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行事为人是凭着信心信念,不是凭眼见。
——《塔木德》
对于把研究律法看作人生义务或祖传手艺(这两种态度分别指向犹太人自己的律法和他民族的法律)的犹太人来说,任何一种法律都有漏洞(否则《塔木德》中也不会有这么多“议而不决”的案例),而且有不少法规条例其漏洞之大不亚于法院的大门。
1.钻漏洞,做“法律没有禁止”的事情
犹太教在中国有个俗称,叫“挑筋教”。因为犹太人的习俗是不食牛羊大腿窝的筋的,必定把它去掉了才能食肉。
犹太人之所以不吃牛羊的腿筋,是为了《圣经》中的一个传说。
古犹太人的12支派原是同父兄弟12人所传下的血脉,而这12兄弟的父亲便是雅各。
雅各年轻时曾去东方打工,依附于其舅舅的门下,并娶两个表妹为妻。后来,在神的允诺下,携妻带子返回迦南。
途中的一个夜间,来了一个人,要求同雅各摔跤。两个人一直斗到黎明。那人见自己胜不过雅各,便将他的大腿窝摸了一下。当时,雅各的大腿就扭了。
那人说:“天亮了,让我走吧。”
雅各不同意,说:“你不给我祝福,我就不让你走。”
那人便问他:“你叫什么名字?”
雅各便将名字告诉了他。
那人说:“你的名字不要再叫雅各,要叫以色列。因为你与神与人角力,都得了胜。”
雅各问他:“请将你的名字告诉我。”
那人说:“你何必问我的名字?”
于是,他在那里给雅各祝福。而雅各的大腿从此就瘸了。
堂堂正正的耶和华上帝在同人进行比试之时,却使用不规范的小动作,这对于老是责备以色列人不守约的上帝来说,显然不是一个值得夸耀的举动,所以才羞于把自己的名字告诉雅各。
从这里推上去,上帝之所以夜间来大概本来就“蓄谋已久”。但犹太人为何偏偏要把这一条记录在树立耶和华上帝绝对权威的《圣经》正典之中?是否对上帝有些小小的不恭?
也许,古代犹太人角力之时,并没有“明文”规定不可摸对方的大腿窝。上帝不过钻了规则不清的一个漏洞罢了。而作为上帝的选民的犹太人把这么一个上帝钻漏洞的典故记下来,完全可能出于将“钻漏洞”这种合法的违法之举或者违法的合法之举给以神圣化的需要。
从逻辑上说,尊重法律就应当尊重法律规定的一切。从内容到手段到程序,漏洞也不能例外。因为一则漏洞本身就是某一法律条例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二则一个煞费心计钻法律漏洞的人,本身还是尊重法律的,他做的仍然是“法律没有禁止”的事情。真正不尊重法律的人是连立法的必要性也不承认,常常乃至习以为然地从原本就是支离破碎不成体系的法律中破网而出。
不过,尽管按照“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制要求,在法律漏洞面前也应该人人平等,可是由于钻漏洞毕竟还需要有别出心裁(即同立法者有不同思路,或者能高屋建瓴地洞悉其奥秘)的心智和机敏,所以,漏洞常常只对聪明人来说是存在的。大部分人只能在“天衣无缝、固若金汤”的法律条文面前抓耳挠腮。
对于把研究律法看作人生义务或祖传手艺(这两种态度分别指向犹太人自己的律法和他民族的法律)的犹太人来说,任何一种法律都有漏洞(否则《塔木德》中也不会有这么多“议而不决”的案例),而且有不少法规条例其漏洞之大不亚于法院的大门。只要方法得当,手脚做得干净,尽可以来去自由。尤其对于那些由歧视、迫害或对犹太人不友好的人所制定的法律,犹太人更可以理直气壮地以藐视的态度来对待之。
不过,从犹太人已养成的习惯来看,与其破网而出,不如堂而皇之地钻漏洞更为自然。神不知鬼不觉地,既不引人注目,也不会于心不安,还可以让漏洞长存,以便后人进出。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波兰已经落入了希特勒的魔掌,边上的小国立陶宛也处在了狼吻之下。许多犹太人纷纷逃离立陶宛,经日本迁往他国。
有一天,日本政府机关的函电检察官把日本犹太人委员会的菜奥·阿南找了去,要他把一份发往立陶宛科夫诺的电文翻译出来,并解释一下。
电文中有这样一句话:shishomiskadshimb,talisehad。
阿南当时解释说,这份电报是卡利什拉比发给立陶宛的一个同事的,谈的是犹太教宗教礼仪上的几个问题,而那句话的意思就是“6个人可以披一块头巾进行祈祷”。
检察官听了这番解释,觉得有理,就让电报给发出去了。
但其实,阿南他自己也不知道,这句话放在这里是什么意思,为什么突兀地跑出一句“6个人可以披一块头巾进行祈祷”来。
后来,他终于找到了那位可尊敬的卡利什拉比,向他问起这个问题。
卡利什拉比却用深沉而悲哀的目光久久地凝视着他,意思似乎说:“一个犹太人怎么能不知道这句有名的塔木德格言呢?”
“你难道不懂吗?6个人可以用一份证件上路。”
这一下,阿南才恍然大悟。卡利什拉比刚刚离开欧洲来到日本,他关心着立陶宛的犹太同胞。他知道,日本在科夫诺发出的过境签证,是以家庭为单位的。于是,他就向那里的犹太人建议,6个本来不属于一家的人可以作为一个家庭去申请签证,以便更多的犹太人可以借此离开立陶宛。
谁让日本人不对家庭作出一个精确的界定呢?其实,平心而论,日本人没有研究过塔木德,不知道许多单独看起来如何明确的规定,放在变化的情境中完全可以出现许多极为“不明确”的问题。更何况要日本人掌握那种超越常规逻辑的“拉比逻辑”,显然不是一下子就能办到的。所以,当一个又一个犹太人的“6口之家”通过各种途径踏上日本列岛之时,他们只会惊讶于犹太人在组织家庭规模上的高度同一性,不经拉比的开导,他们是绝对想不出犹太人的家族人数竟然还是由日本出入境管理条例所决定的。
2.巧用法律规则,投机外汇买卖
巧用法律规则赚钱是犹太人外汇买卖的绝活。作为“契约之民”的犹太人,居然在遵守契约的前提下,凭着自己的智慧和谋略极为理性地赚取金钱。
1971年8月16日,美国总统尼克松发表了保护美元的声明。精明的犹太金融家和商人立刻意识到,美国政府此举是针对与美国有巨大贸易顺差的日本。犹太人又从情报中获悉,美国与日本就此问题曾多次谈判。一切的迹象表明:日元将要升值。更令人吃惊的是,这个结论不是在尼克松总统发表声明后而是在半年前得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