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云晖转身去了溪边。
周围好安静,轻轻的风声,淡淡的草香,哗哗的流水,喳喳的鸟鸣……
芷云珠的心慢慢的变得很安静,安静的可以听见自己的心跳。好像就这样下去,就这样静静的走过千年万年。
轻轻的脚步声,几乎不可闻,芷云珠知道,这是云晖。
眼前一暗,来人蹲下来,轻声叫道:“茉儿,来。”
芷云珠蓦然睁开眼睛:“你叫我什么?”
“茉儿,来,喝水。”云晖手中拿着一个大片的绿叶卷成的杯子,里面盛着清清的泉水。
真是口渴了,刚才看不见水还好些,这会儿甜甜的水就在眼前,芷云珠一时也顾不得云晖刚才叫自己什么了,双手撑地坐起来,就这他的手,一口气把水喝完。
好甜的水!喝到肚子里,沁心的冰凉,好舒服!
“好喝!”芷云珠闭上眼睛,吧嗒吧嗒嘴角,又准备躺下去。
“慢着。”云晖伸手接住她的头,又把她扶起,“地上太凉,到那边去。”
芷云珠顺着云晖的手看去,只见一大块青石上铺了一层干草,就在一棵大树地下,浓浓的树阴遮住了阳光,看上去便觉得舒服。
“你弄的?”
“去那边休息一会儿,水中有鱼,我们捉来烤着吃。该是午饭的时间了。”云晖一把拉起了芷云珠,让她去那边青石上歇息。
“有功夫就是好,抓鱼也方便,是吧?”芷云珠一边歪在青石上,看着云晖用小刀削尖了树枝。
“这还要多谢你呢,若不是你严格要求,我哪有今天?”云晖淡淡一笑,茉儿这家伙发起威来还真是够狠,跟原来那个温柔体贴的小宫女格格不入,不过还是很喜欢她,喜欢就这样跟她永远在一起,不要出去,就生活在这清溪绿茵之中。
“生活残酷,我不严格要求你,将来你怎么成家立业?怎么生儿育女?你若是随随便便就挂了,以后我出来游山玩水连个保镖都没有,那可怎么办呢?”芷云珠看着天上,碧绿的树叶缝隙之间点点蓝天,大言不惭的说道。
“嗯,我也是这样想的,我要跟在你的身边,时刻保护着你的安全,这就是我这一辈子最重要的事情了。”云晖说着,便站起身来,走向溪边,他已经削好了十多枝树枝,应该可以捉住足够的鱼了。
芷云珠侧目,看着云晖一身淡青色的轻罗夹袍临水而立,静静的看着溪水,等待着鱼儿在眼前游过。
幸福的笑笑,由他在身边,倒真的很安全,一不担心江湖上的人来劫道,二不担心官场上的刁难,三呢,即便是改朝换代了,自己也有一个强有力的保护伞。最主要的,其实还是如今的他,越来越懂得照顾人,真的是长大了,不再是那个牵着自己衣角,嚷嚷着要听故事的小孩子……
芷云珠愣神之际,云晖已经捉住了五条鱼,他回头看见她愣愣的看着自己,一副傻乎乎的模样,不禁笑道:“喂,想什么呢?我捉鱼的样子很帅吧?”
“去!没大没小的,你刚才乱叫,我还没跟你算帐呢。”芷云珠回神,暗暗的掐了自己一把,什么时候芷云珠变成了一个色女?
云晖又插了几条鱼,数数手中的,一共是九条,应该够了。于是他往前走了两步,到了溪水边,抽出靴子里的小匕首,把鱼收拾干净了,再回来时,芷云珠已经生起了火。
“嗯,不错,你还知道动手。”云晖把串着鱼的枝条递到芷云珠的手中,自己把另一个枝条烤到火上。
“我有那么恶劣吗?就只知道吃?”芷云珠给了云晖一个白眼,也把自己手中的鱼烤上。
“有没有你自己清楚,平时都是我把你惯坏了。”云晖今儿像是变了个人,说起话来竟是这种口气。
“呸!”芷云珠啐了他一口,笑道:“平日里我对你是衣食住行,样样都包了,你还把我惯怀了?是我把你惯坏了吧?臭小子!”
两个俊美的少年,在树林里生火烤鱼,屡屡青烟随风吹散,阵阵鱼香勾人垂涎,芷云珠和云晖开心的吃着鱼,原来简单的事情也可以这样快乐。
吃饱了,自然是想睡觉,芷云珠平日在祥云居懒散惯了,这段日子跟着康熙,总是睡不饱,此时有了这样的好环境,自然是想睡一觉,看看身边的云晖,正转身往溪水去洗手,清溪清凉,若能在里面跑一会儿不知会有多惬意。想到这个,芷云珠的睡意也没有了,她兴奋的跑到溪水边,纲要脱了鞋袜下水,又愣住了。
这是大清朝啊,一个男女授受不亲的封建时代,自己就这样光着脚丫子下水,身边还有个男的,这似乎有点不雅吧?
