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女人掏腰包的机会远比让男人掏腰包的机会多。
——《塔木德》
犹太5000多年的历史告诉我们:男人工作赚钱,女人使用男人所赚的钱,这样维持正常的生活。所谓经商法,就是要席卷别人的钱。所以不论古今中外,如想赚钱,就必须攻击女人,来夺取她们所持有的钱,这就是犹太人经商的公理,所谓“瞄准女人”就成为犹太人经商法的格言。
1.想赚钱就要想法让女人动心
犹太经商法公理之一:瞄准女人。
犹太人行商4000年来总结出两条不证自明的公理,其中第一条就是:瞄准女人。对于这一“公理”,犹太人毫不怀疑它,就像犹太人毫不怀疑“两点确定一条直线”一样。
因为是公理,无需费尽心思去证明它。犹太人则按照他们自己的思维逻辑对此做出如下的解释:
犹太5000多年的历史告诉我们:男人工作赚钱,女人使用男人所赚的钱,这样维持正常的生活。所谓经商法,就是要席卷别人的钱。所以不论古今中外,如想赚钱,就必须攻击女人,来夺取她们所持有的钱,这就是犹太人经商的公理,所谓‘瞄准女人’就成为犹太人经商法的格言。
梅西公司起步于一个小商店,经过30多年发展,成为世界一流的大公司,这样的事实就说明了这一点。创办这家公司的犹太人史特劳斯结束打工生涯当上自己的老板,就是因为发现顾客中的女性居多,发现即使男女结伴购物,购买的决定权仍然在女性手中。
史特劳斯的女性用品专营店开业时只经营时装、手袋和化妆品,几年之后,增加了钻石和金银首饰等业务。他在纽约的梅西百货公司共有6层展销铺面,其中女性用品占了4层,展卖综合商品的另外两层中也有不少商品是专为女性而摆设的。
“我盯住了一大群女人,”史特劳斯后来感慨地说,“我的店员全部盯上了她们。”
而牢记着“盯紧女人”的佐藤成了世界上“女性生意经”方面的高手。
佐藤博士刚开始在繁华的东京银座开了一家百货店,但开业两三年,生意一直冷清。于是,他请教一位犹太朋友。这位犹太朋友只送了他四个字——“盯紧女人”。
佐藤博士回到自己的百货店,开始认真观察起顾客的特点来,真的发现了“盯紧女人”的必要性。
佐藤博士于是将营业对象锁定在了女性身上。他为女性顾客腾出了全部的营业面积;把营业时间一分为二,白天针对家庭妇女,摆设衣料、厨房用品等生活必需品,晚上则全部换上针对上班丽人族的时髦用品,如精美内衣、名贵香水、超级迷你用品等等,仅女性袜子就不下百种。
没想到此招真的很奏效,佐藤博士商店的顾客越来越多,以致营业面积日显不足。在因诸多原因不能完全仿照大百货公司扩建经营的情况下,他果断决策:商店专营女性内衣及袜子。
佐藤的女性内衣及袜子专营店就这样迅速开业了。
这一专业经营法使以往的常客锐减,但名声因特色独具而传播四方,吸引了更多的女性前来购货。加上可供顾客选择的品种丰富,款式流行,尤其是“节省衣料”的内衣使女人更加性感,适应了日本女子在家穿着暴露以吸引丈夫或男朋友的需要,另外加上专营店也有价格优势,佐藤的商店一下子销路大开。
最后,佐藤专营店的分销点达到了100多家,基本引导了全日本的女性袜子和内衣市场。
盯住女人的结果使佐藤成了日本首富之一。
佐藤不厌其烦地对他的一个朋友说起了女性消费者的特点或者弱点:
“原价100元的东西降价为98元,3位数降到2位数,女人的感觉便是便宜多了。”
“男人会花2元钱去买标价1元的他所需要的东西;女人则会花1元钱去买标价2元的她不需要的东西。”
“只要某广告提到某厂商正在某地举办大拍卖,大多数女人就甘愿花30元的车费,去购买一样只便宜10元钱的东西。”
“女人比男人喜欢触摸。男人只是比女人喜欢想入非非的触摸;女人的触摸往往表现为一种暗自揣测。若没有摸一摸、揉一揉衣物,女人是绝对不会下决心购买的。其他商品也是一样。”
“不可品尝的食品,女人也要用手捏捏,以鉴定其品质。精美的商品被不透明的纸袋精美地包装着,女人们就不敢做购买的尝试。”
“与其大费唇舌地向女人推销,不如让女人摸一下,看一下。”
佐藤不愧是佐藤。他说,把商品以高价卖给女人,还要让女人把眼睛看花。
说着,他神秘兮兮地掏出一张写有9行文字的纸片。只见纸片上写着:
·大的东西比小的东西醒目。
