的设计教育体制下培养的学生,由于缺乏分析、综合、适应环境等创造性能力而导致就业和事业发展中先天性的素质缺失。这种现象折射出设计教育存在的问题和隐忧,必须引起我们的正视并提出解决思路,变化的教学环境促使我们必须革新不合时代发展的陈旧的艺术设计教学模式。我们有没有真正思考过,今天的学生和过去10年或20年前的学生有何不同?他们需要什么形式的大学课堂教学?本文欲从艺术设计课程的教学模式如何适应学分制的发展趋势,需要哪些方面做出调整和改变进行探讨,试图摸索出一些规律性的思路和方法。[吴敬忠,男,1971年,西南民族大学艺术学院,讲师,长期从事艺术设计教学。][刘立策,女,1976年,西南民族大学艺术学院,讲师,四川大学“文化与传媒”方向博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