云晖洗了手,回头看见芷云珠站在那里发愣,便撩起了水珠撒到她身上,笑道:“想什么呢?”
“啊,没什么。”芷云珠有些扫兴,看看这么好的泉水,唉,真是浪费了。
“想下去玩?”
“不,没有。”芷云珠蹲下身子,撩起清凉的溪水,拍在脸上,真是沁心的冰凉,若不是还有很多重要的事情,真相在这里盖个茅屋就此住下去。
“脱了鞋袜,坐在石头上泡泡脚可以,若是下水……我可不能保证我一直君子下去。”云晖笑笑,索性坐在溪边看着芷云珠。
“呵呵……”芷云珠开怀,忘了此时原来是一身男装,穿着男人的衣裳,为什么不当一回男人?于是她飞速甩掉鞋子,又拽下袜子,把裤管卷起,一双白嫩的脚丫子便伸进了水里。
好舒服!
芷云珠长出一口气,双脚来回摆动,溅起一片水花。
云晖看着芷云珠的脚一愣,她竟然没有裹足,满洲女子,虽然不像汉人那样讲究从小裹足,但是入关以后,也逐渐的汉化,这些年满足女子也渐渐的裹足,讲究起了三寸金莲的美,而她,竟然是一双美丽的天足,好看的小脚白皙健康,凤仙花染得通红的脚指甲在碧绿的溪水里闪着动人的光泽,云晖不禁看住了。
“看什么?”发现云晖一直看着自己的脚,芷云珠有些不自在。
“没什么,你怎么没裹足?”
“裹足?!不喜欢。”芷云珠在心里感到恐怖,万恶的旧社会,她最痛恨的一点就是女子裹足。
“嗯,我也不喜欢,好好的脚,大就大,小就小,干吗裹成那样?”云晖未曾见过女子裹足后的样子,只是觉得这样的行为有些怪异,为了一种标准,为了美,人类有些时候能做到的事情是可怕的。
“我还要行万里路,自然不能裹脚,不然弄成那个鬼样子,我的宏图伟业就完蛋了。”芷云珠是见过那种裹得变形的脚的,脚丫子的大拇指的骨头齐根儿压折了,和其他的四个小脚趾并在一起,无论如何也张不开,那种强行的力量下长的畸形的脚,穿上绣花鞋子像莲瓣儿一样的美,而脱掉了袜子却是那样可怕,恐怕那可怕而恶心的病态脚才是古代妇女认为光脚是极大耻辱的首要源头,把那样的罪恶和丑陋用漂亮的绣花鞋装起来,掩耳盗铃,偏别人说三寸金莲是美丽的。
“宏图伟业?你的宏图伟业是什么?”
“做天下首富。”芷云珠淡淡的说道,这是最实际的想法,在这里,做天下最有权的人是不可能了,康熙和胤禛全是一代明君,就是乾隆那小子有点花花肠子,但那也是个外边随意心里精明的主儿,芷云珠这辈子不想跟权势打交道,那是胤祥的事情,她想做的,便是有钱人,有钱好啊,可以想吃啥吃啥,想喝啥喝啥,想去哪儿玩儿就去哪儿玩儿,不看别人的脸色,自由自在的。这是封建社会中,唯一一点能凭着自己本事做的事情了吧?
“那你就安心赚钱呗,还跟丐帮那些人打什么交道?”云晖一直不喜欢丐帮,嫌他们三教九流什么人都有,唯一没有的便是贵族。身上有皇室血统的他,天生带着一种看人的偏见。
“不要小看丐帮,更不要小看那根打狗棒,将来它要做的事情,恐怕关系到你我和我们身边重要的人。”芷云珠敛了笑容,淡淡的看着汩汩的溪水,两只美丽的脚也忘了摆动。
“好,我听你的,想办法得到打狗棒法,练成打狗棒,争取早日统一丐帮。”云晖见芷云珠一脸凝重,便知道事情不仅仅是她说的这样,还有很多话她没说出来,或许是不能说,云晖知道,芷云珠从来不做没意义的事情。
“走吧。”芷云珠把脚从溪水里拿出来,放在青石上,等待着风儿吹干。
“回城里?”
“嗯,还有好多重要的事情没做,不能耽搁太久了,老岳头的事情要抓紧,江宁的织造对我来说很重要,知道吗?”
“知道了,放心吧。”云晖也站起来,等芷云珠穿了鞋袜,二人各自整理衣衫,快步离开这里,不做任何留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