·动态的物体比静态的物体醒目。
·色彩鲜明的比色彩晦暗的醒目。
·背景色协调的比背景色杂乱的醒目。
·圆形的比方形的醒目。
·人比物醒目。
·外国的比本国的醒目。
·与顾客有关联的比与顾客无关联的醒目。
·女人美丽的容颜男人爱看,女人也爱看,是最为醒目的。
这张纸片的背面还有3行大字:
·如果想赚钱,就必须盯紧女人,先赚女人持有的钱。如果只瞄准男人,只能清洗他们兜里的零花钱。
·男人来到世上就是赚钱的,但赚钱并不表示拥有钱。
·消费权操纵在女人手中,男人以此显示对女人的忠贞。
美国犹太商人基廷也是一个运用“女性生意经”的好手。
犹太从商者,有不少就是以女性为对象,其主要原因是他们坚信“让女人动心就有收获,因为女人比男人能花钱”。
2.钱是男人挣的,开销权却在女人手里
犹太人认为,在这个世界上——
·挣钱的是男人,用男人的钱养家的是女人。
·钱是男人挣的,开销权却在女人手里。
·让女人掏腰包的机会远比让男人掏腰包的机会多。
·从男人身上赚钱,其难度要比以女人为对象大10倍。
·做女人的盯梢者,打动女人的心,我们的生意才容易成功。
据犹太人说,这是犹太人经商法4000年的公理,因为是公理,所以不需要证明。
如用若干说明来代替证明,就是这样的:
“犹太人的历史,从《圣经·旧约》到1972年,正是5732年,在犹太人的月历上,印有‘5732年’的字样。犹太人5000多年的历史告诉我们,男人工作赚钱,女人使用男人所赚的钱,这样维持生活。所谓经商法,就是要席卷别人的钱。所以不论古今中外,要想赚钱,就必须攻击女人,来夺取她所持有的钱。这就是犹太人经商的公理。所以“瞄准女人”,就成为犹太人经商法的格言。”
自认为具有常人以上经商才能的人,如瞄准女人经商,必会成功。如认为是说谎而不相信时,不妨一试,绝对会赚钱的。
反之,经商如想席卷男人的钱,则较以女人为对象要难上10倍以上,因为男人根本就未持有金钱,更清楚点讲,就是没有消费金钱的权力。
如上所述,以女性为对象的生意容易做。
比如特别闪耀发光的钻石、豪华的女用礼服、戒指、别针及项链等服饰用品以及高级女用皮包等商品,都附带有相当的利润,来等待商人们亲近它,只要商人运用它,就会赚得满皮包的钞票。因此,做生意一定要掌握这一点,只有打动女人的心,才能使生意成功。
女人和男人相互比较,他们在花费上有许多区别。拿花钱这一日常行为来说,男人会花2元钱去买价值1元钱的他所需要的东西;而女人则会花1元钱去买标价2元钱但并不是她需要的东西。这个比较暗示女人比男人能花钱,比男人会花钱。
犹太人做生意时,认为让女人掏腰包,远比让男人掏钱出来的机会要多得多。犹太人千百年来的经商经验是,如果想赚钱,就必须先赚取女人手中所持有的钱。相反,如果经商者想清洗男人兜里的钱,拼命“瞄准男人”,这笔生意则注定会失败。因为男人的工作是赚钱,能赚钱并不表示持有钱、拥有钱,消费金钱的权力还是操纵在女人的手中。在花钱方面男人还得听女人的。
因为女人享用着人类大多数的衣服、化妆品和奢侈品。闪耀发光的钻石、豪华的晚礼服、戒指、别针、项链、高级女用皮包等商品历来是女人的专有物。经营妇女用品利润丰厚。
而且女性用品的种类永远不嫌多。没有一个女人嫌自己的衣物多。相反,她们往往会为一双鞋,去配上从内到外,包括帽子、皮包等一系列衣服。而等到配齐之后,又发现可能过时了。于是新的一轮采购重新开始。
凭着这种独特的认识,犹太商人千百年来面向世界各地妇女,他们不断翻新花样、变换品牌,大做妇女的生意,一次又一次成功地“袭击”了妇女的口袋,赚回满皮包的钞票。
据说在美国,女装一度达到95%皆为犹太人生产。犹太人还完全把持着裘皮、箱包等类的小行业。
精于商业之道的犹太人认为,聪明的商人应该有独具慧眼的赢钱之道。他们认为赚女人的钱是挣钱的秘诀,因为在这个世界上尽管男人大把大把地挣钱,可开销权却在女人手上。因此,这一点是生意场上的要点,只有女人的心动,才能导致财源广进。
在商场中,女人流连忘返地购买各种商品,而犹太人则兴致勃勃地购买他们的第一商品。“瞄准女人”是犹太经商法的第一公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