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法院宣布最终诉讼的结果,当事人胜诉之时,并不意味着我们的诉讼到此就终结了。因为这之后还涉及一个影响当事人利益的重大问题,就是判决和裁定结果的执行。当事人怎样在这个阶段维护好自身的利益,保证判决和裁定结果的顺利执行呢?
什么是先予执行,怎么申请?
对于当事人来说,执行是一场诉讼中最为重要的环节,因为这关系到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在现实的诉讼案件中,当事人可以合理利用法律中关于执行的条款来保障自身的利益,比如先予执行的申请。
先予执行,简单来说,就是在案件尚未完全审结之前,为了解决权利人当前急需解决的问题,法院依法根据权利人的申请裁定义务人预先把一些金钱或财物给权利人的制度。比如原告追讨赡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费用或是劳动报酬的案件,或是原告因为特殊情况急需先予执行的。
除此之外,当事人申请先予执行,必须要符合一定的条件。首先,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明确,同时如果不先予执行将会对申请人的正常生活或生产经营产生严重影响。其次,被申请人必须要有履行先予执行的能力。在这个过程中,为了保证被申请人的合法利益,申请人在申请先予执行时,必须要提供担保;申请人不能提供担保的,法院有权驳回申请。如果申请人最终败诉,则必须赔偿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而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对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申请复议只能有一次。在申请复议期间,法院的裁定照常执行。
值得注意的是,先予执行是不能由法院主动提出的,这就要求当事人必须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当事人提出申请之后,法院会对案件是否可以先予执行,以及当事人是否符合先予执行的条件进行审查。审查之后认为有必要的,会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如果当事人不能提供担保的,则驳回申请。案件审结之后,申请人胜诉的,法院会在判决中声明申请人的权利通过先予执行的方式得到了全部或是部分实现;申请人败诉的,则判决其赔偿被申请人的损失。
什么是强制执行,怎么申请?
在法院的最终判决和裁定宣布之后,义务人应当根据判决和裁定的结果依法履行法院的判决。如果义务人对于法院的判决不予执行,或是以任何手段和方式阻碍判决执行的,权利人为了维护自身的权益,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权利人申请强制执行,需要以书面的方式向法院递交强制执行申请书。申请书须写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个人资料、申请执行的依据及请求、申请的理由和时间以及申请强制执行的法院名称。法院在收到权利人申请强制执行的申请书之后,会根据判决的执行情况来决定是否需要强制执行。法院认为符合强制执行条件的,将运用强制力量来要求义务人执行判决。但需要注意,强制执行只适用于义务人的财产或财物,而不适用于义务人的人身。只有在义务人在法院判决强制执行之后,以暴力威胁、贿赂或是其他违法方式阻碍执行的,才会对其予以拘留或罚款。情节恶劣、构成刑事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为什么会有中止执行?
俗话说:天有不测风云。在实际的判决执行过程中,有时也会遇到一些特殊情况,例如不可抗力的影响。这会导致执行的暂时中止,要等到这种情况之后,才能恢复执行程序。这就是中止执行。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在遇到以下情况时,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第一,申请人同意延期执行的;第二,第三人对执行的标的物提出明确异议,并且理由充分的,法院就应当裁定中止执行;第三,一方当事人死亡,需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法人及其他组织终止,没有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时候;第四,遇到特殊情况,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
课程二 婚姻、家庭纠纷