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向别人要求自己也不愿意做的事情。
——《塔木德》
犹太人恪守“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信条,意思是自己不愿做的事也不要强迫别人去做,这是一种朴素的处世原则。
1.自己不愿意干的事也不要强迫别人干
有一次,安东尼皇帝派使者到朱丹·哈·尼撒拉比那儿,问了这样一个问题:“帝国的国库快要空了,你能给我一个补充国库的建议吗?”
朱丹拉比没有回答一句话,他把使者带到了他的菜园,然后安静地干起活来。他把大的甘蓝拔掉,种上小甘蓝。对甜菜和萝卜也是这样。
看到朱丹拉比无意回答问题,使者对他说,“请给我个回信。”
“你什么都不需要。”
于是,使者返回到安东尼那儿。
“朱丹拉比给我回信了吗?”
“没有。”
“他给你说什么了吗?”
“也没有。”
“那他做了什么?”
“他只是把我领到他的菜园里,然后他把那些大蔬菜拔掉,种上小的。”
“那我明白他的建议是什么了!”皇帝兴奋地说。
于是,他立刻遣散了他所有的官员和税收大臣,换成少量有能力、诚实的人。不久,国库就得到了补充。
犹太人运用这个故事说明国王要补充国库时,应该去想办法,而不能以不利的条件去强迫百姓去多缴税。不去强迫别人做他们不愿意做的事情,这是犹太人的处世方法之一。在现实生活中犹太人更反对以不利条件去强迫别人。
对于以不利条件去强迫别人,犹太人又有一个这样的故事:
有一天,拉比在路上碰到两个正在争辩的男孩。
两个男孩面红耳赤地争论到底谁的个子高,吵来吵去,还是没有结果。后来,其中一个男孩强迫另一个男孩站在水缸里,而他自己站在缸沿上。他终于证实了自己较高。
拉比看到这一情形,悲伤地对自己的弟子说:“是否世上的人都常这么做呢?为了证实别人劣于自己,就强迫别人下水缸;如果别人不愿意下去,他们就会自己爬到高处,以显示自己优于别人。”
在现实生活中,种种欺骗的事件屡见不鲜,但是,犹太人认为坏事掩不住别人的耳目,终有一天人们会发现事情的真相。即使有人能幸运地瞒过别人,但是做了坏事之后,自己的心里一定会觉得很不舒畅,而时时怀着恐惧之心。因此,以不利条件强迫他人的做法是不可取的。
因此,犹太人在和别人进行竞争时,总是站在同等公平的立场上,而不是以不利的条件去强迫别人。
2.宽人律己
犹太人认为,人在社会生活,这意味着人与人之间为一种互助互谅的关系,这种关系本身又必定建立在互相理解的基础上,这种理解从理论上说不管有多少环节,多少障碍,但在经验上,只要我们大家都是人,就可以从自身的趋乐避害的原始要求上,找到理解他人的前提。
互相理解,互相谦让的处世原则只是一个朴素的准则,在具体的环境中,还必须恰如其分地视实际情况来运用。《塔木德》上有个例子很好地说明了这一点:
一次,有位拉比邀请6个人开会商量一件事,可是到了第二天,却来了7个人,其中肯定有一个人是不邀自来的。但拉比又不知道这个人究竟是哪一位。
于是,拉比只好对大家说:“如果有不请自来的人,请赶快回去吧?”
结果,7个人中最有名望的人,那个大家都知道他一定会受到邀请的人却站了起来,走了出去。
7个人中必定有一个人未受到邀请,但既然到了这里,再要自己承认资格不够,是一件令人难堪之事,尤其还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所以那位有名望的拉比退让,可谓用心良苦。如此设身处地地为他人着想并采取相应行动,正体现了他的仁慈之心。
这则故事侧重于发掘犹太民族那种独具特色的周详妥帖的智慧。除此之外,还含着一层承认他人人性的优先性,甚至克制自己的人性要求,以协调人际关系的涵义:一个人没有权利把自己不愿意要的东西强加于他人,但一个人也不应该把一般人都不要的东西强加给自己。
犹太人之所以把他们的足迹留在了世界的每一个角落,并创造出了令世界刮目相看的商业成就,尽管也不时因自身的“暴富”或充当有“吸血虫”之称的高利贷者而遭受异族的践踏和杀戮,但他们作为一个弱小民族能够凭自己的信念和出色的成就而生存下来,这本身就是一个奇迹。在某种意义上,犹太人所持尊重他人的道德观念——相互尊重,彼此宽容,正是支撑他们在激烈的竞争压力和强权夹缝中求得生存的艺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